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沧海遇上巫山》第69/70页


两对新人早在之前李汨就要自己和廖新宇走在前面,刚好,今天的场地很宽敞,不用一前一后,两对佳人一排走向酒店大堂的方向,后面的两对小花童穿着喜爱礼服,提着小花篮撒花,让人好不羡慕。
在众人的羡慕的眼光下,两对佳人一步一步优雅从容的走进了酒店大堂,在婚礼策划公司的司仪主持下,进行结婚致词,发表结婚感言。
李汨仍然不改往日的活泼,在众目睽睽之下做了一番慷慨激昂的结婚感言,每句话,都能让人听出她的标点符号,不愧是做记者的,不用写稿子都能说的让人深具泪下,从一心扑倒自己的事业上,到爱情丰收,其中的坎坷和不容易,让人为之感动,仿佛这对新人就是老天注定要在一起一样。
廖新宇同样是充分发挥了自己做主播的优势,深情,有张力的再次表白,表示自己从今往后做一个好丈夫,为自己家庭奋斗。
主持人也不是盖的,几乎每一句话都能换来掌声。妻子厉害,丈夫也不赖。
直到到了张俊和秦臻夫妇说结婚致词与所感。司仪在上面很有代入感的请另一对新人说自己的结婚致辞。
张俊站着半天没有开口,所有人都看着张俊,秦臻也不由的看向愣着的张俊,张俊这才回过神来。
轻轻的咳咳一下,舒了一口气说:“让大家见笑了,我等这一天等了很多年,突然自己的梦想实现了很是开心和兴奋以至于激动的不知带说什么好了,见怪了。”
说完,大家都理解的笑笑,并报上掌声。
“我是一个做IT的?潘恳膊惶?会说话,我既没有做记者的语言功底,也没有做主播那么有磁性的嗓音,但是,我还是要说,在这里,在大家的面前,让大家做个见证,我能娶上我的妻子秦臻实属是我的福气,我爱我的妻子,秦臻女士,从第一眼看见她我就爱上了她,我这辈子都没办法有不爱她的想法。他就是我的命,我的心,没有她就不会有我。今天在这里我承诺:以后无论在什么环境里,发生了什么事,我都愿意终生养她、爱惜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直到,我,离开了这个世界。”
张俊一说完,场面一片掌声响了起来,似乎很多人都有共鸣,因为每个人都狠狠的爱过一个人,一个用一生去爱另一个人的人能不叫人钦佩和感动?
张俊说的的很有感情,站在旁边的秦臻眼睛湿润了,她能感觉到他的每一句话都是从心底里发出来的,那颤抖的声音感动了秦臻,秦臻慢慢的热泪盈眶。
掌声仍然在响,几分钟后司仪职业的笑笑,看着堂前新郎旁边的新娘说:“张先生说的真好,这是我听过最真挚的告白,虽说朴实,说每句话都掷地有声,敲击着我们每个人的心头,因为每个人都有拿过生命去爱一个人,爱到骨子里,就好如张先生所说的,再次祝福新郎和新娘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不知名的来信
“听完新浪的致辞,新娘子一定也有很多话想说,下面有请秦女士做结婚致辞。”帅气的司仪讲话丢给秦臻。
秦臻一样愣着了,不知道说什么,所有人都看着秦臻,李汨也好奇秦臻会说什么,秦臻半天都没有开口。
张俊晔愣着看着秦臻,秦臻慢慢的控制住眼泪,帅气的司仪看着美丽动人的新娘子,眼泪汪汪的大眼睛,很是期待,看着人员骚动,怕冷场,连忙打圆场的说:“大家不要急,秦女士是被张先生的致词给感动了,台下的掌声有木有?”
一说完,大家都鼓起掌声,掌声响了一会停下后,秦臻忍不住的用手擦擦眼角,颤抖的嗓音说:“谢谢大家,我只想说我愿意嫁给我丈夫张俊,永远做个好妻子,对他好,白首不相离。”
简短的告白,却让张俊心里很是欢喜,他需要的不是一个能说的多好听的妻子,只需要能今后陪在自己身旁,让自己对她好,跟自己一起到老,就足够了。
“好一句白首不相离,秦女士很直白的表达,却是很朴实,言简意赅,大家再次掌声表示自己的祝福声。”说完又是一片掌声。
整个婚礼,在主持人的结束语后,告一段落,大家纷纷坐下,向新人们敬酒,说祝福客套的话语。
张俊安抚了一下秦臻的情绪,让秦臻坐下来,秦臻刚坐下来看了一下大堂的宾客,杨娟夫妇就在自己桌前,怎么不见可可。
“娟,你们看到可可了么?”秦臻问杨娟,杨娟正捧着果汁喝。
“没有啊,一直没看到人,可能忙什么忙迟到了吧,过会肯定就来了”杨娟安慰秦臻,按理说林可应该不会不来,难道是因为秦臻结婚的对象是张俊而不是林沐峰,应该不会啊。
秦臻若有所思的在看看大堂,试图搜索出林可的影子,看了很久,也没有,便坐下,一坐下有一个服务生走过来附在秦臻耳旁说:“秦小姐,外面有一个快递员有个包裹需要您亲自签收!”
