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功名路(科举)》第279/303页


  而寻芳所处的时代也是男多女少,或许在寻芳不知道的情况下,有许多女婴丧失了生命。
  就在这样的性别差异下,穷苦的男人二三十岁娶不到老婆很正常,但是说一个智商正常没有疾病的女人,二三十岁还嫁不了人,确实很稀奇。
  若是周围都是一些读过书的人,那么听到闲话的概率可能会低一些。但是重男轻女大背景就在那里,只要女人仍旧被认为是男人的财产,那么女人的卑微就一定会存在。
  更何况,在这样一个朝代,大部分人都没有读过书。寻芳老家的一些奴仆还知道看人下菜碟,当初王氏不得势的时候,身为半个主子还要被长脸的奴才压一头。
  就更不要陆婉这种年龄摆在台面上的人了,别说二十七岁成婚。
  就是当初她带发修行时,恐怕遭受的非议就不少。
  陆婉若做道姑的话,那再过几年,周围可能也就没人议论了,毕竟尼姑一辈子单身有什么可奇怪的?
  可若要说起一个女子二十七岁第一次嫁人,周围的议论声可就大了。况且陆婉嫁给寻芳,总不可能一辈子不见客。
  当初她到道观里做姑子,如今二十七岁了又要嫁人。这被人议论,那是肯定的。
  即便陆婉心里也不在意,但是舆论就是这样,总会通过各种方式传到舆论中心的那人耳朵里。
  当寻芳听到陆婉说出自己已经二十七岁,用了“已经”这样的词汇,寻芳当然是没有鄙视她年龄的情绪在。
  但是他的内心也无法平静下来,一方面心疼陆婉因为年龄而感到自卑,另一方面又愤怒这世界拿年龄来判断女人的价值。
  仿佛女人老了,就只有“人老珠黄”这样的形容词一样。
  陆婉在他的心里,就是一块珍宝。她像酒像古董,岁月只会让她变得更加有味道更加优雅珍贵,而不是只有老。
  但是她现在却因为外界的声音,而对自己的价值产生了些许的质疑。
  这样的质疑在寻芳眼里看来,很没有必要,并且也不应该有。
  “那又如何呢?不管你是二十七岁,还是一百零七岁。我就想要娶你,就想要跟你白头到老。年龄在我看来,并不是我们之间情感的绊脚石。时间只会让我们的感情变得更加牢固,到最后坚不可摧。”寻芳说出了自己心底的想法。
  寻芳边说着,边伸出了自己颤抖的手,牵住了陆婉白皙的手。
  寻芳的手之所以在颤,有一半是因为生气陆婉说出贬低她自己价值的话,另一半则是因为紧张。


第190章
  古代讴歌爱情的诗词并不少, 光《诗经》里的就有许多,譬如《关雎》里面就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样的句子。
  陆婉背过许多歌颂爱情的诗,她在文学方面是有一定的素养的。普通人拿一些乱七八糟的诗文请教她的话, 陆婉能一刻钟内想出一首绝对碾压的诗词来。
  她家祖父是宰相,父亲又是进士出身,虽然官职不高,到如今还只是个编修, 家里的花销还是靠着祖宗的荫德, 有那么几块地供应着。但是跟寻芳相比起来, 她才是真正的书香世家的大小姐。
  寻芳说的也不是什么诗词, 就是很白话的表白, 可是陆婉仍然被寻芳说的话感动到了。
  感情这种东西,能够升华到文学的范围自然是很好。但是只要情感真挚, 就算语言没有那么优雅, 也一样能够打动人。
  “我说过的,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只要你不负我,我没有理由不嫁给你。”陆婉这么说,便是答应了寻芳的求婚了。
  寻芳感觉自己捏住的那一只细软的手转动了一下, 随即就感觉到自己的手掌一紧,是陆婉回握住了她。
  这一只细瘦的手,寻芳捏在手里,就好像是在捏着花瓣一样。这样一双手, 寻芳轻轻一捏就能直接将骨头都捏碎了。
  但是明明就是这样一双脆弱的手,却是这么的有力。陆婉握住他的手时,让寻芳感觉自己一颗心都被捏住了, 并且再也无法挣脱。
  等陆婉答应嫁给寻芳后,寻芳便跟陆婉商量了一下之后要做的事情。
  首先就是寻芳要上门去提亲,这件事情寻芳会跟王氏商量,然后王氏再去找媒婆说合两人的亲事。
  等媒婆到陆家后,陆母听说要求娶陆婉,肯定会来问陆婉本人的意见。
  虽然陆母不说,但是哪个母亲都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获得一段好姻缘的。
  陆母之所以看起来不在意陆婉的婚姻,表面上已经无所谓了。但是心里肯定还是不希望陆婉一辈子就这样了的。
  所以等陆母过来询问陆婉的意见时,陆婉再点头答应。这样叶家就可以按照流程,直接下聘,定下良辰吉日了。
