《女将叶央》第2/157页


“跑得倒挺快。”走到城门下时叶央抬头,又嘀咕一句,快步往城里走去。西疆战事对平民生活的影响已经减弱了很多,街上来往的人不少,叶央拍了拍身上的草屑,找了个茶摊坐下。
从山村到这里,她搭了辆牛车,舒适感几乎为零,花费却相当高。师父粗枝大叶惯了,走之前也不说把东西准备一下,连点银子也不给,她只能把这两年存下的钱都带上,零零碎碎清点一番,还不是个小数目。
但此处距京城千里之遥――还只是叶央的估算,哪怕骑马耗费的时间也不短,更何况,她身上的银子买匹马够,但买草料就不够了。
人要吃饭,马也要吃饭,想要走快点就要好马,好马就要配上等草料,这又是一笔开销。
要不还是算了?与其翻山越岭,不如就地开展新人生。
这个主意刚一冒出来就被叶央否决。那个已经死了的“叶央”如果知道自己千金之躯如此埋没,一定不会同意她的做法。
“来碗茶,再要两个包子。”叶央敲敲桌子,等着东西端上来时继续琢磨,向茶摊老板询问,“最近城里有去京城的商队吗?”
“姑娘要上京?”面相踏实诚恳的老板多打量她几眼,心中不免疑惑。少女出远门没个亲人陪着,这事儿可不多见。
叶央含糊地应了一声,倒是坐在邻桌喝茶的一个男人插嘴道:“我表兄刚从京城回来不久,那地方……啧啧,热闹得很,遍地都是贵人,他还赶上承光寺每年一次的放河灯呢,咱们这种小地方可比不了。”
“哦,放河灯?你快说说。”叶央爱答不理,倒是茶摊老板来了兴致,连连追问。
见有了听众,那男人继续道:“两年前,库支大举入侵,西疆雁回长廊六城接连失守,难民都逃到咱们这儿了……守城的定国公你知道吧?”
老板点头,“叶将军嘛,整个大祁谁不知道!”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聊开了,谁也没回答她到底有没有回京的队伍,叶央默默低头吃着包子,也不插话。
如今是大祁朝的建兴十五年,前朝因天子昏庸任信奸佞致使朝堂不宁,加上连着大旱三年,活不下去的百姓揭竿而起,反了。本朝太-祖皇帝并非平民出身,是手里有兵权的正经贵族,在四海动荡中顺势而立,定国号为“祁”。
可惜前朝多年外忧内患,不是一朝一夕能扭转过来的。攘外必先安内,太-祖皇帝在民生方面的确有所作为,可惜大祁境外环伺的敌人始终未能消灭。
比如库支。
他们世代生活在西疆外的草原,分了许多部族,库支就是总称。大祁未建立之前,朝代更替时打过中原的主意,却没发动真正的战争。
而雁回长廊是大祁最靠西的一块领土,也是整个西疆最后一块水土丰美的地方,形状像一把剑直直地横在地图上,夹在库支和乌斯之间。库支就在雁回长廊的西北边。
这个虎视眈眈的敌人到现在都没清理掉。
原因嘛,一是太-祖皇帝当年的国库并不充盈,现在也如此,过日子还够,可大型战争这种额外支出却捉襟见肘了;二是库支虽然私下里骚扰大祁商队,面子功夫却做得很足,库支首领还咬牙切齿地发誓定要抓住那群抢劫百姓的土匪,事实上……
只能守,不到最后关头不能战,这就是天子的难处。
――还好有叶家这个频出武将的家族,能让太-祖皇帝不那么头疼。
叶家的奋斗史也很神奇。
当年的叶老祖宗是前朝一个没什么势力的武官,做的最干脆的事,就是和祁太-祖一起闯天下,鞍前马后地扶着大祁朝建立。
自主创业的结果是显著的,建朝后叶家祖先被封为从一品的定国公,世袭罔替,待遇仅次于亲王郡王这些皇帝的亲戚。
而守业的过程是艰难的,大祁并不是只有库支这一个敌人。到了现在,龙椅上的皇帝总共换了三位,叶家死在沙场上的儿郎却足足有一个排,先后三十六条命。
本来在前朝的时候,叶家还算是个兴旺的大家族,到了现在却人丁单薄,再加上两年前库支的入侵,这次,连当时的定国公都折进去了。
雁回长廊六城尽数落入库支囊中,守城的叶国公殉城而死,夫人也跟着去了,连他们的小女儿都没活下来。
“先定国公的长子袭了爵位,他祖母素来仁善,每年那一天都会在承光寺放河灯缅怀逝去的老国公和难民,寄托哀思。唉,唉……”那男人说着说着连声叹息。
老板也感伤起来,“叶将军一家都是英雄啊,只可惜他们的小女儿了。我听人说,库支兵临城下那日,叶家的小女儿冒死潜入库支军营放火烧粮草,才暂时缓解了危机。天,那时她才多大,就有这般勇气!可惜啊可惜,到底也没能活下来!”
自始至终,叶央都在垂头听着,眼波浩淼,慢条斯理地吃东西,吃完就捧着碗喝茶,思绪却随着他们的交谈声飘远。
老板总算想起她的问题,回道:“姑娘,你不妨去东市看看,近日若有去京城的商队,那边卖马匹马鞍的肯定知道。”
“谢了。”叶央放下茶碗,放下几个铜板站起身,走路时脊背挺得很直。
离去前她在心里对着茶摊老板说,不可惜,叶家的小女儿,活下来了。

