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功名路(科举)》第2/303页


  王姨娘见儿子醒了,自然也就不把心放在教训丫头身上了。
  本来打小红也就是为了出气儿,儿子一醒她便什么气儿都没了。
  老爷本来就是个色性子,嫁给这老色鬼这么多年,王姨娘即便再蠢也看明白了。
  比起个靠不住的臭男人,自然是以后能让她依靠的亲儿子更重要些。
  “寻芳啊,寻芳醒了。”王姨娘边叫着叶寻芳的名字,边从一边榻上下来,靸着鞋朝他快步走了过来。
  王姨娘虽然对下人狠了些,但对儿子可是真心疼。见儿子醒了,连声音都降了不知道多少个度。
  叶寻芳瞧着向他走近了的王姨娘,稍作打量。
  只见她一身青色绸缎衣裳,头上簪着银簪子,做了妇人头,鹅蛋脸大眼睛,樱桃小嘴,嘴角还带着梨涡。
  别说放到古代,便是现代也是个大美人儿。就是身高看着不高,约莫一米五往上走一点儿,整个人看起来是一种温婉小家碧玉的美。
  真难想象,这样的美人儿,居然是方才拿针戳人的王姨娘,人美心毒啊。
  究竟是她性格本来如此,还是说这后院儿将她养成了如今这幅样子,叶寻芳琢磨不出来。
  后头两个小丫鬟一粉一绿,纷纷跟了上来,正关心地瞧着他。
  “寻芳啊,你哪里不舒服?跟姨娘说啊。”王姨娘到了叶寻芳床前,柔软的手伸过来捏住了叶寻芳的手,轻声问着他。
  虽说叶寻芳的身体是王姨娘生的,但灵魂到底换了个人。
  叶寻芳本人是没怎么接触过女孩子的,高中大学也谈过一个女朋友,后来也因为毕业而分手了。
  不是说没有牵过女孩儿的手,初吻也早没了。但一个不认识的女人要过来牵他的手,他本能还是会避嫌的。
  他是挺想甩开王姨娘的手的,但看到王姨娘那满脸写着关心的模样,又感念她是原主的母亲,才堪堪止住了想要甩开这女人手的想法。
  “方才姨娘在吵什么呢?我被吵得头疼。”这昏昏沉沉了好几天,忽然一说话嗓子都哑的不行。
  “吵着你啦?方才小丫头不听话,我打骂了两句。不吵了,接下来姨娘都不吵了。”王姨娘声音柔着,此时说话就跟刚才那副凶狠模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仿佛现在才是真的她,方才那是鬼上身。
  她既然已经停了要打骂丫头的心,叶寻芳便没有要求了。
  只是刚醒过来口渴难耐:“我渴了。”
  王姨娘一听儿子说渴了,忙亲身到桌前去,将茶斟了,将茶端过来喂叶寻芳喝。
  叶寻芳只好催眠自己,这是他亲老娘,他病了,母亲亲自来照顾那是关心他,喝一口她喂的茶也没什么的。
  于是接过了茶碗,因里头飘着茶叶,所以他没有牛饮,而是一小口一小口喝下去的。
  这一喝完茶,又觉得肚子饿。
  那肚子还十分不争气地“咕噜噜”叫了一阵儿。
  叶寻芳的灵魂已经二十多岁,被人听到肚子叫总觉得不雅,所以有些害羞,闷着性子不说话。
  王姨娘跟两个小丫头听见了,只是笑笑。
  一会儿便听绿萝说道:“爷饿了,我去厨房里瞧瞧还有什么吃的,给爷拿来垫垫肚子。”
  叶寻芳见她这么说,没有说话,只是点头表示赞同。
  王姨娘见儿子醒了,还肚子饿要吃饭,渴了要喝水,伸手摸了他的脸又发现不再发烧,整个人心情好了许多。
  这都晚上戌时,即是现代八、九点了,王姨娘还不去自己房里歇着,围着叶寻芳转了好一会儿。
  等到叶寻芳吃完,虚弱的身子又需要休息了,她才识相离开。


第2章 金氏
  昨日休息的多,便起的早。叶寻芳望着床对边纱糊的窗户,看着阴阴的光线照进屋里。
