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妇霸良夫》第2/65页


  莫夫人继续道:“唉!谁知道皇商温家突然上门来求亲,虽然是作妾,但是温家高门大户,即使是作妾也是咱们家高攀了,而且温十三少尚无正妻,你若是能生个一子半女,未必没有扶正的机会,只是你爹顾忌着对你娘的承诺,不肯应承,温家的人似乎颇为恼怒,大娘当心你爹直脾气,为你得罪了温家,只能推说你爹心疼女儿,要先问问你的意思……”

  代沟的距离

  莫亚男偷偷地撇撇嘴,对于古人式的虚伪报以最强烈的鄙视。在这个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莫夫人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你要是个孝顺女儿,就千万别让你爹为难,温家的人是不好得罪的,如果拒婚,温家人就会很生气很生气。正所谓温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你还是趁早答应了为好。
  当然,这只是莫亚男自己的理解。
  团扇挡住了莫亚男的脸,莫夫人自然看不到她的表情,只当这个女儿是害臊了,叹了一口气接着道:“从心底来说,我和你爹都不愿意你答应这门亲事,这不仅是我和你爹都答应过你娘,而且我和你爹是真的心疼你,传闻中温十三少虽然是个才华横溢相貌出众的好男儿,但是他的身体……唉,你才十七岁,大娘也不忍心你嫁过去没几年就守寡,如果你真的不愿意,我和你爹也商量过了,就是拼着得罪了温家,也要拒婚到底。”
  别呀,她还指望着那病鬼死了以后拿一笔赡养费逍遥快活一辈子呢。
  莫亚男一听就急了,感情这不是什么古人式的虚伪,这对神经病夫妻是真心真意在为她这个便宜女儿在打算,还真让她有些感动了,有这样的爹娘,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大娘啊……”捏了捏喉咙,莫亚男努力让自己的语气不会显得那么急躁,还要做出羞羞答答的模样,“女儿……一切听从爹娘作主。”
  想了想,又怕莫夫人没听明白,补了一句:“女儿愿为爹娘分忧解愁。”
  莫夫人听是听明白了,可是那眼泪也跟着下来了,拿着手巾一边抹着眼睛一边道:“亚男,大娘没有白疼你一场,有你这么贴心的女儿,大娘我……我说什么也不能把你往火坑里推,你放心好了,我和你爹一定会拒了这婚事……”
  “啊?”莫亚男听着听着,听傻了。这、这女人果然是神经……呃,算了,看在她也是为自己好的份上,不骂她了。古人的思考回路,果然不是她这个后世人能理解的。这就叫代沟,还是相隔了近千年的代沟。
  “大娘,女儿……女儿其实……一直……都心慕温十三少……”莫亚男再次装做羞不可抑的模样说道。
  听明白了吧,这回听明白了吧,老娘别人都不嫁,就要嫁这个病鬼。
  而且这可不是莫亚男胡说,而是前莫亚男确实非常非常仰慕那个病鬼,要不然莫亚男又怎么能在前莫亚男留下的记忆里找到温十三少这个名字。别说人家是病鬼,人家可是根正苗红有录在册的号称京城第一美男子兼第一才子,至于那个天子脚下第一神童的称号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人家病鬼才八岁呢。
  像这样有才又有财,有貌又有名的男人,而且还是个能最大限度激发女人无限母爱的病弱美男,哪个怀春少女不仰慕,前莫亚男在白马寺庙门口撞到那位黄公子的时候,发出的第一个感叹就是:好个翩翩佳公子,比起温十三少也不遑多让啊。
  虽然对前莫亚男的眼光,她不敢苟同,但这也说明了病鬼在前莫亚男心里的地位。这其实就和后世的女人对偶像的痴迷是同样的性质,她们把偶像给无限美化了。
  莫夫人明显愣了一下,眼泪也忘记掉了,惊讶道:“亚男,你不是对黄奉春黄公子……”
  莫亚男反应也极快,原来前莫亚男落水前犯花痴的模样全让莫夫人看在眼里了,虽然不是自己干的事,但她还是用团扇捂住脸,一边在肚子里把前莫亚男骂了个狗血淋头,一边含羞道:“女儿……女儿哪有……”
  莫夫人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拧着手巾把眼泪抹干,道:“原来是大娘弄错了,这就好,这就好,其实如云对黄公子也是……不提了,亚男,你心里既然喜欢温十三少,那大娘就和你爹说去,遂了你的愿,只是……将来若你无法为温家诞下子嗣,温家恐怕也不会留下你,到时候就回家来,爹娘也愿意养你一辈子……”
  莫亚男倏然一惊,顾不得深究莫如云对那位黄公子也是个什么心思,思绪已经转到了如果她生不出孩子的事情上,先前她只考虑要拿一笔赡养费好逍遥快活一辈子,却忘了那病鬼既然都病得没几年命了,也不知道洞房花烛的时候能不能人道。
  不行,要未雨绸缪在先,把钱先拿到手再嫁过去,不然她岂不是有可能人财两空。
  “大娘……”她挤出两点泪光,没办法,实在是流不出眼泪来,“女儿嫁出去以后,又怎么能再回娘家,即便女儿不要脸面,也不能不顾爹娘的脸面,咱们莫家虽然比不上温家财大势大,好歹也是有头有脸。女儿……女儿想求大娘一件事。”
  “什么事?”
  “女儿愿意嫁入温家,为温家绵延香火,只是万一……万一女儿无此福气,女儿也愿在夫、夫君过世之后,削发为尼,为夫君守节,但请温家先为女儿建一座尼庵,要远离尘世,庵外置地百亩,归于女儿名下。”
  削发为尼,正好过一把光头瘾,远离尘世,方便藏面首,置地百亩,吃喝不愁,莫亚男打着小算盘,想着想着就眉飞色舞,到那时候,她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
  正意淫得万分痛快的时候,冷不防莫夫人一把将莫亚男搂在怀里,扯着喉咙就哭开了。
  “大娘的乖女儿啊,你怎么这么苦命啊,你可真真是要心疼死大娘啊!”
  “嘎……”
  事实再次证明,莫亚男和莫夫人之间的代沟,不是以空间为距离,而是以时间为距离。用团扇挡着脸,莫亚男第一次哀叹,为什么她一穿就穿得这么好,她现在情愿穿到没饭吃没衣穿没人疼没人爱苦哈哈的后娘养的苦菜花身上,也不要被这个女人抱着当抹布擦眼泪啊。

