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相公是狐狸》第1/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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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相公是狐狸
作者:照锦年

  离歌之狐狸

  没想到活了十五年的光景,我居然会糊里糊涂嫁给一名狐狸相公。
  关于我的婚事,在江湖上流传甚广,版本不一。
  东市买菜打酱油的大妈的说法是,“在某个月黑风高夜,贺家那个小娃娃呼啦一声就被一阵怪风吹走,作孽哦,贺家满城搜不到人,后来才知道竟是被斐弥山上一只千年狐妖卷走。作孽哦,那贺家公子才多大年纪,长得是白白净净,尚未娶妻生子,竟然就被掠去当了压寨夫人。可怜贺家九代单传,全当给人做嫁衣裳了,作孽哦。”
  西市那位磨刀霍霍向猪羊的大叔说,“听说贺家那小子是被一阵怪风拐了,可这三街六巷的谁不知道这事儿,七尺男儿郭敬明,大家闺秀李宇春。这年头,生男生女都一样!”
  就连戏台上依依呀呀唱戏的人,都会捻着指头,唱一句,“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
  我自幼长在灭妖世家里,家中对我是女子的身份较为忌惮,自我记事以来,均以男子身份被教导,世间也只知道捉妖世家安府第九代传人是名男子,却不知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我其实是个女儿身。
  于是我被狐狸拐走的消息愈演愈烈之时,我和相公的名字在小报上的位置硬生生从BG版面辗转来到BL版,实在让人头痛。
  我的相公是世上最尊贵的九尾玄狐,顾名思义有九条尾巴。
  狐狸本就是地仙之首,地位属于下届妖畜中的尊贵。而狐狸之中又分出一支特权阶级,属于狐狸中的红色贵族。
  这一支就是九尾狐一族。
  我的相公是世上最尊贵的九尾玄狐,顾名思义他的屁股上有九条尾巴。
  九尾玄狐不同于普通的狐狸,打从出生就是带着灵性直接登仙的。每一只九尾玄狐只需要经过修炼,还不需要过天劫,就能成仙。
  按理说我嫁了个狐狸中的红色贵族,应当养尊处优当个阔太太,每天闲暇无事撩拨下金鱼,逗趣下小鸟,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才是。但我只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那结尾。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嫁给狐狸,还是个玩命的事儿?
  此时此刻,我命悬一线。
  相公的扇子还搁在我下颌上,凤眼里一片戾气。
  他说,“觉年,你可知罪?”
  他平时对我的风流倜傥嬉笑怒骂的神气都敛起来了,扇子还挑着我的下巴,扇子上淡淡的清香飘过我的鼻头,令我感觉有些伤感。
  斐弥山上,一群狐狸们卷着毛绒绒的尾巴,像模像样的举起手上的火把。我的脸嗖然被照亮,差点被拿得近了的火舌熏出了泪。
  “处死她!”
  “处死这个斐弥山的叛徒!”
  众人情绪激荡,声音在山上络绎不绝,绵延千里,很有些声势。
  “慢着!”狐群中渐渐有了骚动,狐狸们自动自觉让出一条道路。道路里隐隐现出一个人,穿着白色的锦缎披风,身形颀长,白衣胜雪。
  如今见着他,只觉得他瘦了很多,袍子穿在他身上,被风吹得鼓起,他迎着风走向我,拿出那把扇子,挑起我的下巴,桃花眼里一片戾气。
  诗娘站在相公身后,从袖子口掏出一张纸,递到相公面前,“族长,此封信是自夫人房中搜出的,她的家书……”
  上头“觉年踏平斐弥之时,便是归家之日”十四个字历历在目,我只怔怔看着那封家书,心头百感莫名。
  这个诗娘,我是熟识得很。
  诗娘本是狐狸世家给相公定下的亲事,据爹爹说,九尾狐本身就比较难孕育,九尾玄狐更是难上加难。相公是九尾狐族里硕果仅存的九尾玄狐,意义非同凡响。九尾狐是珍稀物种,为了延续物种作为族长的相公有义务结婚,生儿育女。
