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凤华》第385/437页


  从脚印的大小来看,应该都是王夫人留下的没有错了。
  姜砚之同张仵作小心翼翼的避开了那两排脚印,叫侍卫将其他看热闹的人,全都拦在了脚印之外,以防他们乱走破坏了证据。
  “死者兰香,背部中刀,一刀毙命。身上并无其他的伤痕。死时头朝外,脚朝内。”姜砚之蹲了下来,仔细的验看了一番。
  而张仵作,正拿出笔,在快速的勾勒着死亡现场图。
  “死者周围有喷溅血,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应该说死者被杀时……路丙……”姜砚之唤了一声,却发现路丙不在,无奈的摇了摇头。
  唉,都没有人来演死人了。
  姜砚之转了个身,面对着门口,皱了皱眉头。然后又转过身去,背对着门口,又皱了皱眉头。
  “死者初死之时,乃是仰面朝天的。之后,被人翻了过来,面部朝下,然后拔走了凶器。因此她的前胸后背之上,全部都噙满了血。”
  姜砚之说着,伸出手来,摸了摸地上的血迹,又皱了皱眉头。
  人群中的人,听到姜砚之的话,都议论纷纷起来。
  “肯定是那个原配夫人,拿着刀冲进来,将兰香给杀死了,然后拔了刀,跑掉了。不然的话,怎么会地上只有她的脚印?人总不能拿刀子扎自己的背吧,肯定是她杀的,夭寿哦……”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怎么觉得自己去了一趟大辽,开封府的百姓许久没有见过命案,有些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
  要是这么简单,岂不是个个都能做神探?
  姜砚之想着,看向了王夫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人不是你杀的,又为什么会来兰香家中,又为什么要拔走凶器?”
  王夫人还来不及回答,就瞧见一个男子急匆匆的跑了进来,他直扑到地上,抱起地上的女子,嚎啕大哭起来,“兰香,兰香……”
  王夫人的眼神黯淡了几分,嘲讽的笑了笑。
  “大家伙儿都知道吧,这个兰香,是我夫君的外室,他们生有一个儿子,比我的儿子,小不了多少。”
  “我家中乃是一方富豪,不说金山银矿,至少一辈子都吃穿不愁。我阿爹阿娘,还有我自己个,都大字不识一个,最是崇拜那读书之人。于是在我二八年华之际,阿爹便榜下择婿,为我选中了当时的新科状元王泽洋。”
  “王家一贫如洗,我自嫁进门后,对公婆夫君,那是千依百顺。在乡下给他们置办了房屋田地,仆妇驴马;夫君在开封府买大屋,置办行头,出门交际,一应钱财,全是我嫁妆出息。”
  “我嫁给他,第二年便生下儿子。自问从未做过半点对不住王家之事。夫君文采斐然,我啥都不懂,生得也寻常,常常自卑。于是下了狠心,请了女夫子,来教我读书识字。”
  “可我驽钝得很,字虽然是认识了,吟诗作对,却远远不行。之前我一直以为,夫君对我也是满意的。直到有一日,我行在街上,瞧见夫君扶着兰香下了马车,他们一家三口有说有笑的去湖上泛舟。”
  “我嫁进王家这么些年,夫君从未带我泛过舟……我一个好人家的女儿,竟然还比不过一个贱婢……”
  那王状元一听,立马破口大骂道,“你莫要一口一个贱婢的,不过是商户之女,仗着有几个臭钱便作威作福的,你又有什么资格,瞧不兰香?你知道什么,兰香才是我的原配发妻,而你才是外室!”
  王夫人一愣,哈哈大笑起来。
  “我仗着几个臭钱作威作福?你吃的每一粒米,穿的每一根纱,都是我的臭钱买来的。以前我的闺中姐妹们,都说我蠢钝如猪,迟早要被你杀了卖钱,我还不信。我呸!我他娘的不光是蠢钝如猪,我还瞎了狗眼才嫁给你这样的人渣!”
  王夫人说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什么窈窕淑女,老娘也懒得装了。我发现了这个贱婢的存在,心中大动肝火,同夫君大吵一架。我那厚脸皮的婆母,竟然还说什么王家子嗣不昌,不若把兰香迎进门来做小,把她那个狗杂种儿子抱回来养在我名下。”
  “我呸,你们一家子吃我的喝我的,连外头养的狐狸精的儿子,都想来分我家产,有没有搞错!我自然是不肯的。一开始我来骂了好几日,后来便有人来传话,说什么这样闹下去,于夫君的官声有碍,想同我私下好好的谈上一番。”
  “我当时鬼迷了心窍了,竟然还觉得内疚,于是一人前来应约。可我一进门,便发现兰香已经死在地上了。流了好多的血。我正准备跑,但是发现她背上的那把尖刀,乃是我当年送给我夫君的。”
  “我怕兰香的死,牵连到夫君身上,就拔了那把刀。可是我没有想到,拔出刀来,会有那么多血。那到扎得太紧,我费了老大的力气,才拔了出来,我一起身,还滑了一跤,把鞋子都摔掉了。”
  “我吓得要命,没有想那么多,就想快跑到巷子口的马车上,快些离开,可没有想到,刚出院子门,就被人发现了。我可真是蠢,到了这时候,还想着为你这个人渣掩饰!兰香是你的原配?兰香怎么可能是原配?”
  姜砚之听完,摇了摇头,“兰香同你,到底谁才是王状元的原配,我们暂时搁置在一旁不管。但是有一点我要说的是,不管是你,还是王状元,都不是杀死兰香的凶手。”
  王状元一愣,“那谁是杀死兰香的凶手?”