  留下买路财

  莫老爷莫夫人果然是心疼女儿的,莫亚男自己都觉得这个主意听上去简直是有些异想天开,却获得二老的一致赞同,更让莫老爷老怀大慰的是,女儿居然愿意在夫君死后削发为尼,为夫君守节,实实在在是给莫家列祖列宗长了脸面,这件事对温家来求亲的人一提,温家的人居然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隔了一个月送来彩礼,就包括了那座尼庵及百亩田地的地契。
  莫亚男完全没有料到事情居然会这么顺利,拿到地契后百思不得其解,想了三天三夜才一拍脑袋明白过来,她只以后世的思维来思考这件事,却忘了这个时代,提倡的是贞洁烈女,她一个妾室,而且还没有过门,就肯说出在夫君死后要为之削发守节,这话传出去,别说莫家在地方上大大长脸,就是温家,指不定在事后还能得皇帝赐一座贞洁牌坊呢。
  在这个时代,这已经是一个家族所能得到的最大的荣耀之一。
  不过这并不是莫亚男关心的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最关键的是这地契要怎么贴身收藏,才能又稳妥又隐秘,为此她拼命回忆了后世所看过的关于地下党的电影,俗话说一个地下党藏的东西,一百个国民党都找不到,她只要借鉴一两招,相信在这个时代就足够用了。
  鞋底?
  不妥不妥,她还没嫁过去呢,就已经是一天换一双鞋了,到温家那种高门大户里,那还不一天三双的换。连着换三天,恐怕她连地契藏在哪只鞋里都不知道了。
  衣服的夹缝里?
  还是不妥,理由同上,而且到时候她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夫人,衣服只要被丫环拿去那么一洗,她想当地主婆的美梦就结束了。
  头发里?
  呃……很遗憾,她不但十指不沾阳春水,连古代一个最简单的发髻都不会梳,唯一会的就是札马尾,想想要是小梅早上为她梳头的时候,梳子这么一扒拉,掉出卷卷一张纸出来,到时候她们大眼瞪小眼,难道她要假装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再惊呼一声:“好大的头皮……”
  莫亚男的目光落在妆台上摆放的首饰上,项链,不行,没有可以藏东西的地方,发簪,也不行,簪身太细,就算把簪身制成空心的,地契这么大的纸也放不进去,唔……有了!
  看到那足足装满一抽屉的各色绢花,莫亚男眼前一亮,这可是藏东西的大好地方,她马上把地契对折对折再对折,一直折成拇指大小,然后挑出一朵最大的牡丹形状的绢花,将地契往花心里一放,将周围的几片花瓣用针线缝起来,这样地契就被牢牢的缝在花心里,而那朵本来盛开的牡丹绢花,也变成了半开半露的花朵儿。
  插到了头发上,对着菱花镜左照右照,哈哈,太完美了。
  小梅走了进来,“啊”了一声,道:“三小姐,这朵绢花怎么变样了,比原来更好看了。”
  “是吗?”莫亚男拿起团扇,挡住自己没有丝毫形象可言的笑容,“那我出嫁的时候,也带这朵绢花好了。”
  小梅倏地红了脸,声音也变得细若蚊蝇:“三小姐,三姑爷……一定……一定会喜欢的……”
  莫亚男斜瞥了她一眼,这小丫头,莫不是春心也动了。
  小梅被她这么一看,脸色更红了,头垂得低低的,连抬也不敢抬。
  不提小梅究竟是个什么心思,温家的彩礼送过之后,婚期也定下来了,就在下个月十八,赶得很急,据算命的说,这一天是今年最适合温十三少娶亲的日子,下一个这么好的黄道吉日,在三年之后,所以温家也顾不得礼仪上的不周,急急要把莫亚男迎娶过去冲喜,反正只是个妾而已。