  因此我抢了她的亲,是以她妒忌得很,眼红得很。
  还好相公似乎不为所动,狭长的眉眼都拢起来。诗娘好像怕我的罪过不够罄竹难书,在一旁添油加醋道,“枉为族长如此厚待你,明知你是灭狐世家的仇敌,仍旧将你娶做妻子,想着与你琴瑟和鸣,举案齐眉。”
  她冷哼一声,对相公却有着最温柔的神色,“族长,诗娘叹一声,可叹你救了仇敌九代的传人,却正正将一条白眼狼引入斐弥山门。”
  她这样说,饶是相公不处死我,已经不足以平民愤了。我深晓相公的无奈,看他似缓慢的闭上眼睛,后缓缓抬眼,像过了一世那么长。
  他曾对我说,“觉年,我既已担当起狐狸一族的族长,就需得对狐狸一族负责。”说完他穿上那件放置得染上尘埃的战袍,和他的族人一同去杀我至亲的一门,至今我爹爹和娘亲仍旧生死未卜。
  如今他为着他族里的人,我想,他应该会要了我的命。
  相公睁开眼,声音带着些许疲惫,却很清醒,没有一丝的犹豫。
  他左手覆上我的眼,温热从他的手心传到我的眼睑上。我竭力控制的眼泪汹涌而出。
  他说,“觉年,你不要看。”
  四周围着密密麻麻的狐狸,巴不得我早点死的狐狸长老们,在一旁看好戏的诗娘,同情我受过我小恩小惠的零散狐狸,那么多人的那么双眼都看着,但他却叫我,不要看。
  下一秒,我只觉着有钻心的痛。凭着和他相处那么久的直觉,我知道,他是用那把扇子,化作利器,穿透我的心肺。
  那把扇子,一向是他使得最顺手的器具。随手就可以在我的心口戳上大洞,鲜血淋漓。
  我忽然记起出门前娘亲泪流三尺的嘱托,觉得自己蠢笨至极。
  娘亲曾对我深明大义又晓之以理,说,“小年啊,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更何况你自小出生在灭妖世家,而他又是那九尾玄狐,你这一去,娘亲注定再见不到你。”
  彼时娘亲紧紧攥着我的手,我一步三回头,千万般不舍得,但终究还是走了。
  没想到竟被她一语成谶。
  我的身子摇晃了一下,心肺都纠结起来,我却没有躺下,只是站直了,坚持用手把他覆在我眼睛上的手轻轻拂去。
  我看见他痛苦万分的闭上双眼,似乎双手都要使不上气力。
  我看见我的鲜血染遍了他的扇子,那上面还有他亲手为我写的小楷。
  ――“犹记觉年豆蔻梢,云屏烛影映妖娆。双双入得红绡帐,平平仄仄仄仄平。”
  彼时我并不晓得平仄究竟是个什么意味,羞红了脸问他,相公挑起眉笑笑看着我,一扇挑起我的衣襟,眼里有化不开的温柔,依偎在我耳边低语,“……诗书里便是这般讲的。”
  平平仄仄仄仄平,爱爱恨恨恨恨爱,也无因果也无尘……
  记忆纷至沓来,左右摇摆。那头的他与这边厢的他的影子叠在一沓。一时之间,天旋地转……
  扇子的一端已经被我的血染红,红红白白霎是好看,我视线模糊,只觉得上面那句“犹记觉年豆蔻梢”里的“觉年”好似被血浸透糊开了一般。
  痛,钻心的痛,但我还死不了。死死咬着嘴唇,相公没有再睁开眼睛,只是手形一变,扇子就在我胸口里生生转了一圈。心肝脾肺肾好似都要被搅烂搅碎,我坚持不住,嘴里温热再咬不住,啊的一声,竭然吐出一口鲜血来。
  相公的衣襟上的红像泼墨山水画那样宏伟壮观,深深浅浅都是我的血。
  我至死都不瞑目,双眼睁着,像是想要把他嵌入我的眸子里。我拼尽了力气来爱着的,也不过是这么一个不用眨眼就能够杀死我的人。
  我结束我的一生,只为了在瞳孔里保存他的倒影。
  相公鲜少有心跳,相公的血很凉,我终于晓得,他对我从没有过真心。
  他与我在一处,不过贪我神经大条没有心眼,日子过得糊涂有趣罢了。
  我却以为,遇上他,穷尽我所有的运气。
  意识溃散之时,我突然想起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来。
  我尚记得大婚的前一日,诗娘邀我一同赏花。那日太阳正好,余光潋滟,照在她脸上只觉得她像个娇媚动人的小姐。
  而我站在她身旁就像一位不入流的小丫鬟一般。果然同人不同命,同伞不同柄么。
  她邀我赏花,却只一味的望花兴叹,“你可知这花虽美,花期却甚短。有江湖术士常道,一期一会,你可知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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