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交易系统穿六零》第71/118页


  但林悦却不后悔,索性依照爸爸的性子,只要吃到了甜头,肯定还会去抓更多知了猴的。
  完成了今日的兑换任务,小林悦又进入了梦乡之中。
  今天,秋爱华和林建国刚起床,小林悦也赶紧挣扎着起来了,昨天兑换那么大一根猪脚,其实也少不了她肚里的馋虫的影响。
  虽说前世那物质极为丰富的经历现在想起来已经有些模糊了,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过过那种好日子,她肚子里的馋虫也要比其他人大上一圈。
  秋爱华这时候也熟门熟路地打开了橱柜门,却被里面那一股子香味儿熏了一脸。
  秋爱华打开扣着的碗一看,这只碗下面是一整根猪蹄,浓油赤酱的,看起来就油亮软弹,闻起来的香味儿也极为醇厚。
  秋爱华心里一惊,又打开了另外一个扣碗,里面足足是一整根大肘子,快要把上面的扣碗都顶下来了。
  两个扣碗拿开,橱柜里还多了好几个裹了草木灰的皮蛋和一袋子精细的大米。
  秋爱华心里一震,虽说以前这种情况也不少,但那也是好久以前的事儿了,现在猛的一下看到这么多东西,连素来淡定的秋爱华都变了脸色。
  这时候,林建国也凑上来了,同样也被这大手笔惊到了,震惊过后,便是馋和可惜。
  “这么大一根猪腿,要还是生的,腌起来能吃好久呢!可惜都煮熟了,放不了多久,要不咱们给爸妈那边送一些过去?”
  这里的爸妈自然是指的秋老太和秋老大爷,自从两人升了职,每个月的工资多了,他们就敢时不时地送些好东西过去,让老两口和秋大哥两口子也跟着沾沾光。
  秋爱华点点头,现在已经是夏天,东西放上一天就会馊掉,这么大个猪腿呢,秋爱华可舍不得让它坏掉。
  这时候,林建国想起昨天晚上那一鱼篓的知了猴了,赶紧过去一看,果然,原本满满一篓子的知了猴早已经凭空消失,上面系着的布都还严严实实的。
  秋爱华和林建国对视一眼,便什么都清楚了。Pao pao
  这下子,林建国可精神了:“我今晚上再去抓,多抓一些回来!这东西过了季可就没有了!”
  秋爱华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点了点头,答应了林建国的提议。
  这时候,小林悦也终于自己穿好了衣服,走进了堂屋。
  两个大人听见了林悦的响动,赶紧把她抱进来,夏季天亮得早,现在天已经亮了,但看着小林悦时不时揉一下眼睛,两个大人还是担心她磕碰着了。
  “悦悦你今天咋起这么早啊?也没喊妈妈给你穿衣服呀?这是咱们悦悦自己穿好衣服的?可真厉害!”
  今天是周日,公社大院和纺织合作社都会放一天的假,让大伙儿睡个懒觉,所以这也是林家最放松的一天,两个大人都会由着孩子睡懒觉。
  没想到最喜欢赖床的小林悦这次居然这么早就醒了,秋爱华还有些不习惯。
  小林悦吸了吸鼻子,便闻到了一丝猪脚的味道,她赶紧哒哒哒跑到橱柜边上,急急地伸手:“好香啊妈妈,我想吃!“
  秋爱华和林建国相视一笑,秋爱华无奈地说:“好好好,今早上咱们就吃这个香香的东西好不好?”
  说完,秋爱华就把两碗东西都端进了灶房,先分出来半个肘子留着,待会儿带去秋家。
  碗底还有不少汤汁,在胶原蛋白的作用下已经凝结成了猪蹄冻,秋爱华洗干净锅,把猪蹄和猪肘子都切成块放进了锅里,掺了一些水进去,再放了些盐。
  这么好的汤汁,秋爱华是舍不得浪费的,把红薯饭弄进锅后,又削了几个小土豆进去。
  很快,等林远志起床洗漱好,锅里的饭菜也都熟了,满满一大锅土豆猪脚几乎块收干了汤汁,一看就是拌饭的好菜。
  一家人坐在饭桌上,开始享受起今天无比丰盛的早餐。
  小林悦已经馋了好久了,一筷子就夹起来一个猪蹄,猪身上她最喜欢的便是这口软软糯糯Q弹爽滑的猪蹄了。
  林建国也帮着小林悦夹,她手劲儿还小,恐怕不太能对付得了这么大一块猪蹄。
  虽说村里有小姑娘不吃猪蹄的说法,但林建国和秋爱华向来不信这些,猪蹄怎么了,不也是一块普普通通的肉,不过是不想底下的小辈和他争吃编出来的讲究。
  林建国又给林远志夹了一筷子厚实的猪肘肉,提议道:“远志啊,今晚咱们再去捉一些知了猴去?”


第七十章 系统升级(下)
  林远志的手顿了顿, 立刻便便明白了那知了猴的价值。
  看来知了猴也能兑换东西?这桌子上的猪脚便是那知了猴换的吧?
