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生之手》第107/108页


  深吸口气,他只能重复一遍:“你别这样。”
  “别哪样?”沙乐还在笑,可眼圈红得厉害,“别和男的乱搞?还是别在厕所里干?”
  “沙乐……”
  “我都习惯了,这样挺好。”
  眼眶又开始发热,董东东咽下嗓子里的酸涩:“你不叫我哥了?”
  沙乐认真地看着他,然后,慢慢扯出一抹嘲讽地笑:“不了,现在谁还稀罕那个啊,不值钱。”
  “我稀罕。”董东东再也克制不住,他紧紧抱住沙乐,力气之大仿佛要把对方嵌进自己的身体里。
  沙乐像被通电一般猛烈挣扎。
  董东东死死搂住他。
  “我不要了我不要了,”沙乐的叫喊声里带上了哭腔,“我都死心了你别来惹我啊――”
  对不起,董东东用嘴唇一遍遍描绘着,可他发不出声音,他怕这三个字太渺小,没有力挽狂澜的力量。可除了这,他又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他想如果他让沙乐狠狠抽自己几耳光,或者干脆打一顿,小孩儿会不会原谅他?
  可终究,还是只有这个倾尽全力的拥抱。
  他们从来没有这么紧密地相拥过,一次都没有。
  沙乐嚎啕大哭起来,没形象,没气质,就像个讨不到糖的孩子。
  董东东扯过被子把他和自己裹住,暖暖的。
  沙乐哭的很凶,以至于到最后有些抽,说话都一顿一顿地不利索了。可情绪发泄过后,他反而平静下来,微微抬头,睫毛甚至能扫到董东东的鼻尖:“没人喜欢我,我爹妈不喜欢我,所以把我扔这儿了,你也不喜欢我,所以你也把我扔了。其实我最不喜欢我自己,所以我就把自己给扔了,呵呵。”
  “我喜欢你。”
  沙乐有片刻的失神,但他很快反应过来,并直觉地摇了头:“你不喜欢我。”
  人生的第一次告白就这么夭折,董东东郁闷得想要自焚:“我他妈不喜欢你我能去干男人屁股!?”
  沙乐眨眨眼,淡定点头:“啊对,你就是喜欢我屁股。”
  “滚你妈!”董东东要抓狂了,“我喜欢你!听见没?我喜欢的是沙乐,不是沙乐的屁股!”
  “那也就是说你不喜欢我的屁股了?”
  “……”
  
  最终,董东东也没有回答这么高难度的问题。他只是把小孩儿揪到浴室里,用温水从里到外认真地把两个人都洗了一遍,末了搂着小孩儿钻进被窝。
  被角被掖得严严实实,窗缝溜进来的秋风只能在外围打转,奈何不得。
  沙乐把脸埋进被子里,只留个头顶给董东东,自言自语地小声嘀咕:“我肯定是M,不然怎么能那么扛虐?”
  董东东笑笑,伸手去摸对方湿润的头发:“以后,别让其他男的碰你了。”
  沙乐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看他。
  董东东被看得不知所措,别开脸,又退了一步:“要不别让我知道也行。”
  寂静,良久。
  沙乐忽然问:“你跟别的男的行么?”
  董东东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可现在沙乐问了,于是他在脑袋里试图想象那种画面,但最终,无一例外的都很别扭:“可能不行。”
  “那女的呢?”
  “我不知道,”董东东依旧不确定,他只知道,“没有男人也没有女人,我就跟你做过。”
  沙乐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下,然后董东东听见他说:“你要一直对我好,我就不跟别人做了,只跟你做。”
  沙乐这话傻里傻气,可董东东仿佛也被传染了,顺嘴就问了个:“为什么?”
  沙乐没好气地咬了下他的胸前一点,然后说:“我贱行了吧。”
  董东东一边揉着胸口一边乐。沙乐问你嘀咕什么呢,他也不吱声,就一个人在那儿暗爽。后来沙乐怒了,直接上手去击打对方要害,董东东当下就疼得投了降,龇牙咧嘴地凑到沙乐耳边,全盘坦白――
  “我就喜欢你贱头贱脑的样儿。”
  
