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拉拉:妖精修练记》第142/239页



我终于找到了共同点,兴奋:“哎,我也爱上网。”

古小宝看了我一眼,慢条斯理:“我上网从不聊天,也不玩游戏。”

“那你上网干什么?”我问。

古小宝说:“查看一些资料,看一些学术的东西,还有看有关于金融这方面的知识。”

在读博士生美男子(5)

我失望:“哦。”

轮到古小宝问我:“你呢,平日里喜欢些什么?”

我板着手指头,告诉他:“我喜欢的东西可多了,我喜欢上网,聊天,玩游戏;喜欢逛街,喜欢看漂亮的衣服,喜欢化妆品;喜欢泡咖啡店,品尝不同的咖啡;有时候也喜欢泡吧,唱唱歌,跳跳舞;心情好的时候还跑去健身馆去练瑜伽;我还喜欢――”

我还想继续说下去,古小宝打断了我:“怎么全是些吃喝玩乐的?难道没有高雅的喜好吗?”

我眨眨眼睛。

如换了曲落阳,或伍一帆,听到我这些女人头发长见识短的喜欢,早已笑翻天了,但古小宝,却认为低俗,一副不屑的表情。最令我不爽的是,古小宝看我的时候,是一种傲慢的睥睨,整个人充斥着鼓涨涨的优越感。

真搞不懂,古小宝不就是一个在读博士生嘛,还是第一年,艰苦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刚刚开始,离领博士毕业证还有好几年时间,用得着一副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神态嘛?好像全天下,就他一个人读博士似的。

其实读博士,也没什么了不起。

我可怜的脑袋瓜子,拚命地搜索着,我会的东西,到底有什么是属于高雅的?搜索了好一会儿,才辛辛苦苦的,想到与高雅有一点点关联的东西,我小心翼翼地说:“我会拉二胡,会弹简单的钢琴,不过不是很喜欢。”

古小宝颔首,沉吟:“钢琴倒是一种高雅的乐器,这是有身份有修养的一种象征,懂得弹奏有好处没坏处。至于二胡嘛,不学也罢,上不了台面,没什么档次。”

我说:“哦。”

心中很是郁闷。我和古小宝,话不投机半句多。

我不说话了。

古小宝也不说。

气氛的点沉闷下来。

我喝着咖啡,一边看着窗外。我们在一楼,靠窗的地方而坐。这咖啡店,是处在城市的一个繁华地方,外面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喧嚣声不绝,天空上的金黄的太阳,则有气无力地挂在天上。

给曲落阳撞了个正着(1)

突然,由远而近,传来一阵喜庆的声音。原来窗外,有婚车经过,壮观的车队,贴着大红双喜,在繁华的街道上,且走,且行,拖沓地显摆着,一副喜气洋洋的气氛。

我的目光,不觉被牵引了去。

婚车过去了很久,我还在呆呆地看着。

我在想,什么时候轮到我,也为某一个喜欢我,我又喜欢的男人,披上婚纱?

正在惆怅间,忽然,我就看到一个高大挺拔的熟悉身影,他从他那辆红色奔驰走下来,然后,便大踏步,朝我所在的咖啡店走过来。阳光下的他,神色动人,气宇轩昂,一张近乎完美的脸,帅气得如传说中的罗马王子,眸子里散发出一种令女人窒息的神采。

我呆住。

完完全全地呆住。

我的目光,牢牢地盯着他看,挪不开了去,就像给万能胶水粘了那样。我感觉到我的心,骤然加快了起来,一下一下的,疯狂地跳到完全没有了节奏,仿佛再不抓稳,就要冲出胸膛那样。

他――是――曲――落――阳!

他真的是曲落阳。

我骗得了别人,或我骗不了自己。我还爱着曲落阳,真的很爱,很爱,爱到无法自拔的地步,曲落阳在我的世界里,仍旧如鲠在喉,已深深透入我的血液,透入我的骨头。此时此刻,在这繁华的街道,人头涌动的地方,一刹那,一切的一切都成了背景,除了曲落阳的身形,他的五官,明亮地突出在我的世界里,然后一个珍珠停格,什么都停止了。

我呆了不知道有多久。

也许,一分钟的时间也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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