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奇冤》第25/63页
审判长说:同意控方证人出庭作证。
只见青龙县公安局胡有财副局长(原跃进派出所的胡所长)走上了证人席。在审判长核实了证人的身份明确了法律对证人的要求后公诉人开始发问:胡局长你是否参与了刘锁森案件的侦破工作?
我当时是刘锁森所在跃进公社的公安派出所所长是这个办案组的负责人由始至终参与了这个案件的侦破过程。胡有财说。
公诉人问:你们在审讯刘锁森的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刑讯逼供手段?
我们是依法办案从未对刘锁森使用过刑讯逼供的手段。我们提交给的刘锁森的供词都是他自己签的字、按的手印绝对没有嫌犯被逼迫签字画押的情况。
那刘锁森身上的伤和血衣是怎么回事?
我们破案后把刘锁森送入看守所的时候他身体还是好好的。后来从看守所移交监狱时我们发现刘锁森身上有伤。据看守所的同志讲他身上的伤是同监号犯人互相殴打所致与办案人员无关。
胡说!我一进去你们就对我进行了连续三天三夜审讯。看我没按你们要求的说你们就开始打我非逼我承认张玲玉是我杀的。你胡有财就拿皮带抽过我还给我过过电咋不敢承认了!你的良心都让狗吃了?刘锁森大喊道。
我抗议刘锁森是在诬蔑执法人员。公诉人立即说。
这时听证席上一片议论声。只见审判长敲了一下桌子大声说:请注意法庭纪律!请辩护人质证。
刘明柱走到胡有财面前问:胡有财被告说你拿皮带抽过他这事有没有?
没有。你让他找人证明。胡有财得意的反问道。
刘明柱说:这么说你们始终是依法办案了。
是的。胡有财答道。
那么请问是你带人搜查刘锁森家的吗?
是的。
当时你们是否有《搜查证》?刘明柱问。
胡有财说:你问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们还能违法办案?
请你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刘明柱说。
你有什么资格这么问我?胡有财声音高了起来。
这时审判长严肃地说:胡有财不论你身兼何职既然作为证人出庭你就必须依法如实回答问题。
刘明柱看胡有财的头耷拉下来了又继续说:请证人回答我刚才提出的问题。
胡有财说:搜查刘锁森家时因情况紧急我们没带《搜查证》但搜查后我们回县里补办了手续。
刘明柱说:哦是‘情况紧急’。请问你们是哪天破的案?
1975年6月10日。
那么说今年的6月1日至6月10日刘锁森一直在你们县公安局了。
是的
我看了案卷这十天内你们既没办理对刘锁森的《拘留证》又没有《逮捕证》那你们是根据什么关押的刘锁森?
我们有对刘锁森的《监视居住决定书》。
监视居住能在公安局办公地点执行吗?
这这这是我们破案需要。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你们认为‘情况紧急’就可以随意搜查一个公民的家;只要你们认为‘破案需要’就可以随便把一个公民关押10天?这就是你说的‘依法办案’?
你你你这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污蔑!
刘明柱面向审判长说道:请审判长注意证人证言的矛盾之处。我的问题完了。
公诉人说:审判长刘锁森自称受到过刑讯逼供并没有第二个人出庭证实对于杀人嫌疑犯的单方证言不应列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