  于是半个月后,莫亚男就喜滋滋的坐上了花轿,莫家送亲的队伍也吹锣打鼓的走上了前往温家在通州县的别庄的路,到了下月十八那天,再送莫亚男进温家门。
  临行前,莫夫人还抱着莫亚男大哭一场,名曰:哭嫁。至于她是真伤心还是按风俗表演,就不是莫亚男关心的事了,她开心的是,很快,她就要自由了。
  按照风俗,莫家应该由大舅爷带队送亲,莫亚男没有兄长,所以这个重任就理应由小弟莫知安来承担,可是温家定的婚期太近,莫知安一时半会儿无法从杭城赶回来,莫老爷没办法,只得请了同族的一位子侄也就是莫亚男的堂兄莫知康来送亲。
  可是这莫知康却是典型的纨绔,当初莫知安惹事生非,他也没少插腿,更可恨的是他喜欢喝酒,从古至今,喝酒误了多少事啊,结果送亲队才走了五天,就出事了。
  简而言之,这天莫知康喝多了酒,醉后眼花,骑着高头大马领路的时候,走岔了路,虽然旁边有认得路的家丁提醒,但是要知道喝醉了酒的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抽了那家丁一马鞭,莫知康高吼着“本公子会认错路吗”,然后带着送亲队一头扎进了山贼窝。
  众所击知,山贼是古时候特产的一份非常有前途的职业,破衣大斧是他们的招牌,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是他们的口号,听听,还带押韵的,显见山贼窝里也是有读书人的。
  所以当莫亚男坐在花轿里被摇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乍然一听到这么有韵味的词,嘴巴顿时张成了O型,然后噗哧一声,笑得差点滚下了花轿。
  送亲队的成员们大多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家丁,而且莫家所在的地方又民风淳朴,恐怕连个毛贼都没有见过,更别说是举着大斧的山贼了,被十几个彪形大汉举着大斧这么一吓,顿时一哄而散,让等着看热闹的莫亚男惊呆了。
  不是吧,送亲队上百号人,居然被十几个山贼给吓得连滚带爬地逃走?
  纵然是胆大如莫亚男,也不禁惊慌了,连忙从花轿里跑出来,一看她那个堂兄,居然骑着马跑在第一个,气得她牙根咬得痒痒的,暗暗发誓日后再算总帐,然后拎着裙摆也拔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救命,根据后世影视剧里的经验法则,这时候应该有位少侠出来英雄救美才对。
  可惜纵是她喊破了喉咙,英雄没见到,山贼倒是越喊越多,打眼一瞅,妈呀,这些山贼难道会分身术,刚还瞧着只有十几个人,这会儿怎么变成好几十,还有更多的山贼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大多数围在家丁们扔下的嫁妆那边,只有五六个向她追来,显然是把一身嫁衣的她当成肉票了。
  妈的,老娘不发威,你们这些混蛋还真把老娘当病猫了。
  莫亚男恨恨地一掏袖子,摸出一大包加了料的面粉出来。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路吗,出门在外,不比家里,她多少还是有些准备的,本来用石灰粉会更好,但实在是找不到,也不知道这时代石灰粉发明出来没有,只好拿面粉代替,里面还掺了花椒粉,盐,香灰粉,连花粉都有。

  英雄变狗熊

  “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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