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天之行》第3/173页


白居易写这首诗时也许并没有逼关盼盼殉情的意思,但关盼盼看了以后可不这么认为,她大哭道:我为张愔守节十年,并非惜命不肯随之而去,只怕人们议论我夫重色,逼迫爱妾殉身,岂不玷污了我夫的清名?!白居易为何如此冷酷,非要逼我走上绝路?!

愤恨之下,关盼盼开始绝食,任谁的劝解都不能改变她的心意。在她瘦弱枯槁之时,她写下了针对白居易的诗:儿童不识冲天物,漫把青泥汗雪毫。

当白居易听到关盼盼的死讯时非常震惊,他觉得自己有难以推卸的责任,心里又是敬佩又是内疚。可能因为有了这次的经历,他在自己暮年之时让侍姬樊素与小蛮各奔前程,以免酿成关盼盼那样的悲剧。
花蕊夫人:被赵光义一箭射死

花蕊夫人歌谶《万里朝天曲》

前蜀亡后,后唐庄宗以孟知祥为两川节度使,孟知祥到蜀后,庄宗被杀到唐明宗死后,孟知祥就僭称帝号,但不数月而死,孟昶继位。

孟昶是个非常懂得享乐的人,他广征蜀地美女以充后宫,最宠爱的是“花蕊夫人”费贵妃。花蕊夫人狗狗书籍网牡丹花和红桅子花,于是孟昶命官民人家大量种植牡丹。孟昶除与花蕊夫人日夜盘桓花下之外,更召集群臣,开筵大赏牡丹。昶日日饮宴,渐觉烦腻,花蕊夫人用红姜煮白羊头,石头镇压,以酒淹之,切如纸薄,风味无穷,号称“绯羊首”。

孟昶最怕热,在摩河池上,建水晶宫殿,用楠木为柱,沉香作栋,珊瑚嵌窗,碧玉为户,四周墙壁,不用砖石,用数丈开阔的琉璃镶嵌。殿内罗帐锦被,奢华无比。

就在二人醉生梦死之时,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并命忠武节度使王全斌率军六万向蜀地进攻,十四万守成都的蜀兵一溃千里,孟昶自缚出城请降。山花烂漫的春天,孟昶与花蕊夫人被迫离开他们醉生梦死的蜀地乐园,前往汴梁。赵匡胤久闻花蕊夫人艳绝尘寰,为睹芳容,他赏赐了孟昶及其家人,并在他们来宫中谢恩之时见到了花蕊夫人。七天以后,孟昶暴死,许多人认为是被赵匡胤毒杀。孟昶之母本来就为儿子的请降而觉羞愧,也绝食而死。太祖把花蕊夫人留在宫中侍宴,要她即席吟诗,花蕊夫人吟道:初离蜀道心将碎,离恨绵绵,春日如年,马上时时闻杜鹃。三千宫女皆花貌,共斗婵娟,髻学朝天,今日谁知是谶言。这词离开蜀国,途经葭萌关时写在驿站墙壁上的,当年在成都宫内,蜀主孟昶亲谱‘万里朝天曲’,以为是万里来朝的佳谶,妇人戴高冠,皆呼为‘朝天’却是降宋的应验。太祖又命她作诗一首,花蕊夫人念道:君王城上树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宋太祖感于花蕊夫人的故国之思,更加倾慕她,携花蕊夫人同入寝宫,不久封为贵妃。

但花蕊夫人并没有忘记与孟昶的夫妻之情,经常偷偷的朝拜他的画像。有一次被宋太祖看见,问她画像上是谁,她只好说是俗传的送子张仙。打这以后,宫中各妃嫔也都供起了张仙像。

花蕊夫人后来因政治纷争而触怒了太祖的弟弟赵光义,在一次打猎中被赵光义一箭射死。
花开堪折的杜秋娘

杜秋娘原是间州(镇江)人,江南女子的秀丽与文采她身上尽数体现。她十五岁时,镇海节度使李锜以重金将她买入府中为歌舞妓。杜秋娘不满于只表演别人编好的节目,自己谱写了一曲“金缕衣”,声情并茂地唱给李锜听: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此诗正合了李锜之意,当时就把她纳为侍妾。

唐德宗驾崩,李诵继位为顺宗,在位仅八个月就禅位给儿子李纯,是为唐宪宗。唐宪宗试图削减节度使的权利,李锜不满,举兵反叛,在战乱中被杀,杜秋娘入宫为奴,仍旧当歌舞姬。有一次杜秋娘为宪宗表演了“金缕衣”,宪宗被深深地感染两人马上陷入爱河,杜秋娘被封为秋妃。

