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说他是神》第105/110页


  粥粥会傻呼呼地去做一些他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做的事情,会因为这些零零碎碎的事情吃苦头,她像个刚进入全新世界原处打转的迷途羔羊。
  而金燊手里就握着正确答案,他完全可以直接把正确答案给女儿,强制性地把她往最正确的路上赶。
  可是他不会这样做,人生正确的路可能只有一条,但是他希望女儿能够走在她自己选择的路上,义无反顾地往前走,会哭会笑会有其他的幸福收获。
  粥粥想了想:“她们外婆家,我也不知道在哪儿,爸爸,你知道吗?”
  金燊刚才查过资料,他还真知道。
  不过开车的时候,小粥粥靠了过来:“爸爸,我也有爷爷,那我有没有外公外婆呀?”
  实际上有。
  金燊手一抖,才想起来这个事情,回过头就看到粥粥好奇地看着自己。
  越长大她就会越好奇——
  “她妈妈哪儿去了?”
  “别人家的爷爷都是老年人,为什么爷爷都没有老?爸爸也一点都没有变?”
  “我有外公外婆吗?”
  这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复杂了,金燊犹豫了一下,开口说道:“ 等你长大了,爸爸就会把这些事情都告诉你。”
  粥粥立马说道:“我现在就长大了呀。”几乎每个时期,粥粥都觉得自己是大人,觉得以前的自己是小孩子。
  “现在还是小孩子,要等到你高中毕业才算长大。”
  “我现在还在小学,还有初中,还有高中,还有好久好久……”
  金燊发现自己跟粥粥的聊天有一定的作用——
  粥粥跟那群女孩子的集体活动少了一些,偶尔有集体活动,也是一群女孩子来他们家过夜。
  金燊依旧很忙,他每天晚上还是会做研究,因为他自身的秘密不能暴露给人类科学家,所以金燊不得不学习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深层次的知识,好在他的领悟能力很强,甚至发表了好几篇重量级论文。
  金燊讨厌人际交往,选择发表论文,也不是为了名利,他是想要吸引更多的优秀人类学者交流心得,他没有办法让她们参与实验,但是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的经验知识。
  这样磨了两三年,金燊的研究终于有了成果了,虽然还不能完全破解他自己基因能够快速自我修复的秘密,但是已经足够修复粥粥原本受伤的神经,恢复她的味觉。
  这天,粥粥吃完了和以前一样完全没有味道的早餐,粥粥都已经忘了味道是什么了,她习惯了倒也觉得没什么,然后匆匆忙忙背着书包准备有,爸爸递了一杯牛奶,以前觉得难喝的牛奶,粥粥一股劲就喝完了,跟以前一样来到学校,就被其他几个同学围住了——
  “粥粥妹妹,粥粥妹妹,你爸爸好厉害啊!”
  粥粥:“虽然我也知道我爸爸很厉害,但是你们莫名其妙的说这个话,让我觉得很奇怪。”
  “你不知道吗?你爸爸研究出来了治愈脑瘫患者的特效药!”
  粥粥:“……”我爸爸是医生吗?
  一天之内,班上好多同学都找粥粥说了这个事情,她们的父母或有钱或有势,本身人脉就广,金燊的成果还在审核,这些人就已经都知道了。
  粥粥也很懵,她爸爸这么厉害,她怎么不知道?
  下午的时候,从来不打瞌睡的粥粥几乎是睡了一下午,老师以为她生病了,紧张地叫醒她,结果她只是打瞌睡而已。
  粥粥好不容易看到放学的时候都没有跟大家一起走,飞快地往回跑,到家的时候,就听到爸爸叫她——
  “粥粥,洗手吃饭了,今天有你最喜欢吃的麻辣虾。”
  粥粥就看到爸爸从厨房里出来,粥粥赶紧跑了过去,对满桌好吃的都不感兴趣,而是问道:“爸爸,爸爸,你当医生了呀?我听同学说好厉害!”
  金燊笑而不语,而是坐在了餐桌前,说道:“先吃饭。”
  粥粥把书包放了下来,去洗了手,跟往常一样坐了下来,拿起筷子,夹了一个虾仁,吃进嘴里的那刻,粥粥抬起头——
  “爸爸!”
  “先吃饭。乖!”
