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饭店2》第36/80页



泪辉没有理会他的问话,仍是迳自地望著天际:我们离开这里吧,残烨!

离开这里?残烨瞪大眼,这个念头他从来没想过!

是啊!她转过头来望著一脸傻愣的残烨,表情坚定的开口:离开这里,然後一起变成神仙去擒月山……

等等等等!

残烨丢下捧在怀中的野梅子,大步跨到她面前,一把拉住她的手:这太混乱了,一个一个来!你说我们一起变成神仙,那个神仙到底是什麽、要怎麽变?还有那个擒月山到底在哪里?

……在天上吧,那个人…那个神仙说他们神仙都住在天上…他说我们是妖,妖不能跟神仙在一起,可是变成了神仙就可以,所以我想变成神仙……

你想跟那个神仙在一起?

不是,我想跟那个神仙把那个人还给我。

???残烨已经被她搞迷糊了。

总之,泪辉反握他的手,拉著他朝东边――也就是刚刚那个神仙消失的方向走去,我们先离开这里,变成神仙的方法我们可以一边四处看看一边找,时间很多…

你怎麽知道时间很多?残烨也不挣扎,任她拉著走,反正就算她没要自己跟她去,他也会跟著走,因为她是他唯一的同伴……

……因为那个神仙说,说妖跟神仙一样长命且强大,所以我们有很久的时间可以去寻找……

於是,两人就这麽开始了这趟漫无目的地的旅程。

他们花了两百年的时间在人间四处游荡,走走停停;在途中遇见了不少人,也自这些人事之中学习到不少教训与经验以及一些立场观念:好比说神仙与妖魔精怪之间各生活在哪处,是为仇敌、为何对立、有何不同,遇上神仙挑衅是该如何应对云云…

大多数的妖魔因为根深地步仇恨与观念,都不愿修练成仙,每次两人只要一提出相关问题――之前因为问得太直接,结果被某位仇恨天界到不行的老妖狠狠修理了一顿,所以学乖改成拐弯末角――就会被骂或企图改变他们的念头,因此他们两人一直无法顺利修练的方法。

神仙,就像妖魔憎恶他们那般,神仙大多数也都仇视妖魔。

在泪辉把遇上那位绿色神仙的经过讲给一位魔者听後,後者感叹的告诉他们,说泪辉真是好狗运,那位绿色的神仙照泪辉的讲述,应该是属於上位级的。如果不是泪辉之後有帮对方那个重伤的儿子包扎治疗,尚有善意,而且一看就是懵懂无知的模样,照他们两只用了那人的血突破修为,这种在神仙眼中是大逆不道之事,早就被打成烟灰云灭了,哪还能在这里跟他说话!

总之,神仙对妖魔大多都绝不留情,近乎是看到就杀,反之他们也是!尤其这几年两界之间又呈现紧张状态,就连他们这些生活在人间想要脱离争斗的少数群都被压得喘不过气!

然後,除了生存在天界的神仙与魔界的妖魔,就是凡人了。

凡人一生短暂且庸庸碌碌,却也妄想追求永生不死,成仙成佛!但是能够达到者很少,因为内心欲望过於强大,无法六根清净,专心练禅修道,反倒是堕入妖魔道者不少。

大多数的他们死後,灵魂便会自肉体脱出,除非死前有什麽不甘或是怨恨又或是不知自己已死,才会逗留於人间徘徊不去,要不大多数的他们都会在死後立刻被阴曹地府的使者带走,到阎王殿去受审而後决定去向,最後踏上奈何桥喝下孟婆汤,投入轮回,继续下一轮的重生;如身上罪孽全清,又不想继续轮回,就会被遣送至冥界,成为那里的子民,在那个只属於死人的国度居住。

然,世间上并非所有的凡人都是毫无力量的。他们其中也有天赋异秉者,但十有八个可能是来自天界或是魔界的转世,亦或是混血者,不过却仍是有例外。

泪辉与残烨两人便有幸遇上这麽一个稀世奇葩。

那个人是泪辉记忆里,少数留下深刻印象的凡人之一,同时也是带领他们进入三果至琉光饭店的人。

那人是个十分奇特的凡人,在泪辉的印象中,那人样貌清丽出尘,眉眼如画,身上总是飘著淡淡莲花香;一头长发乌黑亮丽,挽成简单的发结束在脑後;总是一身白衣,身上那股不食人烟的气质乍看之下,会让人误以为是误入凡尘的仙子,可在真正的深入认识之後,却发觉完全不是这麽回事,其实根本是个小恶鬼!

他们遇上那人的时候,正好是夏季,却是个下著细雨的日子。

那年的热就算是属於夏季植物的残烨也近乎无法忍受,更何况是属於春夏交界的泪辉!所幸那场雨来得及时,纾解了两人受到炎夏酷热的折磨。

而後,两人就在这场雨里与这个名叫似莲的凡人相识了。

当时那人撑著把画有墨莲的油伞站在一座巨大的莲花池畔,蒙蒙烟雨、翠叶白莲与清秀佳人,构成一副难得好景。

当时的残烨还在惊呼说有仙人,因为对方的气质实在不似他们身旁来往的凡人般污浊,反而异常的清爽乾净,而且周身也围绕著仙人的气息!可後来才发现并非如此,因为在与对方近距离相处後,发觉对方的气息虽然的确是乾净,但身上并没有仙气,不过是个普通凡人…好吧,比普通凡人还强且纯净上那麽几倍的人,毕竟对方也是个颇有修为的道士!

至於当时所看到环绕於对方周身的仙气,是来自那座巨大的莲花池,不过这些也是後来才得知的。

於是那时的泪辉便思量著,如此彷佛遗世独立的貌美女子,八成是凡人的修道者,亦或者是之前那位魔者所提到过的仙人的转世……要不,怎能有这般乾净的气质……

结果,这是她这一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看凡人看走眼。

结论,看一个人,周遭环境与地理位置兼当时的气氛很重要……。

妖魔饭店第二部三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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