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凤华》第347/437页


  耶律原的母亲红了眼睛,行了个大礼,“是我莽撞了,多谢太后教诲。”
  萧太后微微的晗了晗首,待耶律原的母亲出去了,才又开始逗弄起雀儿来。
  “明明我们大辽,有的是广阔天地,可偏生有人,不想做那苍鹰,要把自己当成金丝雀儿。她是我的表妹,耶律槿的母亲,还是我的堂妹呐。”
  齐王妃笑了笑,“太后,时辰差不多了,大陈的使臣已经进宫了。”
  萧太后斯条慢理的站起身来,整了整身上的折子,临了忍不住问道,“原儿当真是掉进粪坑里死了?”
  齐王妃点了点头。
  萧太后噗呲了一声,然后捂住了自己的嘴,又摆出了一副威严的面孔,搭着婢女的手,走了出去。
  ……
  姜砚之同闵惟秀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晃荡着落了座。比起大陈皇宫处处精致,这里糙得像是进了武国公府。
  坐在他们身侧的苏中丞,挺直了腰杆子,竖起耳朵,等待着尖叫声。
  这都进来这么久了,咋还没有死人呢?
  整个大殿之中,到处都是人,放眼望去,不是姓耶律的,便是姓萧的,随便死哪个都行啊!
  “早就听闻,寿王殿下聪明绝顶,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萧太后拨了拨自己的金镯子,嘴中说着姜砚之,眼睛却盯着闵惟秀的金镯子瞧。
  简直是她有生以来,见过的最霸气威武的镯子。
  想当年,她阿娘也给她打过一对类似的,大约比这个小上一半,出嫁那日,她戴了一会儿,结果洞房花烛夜,硬是没有抬起手来,足足三日,吃饭都靠喂的。
  姜砚之眯了眯眼睛,“哪里哪里,我的头发浓密,尚不到绝顶的年纪,只夸我聪明就行了。”
  萧太后差点儿觉得自己的耳朵聋了,大陈的皇帝,把这么一个傻缺送过来,是不是疯掉了!
  还是被这个儿子整疯掉了,所以送过来整疯她?
  正常人,不都应该说,过奖过奖,我亦听闻太后宽厚仁德,再不济说美艳动人也好啊!
  所谓的外交,不就是你夸我我夸你,你阴我我阴你么?
  你不按照常理来,咱们还怎么按照剧本走下去?
  什么叫不到绝顶的年纪,你在说我到了绝顶的年纪吗?
  “都说大陈文气好,怎么皇帝的儿子,连话都听不明白呢?聪明绝顶,不是说你聪明得头发都掉光了,而是说你很聪明。”太后不便于反驳,但是大辽的臣子,可不客气了。
  说实在的,此番和谈,之所以一直谈不好,乃是因为双方都气不顺。
  大陈的认为他们本来打赢了,但是辽人狡诈,抢了太子去。
  大辽的认为他们本来打赢了,但是陈人狡诈,抢了他们北院大王去。
  这会儿见到了当时在战场上嚣张得很的闵惟秀同姜砚之,更是不客气。
  姜砚之看了那人一眼,笑道,“太后,这位可是你们大辽最聪明的臣子?聪明绝顶这个词,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们大陈人有一句话,叫做鲁班门前弄大斧,此情此景,我只想到了这么一句。”
  “你!”大辽的官员一下子噎住了,他们说的是汉话,学的这些,自然是从大陈而来的。
  “寿王可真是有趣之人,来人啊,上酒。来者是客,寿王远道而来,更是贵客。”萧太后端起了酒杯,对着姜砚之笑了笑。


第四百六十四章 比试
  酒过三巡,气氛好歹没有那么冷了。
  “听说寿王殿下,一到我王都,便连破两件大案子,实乃神探。正好我大辽,也有一擅长断案之人,名叫原青。不若我等比上一比。”说话乃是一个穿着亲王服饰的老者。
  闵惟秀上辈子在边关多年,对辽国贵族或多或少有一些了解。
  这乃是齐王,除了出身好,识时务,并没有旁的本事,做了个惕隐,专门管着皇族事务。他原本是老皇帝的亲弟弟,对皇位未尝没有一争之力,不过却成了萧太后的铁杆狗腿子。
  “怎么比?”姜砚之颇有兴致的问道。
  齐王阴恻恻的笑了笑,对着一个弓着身子,站在大柱子旁候着的男子说道,“原青在我大辽,专职刑律之事,尤其擅长仵作之法。正好本王手中有一具尸体。不若在一炷香的时间之类,看谁能够先查明死因。”
  说话间,一群侍卫抬了一个担架上来,上头用白布盖着一具尸体。
  闵惟秀看着众人双目亮晶晶的好奇模样,简直无语了,这大辽人,都有在宴会上看尸体的癖好?