  ☆、第2章 买马风波

东市算城里的商业区,龙蛇混杂,什么都有,但大多是不值钱的玩意儿。叶央那一点伤感的情绪被熙熙攘攘的人群冲散,在东市边缘找到了马贩子的聚集地,老马甩着尾巴,小马不住嘶叫,还有两匹看不对眼,互相踢来提去。
……味道太冲了。
没什么人愿意接近这里,只有几个马贩子聚在一起聊天。
叶央捂着鼻子四处看看,没发现有商队的人出现。这里离西疆不太远,在雁回长廊还是大祁疆土的时候,边贸发达,不仅是皇商,民间商队来来往往也十分热闹,经常在城里停留几日,暂作休整。
还是上前问问马贩子,最近有没有要去京城的队伍吧。毕竟想出远门就要买马,或者给马匹换新的蹄铁和鞍子,总要接触他们。
叶央打定注意,绕过地上的秽物往前走去,选了个看起来憨厚的马贩子准备问话。不过因为专心避过地面秽物,她在行走时无意间撞上了一个肩膀宽阔的男人,双方都后退了两步。
“哎――你这人怎么不看路呐!”
对方活动一下肩膀抱怨,见是个小丫头也没计较,侧身让开了。
叶央忙不迭道歉,经过那人后立刻奔向马贩子。
男人扭头看了她几眼,走到路边的一辆马车前抱拳行礼,“少爷,属下问过马贩子了,这几日水路不通,要回京只能走陆路,良马已经卖的差不多了。”
朴素的马车停在路边,并不起眼,过了一会儿传出个清冷的少年嗓音:“我在车里看见你被个女孩子撞得退了几步,聂侍卫,这可有点说不过去吧。”
“那小丫头,身上有功夫的。”顿了片刻,聂侍卫毕恭毕敬地回答。
“比你如何?”
“眼下不如我,可她若是到我这个年纪,就不一定了。”
车里的人沉默片刻略略撩起帘子,露出半张脸,望向和马贩子交谈的叶央。
另一边叶央没注意到远处有人看着自己,还在和马贩子纠缠,情绪低落:“不会吧,商队昨日刚走……老伯,最近还有别的队伍吗,只要是上京城的都行。”
“这几日没有,姑娘不妨再等等。”马贩子连老伯摇摇头。
叶央却没什么耐性,她的银两有限,必须在花光之前到京城找到亲人。爹娘都在战乱中死了,可京城里她那位袭了定国公爵位的亲大哥还好好的。
叶央打量着剩下的几匹马,询问道:“老伯,这马多少银子?”
“二两七钱。”连老伯竖起两根手指头。
“一匹老马都要将近三两银子!”叶央倒吸一口气,瞪大眼睛讨价还价,“便宜点儿,成吗?”
连老伯不打算改变主意,把牙咬得死紧,“姑娘,我们过生活也不容易,二两七钱已经是很低了。”
叶央摸摸怀里的钱袋,把肩上的包袱紧了紧,转身去问其他马贩子了。可问了一圈都没找到更便宜的,其他人看出她着急赶路,还有故意往上抬价的。
她身材高挑,眼睛神采十足,在发愁时眉头微皱,看上去极有气势,为难地围着几匹马转来转去,拿不定主意。
最终还是回到起初问价的连老伯那里,叶央继续打商量,“不如二两卖给我?”
“姑娘,你不精通此行,看我家这马,老是老一些,精神劲儿却十足,牙齿也没磨损得太厉害,还是得用的。”连老伯咬死了不讲价,还夸赞起自己的马。
叶央不听他忽悠,翻了个白眼。再怎么精神,马匹也毕竟老了,禁不住一路奔波,万一跑到哪条山路里突然死了,她就得靠两条腿走到京城,若是便宜些还能考虑。
“不行,一两九钱,你的马不值二两七钱,漫天胡吹是要烂舌头的!”叶央的主意也很定。
连大伯犯了难,却仍不愿意松口,“我这买卖利润不厚,再说,老头子还要赚钱去替我那短命鬼儿子还债呢!”
“还债?”叶央一愣,随即道,“你要还债就该踏踏实实做生意才是,以次充好不是正道。”
连大伯老树皮一样褶皱的脸抽了抽,“老头子养了一辈子的马,我敢说它得用,就肯定得用!”
或许没那么差,可叶央出了那么多钱,就只能顿顿吃馒头了。
旁边有人帮腔道:“连老头儿的独子借了二百两银子做生意,结果横死在外头,儿子欠的钱老子还,前几日卖出那许多匹良马都换不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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