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冥界恋人》第82/442页
沈君恪,你知不知道,当我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我的心有多痛?我也很想做一个自私的人,可以用一切来换我们欧阳家的诅咒可以消失。
但是如果这个代价是失去你,或者更多,我情愿这样跟你在一起,哪怕时间很短。
……
沈君恪终于没有再和我争下去,我们就这样抱着对方,直到天亮。
天刚刚亮,我和沈君恪就开车出了门,朝着平西镇的方向开了去,从a市到平西镇,如果连续开的话,大概需要两天半的路程,我突然玩心大起,天还没黑,我就让沈君恪将车停下,找了一个地方住下,或许是我心里隐隐有种担忧,找到沈君恪的身体,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一定会有所不同但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担忧,我也说不上来,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是恋爱中的女人经常会出现的,患得患失?
第一站,是一个叫做苜蓿村的地方,刚刚离a市有一天的路程,其实这些年我自从来a市上学,再到工作,都没有机会可以离开a市,而我,当时也没想过有这个必要,我只想要在我二十五岁之前,可以赚到足够多的钱,让爷爷奶奶可以安稳的过余生。出来玩一趟,对我来说都是可耻的奢侈。所以,我也一直都不知道,原来在a市还有这么一个地方。整个村几乎看不到超过三层的建筑,听当地的人说,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座蝶溪山,而这座蝶溪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苜蓿村主要的经济来源,这里的村民都靠着这座山积攒着财富,养活一家几口人。
所以,我们来到这里,总算不用寄宿,在当地找了一间客栈住了进去。
我想,我选择这间客栈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因为它的名字:五味思存!
这间客栈的收费应该是这里最贵的,因为它最近那两条溪流的交汇处。我在门口看着整个苜蓿村的风景,沈君恪进去登记房间。
第七十二章 黑店
蝶溪山出名的地方有三处,一,它是天然氧吧,是国家五a级保护的自然环境,二,整个山谷都有两条溪流贯穿而成,形成一个蝴蝶的模样,只要有月亮,那两条溪流还会发出晃晃的银光,像是正在花间嬉戏的两只蝴蝶,而能够看到这种美景的人,都会得到天神的祝福。当然,后者肯定是传言。我也问过那些村民,有没有人真正的见到过,那些村民都只是笑了笑,没有正面答我。不过,我也猜到了,有许多地方的负责部门,会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可以带动到自己村里的经济,能够出现这种传言,应该是和商业广告脱不了关系。而最主要的,就是第三,萤火虫。一般的萤火虫只有夏季才会成群结队而出,我们现在来得还有些早,看来,我注定是和萤火虫无缘
已经记不清楚最后一次看萤火虫,是在我几岁的时候……
沈君恪走出来的时候正好看着我发呆的样子,忍不住**溺的揉了揉我身后的长发,“只要你喜欢这里,我们可以多住上两天。”
是啊,我很喜欢,这里让我来了就不想走,我想要看看溪流交汇时发着银光,如蝴蝶嬉戏的奇景,更想等到夏天,可以和他一起去捉好多好多的萤火虫,然后将它们一齐放飞,就如同生命之光,让人欣喜。
可是,我的时间很短了,还有很多事情没做,能够和他在这里住上一天,已经属于天大的恩赐,我很容易知足,伸手搂着他的腰,“陪我出去走走吧!”