  那姜砚之在这里,岂不是个万人迷!
  比人现在有没有迷,她却知道,自己有点迷。
  那个叫做原青的人走了进来,他生得十分的削瘦,像是一根被掏空了的芦苇似的,精神有些萎靡不振,“谁先来呢?先来的那个人,说对了,后面那个人,万一附和,又如何分出高低?”
  齐王一梗,瞪了他一眼,你丫的是死脑筋吗?怎么比,我也没有想过啊!
  原青不理会他,自顾自的说道,“我听过你的名声,都说你十分的厉害。不若这样,我来问你问题,你若是全部答对,算你赢,若是被我指出一点错误,便算你输。第一个问题,死者生前以何为生?”
  他说完,揭开了死者的尸体。
  姜砚之嘿嘿一笑,“既然是比试,怎么能够没有彩头呢!不若这样,我若是赢了,太后送我一千匹马儿如何?我家夫人最好打马球,可是我们大陈的马儿,都配不上她的球技。”
  “这比试的内容,比试的人,比试的尸体,比试的地点,比试的规则,可都是你们定的,于我十分不利。不过是一千匹马儿而已,做胡椒都不辣的,可敢?”
  不等太后说话,宝座之上的小皇帝便点了点头,“好!原青可是我们大辽第一厉害的人,萧折便是他教出来的。”
  姜砚之嘿嘿一笑,萧折啊……艾玛,都已经听到一千匹马儿欢快的叫声了!
  “卖笑为生。死者身穿绫罗薄纱,熏了很重的香,这种香味,有催情之效,多用于烟花之地。死者生得十分好看不提,而且肤如凝脂,唇色艳红,人死了之后,不应该是这种气色,可见他乃是涂脂抹粉了。”
  “更为重要的是,在死者的身上,留有一些浅浅的牙印,粗略观察,至少有两名以上的恩客,而且为男子。是以,死者生前,是一名小倌。”
  原青点了点头,“看发带,是王都东边永乐坊里的小倌,他的发带上挂了三个铃铛,说明起价三百贯,乃是十分红的头牌了。死了多久了?”
  姜砚之看了看,“尸体很僵硬,用手指按尸斑,会出现褪色的情况,因此我推断死者死亡不超过六个时辰。原推官对王都的小倌馆十分熟悉啊,应该经常能够遇见北院大王吧。”
  原青有些茫然的啊了一声,好端端的为何要提北院大王?
  “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往前走了一步,指着尸体说道,“从外表上来看,除了一些牙印和抓挠的痕迹之外,尸体并没有任何致命的伤痕。看上去有些像是无疾暴毙。”
  原青有些失望,“连你都看不出来死因么?”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不。你没有发现,他的眼睛很奇怪么?整个都是淤青的。”
  原青忙凑近了一些,说道,“我发现了,但是青楼的一些恩客,经常有一些缠住眼睛的嗜好,我去小倌馆问过话,他们说,昨日夜里,他接的客人,就蒙住了他的眼睛。”
  姜砚之摇了摇头,“蒙眼睛就算再用力,也不会出现这么深的淤青。这双眼睛,就是他的死因。”
  “是有人,用很大的力气,按压住他的眼睛,我在一本杂书中看到过这种杀人的手法,会让人脉搏变弱,然后死去。”
  姜砚之说着,跳了开来,瞧着萧太后同辽国皇帝说道,“不过呢,我想说的是,你们这是作弊啊。不是说好了,比试一番么?怎么这原青还先看过了尸体,都去查访过了,这不是诓我么?”
  辽国小皇帝俊脸一红,“最近王都不止这一起杀人案,全都跟这个小倌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原青查了许久,都不知道死因。一开始是半个月死一人,后来便是十日死一人,然后是五日,到最后,已经是一天死一个了。”
  “朕听闻寿王刚到王都,便连破两桩奇案,便有心相询,这才……绝对没有冒犯之意。这案子眼见就瞒不住了,若是在不解决,定要在王都掀起轩然大波,闹得人心惶惶。”
  “寿王若是能够破此奇案,朕愿意送骏马五千匹作为酬金。”
  姜砚之一听,顿时乐了。
  遇到了这样的案子,便是小皇帝不说,他也会受到好奇心的趋势,去解决案子的。如今多好啊,一下子五千匹马到手了!
  话说他在大陈审了那么多案子,他阿爹怎么就一毛不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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