  他刚睁眼,有些恍惚,竟分不清此刻是清晨还是阴雨天的傍晚。
  幽幽的叫不出名字的香散到了鼻尖,原是昨儿点过的香,一但染上就是满屋子的幽芳。
  叶寻芳在现代是父母离异,父亲家里三个孩子,有没有他无所谓。母亲成天地追求爱情,对孩子倒是不管不顾。
  他也是自己照顾自己过来的,要不是突然猝死,他现在的日子还过的很平淡。
  烧饭洗衣加打扫,自己一个人也是凑合过。
  但今天光是这么睁开眼,眼珠子打量了屋里一圈,鼻子嗅了嗅屋里丫鬟给点的香,想着还是女孩子比他这个糙汉子过的精致的。
  她们不光自己能把自己过好,还能连带把别人也照顾上。
  昨儿从睁眼到现在,他就已经体会到了古代地主家少爷的美好生活。
  除了无聊一些,他觉得古代其实也没有那么的不好。至少单从他这个身份,这个阶层来说,还是不错的。
  他醒的早,丫鬟跟他也不在一个屋,没听到动静也就没醒。
  这两日他身子不好,丫鬟常候在一边照顾。
  原主是初春生的,那时候天气尚冷,可能跟气候有关,他小时候起就常生病,总是有个发烧感冒的都是常事,照顾他的绿萝也早就习惯了,照顾起病人来十分顺手。
  她本来就是老太太那儿来的人,机灵懂事照顾起人来一套一套的,手也巧,原主身上凡有个什么香包帕子都是出自绿萝的手。
  叶寻芳起了身,缓步走到一边镜子前坐下。
  就这么从床头到镜子的距离,他都能感受到不适应。一来是因为原主身子弱,二来是他的体型变小了不止一点两点,所以很不习惯。
  小孩只有九岁,从镜子里头看,小脸上还堆着些肉,一双瑞凤眼,看起来水润水润的。
  嘴唇有些嘟,中间厚些也不是那种过分的厚,抿嘴一笑唇瓣就显得薄了,此刻因为病气,唇瓣不红,脸色也白。
  呼吸重重的,带着三分病气,看起来又奶萌奶萌的。这样的小孩儿,若不是穿着哥儿的衣裳,冒充女孩儿都有人信的。
  好看的小孩子一般都分不清性别,长大些,男性化的特征应该会明显起来,现在年纪小所以不太分辨得出男女。
  这样好看精致的脸,叶寻芳其实也没有多喜欢。
  他在现代也算是清爽帅气,不能说惊艳,但至少很奈看,脸部五官没有特别不好看的,怎么都算一身正气。
  同事里有小姑娘讨论过办公室男子的颜值,他有悄悄听到过,他在女同事眼里算是帅哥。
  所以叶寻芳不怎么喜欢自己现在的模样,因为放到现代,这脸在直男圈里被统一称为“小白脸”。
  要是叶寻芳原来的那张脸不好看,现在有张精致的脸或许还会高兴。但问题他原本就长得阳光帅气。
  用一张爽朗帅气的脸,换一张小白脸,在他看来不算太值。
  “啧。”叶寻芳有些不满意于自己嫩嫩的脸,在镜子前啧声揉着自己脸上的肉,仿佛想要通过搓揉将自己的脸搓出男子气来。
  正揉着,昨日瞧见的那个叫绿萝的丫鬟挽着发髻便进了屋。瞧见叶寻芳摆弄自己的脸,一双眼睛眯笑着。
  “爷今儿起的早。”
  十几岁的姑娘,说话做事百伶百俐的,模样也周正。
  按照原主的记忆来说,这姑娘原本就是家生子,她娘是老太太跟前儿的一位嬷嬷,她自己在老太太那儿做过活,老太太死前把这姑娘给了他。
  一个丫头是老太太屋里有背景的,叶寻芳估摸着,这是老太太死前,念及家里人丁单薄,怕家里主母害他,所以故意安插一个自己的人在这里。
  即便老太太身死,放个丫头在这里提醒,那主母必定也不好为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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