秦臻很是疑惑,这个时候回事谁呢?
顾不了那么多,跟着服务生走出大堂,到门口,一个快递员看了眼秦臻面前的红花,很放心的将包裹单给秦臻签字,并且说:“寄方说了一定要在婚礼结束后交给您,我可是等了很久了。”
秦臻点点头,看着没有寄方地址和名字的包裹,迅速的签下,并让人给了一包喜糖给快递员,在快递员的祝福声下,秦臻期待又忐忑的打开包裹,看着到底是谁给自己寄包裹。
拿起来不是很沉,秦臻迅速的拆了开,只见一个黑色的首饰盒,一个存折,一个红包,一封信,秦臻没有去看红包和首饰盒,直接打开信封,从里面拿出信,打开来。
只见是林可写来的:“秦臻姐,很抱歉不能来参加你和张俊的婚礼,真的很抱歉,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三亚的咖啡馆里,坐在吧台煮咖啡了,浓浓的白咖啡,香气冉冉升起,扑鼻而来,而我还在幻想着秦臻姐今天的婚礼一定很热闹,你和李汨姐一起结婚,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再此我要祝福你和张俊,还有李汨姐和她的丈夫,祝你们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大结局!――迈着幸福前进
“请原谅我没有勇气露面,我仍然没有信心,我也想结婚,我也想热闹,只是长时间的独处,我仍然做不到让自己出现在这种场合里,以后我会回来看你们,看我哥,看黄征。”
“但是现在不行,我不敢再C市多住一天,老赵马上要审判了,我有内疚感,我并不是那么无情,虽然都说我做的对,于仁义我是没错,于道德和良心,我仍然受到了谴责,那种煎熬,我好难受啊,我如此的想逃,所以我等不到你们结婚的这天了,谢谢你当我是妹妹,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助我,我永生难忘,打心眼里我早把你当嫂子,当姐姐了,抱歉,我老是奢望你跟我哥再续前缘,你别生气,是我哥没福气,张俊一定能给你幸福。”
“我哥这辈子只爱过你,但是今天,你们永远都不可能了,我也知道秦臻姐在心里早就将我哥放下了,那么在以后我不在的日子里,还望秦臻姐能多去看看我哥,麻烦了。”
“红包只是我的一点薄礼,里面的项链是我精挑细选的,虽比不上张俊送您的结婚礼物,但是却是我怀着无比的喜悦之情买下的,收下我的心意,最后,还得麻烦秦臻姐将我的存折里的钱还了,原本就属于国家了,可可不能参加姐姐的婚礼,望姐姐见谅,赶明好好补偿姐姐!”
秦臻看完这封真挚朴实的信,看了一眼那个三后面带着六个零的数字的存折,再看看林可送的一条钻石项链,很漂亮。秦臻长舒了一口气,抬起头来看看天空,蓝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轻飘飘的悬在空中,秦臻在白云上仿佛能看到林可的样子,那甜甜的笑,很浅很美。
张俊出来站在秦臻面前,看着她手上的东西,一眼就知道是什么事,揽住了秦臻的肩膀,将秦臻的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此刻林沐峰和林可虽然都不在,但是张俊知道,他们此时一定在心底里祝福自己,祝福自己和秦臻幸福!
而他们一定会幸福!