  粥粥眼里几乎是放着光芒,那一瞬间,金燊每一个实验都是值得的,他在地下室的实验室付出的日日夜夜都是值得的。
  但是他只是温柔地说道:“乖,宝宝快吃饭吧。”


第90章 女儿慢慢长大了(五)
  粥粥从小就爱吃好吃的, 小时候金燊习惯性让她对喜欢吃的美食保持兴趣,从来不会一次性让她吃个够。
  所以粥粥小时候学星期几就是靠吃东西学会的, 因为星期三有她最喜欢吃的东西, 那个时候还是个矮胖墩的小家伙已经会掰着手指头高高兴兴地算:“今天是星期二,明天就是星期三了, 我好开心呀!”
  仅仅就是因为有好吃的。
  神知道金燊做的一切, 他也心痛,但是他觉得让人类科学家慢慢探索, 肯定还是会治愈粥粥,而不需要金燊一遍一遍地自己探索, 毕竟所有跟实验室相关的东西都藏着金燊痛苦的回忆。
  但是金燊做不到, 他怎么都忘不了吃饭吃得香喷喷的小家伙, 忘不了她小时候拿个勺子都拿不稳还能“昂昂”地喂到自己嘴里。
  这一刻,女儿满足地吃了两碗饭,金燊在旁边看着, 觉得一切都值了。
  粥粥也不傻,她回家以后爸爸的举动, 还有在学校的时候同学们说的话,粥粥吃饭吃得心酸酸的——
  爸爸对她真是太好了!
  粥粥吃完了饭以后,黏糊糊地跟在爸爸身边:“爸爸, 爸爸,你帮我治好了舌头对不对?”
  “以后太幸福了,每天都可以吃到这么好吃的蛋糕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用勺子舀了一口芝士蛋糕, 含在嘴里,等待甜味化开,那是小时候的味道,小时候跟爸爸一起吃蛋糕的幸福快乐味道。
  粥粥忍不住幸福地眯起眼睛,仿佛阳光下的小向日葵。
  金燊心都化成了一团,恨不得把全世界的蛋糕都给她,但是他知道如果真天天吃,不出一周,女儿就会失去一个爱吃的食物,金燊端出了父亲的姿态,开口说道:“以后就不能顿顿吃这个哦,可以吗?”
  粥粥睁开眼睛,大大的眼里满是兴奋:“我知道呀,以后我每年吃两次蛋糕好不好?爸爸生日一次,我的生日一次。”
  “我喜欢这样吃。”粥粥总结一样地说道。
  粥粥的味觉问题解决了,可算是去了金燊的一块心病,晚上金燊睡觉都能睡好了。
  第二天粥粥到学校以后,胡承啸沉默地给她递了一盒新鲜草莓——
  胡承啸很少会笑,他不声不响地长成了沉默少年,不少其他班上的女孩子偷偷过来看他。
  但是现在再也没有女孩子能够说一句,做我男朋友吧,每天给你5块钱零花钱了。
  对着胡承啸那张脸,能够流利的说出一句话就不容易了。
  胡承啸的妈妈卖掉了死神二号的公司,她卖掉了大别墅,所有的钱都留给了胡承啸,拿了很少的一部分买了一套市中心的学区小房子,保证胡承啸有上学的名额,她自己则用自己的存款在郊区承包了一大片山,种水果,种蔬菜,养鸡养鱼……
  胡承啸平时会回去帮妈妈整理果园,只要回去,回来的时候就会给粥粥带新鲜的水果。
  粥粥今天特别开心,接过来以后,坐在了自己座位上,胡承啸就坐在她后面的座位上,粥粥把草莓放在胡承啸的桌子上,然后拿了一个草莓,慢吞吞的开始吃,吃着吃着,粥粥皱了皱眉头,说道——
  “承啸哥,今天的草莓有点酸哎。”
  胡承啸原本正在把书包里的书拿出来,听到这话的时候猛的抬起头,看向粥粥,就见她喜笑颜开地说道——
  “骗你的啦,今天的草莓非常甜!超级甜!”粥粥一边说一边又吃了一个草莓。
  胡承啸:“你……能够尝到味道了?”
  粥粥笑眯了眼,美滋滋的说道:“对呀对呀,我爸爸帮我治好了这个毛病,以后我就不喝牛奶了,我也不吃牛油果了,也不吃香菜了!”
  粥粥想,我又是那个挑食的我了!真开心啊!
  胡承啸知道的事情比粥粥多得多,知道金燊是死神,知道当初所有的真相,听到粥粥这样说,胡承啸同样也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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