  目前寻芳要做的第一步,便是告诉王氏这件事儿。
  等跟陆婉商量好,又说了一会儿话后,寻芳便从陆婉这边离开,回到了家里。
  到家之后还有得忙,外面收了许多来拜见的帖子,甚至有等在家里要见寻芳的人。
  寻芳接连升官,还得了爵位,有实权又有贵族头衔,还是众人眼中的黄金单身汉。
  因为寻芳身份多样,来拜见他的人也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
  自然,来的人很少是比寻芳官职大的,大多数的都是一些年轻且官职比较低的人士。
  大多都是接着恭喜寻芳的名头来见他的,寻芳便将品德没有特别败坏,且多少跟自己沾些同乡或是同学身份的人都请了进来。
  跟大家聊了一会儿天,晚上跟众人一起用过了饭,这才将一群人全都送走了。
  这会儿也亏得叶寻芝跟梁佩恩他们没有过来,大概是知道他这两天是不得空见他们的吧。
  这次跟寻芳他们回来的还有一些门客,因为家里太小,大家都是到京都一个下处住着。
  晚上用过饭后,寻芳便去找了王氏商量,让她跟宝儿两个人准备一下,打点打点到时候搬到伯爵府内住去。
  寻芳被赐了爵位,皇帝还赏了一个很大的府邸给他。那府邸的面积比起当初在丹城的叶家也不差了。
  既然是皇帝所赐,自然里面装饰比丹城的要好上许多了。
  况且在丹城的时候,寻芳他们家再大也只是“叶宅”,到了如今,他的家已经能够被称为“府”了,这绝对是阶级上的跨越,真的是美滋滋。
  “不过咱们搬到那里住去,这里这件屋子该怎么处理?”王氏在这京都住了好几年了,多少对这宅子有些留恋。
  丹城那里,就算走远了,那到底也是他们家的地,不会有人占了。因为是祖产,没有特殊原因的话也不会卖掉。
  但是在京都,住进府内,就有大量的开销。寻芳他们家的商铺不多,大多就是靠着土地过日子,虽然皇帝赏的土地也够花销了,但是目前这个房子空着的话也是等着发烂,不卖掉的话还要花钱去管理。
  况且这又不是乡下,不能避暑,宅院也不大,留着的话,没什么必要,不留着的话,又有些舍不得卖掉,感觉很是鸡肋。
  王氏也是觉得很神奇。虽说他们叶家在丹城还算发达,但是自从分了家,又到了京都后,消费水准在京都绝对算不上一流。
  省吃俭用倒是说不上,不过也确实贵重的东西不能随便买,奢侈品自由是绝对做不到了,连宅院都变小了许多。
  对于这一点,王氏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但是时间久了,也就都习惯了。
  在这一锤子砸下去就是个官的京都,寻芳他们家也就算是中间稍微往上一点儿的水平。
  但是寻芳出去打了一场仗,四年光影加上几年当官的生涯,一下子就将家族从中游水平拉到了上游。
  皇上赏田赏地又赏金银珠宝,将寻芳他们家从他□□那一代到如今这一代拉到了历史最高。
  王氏以前一直觉得读书好,只是觉得整个大环境就是觉得读书好,读书能为朝廷做事,就是高人一等。
  听人家说什么“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王氏都觉得那都是书呆子想钱跟想美人想疯了。
  到如今看来,书中有没有颜如玉还不确定,但是书中肯定是有黄金屋就是了。
  要是书读到寻芳这么个境界,那府邸、田地、金银,都是不用说的。
  这么想着,王氏突然又觉得自己看着寻芳就觉得无比的骄傲,这可是她十月怀胎,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儿子啊,是她身上的肉掉下来成了这样一个任务。她真是骄傲死了!
  寻芳就坐在王氏的旁边,自然也看到了王氏那对儿子感到十分欣慰的眼神。
  他是靠着拼命赚来的这些如今拥有的所有一切,因为是凭借实力获得的,他倒是没有觉得有什么可骄傲的。
  “这屋子,我不准备卖掉,想着到时候把屋子转给宝儿。目前宝儿跟咱们一起住,就先租出去吧。等过几年敏哥儿回来跟宝儿完婚,到时候是敏哥儿跟宝儿重新再买别的房屋,还是说直接住到这院子里都好说。若是直接住在这里,咱们将来来往也方便。若是搬出去住,宝儿也可以将屋子租出去收租,还能多一份收入。”
  寻芳之前还挺省吃俭用,就是因为还有宝儿的嫁妆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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