  既然这东西有价值,能兑换东西,那还有什么理由不去捉呢?反正单纯靠人力,也不至于把它们赶尽杀绝。
  林远志吃了一口土豆, 回道:“好啊, 今天晚上咱们再去捉一些。”
  林建国点点头, 和林远志一起生活了这么久, 现在最喜欢的,便是他那严实的嘴巴, 无论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情,他都不会随随便便往外头说。
  秋爱华见他们两个商量好了,也犒劳地给林远志夹了一块猪肘肉。现在林远志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秋爱华也有意识地给他补补营养。
  小林悦正拿着一块猪蹄大快朵颐,听见了他们三人的谈话,也赶紧提议道:“妈妈,咱们今天一起去大包山上采菌子吧!”
  “啊?刚好今天咱们都放假,要不吃完了饭,我把饭盒给外公外婆她们送过去,咱们就一起去采菌子?”
  林悦高兴地点点头:“嗯嗯!谢谢妈妈!”
  林建国和林远志也没有异议, 今天的行程便确认下来了,白天去大包山上采菌子,晚上林建国和林远志再去后山捉知了猴。
  大包山上的植被还算丰富, 夏季的温度比大队里还要比大队里低上一些。
  等秋爱华把饭盒交给秋老太, 秋家人也都起了兴致, 打算跟过去一起采菌子。
  现在正是采菌子的时候,大包山湿度又高,那菌子就更是泛滥到不行。
  采菌子也是一门技术活, 一个不小心采到了毒蘑菇,那生命安全都会受到影响,所以大家采菌子的时候都会带上家里的长辈一起掌眼。
  等浩浩荡荡的一行人进了山,小林悦这才感受到靠山吃山的道理。
  这山里的确菌子泛滥了,不过大多数菌子都很好地掩映在松毛底下,得眼尖的人才能看见。
  拂过一层松毛,底下的菌子们便露出来了,小林悦提着小竹篮,一点一点地搜寻松毛底下掩藏着的菌子。
  就连林远志也觉得有些上瘾,这种反馈来得太快的活动总是如此容易迷上。
  很快,就连小林悦的竹篮都满满当当的了,秋老太再挑了一遍,才把菌子倒进了自己的背篓里。
  走着走着,秋老爷子发现了一颗树莓,村里人都叫它刺儿泡,整棵藤上都长满了尖刺,但红透了的刺儿泡吃起来酸甜可口,连里面的种子嚼起来都很不错。
  秋老爷子把它勾过来,把上面红透了的刺儿泡都摘下来,一大半都分给了林远志和小林悦两个孩子,剩下的人才吃了一颗尝鲜。
  在这个水果缺乏的年代,这些山野里的野果子便是孩子们天然的零食。
  沿着小路捡菌子,秋老爷子又把人引到了一片地石榴那里,地石榴比一般的野果香甜很多,但摘起来麻烦一些。
  地石榴长在匍匐在地上的茎上,红透了的地石榴剥开,里面的果肉像无花果一样,吃起来也香甜可口。
  秋老爷子小时候就在这里摘地石榴,一直到现在,这片地石榴越来越多,一到夏天,空气中便满是地石榴香甜的味道。
  小林悦的鼻子最尖,刚走进这一片地方,就闻到了香香甜甜的味道,秋老爷子已经蹲下来在叶片中间翻找了。
  小林悦见状,也赶紧蹲下,学着秋老爷子的样子翻找起来。一片片椭圆的绿叶之中,红色的果实便更为明显,即使许多地石榴都几乎被埋进了土里,但只要露出来一点点红色,便逃不过人类的魔爪。
  当然,觊觎地石榴的可不止是人类,无处不在的蚂蚁也很喜欢这富含糖分的东西,于是小林悦便经常遇见被蚂蚁掏空过,只剩下一层薄薄的果皮的地石榴。
  一伙人忙活了好久,居然刨出来满满一篮子地石榴!把小林悦提着的竹篮都装的满满当当的,提起来可压手了。
  秋爱华也舍不得小林悦提这么重的竹篮,更何况下山的时候一个不小心,竹篮里的果子就能被颠得满地都是,秋爱华可不放心小林悦提着,索性自个儿提着了。
  一个上午,秋家和林家都在大包山上寻宝,除了菌子,还捉了不少笋子虫。
  夏季的笋也发起来了,不过大队毕竟还有个竹编合作社,所以夏季的竹笋是不准挖的,还得时不时上山去捉笋子虫,也叫做竹象鼻虫,这可是竹林的一大害,只要遇上了,大队的人就不会放过它。
  当然,笋子虫也是能吃的,甚至比知了猴还要好吃,除了高蛋白食物特有的香味,还带着一丝竹笋的鲜味儿,就算是简单烤烤,也是一大美味。
  竹林里除了笋子和笋子虫,小林悦还发现了竹荪和金蝉花,这两样后世的好东西,现在还是所谓的“蛇蛋”和普普通通的杂菌,甚至林建国还想径直把那竹荪蛋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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