  董东东活到二十三岁,只对两件事刻骨铭记。一是爹妈给自己取了这么有才的名字,二是大三开学时得得瑟瑟地去帮学妹拿行李。
  那是个星光灿烂的夜晚,他被一脑袋黄毛儿乱了心。
  

作者有话要说:5555,还是晚了,对不起大家,又到第二天了TAT
董东东和沙乐这俩孩子,怎么说呢,真就是配上了,人家乐意,咱这当爹妈的也没辙。我遇见过很多这种情况,明明我觉得这俩不合适呀不合适,并且整天折腾来折腾去,可到了,人家还黏糊在一起。所以感情这种事,果然很多时候是说不清的。
其实写这个番外,倒没想别的,只是挺羡慕那种什么都不用考虑的莽撞吧。
再次感谢大家看到这里,都辛苦了,额,你们懂的,捂脸! >_<




93

番外 笨笨日记 ...


  我叫笨笨,是一只有着纯正血统的斗牛犬,我的祖先可以追溯到14世纪的英国皇室,那时候人们喜欢要我的祖先去挑逗公牛,然后再把对方咬得血流不止。真是个残忍的活儿,幸亏我出生得比较晚。据说我的祖先们都十分骁勇善战,我想也是,不然早就被愤怒的公牛顶到了九霄云外,也就没有机会得到爵位了。哦,我忘了说,其实我是个贵族,请叫我塔特伦.笨笨爵士。
  贵族们总是高处不胜寒的,因为贫民们总是占据大多数。他们愚蠢,驽钝,甚至不知好歹,比如我主人家的那只笨狮子。妞妞这个名字十分机灵可爱,不适合她,所以我决定把我的名字赐予这个可怜的贫民。
  我已经这般大方了,甚至在“女人”送我回来的时候勉为其难地舔了口那只笨狗,为什么主人还要抛弃我?难道就因为我啃坏了墙皮?独霸了沙发?不喜欢被套着绳索到楼下转圈?不,我不信,一定是那个贫民向主人进了谗言,我夜晚偷听墙根的秘密被发现了!
  那是我白开水一样的生活里仅存的爱好,嗷呜!
  我一直知道的,那条笨狗嫉妒我体形健硕,眼神犀利,基因优良,尤其是那丑陋中散发的强烈美感,那是一种境界……嗷呜!
  送我走那天,小主人依依不舍。可我知道,我在他心里只能排第二,第一位永远是大主人,那贫民的义父!所以我恨裙带关系!
  分开时,小主人用脸蹭我:“笨笨,去了深圳要乖乖听话,不许咬墙皮,不许啃沙发,不许晚上打呼噜,更不许不睡觉往卧室里溜……”
  其实我听不太懂那意思,但我心里堵堵的,就像好几天没饭吃那种难受,于是我伸出舌头舔他,细细的舔,眼睛,鼻子,嘴巴……呃,到此为止,因为我被大主人抓着后颈皮丢进了笼子。
  我不知道我到了哪里,漫长的旅途中我睡过去好几次。梦里大主人和小主人还是老样子,每天吵来吵去,啃来啃去,最后还躲进被子里打架。我其实特别好奇胜负归属,可每一次都探寻不到。有时候是小主人脸红红的笑,有时候是大主人垂头丧气地抽烟,呜,好难分辨。
  我终于见到了新主人。可是好奇怪,新主人又是两个。可哪个是大主人哪个是小主人呢,人类的年龄好难区分,所以我决定按体形来定性。
  小主人是个非常和善温柔漂亮且有眼光的人,第一次见面,他就抱着我说:“真可爱。”
  大主人是个非常暴躁粗鲁难堪且完全没有鉴赏能力的人,第一次见面,他就指着我的鼻子说:“这也太难看了!李闯送它来干嘛?嫌我俩日子太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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