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周之燕》第27/291页


流芳顿住脚步,终是忍不住转过身,说:

“表哥,你又不差钱,不如这小狗送与流芳吧!”

“哦,表妹喜欢?”他扬扬眉。

喜欢啊,怎么不喜欢?也许在这个时代真的是太寂寞了,她刚才一眼看到这可爱的小东西就已经心动了,只可惜了它是容遇的狗;而现在她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任不理任由容遇毫无人性地把它扔到杂技班那动物的人间地狱去。

“嗯。”

“那我就把咪咪送给你了。”他说。

“咪咪?”一点都不好听,咪咪指的是猫而不是狗,而且它的另一层意思真的不敢恭维。“谁改的名字?”

“当然是咪咪的娘亲改的,怎么?不好听吗?”他笑了。

对于这样的答案,流芳当然知道是糊弄傻子的,于是她蹲下来白他一眼,伸手抚着小狗的毛,说:“怎么可能?!明明是狗为什么要改个猫的名字?不好听,我要给它另改一个。”

“怎么不可能?”他理直气壮地拎起小狗就走,“它一生下来就叫咪咪,表妹不喜欢,就算了。”

“别、别……”流芳追上去,无可奈何地说:“咪咪就咪咪吧,其实……仔细想想也有些好听的,表哥,我喜欢……”她还没把“这个名字”四个字说出口,容遇一转身立住身子,她收不住脚一下子便撞到了容遇身上,容遇反应倒是很快,长臂一揽就她抱住,夹在他们中间的咪咪呜咽一声,也可以算作是惨叫,反正就是被两个人紧紧地挤压了一回。

“喜欢?不改名字了?”他薄唇噙笑,一点也没有放开她的意思。

“不改了。”她马上妥协,几乎要丢盔弃甲了,她很不习惯容遇这样的靠近,只要他一靠近,她的心便会一下子变得紧促透不过气来,跳得砰然如雷响。是流芳残留下来的记忆积淀在那颗心里吧,所以她才会激动慌乱得好像患上了心脏病一般?

“表哥,放开……”她艰难地说。

他笑意不改,如她所言放开了,放开了那只狗。咪咪好像得到了翻身大解放一样,欢快地吠了两声后钻到竹丛里去了。

“放开!”她的眉毛快要拧到一起去了,她的手用力地想要推开容遇,但是没有想到看起来并不怎么壮实的他立如青松,她那一点力气用在他身上如泥牛入海,越是推他,那动作便越是欲拒还迎般暧昧。

“表妹该如何谢我?”他俯下头看着她,眼神中露出危险的信息。

我谢你,我谢你全家!流芳咬牙切齿眼神凶恶,正想着如果他敢吻她的唇她的牙齿已经准备好要像吃生鱼片一样狠狠地让他掉一块肉下来,让他毁了容破了相,看繁都的女子还有谁会青睐他!

可是,可是……

他把她拢入怀内,垂下头,温如清水的吻正正地落在她的眉心。

混杂着薄荷味的青草气息盘桓不散,流芳整个人僵住在那里,她的心脏那一瞬不知被什么击中一般,不知是忧伤还是喜悦,不知是痛楚还是欢愉,总之,很难受……

难受得好像要心脏病发了,该死的!

容遇放开她,嘴角的笑容是如此的满不在乎,邪气地在她耳边说:

“咪咪就送给你了,表妹。谢谢你,今日让遇满载而归!”说罢大笑转身走回他的一枝轩。

流芳眼底的两座小火山几乎要爆发了,握紧了拳,心想以后他不要有什么把柄落在她的手上,否则,要叫他死无葬身之地!一再的戏弄,这个薄情郎负心汉还真不是一般的变态。

咪咪走过来乖巧地舔着她的脚,她的怒气渐渐平息,俯下身子抄起咪咪在手里,叹口气说:

“明明我今日是赢了,怎么偏偏就是觉得自己是输了呢?还为了你这个咪咪,被繁都披了羊皮的大色狼性 骚扰了一回,你以后要记住,我才是你的主人,见了容遇,不用念旧情,狠狠地咬他几口就好!”

她抱着咪咪走回汀兰阁,一边对咪咪说:

“在汀兰阁,你就不叫咪咪了,叫你什么好呢?不如叫臭鱼(遇),死鱼,五香咸鱼……”

第十五章 繁都年度盛事3

六月十六,千荷诗会。

寻秋湖中,荷圆新翠,花开几度。

天气开始炎热,明亮的阳光落在寻秋湖那一碧万顷的接天莲叶上,连丝丝脉络都明晰可见,而在叶间羞涩地冒出头来的莲,粉的素雅,白的脱俗。初夏一来,这里便无分日夜,游人如织。

千荷诗会是繁都文人相聚的盛会,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传统。但是已经成名的大儒渐渐隐退,不再参与这等聚会,反而是文坛上一些崭露头角的年轻人才喜欢并热衷于千荷诗会。

因为这诗会中曾夺魁的人后来都成了繁都有名的文臣,所以这聚会更像是一种较量,于谈笑风生讲诗论文之中鱼跃龙门,成就前途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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