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精和土老板[八零]》第2/189页


  谁不想要个像桑晓晓这样,长得漂亮又会读书,生气都能让人心软的妹妹?
  桑达达微探头,先帮桑晓晓找好理由:“桑晓晓,这次考试成绩不好,不是你的问题。都怪你未婚夫。”
  桑晓晓愕然看向门口。
  门口的桑达达皮肤稍黑些,个子高又瘦,眼睛和桑晓晓长得极像,漂亮得像是黑葡萄。他替桑晓晓埋怨起那个未婚夫一家:“都是小奶奶非要叫你过去住的。你长得漂亮,又读了高中,和傅元宝从小订了娃娃亲。但你们都没怎么见过面。小奶奶喜欢你,想让你去见见人。结果这人愣是不回家。”
  桑晓晓倒吸一口气。
  在这么土不拉几的环境下,她竟然时髦拥有一个未婚夫。
  这个未婚夫叫什么不行,叫傅元宝,听上去像是旧时代的长工。他不仅名字土,他还不着家,连自个小奶奶都不看。
  不行,这个未婚夫不能要。
  桑晓晓抬下巴,脆生生说着:“谁稀罕这种男人。下次他要是来,让他滚。”


第2章 谁要扫鸡屎啊!
  桑晓晓嫌弃着未婚夫。
  桑达达和胡春二话不说连连附和:“对,让他滚!”
  稍微动一动脑子就知道。那傅元宝一定是不乐意结婚的。毕竟这都什么年代了,建国几十年了!早不流行订娃娃亲结婚的了!
  哪怕傅元宝听说是很有钱的。
  可他们念过书都知道,现在就流行自由恋爱,再不济才叫村里头的人介绍认识认识。哪还有娃娃亲!
  桑晓晓见人都凑在她房间里,这才问了一声:“你们刚叫我做什么事情?喂鸡?”
  桑达达点了脑袋:“对啊。我去弄点猪饲料,把家里头的猪给喂了。胡春过来玩。喂完你们干什么都行。你带着她点。”
  他声音响亮,意识表达得也清楚:“不能老留在房间里。”
  桑晓晓根本没喂过鸡,更加没见过喂猪。作为一个常年在家、学校和医院三点一线的人,这辈子都没几个机会见活生生的鸡和猪。
  总要了解一下日常生活。
  她起了一点兴趣,勉为其难抬了抬下巴:“行吧。”
  桑晓晓从自己房间门口往外走,顺势打量起整个屋子。屋子里充满了生活气息,但每个角落也都充斥着一个“穷”字。
  地面是水泥地面,连铺地的地砖或者木板都没有。墙面不知道多少年以前刷了一层白,上方墙角掉了皮,斑驳得仿佛古址。桌子是老土的木头桌,桌上放了一个白色的大搪瓷杯。
  角落里搁着两个塑料的大箱子,上面堆积了点颜色黯淡的破布。塑料箱子上头敲了钉,钉子下挂了两塑料袋。整体看上去脏兮兮的,隐隐透着股味,让人根本不想靠近。
  侧面墙壁上挂着黄历。黄历挂了半年,半旧不新。原本的喜庆红色褪了大半,搭配破烂的发灰白墙背景真是破锅配烂盖,极佳的搭档。
  仰头往上一看。屋顶上竟还是有房梁的。走到门口再低头看了眼脚下,门口有木头门槛。大门不是铁门更不是什么安全防盗的合金门,而是木门。
  两扇有接近两米的红棕色木门大开着。木门上原本的漆也不知道是多久前上的,这会儿如同刮了一半的鳞片,翘起了大半,丑得很。
  穷土到了极致,反而让桑晓晓产生了一种“复古”的好感度。
  这要是好好装修一下也算别有一番味道。
  桑晓晓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接受这贫困的现状。她脑子里正那么想着,然而脚刚踏出屋子,还没踩到底,眼前一道红色窜过去。这道红色速度飞快,只留下一声:“咕――”
  她还没来得及问那道影子是什么,视线落在门口不远处地面,眼神里充满惊恐。
  地面好歹不是泥路,而是水泥路。可是这水泥路上有的,分明是一坨又一坨坚硬了的屎!
  她当年看鸟类视频,在树干上看到过一模一样的痕迹!
  从她斜后方那儿传来桑达达的话,让桑晓晓当晚就能做恶梦:“哦,广场的鸡屎也没扫。你们扫下吧,扫帚就在门外头搁着。”
  桑晓晓紧紧闭上自己的双眼,恨不得当场昏过去,能够再来一次穿越世界。这日子谁爱过谁过去,她是真的忍不了。
  偏偏她这位邻居小伙伴胡春兴高采烈应下了事:“好嘞。那达达哥,你们家猪回头杀的时候多给我一碗血呗。血好吃!”