现在刚刚好是下午的五点多,沈君恪见天色还早,仍然是不放心的问我有没有感觉到肚子饿,见我摇头,这才放心的拉着我的手,朝着外面走了去。这里与别的当地村民隔着一些距离,而每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一间客栈,每间客栈的门口都停了很多车,回头看去,五味思存倒显得门可罗雀,除了我们,好像只有几个人住了进去。
可能就是因为偏僻,所以生意才比别人的要差上很多,那几个客人,也都是因为前面住满了,实在没有地方可住,所以才会住进去的吧?看来,做生意运气和眼光都是很重要的。
这里虽然是一个村子,但是正因为有蝶溪山的异景带动,早就已经变成了商业化的旅游街,这条街上现在还没有什么人走动,大部份的游客应该都去了蝶溪山那边,等着月亮出来的时候,能够看到奇景吧?我不由自主的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连续下了好几天的雨,这两天倒是晴了,天高气爽,风和日丽,总算是能够感觉到了春天的气息。
两边的商铺都挂满了当地的一些小饰品和特产,时不时的会有人上前来吆喝两句,吸引顾客。不少的饭店已经传出了香味,门口站着几个服务员,开始热情的招呼,闻着饭香,居然觉得有些饿,沈君恪看着我的样子,嘴角一直挂着**溺的笑,“趁着现在天色还早,不如我们用过饭之后再过去吧。刚才为夫已经打听过,虽说离蝶溪山不算太远,可是步行过去,也得将近半个小时,这一来一回的,为夫担心会饿坏娘子。”
可是这里的餐馆实在是太多了,突然之间,我患了选择困难症,站在那里左右为难。最后,随手指了一间我们就走了进去,对于我的选择,沈君恪没有任何异议,反正,他不用吃东西,他说,如果这家觉得难听,我们立刻就换另一家,可以把每一家的味道都尝一下,等到下次我们来的时候,就不用再选
我笑着没有说话,我不想告诉他,有没有下一次,根本就没有人能够回答。
菜是沈君恪去点的,因为这里的菜多数都是野菜,要去看着点,没有菜单,沈君恪很认真的站在那一堆野菜面前,很认真的看着菜的颜色,挑选出最新鲜的,然后告诉哪些菜需要少油,少盐,他几乎将我所有的细节上的毛病,全都记得清清楚楚。虽然我不挑食,可是,却存在着一些细节上的毛病,就比如说,我喝汤里面不能有葱,但是吃火锅,就一定要有葱,景妮曾经说过我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女,以前我不承认,现在听到沈君恪如数家珍的将我的细节向老板吩咐下去时,我才发现,好像真的是。
那老板见沈君恪不过只是点了三四个菜,居然有如此**的要求,脸色越来越不好看,沈君恪从钱包里拿出几张钱递了过去,淡淡的说了句:“不用找”那老板的脸色立刻阴转晴,转身朝着厨房走了去。
我有些愧疚的看着沈君恪,“其实在外面我可以不用这么讲究的……”
“吃,是可以改变一个人一整天的心情的,很重要,不得不讲究。况且,娘子很喜欢这个地方,如果这里吃的东西却让你难以下咽,生生坏了良辰美景,岂不辜负天意?”
我笑看着沈君恪,他好像总是这样漫不经心的对我好,状似无意的对我**溺入骨,没有轰天动地,没有浪漫张扬,但是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表情,都能够铭刻于我的记忆,亘古不变。
上菜的时间很慢,我们坐在那里,享受着难得的下午暖阳,沈君恪替我倒了杯水,先是放在鼻子旁边闻了一下,这才放心的交给我,“这种茶应该是他们昨天刚刚上山采的,新鲜,而且,可以美容。”
前面的话我索然无味,但是一听到可以美容,几乎是一个女人的致命毒药,我端着一口就喝了个干净。沈君恪一脸坏笑的看着我,“娘子,为夫的话还没有说完,这种可以美容是针对后天的,先天不足,喝再多也没什么用。”
“……”我鼓着腮帮子,一脸愤恨的看着他,“男人都是这样,将人家吃干抹净后,才来评论味道有什么不足,那你吃的时候干嘛去了?眼瞎了么?”
这句话让来替我们倒水的老板的听见了,爽朗的笑出声来,“两位,自从你们两个进了我们的店之后,你们瞧瞧,这人都往咱这来他们都以为咱们店里来了大名星,可是依我看哪,两位的气质可是比那些大名星要好多”
我有些汗颜,我这完全是沾了沈君恪的光啊……
老板见我脸色,赶紧转移了话题,“两位的口音应该就是本地人吧?来这里是专门为了看蝶溪山的吧?不知道两位找到地方住了没有,我们这里可是一条龙服务,就在前面几十米,就是我家的客栈,如果两位愿意的话,我一定给你们打个大折扣。”
我的肠子都快要悔青了,早知道应该多走两步。之前看到这里到处人满为患,实在不想去跟人家争抢着地方住,太过热闹,本来就不符合我的性格,可是,我实在没想到长得帅还可以在住的钱上面打折,早知道应该去问问
沈君恪看着我一脸吃过大便的样子,忍不住轻笑出声。
我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的说道:“老板,等我们下次来了,我一定来问你要这个折扣,只不过,今天实在是不巧,我们已经把住的地方定下了,就在前面的五味思存。贵得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