杜秋娘不仅是宪宗的爱妃,还是他的机要秘书,杜秋娘以女人的柔情和宽容弥补了宪宗年轻气盛、性情浮躁的缺点,宪宗常常与她讨论治国大事,二人过了十几年同心协力的日子。不料元和十五年,宪宗突然不明不白地死在宫中,有人传言是内侍弘志蓄意谋弑,但当时宦官专权,此事不了了之。

二十四岁的太子李恒嗣位为唐穆宗,杜秋娘则负责皇子李湊。李恒好色荒淫,沉迷于声色犬马,不满三十岁一命呜呼。十五的太子李湛继位为唐敬宗,他只知道打猎游玩,不理国事,不久又在宫中被刺身亡。这时,李湊已被封为漳王,杜秋娘眼见三位帝王连续暴死,必为宦官所弑,于是与宰相宋申锡密谋,决心除掉宦官王守澄,立李湊为帝。岂知宦官的耳目众多,计划王守澄所知,结果是李湊贬为庶民,宋申锡则谪为江州司马,而杜秋娘也削籍为民,返回乡里,结束了她的“折花”岁月。



正文
第一章 林逍
冷风瑟瑟,寒鸦乱啼。

一名少年口中嚼着一根干巴巴的狗尾巴草,懒洋洋的躺在墙角,对呼啸而过的寒风恍若不觉,要睁不睁的一双眼睛,只在过往的人群里扫来扫去。

这少年名叫林逍,在这黄沙镇也算小有名气,人称小探花。在黄沙镇,“探花”一词暗指梁上君子之流。

正当这时,一串铜铃般的笑声传来,宛如天籁之音,落入林逍耳中,让他眼前骤然一亮,嘴角扯起一抹冷笑,悄然起身,神不知鬼不觉融入人群,紧跟过去。

“老李,这不是林逍那坏小子么?”

“哎,林逍打小无父无母,真是可怜。石老头又在几年前染上恶疾,下半身瘫痪,成了个废人。在这吃人的世道,一个孩子要生存下来,何其的艰难啊。”

“你还别说,这坏小子挺仗义的,对咱黄沙镇的人从来不出手,瞄的都是些外来的富贵,不像黑虎那帮天杀的。”

路边传来窃窃私语声。

林逍命途多舛,打小苦难连连,为过活不得不街头挣命,就这样天落一口,地捡一口,竟也给活了下来,却落了个小探花之名。不过,当地人大多对其却没有太多的厌恶,相反却有一丝怜悯。

“小姐,你快来看,这不是府下人常说的糖人么?”

一名古灵精怪的少女,娃娃脸红扑扑的,粉嫩的仿佛能滴出水来,纤细小手白嫩如玉,正举着一个模样精致的糖人,叽叽喳喳地叫出声。

“青儿,你这个小蹄子,一路上叽叽喳喳没个消停,你没看到小姐正烦么?”穿紫色锦缎小袄的少女表现出不满,小鼻子皱成一团。

“哼哼,你们这两个鬼丫头,平日里就爱斗嘴,现在出来也没个消停,真是该打——”白衣女子柳眉一竖,眉宇间的忧愁一闪而逝,没好气地白了二女一眼,笑骂道。

这绝美女子叫林青婵,出自大都城的林氏家族,不知为何偷偷地溜出大都城,路过黄沙镇,恰好赶上一年一度的庙会。

林逍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的绝世佳人,不禁多瞅了几眼,她娇躯修长有致,披着一袭华贵的白色羽衣,小蛮腰上系着一枚紫色铃铛,行走之间,带起一阵清脆的悦耳声。风过,撩起一缕如墨青丝,柳眉淡扫,秀眸灵气,琼鼻翘挺,樱桃小嘴,勾勒出一张倾城的容颜,浅浅一笑,如同尖尖荷叶上的晶露,纯的没有一丝杂质,浑然天成。

在七八丈外的林逍,不动声色地紧跟着,将林青婵三人的谈话尽收耳中,眉头不由浮现一道黑线,对于这三人的谈话很是无语,连哄孩子玩的糖人都没见过,这怎么可能?

这也难怪,林氏家族在大都城乃数一数二的大势力,赫赫有名,地位非同一般,素日里家教甚严,接触的都是达官贵人,名爵贵胄,怎会知道民间这些小玩意儿?

林青婵这一回偷偷溜出来,如同刚出笼的金丝鸟,见到任何事物,都觉得十分新奇,一来二去,眉宇间凝聚的那抹忧愁,全部抛到了九霄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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