  桑达达替爸妈应了:“好啊。”
  这两人根本无法与她的情绪互通,神经粗得像人造湖的下水管。
  桑晓晓重新睁开眼,转身恨恨往屋里走:“你们谁爱扫谁扫去。我现在就要写文章,去投稿,去赚钱!”
  气死人了。谁要扫鸡屎啊!她鸡都不想看。
  她背后,桑达达和胡春互相看了眼,脸上都露出无奈。
  乡下每家人的小孩都很会做农活,桑晓晓也会干,就是常常不乐意做。桑达达也不去管桑晓晓,只是小声和胡春说着:“她想写文章就让她写去,指不定回头真投上了。我下次去城里帮你们带个皮绳。听说城里的皮绳可好看了。”
  胡春完全不在意桑晓晓的坏脾气,一听皮绳,更是忙笑开怀猛点头:“嗯!我帮你们把地扫了。反正顺手的事!”
  回到屋里头的桑晓晓根本不在意外头两人说点什么。
  她扯开房间书桌前的椅子坐下,翻了下桌面,抽出一本全然没写过的笔记本,拿起一支天蓝色的钢笔。
  笔记本封面全红,上面画了一只丹顶鹤,俗得毫无设计美感。天蓝色的钢笔倒是出乎她意料得好写,就是她一笔下去,发现里面的墨水和纸不太兼容,容易晕开。
  她瞥了眼牌子。
  “鸵鸟……”桑晓晓嘟囔,“叫什么不好叫鸵鸟。志向远大一点该叫大鹏!”
  桑晓晓调整用笔的力度,重新写下第二笔。
  心脏不好的人,常年得修身养性。桑晓晓平日作惯了,还是主动练了书法。硬笔书法和毛笔她都专门学过。她身体不好,可骨子里刻了“张扬”,一撇一捺很是犀利,看上去不像是姑娘家的字。
  她写了“春居”两个字,突然意识到字体的问题,又抽出一本习题册。
  习题册上的字迹和她的一模一样。
  桑晓晓撇嘴评价身子以前的事:“也就这点让人看得入眼。”
  她再翻了下书和作业,确定了日期和课本文章――八五年。
  这个年代会写书的人慢慢变多,年轻人渐渐学历上来,喜欢看书的人更多得是。那些名著是被翻来覆去的印刷。文艺的作品在肥沃土壤中孕育,畅销的作品如武侠和言情,更是正版来不及印,盗版数不胜数。
  人贵有自知之明。
  桑晓晓没经历过太大的坎坷。她写不出什么接地气的文艺大作,对打斗武侠不感兴趣,自然着力于写情感类的小说。《春居》就是她设想过还未曾动笔的小说。
  《春居》讲述的是一个懵懂少女。她成年后忽然有天做梦,来到一个极为漂亮的园子内。春.光乍泄,满园花绽,桃源一般存在的园子里可怕的是竟空无一人。她好奇探索,发现这园子有主屋有侧卧,还有一个巨大的书房。
  书房里似乎有人正在作画,可只有画没有人。
  画上是小桥流水人家。亭台画到一半,笔搁置在一旁。少女觉得画实在好看,从边上扯了一张纸,用毛笔写了四个字:“人间仙境。”
  字写得七扭八歪,实在是丑不堪言。
  但很快,这字边上多了三个字“你是谁”。
  少女被当场吓醒,整个人都傻了。她竟能在梦中用纸笔和人沟通。而她完全不知道对方是谁,对方也不知道她是谁。
  随着接连几天梦的延续,她才知道住在园子里的人是一位避世的老先生。老先生以为自己遇到了仙人,和她说起了晚年惆怅。老先生年轻时喜欢一个姑娘,可两人因为战乱错过,后来再也没能见到。他终身未娶,却也因腿脚不便,一直没能找到那姑娘。
  如今生命快要走到尽头,他恳求少女能帮忙。
  少女知道后拉上邻居小哥,就此踏上寻人之旅。
  桑晓晓知道投稿肯定不能只写个大纲。她得写个人物介绍,再加上正文一万字左右的内容。这些能让人知道她的故事详情,也能了解她文笔情况。
  她洋洋洒洒写了个把小时,墨都加了一回。等人回过神,她正想看看几点了,又发现一个新的痛苦事情:她竟然穷得连个手表都没有。房间里也没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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