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状元》第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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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状元
作者:千寻
第1章
  红色的高墙里,空气间传出阵阵药草味,今日天晴,药婆们一大早就把库房里堆了整个冬季的药材拿出来晒上,现下,又得赶着太阳下山之前,把药材给收掇齐全。
  屋里,窗子全打开,几道斜斜的阳光射进来,在红砖地上铺了几片刺眼光亮。
  文婆婆佝偻着背,坐在门边的太师椅里,脸上、手上的皱纹多到数不清,她在宫里药局待了快要一辈子,就这么个方寸地,锁住她几十年的岁月光阴。
  老一辈的御医、药婆们都知道,当年,她爹爹文太医多么受先皇重视,若不是那年宫里流行天花,文太医被传染上,或许文婆婆不会在后宫待这么久。
  文婆婆天资聪颖,打小没了母亲,成天跟在父亲身边打转,久而久之便耳濡目染,对医药渐渐上手,长时间下来,读过背过的药书、对医理的了解透彻,比御医们更上层楼。
  只是宫里规矩,药婆不能替贵人看病,否则别说那个三品两品,就是黄马褂儿也穿上了。
  不大的楠木桌子边,坐着一个宫女,年纪约莫三、四十,脸色蜡黄,双眼注视着替自己把脉的女子。
  那女子年纪很轻,约莫十五、六岁,身穿一袭月白色缎绣蝴蝶纹袍服,外罩嫩***琵琶金马甲,头发只简单地用了支云凤纹白玉簪给固定着。
  她有双清亮透澈、隐埋无数智慧的眼睛,会让人联想到炎炎夏日里的清潭,她的皮肤白细柔嫩,像上好的羊脂白玉般,她一颦一笑,静如皎月,灿如星辰,她很美,美得沉鱼落雁、美得闭月羞花。
  只是……当她的左脸缓缓转来,一块碗大的暗红色伤疤映跃入眼帘,破坏了她的无瑕美丽,当人们看见那块长了肉芽,凹凸不平、狰狞可怖的伤痕时,总忍不住为她感到惋惜,就像拿起匣内上好的白玉碗,却发现碗身缺了大口子。
  那块疤在她脸上已经很久,听说那年宫里发生大火,宫人抢救不及,才会留下这片触目惊心。
  她是静璃公主曹璃,皇上的第十一个女儿,为已故德妃所出。
  当今皇上育有十五名皇子、十七个帝姬,自从宰相沈知清的女儿沈丽华获选入宫,帝心专宠,生下皇十五子念璋之后,再无喜讯传出。
  七年前,以贤德著称的皇后仙逝,丽妃主持后宫,许多妃子被打入冷宫、或被赐死,公主们一个个往外远送,或和亲、或与边关大臣联姻,能在后宫生存的,都是与丽妃攀结交好之人。
  而皇子当中,扣除夭折、昏庸无用者,皇长子因魇镇之罪被贬为庶民,皇四子长期病弱,皇六子前年不知为何,竟成痴呆之人,目前仅余皇十二子誉璋与丽妃所出之皇十五子念璋可承帝位。
  当今朝廷病入膏肓,朝有宰相沈知清把持国政,廷有沈丽华专擅后宫。
  皇帝昏聩,镇日流连声色犬马,目不见大臣结党营私、耳不闻贪官污吏刍狗百姓。边关连年征战,朝廷用度无节,国库虚空,百姓被年年高涨的赋税所苦,流寇四窜、盗贼兴起。
  而官员们的大小奏章均送往宰相府,就是圣旨也大半是由沈知清拟妥,再请皇帝盖上御印。
  天下早不知是曹家还是沈家的了。
  院子里的药婆一个不仔细,打翻了筛子上的药材,惊起两只停在墙头的雀鸟,拍打着翅膀,扑翅飞了去。
  “公主,我这病严重吗?”宫女出声。
  曹璃松开手指,细瞧她的舌苔,她的脉象沉弱,面色无华,病已久。
  她轻声问:“妳会不会经常觉得心悸、健忘?”
  “是,就是这个症头儿。”宫女脸上浮起一丝笑意。
  “夜里睡得好吗?”
  “睡不香、常作梦,常常睡到一半儿,天没亮就醒来。”
  “醒来还睡得着吗?会不会盗汗?”