三年零八个月后的一天,一片晴空万里,监狱前的梧桐树上掉着落叶,微风习习,一阵落叶飘了起来。
一个妇人,旁边一个时尚的年轻女子和两人中间站着一个快有一米高的小男孩,一起站在监狱门口久久的盯着紧闭的大门。
没错她们是秦臻林可和秦臻的儿子张念。
林沐峰和黄征减了四个月的刑期,提前出狱,两人穿着黑色的衬衫,从监狱里出来,两人提着黑色的包站在门口看着对面的两个女人和一个三岁多一点的小男孩,就这么看着,良久,盼着一天,判了三年零八个月。
“妈妈,小姨,爸爸说今天接到叔叔,叔叔就给小念买好多好多可爱多,是真的吗?”小男孩抬起头来一脸天真的看着妇人,和时尚女子。
妇人没有说话,微笑的点点头。
小男孩挣脱妇人的手,快步跑到林沐峰身前,拉拉黄征和林沐峰的手说:“妈妈和小姨说,叔叔有可爱多,是真的吗?小念要吃好多可爱多。”
“小念,叔叔带你去吃可爱多”黄征和林沐峰异口同声,看着对面的两个女人捂嘴直笑。
四个大人一个小孩一起迎着前方的晴空走去,走向幸福!
《全剧终》
后面还有精彩番外,不容错过哦!

童年趣事
我是李汨,汨字很多人都不认识,小的时候经常被人叫成李日,听得真刺耳,还有人叫我李水日,每每听到有人这么叫我,我就追着打,使劲的打,往痛处打,下次再没叫对,继续打,打到知道我叫李汨而不是叫李水日为止,所以我从小就好打架,很让老师和家人头疼。
小学时一次将一个男生的头打破了,被其家长找到学校唯我是问,结果被学校领导叫来了家长,因此被迫而转学,我老娘来时用食指戳着我头盖骨说:“怎么就生了你这个讨债鬼,上辈子欠你的。”
我听到老娘说的这么一阵言辞的,我会很没头没脑的问句:“妈,什么叫讨债鬼。”
老娘听了顿时要石化了。
我生在天府之国,美丽的城市,但是我长在另外一城市,W市。这个城市曾经发生过著名的起义,有一个美丽的古典雕塑,有山有水,有长江。
我出生在八十年代初,那个年代,钱很值钱,大多数人都很穷,很少有暴发户出现,当然也是一个祥和的年代。
我之所以叫李汨,这个字很多人都不认识,她念mi,四声。是因为,我的父母在七十年代的时候都是上山下乡的知青,在美丽的汨罗江相识,相知,相爱。
汨罗江边有着她们美丽的爱情,我就是他们在那条江边的爱情产物,为了祭奠她们所谓的刻骨铭心,感天动地,泣鬼神的爱情,故给我取名叫李汨,我着实的不喜欢这个名字,又难听,女孩子取三个字的名字多好听,再说了这个字小学课本上还没有,只有一个屈原在汨罗江自杀,多晦气。
我从小好打架,跟男孩一样,我妈也将我当男孩养,我的家境相对来说还比较殷实,但是我从小在乡下长大的,整天跟一群野孩子一起在田埂子上闹大的,所以才喜欢打架闹事。
我十二岁那年才跟我父母搬到W城上小学五年级,刚到这个城市,因为不会说流利的普通话,经常被人骂乡下的野妹子,看我的名字都不认识时,直接叫我野妹子,刚开始我还很反感,叫多了我习惯成自然了。
那会我家里注重对我的营养搭配,老娘三天两头的给我煲汤喝,使得我的个子一下子就长起来了,小学五年级就已经一米六三了,身体也发育的起来了,女性特征尤其明显,我觉得自己跟别的人不一样,坐在外面的位子,经常被从里面的人出来是推着胸口撞到了高高的桌岩,一阵生痛,痛的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开始慢慢的不像从前那样飞扬跋扈的到处欺负人了,我发现这里的孩子都金贵的很,被老师细心呵护着,经常还有一些大小的家长会,在我乡下的学校里,一个学期都不会有一次家长会。
我的学习因为转校也每况愈下了,跟不上老师的脚步,直到一次考试我的语文考了七十分,数学却只有六十一分,学校找到了我老娘并且叫到了学校,我不知道那个表面和蔼实则很恶毒的老师在我老娘面前说了我什么坏话,我老娘的脸一开始铁青色,转而变得很平静,一句话也没说,就回去了。

老妈,不要吃我
我忐忑的磨蹭到很晚才回家,并不是怕我老娘骂我什么,而是我善良的觉得我对不住她花了那么多钱将我送到重点小学,其实说心底话,我还是不想被她叫到面前上课,我老娘是国企职员,善于说教,嘴巴一旦打开了,吧唧吧唧的说个没完。
好吧,终究是要面对的,我等到晚饭的时候我才到家,我老爸早吃完了,去了他的房间看报纸,我迎上的竟是我老娘的笑容,这笑太恐怖,太惊悚了,俗话说笑里藏针,我突然想到了前不久学习了鲁迅的《狂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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