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妃妃》第41/171页


  莫奶娘:“醒初少爷生病了,发高烧呢!”
  莫明珠赶紧去看。莫醒初昨儿个回来收拾东西,兴奋得紧,如果高烧去不了,定然失望。
  “明珠姐……明珠姐……”莫醒初躺在床上,唇红齿白、脸蛋儿白净,加上发着高烧,脸上烧出两团红云,蔫儿声蔫儿气的,像朵需要人呵护的小花草似的。
  “你别动,好好养病。”
  莫醒初滚烫的手一下抓住莫明珠,“不,不,明珠姐,我想去踏青会,我想去……”
  “你生着病呢,怎么去。”莫明珠摸了摸他额头,热乎乎的。
  莫醒初亮着一双眼睛,望莫明珠:“明珠姐,你……你陪我一起去嘛,要是我实在病倒了你还可以照顾我……”
  “……唉,好吧。”
  就在莫明珠答应的一瞬间,见莫醒初竟然眼睛就有了精神,忽然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莫醒初果然说感觉好些了,起来收拾东西走。莫明珠也回紫园收拾点儿随身物品。
  莫明珠没带多少东西,一共就一个包袱,装了两件换洗的衣物,珠钗首饰一个没带,另外就是一张面纱。脸上还有些小细疤痕没有褪去,是以出门她常戴着。
  莫醒初也没什么东西,姐弟俩的装备和莫雪兰、莫晓曼一比,简直不是一个级别。当然,他们目的就不同。一个是去比美选婿的,一个是真踏青、看山看水的。
  “醒初,你这衣裳……”
  莫明珠觉得莫醒初穿得这件黑衣裳有点儿眼熟。
  莫醒初笑。“你也觉得好看是吗,明珠姐?这件衣服款式虽简单,但是质地真是极好,比那些花里胡哨的华贵衣裳值钱多了!大姐你猜,我从哪里得来的?”
  莫明珠讪讪笑了笑。还能从哪里……
  “猜不到吧?呵呵,我捡的!真是奇怪,这么好的新衣裳竟然扔了,也太奢侈了。”
  莫明珠:“……”
  “醒初啊,这衣裳既然是人家扔的,你穿着若是被人看见恐怕被人说长道短,还是换下来吧。”
  莫醒初这才醒悟过来,毕竟年纪小,再老成也有疏漏的时候,当即换了下来,还拿出另一件黑的来――也是捡的。
  莫明珠捏着黑袍子,悄悄往马车外一扔!
  呼……
  ‘还好没让萧景凌看见,否则非鄙夷死她不可!定然说什么,连他的破衣裳都这么宝贝,莫明珠你就这么喜欢我云云……’
  她可不想让萧景凌误会半点!
  莫明珠的马车刚走过,又来了一辆绿檀木制的马车,暗色布匹的帘子,华贵而些许神秘。
  小厮捡起莫明珠刚才丢的两件黑衣裳,左看又看。
  “怎么了?”
  轿帘子被一只折扇撩开,接着露出墨非白秀丽的脸来。
  小厮:“墨公子,小的捡到两件衣裳,瞧着……怎么像咱们家主子的衣裳?”
  墨非白挑眉,尖着两根指头夹着衣裳打量。其中一件就算了,另一件,墨非白惊了惊。“这……”不是萧煜辰丢失的那件疗伤用的‘黑凤金织衣’吗?
  看起来黑漆漆的一团,实际价值不菲,还是他亲自去西域找高人做的。
  “怎么烂了一块……”
  墨非白深觉惊喜,扔了那件普通的衣裳,留下了黑凤金织衣,撩开帘子――
  “你,回去通知侯爷,他丢的黑凤金织衣我替他找着了!顺便让他一起来踏青,别老闷在屋里练功,多出来看看鲜花儿、看看美人,有点儿情-趣行不……”