  姜砚之叹了口气,“杀死兰香的凶手,是她自己。她是自杀的。”
  “这不可能,怎么可能有人自杀,却用刀扎得到背部?”王状元指着兰香的伤口,红着眼睛说道。
  周围的人也都议论纷纷起来。
  “兰香的确是自杀的,而且她早就打算好了,要嫁祸给王夫人。我猜,她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光明正大的进王府吧。”
  姜砚之说着,站到了门口的位置。
  “大家看到地上的这个扫帚了么?我们假设,当时兰香正在扫地,凶手冲了进来,一刀扎在了她的背部,把她给扎死了。”


第五百一十六章 姜砚之的推理
  “屋子里并没有打斗与挣扎的痕迹,兰香是被人一刀毙命的。”
  “那么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兰香当时是背对着门口在扫地的,凶手冲进来之后,直接猛扎她的背部。大家请注意看兰香的伤口,这是贯穿伤,说明凶手的力气十分的大。”
  “那么问题来了,兰香死的时候,头是朝着那一边的?”
  王夫人一听,立马说道,“我进来的时候,她是平躺在地上的,头朝着门……”
  姜砚之点了点头。
  随手点了一个小侍卫进来,让他背对着门口站在。
  然后对着他的背部猛的一推,小侍卫一个踉跄,朝前扑去,姜砚之立马眼疾手快的拉住了他。
  “诸位看到了吧?凶手使的力气,远大于我,在这种冲击之下,兰香应该是趴在地上,头朝着里面死的。所以第一种情况,是不符合的。”
  “那么第二种情况,凶手同她相识,并且十分的亲密。在拥抱她的时候,悄悄拿出尖刀,扎在了她的背上,将她杀死。”
  “那么问题又来了,开封府从昨儿开始下雪,一直都没有停。这个院子里的雪积得很厚,若是来过的人,一定会留下脚印。可是现场,只有王夫人的脚印。说明下雪之后,只有王夫人一个人来过。”
  “王夫人同兰香势同水火,二人不可能拥抱,所以第二种情况,也不可能。另外,王夫人力气不足以给兰香造成贯穿伤。所以,她并不是杀人凶手。”
  “而且,兰香身段高挑,而王夫人比她要矮不少。就算她们二人拥抱了。王夫人想要使出这么平整几乎没有角度的杀人手法,动刀的地方,一定会比我们现在看到的要矮一些。”
  “至于王状元,脚印就可以证明,他不是杀人凶手。因为兰香,应该是今天上午才死的。”
  姜砚之说着,看了一下四周,“王状元从下雪之后,便没有来过,来过的王夫人,又没有动手的能力。是以我推测,兰香应该是自杀的。而且用了一种很奇巧的办法。”
  “你们看到这个坑了么?因为这一整片都被血覆盖住了,所以不明显。但是我们伸手摸一摸,这里的地面,是有一个石头缝的。”
  姜砚之说着,用手帕包好了凶器,然后将刀柄插入了缝隙之中,不大不小,刚刚合适。
  “你们看,兰香就是把刀固定在这个位置。然后站上了桌子,往后仰倒,因为人掉下来十分的重,所以才造成的贯穿伤。你们只需要扎一个同兰香差不多身高的稻草人,将她从桌子那放倒,就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了。”
  “她想要伤口在背部,造成我们说的第一种情况的假象,用来污蔑王夫人。所以才是往背后倒下去。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她倒下去之后,是头部朝着门口的。”
  “我不知道,她是否想到了这种死的姿势十分不合常理。就算想到了,她也只能这样去死,因为屋子里的桌案,还有这个洞的方向,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这一片因为离樊楼很近,是以来来往往的人非常的多,再加上王夫人前几日才过来骂过人,她今日再来,一定有不少好事者悄悄的在门缝里盯着。即便她没有拔走凶器,没有全身是血的跑出来……我们也依旧会根据她的脚印,还有他人的供词,把她抓起来。”
  王状元听到这里,恍然大悟,“兰香啊,兰香,你怎么这么傻呢!我说过一定会将你迎进门的啊,你怎么就这么一会儿都等不了了呢!你这个恶婆娘,都是你逼死兰香的。”
  “在我十三岁那年,我便娶了兰香了,她是我家中的童养媳,我家中清贫,全靠阿爹阿娘还有兰香赚银钱供我科举。这么些年,兰香因为操劳过度,一直都没有身孕。后来我高中状元,你家中来提亲。”
  “兰香待我有情有义,我不愿意弃她不顾。可她却怕拖累于我,自请下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阿爹阿娘的逼迫之下,我只得忍痛同意了。我将兰香接到开封来,给她置办了一个小院子,将她当做亲妹妹走动。”
  “许是生活好了一些,兰香有了身孕。我自觉待你不薄,家中除了你并无他人,唯独兰香一个,你都容不下她,不让她的孩子进门,活生生的逼死了她,你这个恶妇!”
  王夫人傻了眼,委屈的哭了起来,她抹了抹鼻子,叉着腰就想开骂,却不知道从何骂起,一时悲从中来,哭得越发的厉害了。
  闵惟秀实在是看不过眼了,推了王夫人一把,“你听好了啊!咱们兜里有钱,心头不慌。”
  她说着,朝那王状元看去,“今儿个我们可真算开眼了啊,天底下竟然有你这么厚颜无耻之人!兰香是你娘子逼死的么?不,她压根儿就是被你逼死的!”
  “你说你,贪图荣华富贵,抛弃糟糠之妻,直接说便是。何必装出一副一往情深的模样,还受父母逼迫,要不要点脸啊!父母一把年纪了,就是给你背锅的吗?”
  “你若是心智坚定,早在人家榜下择婿的时候,便该说清楚家中已有妻室,我就不信若是你说了,人家还非把闺女塞给你不成。你分明有所隐瞒,故意把这事儿推回家去说,逼迫兰香为你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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