  她偏头想想,回答,“醒来便睡不着了,至于盗汗……倒是不会。”
  “没大事儿,我给妳开药,吃几帖就会好了。”
  她拿起纸笔在药笺上写下,黄耆、当归、川芎、炙甘草、柏子仁、远志、肉桂、人参……几味药。
  曹璃天性聪慧,三岁能识字、四岁能背诗经和百首诗词,宫里都称她小神童,因此,皇上特别钟爱她,常把她抱在膝间一起读书,怪的是,那么小的娃儿,也不吵不闹,安安静静地挨着父皇。
  她五岁起就跟在文婆婆身边,习得一身好医术,尤其喜欢钻研那些罕见怪病,若不是身为公主,她早就飞出这片宫墙,行医天下。
  宫女拿着药方子千恩万谢地走了,曹璃望向文婆婆,见她满意点头,微扬眉,也跟着笑开。
  “灵枢,大有长进了。”文婆婆道。
  灵枢是她给她取的名字,典故来自《黄帝内经》,《黄帝内经》是现存最早的医学理论著作,内分《素问》和《灵枢》两部份,有文章八十一篇。
  “婆婆,这药可以,不必再添减?”曹璃问。
  “若是我,我会再加一味熟地黄。”文婆婆慈蔼地对她笑,拍拍她的手背。
  曹璃虽贵为公主,却是苦命孩子,母妃早丧,而残破的容颜让姊妹兄弟们不愿同她亲近,连小时候疼爱她的父皇,也因为她的缺陷,不再钟爱。
  “哦,是了,我怎没想到这个,我马上去给她添加。”在宫里,她处处小心,只有在婆婆面前,她才敢露出小女儿神态。
  “不急,先告诉我,妳见到皇上了?”文婆婆按下她的手。
  提到父皇,曹璃沉了脸色。之前,她被罚一年不准觐见,前几日方期满,她随着姊姊妹妹们到宁寿宫,给皇奶奶和父皇请安,亲眼看见父皇憔悴虚弱的模样,心好痛。
  “见到了。”她微点头。
  “皇帝气色如何?”
  “脸色蜡黄、嘴唇无色,他心神不宁、喜怒无常、多疑多伤,宫里人说父皇因为忧心边关战争,经常达旦不寝,才致精神耗弱。”
  曹璃明白,这是对外的说词。父皇身边服侍的全是丽妃的人,那些话,怕是丽妃的意思。
  “轩辕将军不是打了胜仗,即日就要班师回朝?”文婆婆的话一举戳破荒诞说词。
  朝中虽有贤臣,可惜皇帝亲小人、远君子,许多能用朝臣,皆因得罪宰相沈知清,或者不愿与他同流合污,纷纷入罪。
  目前,朝中唯能与沈知清抗衡的,只剩下轩辕将军了。
  这几年他带兵东征西讨,对外,打退入侵敌军、拓展疆域;对内,剿匪、平民乱、稳军心,倘若没有他,恐怕大曹早已倾灭,他是大曹百姓心中的英雄,百姓服他,朝中大臣也服气他。
  目前,沈知清尚未动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举国上下,除了他再没人治得了边关蛮夷。
  听闻轩辕将军熟读诗书,博古通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他虽是科考状元,以文深受皇帝赏识,却武艺卓越,精通兵法,在国家危急之际挺身而出,平蛮夷、打匈奴、治北圜,替大曹打出前所未有的疆域。
  再说前年蝗灾,蝗虫飞过的时候,黑压压的一片,白日受蔽、天昏地暗,蝗虫落到哪里,哪里的庄稼就被啃个精光,举国官员都想不出应对法子。
  沈知清举文上奏,说这是天降灾难,请皇帝斋戒沐浴,入住龙天寺,焚香祝祷,各地百姓也纷纷仿效,烧香求神、消灾祈福。
  但福祈了,灾情却越来越严重,受灾地区越加扩大,各地官吏纷纷上表,向朝廷告急。眼看蝗灾盛行,来年将要造成饥荒,轩辕将军上奏章,请皇帝赋予他权力,让他下乡救灾。
  皇帝准了,他一到地方上,马上命令地方官员,要全县百姓一到夜里就在田里点起火堆,等蝗虫见光飞下来就集中扑杀,这方法果然奏效,光是一个州县便捕灭了蝗虫十七万担。
  于是,轩辕将军通令全国以此法灭虫,很快地便控制住蝗害。
  蝗害过后,他马不停蹄,四处巡视灾区,鼓励百姓广植短期可收获的庄稼,以解来年饥荒。
  一场可见的饥荒因他消弭,他在百姓心底的地位更形重要。
  可贵的是,他对官位并不在意,皇上数度要封他为右相,他多次婉拒,只说愿带兵保卫大曹江山,愿为百姓犬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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