☆、第32章 冲突,与保护

  连绵的青山高低沉浮,险要高处有佛寺、有高塔,密林、山涧、飞鸟,整个景色格外秀美。
  莫明珠快爬到半山腰了,停下来稍作歇息,眺望景色。
  古代的环境就是好,无污染,尤其是这山水之间。天空格外蓝,风过山林,带来青草和藤树山花的芳香,沁人心扉,时而有鸟儿轻啼、蜂蝶纷飞,山泉匆匆流过,可谓是一场山清水秀的视觉盛宴。
  这样纯净的大自然,莫明珠在现代二十几年,从未见过。哪怕那些打着几a的风景区,也没有这么美的山水。
  展臂,闭眼,莫明珠深呼吸了口山间的空气,只感觉肺里头干净极了。能身处这等美景中,哪怕有莫雪兰这些人麻烦人在,莫明珠也觉得值。
  “明珠姐,你在做什么呀?”
  莫醒初不解。
  “别说话……仔细听……大自然的声音。”如此美景,勾起了莫明珠那点儿不多不少的文艺细胞。
  莫醒初越发摸不着头脑了,左看右看莫明珠,只见她闭着睫毛长长的眼,展开双臂,清风徐来牵动她衣裙,将她胸部、腰部、臀部的曲线勾勒得十分清晰。
  莫醒初不由红了脸,移开视线,只觉那线条太玲珑诱人,自己不能再看,再看会冒犯了自己的姐姐。
  “明珠姐,风大,你、你披上吧……”
  莫醒初红着脸,不敢看,拿了件衣裳披在莫明珠身上,挡住了风。
  “我不冷,不必了。”
  莫醒初硬是不让莫明珠脱,直到前头风小些的路段,才让她把衣裳脱了。
  ‘这小弟弟是咋了?’莫明珠百思不得其解。
  这次踏青会的地点在半山腰,莫雪兰等人本在前头,不过这会儿早被莫明珠姐弟反超――那几大箱子扛着,差点没把莫雪兰随行奴才给累死!
  至于莫晓曼,兴致勃勃准备了几天,结果刚出门就崴了脚,痛得直接送医馆去了,没来成,莫明珠走时,见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让莫明珠意外的是,到了半山腰,竟然有一处地势平坦的草地,一旁有农舍、院子,以及八角亭五个,显然是故意修建来作为每年踏青会地址的,都收拾得规规整整、漂亮得很。
  这一群人,恐怕没几个不是金贵主儿,场所修得好,也是自然的。
  踏青会时长三天,说白了,就是富家子弟的春游加野营,不过多了一层选拔考察之意。大约众人都卯足了劲儿,要挣个好表现吧!
  见学堂的堂官,和龙额书院的几个师生都没到,莫明珠就四下里走了走,见五座亭子之后,竟然还有一座,修得比那几座更好。琉璃瓦、朱红柱,八角有彩绘宫灯,华美得很!
  “哇,好干净……”
  莫明珠摸了摸亭子栏杆,擦洗得一尘不染,简直比她脸还干净,里头有把黄花梨木镶嵌暗色宝珠的椅子,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华贵非凡。‘这是那尊大神的御座?’
  莫明珠听说了,萧景凌以及另外两个皇子也要来,难道是萧景凌的位置?
  “你快从亭子里出来!别脏了地!”忽然来了个俏丽的女声急急呵斥。
  “别动!谁准你摸那椅子了,那可是侯爷要坐的椅子,弄脏了你负的起责吗?!”
  莫明珠回头,乍见个粉衣华服少女,生得倒是俏丽,但此刻杏目圆瞪呵斥她,很是不善。
  “我摸不摸是我的事,负不负得起责也是我的事,所以……”莫明珠不疾不徐反问,“干-你何事?”
  高月自知方才语气冲动了些,语塞了塞,半晌才软着声儿,夹着狠道:“好个奴才,你竟对本小姐如此无礼,就不怕你主子罚你吗?”
  莫明珠看了看自己打扮,虽然比起她们一个个穿金戴银的,是朴素一些,但也不至于像奴才吧!这么说来,这粉衣裳少女其实是在故意让她难堪。
  这边剑拔弩张的气氛立刻吸引来一些目光,渐渐有人围拢来。莫明珠瞟了一圈儿――来的女子个个都是打扮极细致、华贵,相比之下,她确实很朴素。
  众女瞧着莫明珠一身素衣,头上也就插着只简单的翠玉簪、缀着几颗珠子,笃定莫明珠是个小户家的寒酸女,都用异样的眼光打量,尤其是她还遮着面纱,更觉定是个见不得人的姑娘。
  莫明珠正要说她哪知眼睛看出来她是奴才,莫雪兰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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