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小男人》第208/281页



“哦,那还好。”妮娅长舒一口气,拍了拍胸,咦,好象又长了一点。

“我担心你有事,再说你现在大小是个王了,估计也没时间练习魔法了,不知道水平会不会退步。我现在把书给你,就是不想你死在安德烈那个矮子手上。”

原来安德烈也是个矮子,难怪这么讨厌。

“院长,我原来的那只魔兽……”魔法比赛我赢了后,把比尔兽送给安了。

“哦,你看我这记性。”老头又打开空间戒指,掉出来一团白白的毛茸茸的东西。小家伙似乎刚刚在睡觉,昂起脑袋看了看四周,然后欢快的跑到安的脚边,又叫又是蹭。

安开心的蹲下来,抱起它:“比比~~~”

比比?这么难听的名字?

比比也能通人性了,嗷的叫了声,伸出舌头开始舔安的脸。安咯咯的笑。

“来,见见我老公,你可是他赢回来的耶!”安抱着比比走到我身边,它伸出鼻子嗅了我几下,似乎对我不太感冒,又回头去继续舔安。

“好啦好啦,老头子我要办的事都办完了,现在肚子饿了,听说你的烧烤水平不错,是不是……”

我抱歉的朝院长笑笑:“不好意思,我卖身不卖艺。”

……

院长在这里呆了两天,有他的指导和那本久违了的书,我觉得原来已经荒废了的魔法又重新熟悉了起来。

可是召唤魔法,到底是个什么东东?

我一页页的看着书,饭都忘记了吃,看着看着,我觉得其中提到一句话是我目前为止最大的收获“黑暗魔法和光明魔法一样,本质上只是辅助其他的魔法,加大魔法的攻击性或防御性,就比如盐,本身不是用来填饱肚子的,但有了盐的食物,就变得可口。”

魔法现在给我的感觉,就象原本是一个交口称赞其美貌的美女,说得神乎其神,接触之下才发现,也只是一个平平常常,一样有着喜怒哀乐,会生气会撒娇的小女子而已。

魔法是这样,世上什么事何尝不是如此呢。

两个月后,老道估计是太想在有生之年能坐上统一的新凯撒宰相之位,极力怂恿卡卡出兵。而卡卡本来就是个暴力份子,也颇有些意动,加上这段日子军队里只是训练训练再训练,士气再提高的办法也只有真刀真枪的干上一仗了。

和众大臣,将领们热闹的辩论了一番,决定在秋收之后动手。现在的凯撒已经不是传统的那个游牧民族了,已经有合适种植的粮食了,虽然很多人期待全种烟草。

现在预备兵力约有三万,正规军四万,就算打上一仗也是可行的。可从内斯塔那里传来的消息证实了,鲁鲁那边和安德烈的确有了合作的事实,召唤魔法也是安德烈鼓捣出来的。

唉,他就不能老老实实过完下半辈子吗?

我估计我们出兵后,这老小子十有八九会出兵在边境骚扰。如果我们战事不利,他就很可能从骚扰变成实实在在的入侵。塞班又隔得太远,帮不上什么忙,卡拉格?慢吞吞的骆驼可以把我的儿子或女儿急成早产儿。所以这仗,打就要赢,而且要打大,最好是全灭了鲁鲁现在估计只剩7万左右的军队。

出征前有不少事要做,比如政治攻势。共产党就很喜欢搞这一套,对于一个内部不稳的国定来说,是非常有效的。我们的口号是“融合所有愿意建立一个新的团结、安定、强大的新凯撒的力量”。

我个人也想早点结束这场北方战争,回到塞班去,那里才是我在这个世界的家,才有归属感。不过就算回去了,很可能等待我的还是统一四分五裂的安布恩的使命,谁叫我有个有过那一段经历的老婆呢?

第三十六节 统一之战(1)

骑兵25000,步兵15000,加上辎重等后勤部队,总人数接近五万,这就是出征鲁鲁的全部班底。

最高统帅我犹豫了良久,最终还是决定诺里为正,阿德,大胡子为副,加上夫刚,睡神,点心,魂,阵容已经非常强大了。而我自己,带着光明法师为主的法师军团,慢慢的跟在大部队的后面。

旌旗遮天,一面金黄的大旗上一只俯视下方的鹰,象征新凯撒在卡卡的带领下最终将君临天下。25000个骑士,25000匹马,光是这气势已经让我震憾良久。可是这一仗完了,又有多少人能活下来?

这两万五千人并没人穿上最新的那种盔甲,如果穿上的话,没走一天那马就累死了,所有的盔甲全在后面,由负责押送辎重的布什看管,他的三千驼马兵也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力量,除了速度外,其攻坚能力比狼骑甚至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选择在秋后出兵,一方面固然是考虑到粮食,另一方面就是要用到的火药炸弹,天太热了上路也不安全。投石机等攻城器具也全是那些驼马给拉着。

出兵前我和卡卡,老道以及大大小小各级官员和将领讨论过,现在鲁鲁那边无论是士气,人心向背,以及物质贮备都不如我方多,而对方有17座城,而我方兵力相比之下则显得不足,不可能一一攻下然后派兵驻防,那样会使自己陷入窘境。所以我们要做的是,一举攻下王城,鲁鲁的统治也将覆灭,其他城可以传檄而定。

两万五的骑兵一起上路,场面还是很壮观的。天不热,入秋后的温度明显降了下来,晚上的时候夜风甚至还有点刺骨。长长的队伍一眼望过去,前看不到头,后看不到尾。步兵则跟在骑兵部队身后,同时也可以保护冲坚能力强,但反应和转身均很慢的驼马兵部队。

路上只有几只大胆的秃鹫远远的停在路边冷眼看着我们这只出击的大军,其他动物远远就感觉到了巨大的人气而逃得不见踪影。

诺里身为统帅,骑的马也比别人的大一号,身上那件金黄色的披风却是卡卡赐的,果然一点小恩小惠就让这个从没带领正规军的男人感激涕零,用他的话来说,如果攻不下王城,他就埋在那里。

好汉子!如果换了是我,最多也是屡败屡战,绝不会不成功便成仁,我的小命可值钱得很呢,再说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不就便宜别人了?这种吃亏的事我才不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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