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奥巴马》第4/11页



阿克塞尔罗德

阿克塞尔罗德出生于纽约曼哈顿犹太人之家,少年时父母也离了婚。19岁那年,阿克塞尔罗德的父亲自杀身亡。在芝加哥大学校园,他经常逃课、像换衣服一样换女友。后来,他受聘于《芝加哥论坛报》,负责报道政治新闻,这给了他体验"草根政治"的机会。

1984年,阿克塞尔罗德决心投身政治,成为芝加哥政客西蒙的竞选总管。没有任何竞选经验的阿克塞尔罗德在号召选民、制造人气方面有无数招数。通过他的宣传策划,西蒙顺利当选参议员,而阿克塞尔罗德也就此成立了一家专门为政客助选的公关公司。他协助纽约前市长斯皮泽尔、北卡罗莱纳州前参议员约翰·爱德华兹的成功当选,这让阿克塞尔罗德名闻全美。

1993年,阿克塞尔罗德遇到了奥巴马,奥巴马和阿克塞尔罗德都出身"草根阶层",都曾是"街头混混",这使得二人在很多方面都惺惺相惜。奥巴马邀请他加入自己竞选伊利诺州议员的竞选团队。阿克塞尔罗德和奥巴马从此开始并肩作战。《纽约时报》杂志曾报道说,2004年的时候,奥巴马就打算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竞选。他暗中召集自己的竞选班子,第一个敲定的人选就是担任其首席政治和媒体顾问的阿克塞尔罗德。此后,不管奥巴马在哪里参加公共活动,阿克塞尔罗德都会安排手下的人拎着摄像机进行跟踪拍摄。

在2008年的所有总统参选人中,奥巴马堪称"人气王"。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阿克塞尔罗德。面对咄咄逼人的希拉里,阿克塞尔罗德明确告诉奥巴马,希拉里的优势恰恰也是她的致命软肋--美国人已厌倦了布什家族的政治王朝,如果希拉里成为美国总统,美国将出现克林顿家族的政治王朝,这是很多美国老百姓不能容忍的。阿克塞尔罗德替奥巴马设计出"改变"的形象,事实证明这一设计在选战中的确大获成功。

在谈到自己在奥巴马的选战宣传中的得意之作时,阿克塞尔罗德说:"在竞选开始前一周,我幸运地找到了一段旧录像材料:一个西班牙裔年轻人斜着身子从镜头前走过,边走边说:'奥巴马给人一种希望的感觉,嗯……尤其是在国家状况不那么好的时候。'""我喜欢的就是这种说话结巴的感觉,因为这种真实性能打动人心。"他随即将这段录像上传到互联网上。为了展示奥巴马的亲民形象,阿克塞尔罗德还找出一段远距离拍摄的录像--奥巴马出现在伊利诺伊州南部乡下一条洒满阳光的道路上,手臂搭在一位个子矮小的白人老农的肩上,两人边走边聊……

第11节:美国梦代言人(10)

4芝加哥社区组织者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经过内心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自己是一名黑人(非洲裔美国人)。他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大学毕业后,曾有2年时间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那时,他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英,他迅速放弃了这条人生道路,敲定了以公职为志业的生涯规划,决定到芝加哥贫困的黑人社区从事社区服务。1985年,芝加哥一家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communityccanizer),年薪只有1.3万美元,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呆就是3年。在这3年时间里,他做的是改善社区的道路、照明、房屋修缮、劳资关系协调等具体而微的事情。奥巴马复兴社区的能力是他后来竞选的主要号召力,也是选民信任这位47岁年轻人的依据之一。奥巴马还在芝加哥受洗为基督徒。

奥巴马在芝加哥社区做社区组织工作的时候曾处理过一次危机。在一次会议上,一大批同事集体辞职,因为他们觉得太累了,辛辛苦苦干了两年,收获却不大。奥巴马发表了一次小型的演讲说:"你们说很累,其实这儿的大多数人都很累。我们来这儿并不是需要一份薪水,而是因为想改进这儿的社区服务。我不介意过去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在这儿和你们一起工作,我们一定可以改变目前的一些现状,如果你们认为和我一起工作后,什么改进也没有,那么首先需要辞职的人是我而不是你们。"大家对奥巴马的言论很惊讶,他们都答应留下来继续想想办法。从这件小事可以发现,奥巴马很会做说服工作。

5哈佛大学法学博士

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使奥巴马决心从政,奥巴马一旦决定从政以后,定位相当清楚,就是要竞选地位尽可能高的公职,而要胜任这样的公职必须要有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于是,他决定报考哈佛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就读期间,他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theHarvardLawReview)的总编辑,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最高的荣誉,展现过人的智慧与特殊的领导才能。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

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残留了一些早年桀骜不驯的性格。因为违章停车,他总共领到十七张罚单,但他只肯支付两张。直到十七年后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账付清。

1991年,奥巴马以"极优等拉丁文学位荣誉"从哈佛大学毕业,他又回到芝加哥,并且结婚生女,真的在黑人社区扎根长住下去。他首先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的"穷人的代理人"。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后来做到宪法学教授。

第12节:美国梦代言人(11)

6州议员和国会参议员

1996年,35岁的奥巴马从芝加哥第十三区,南部的海德公园(HydePark)区被选入伊利诺州议会,从此连任三届州议员。

2004年他竞选联邦参议员成功,进入参议院,成了美国历史上第5位黑人参议员,也是当前美国参议院唯一一名非裔参议员。奥巴马自称是"参议院中最穷的人"。2007年,布什总统宣布给议员加薪,将年薪从15.8万美元涨到16.21万美元,奥巴马说,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7竞选美国总统

2006年,奥巴马作为一位很有前途的政治明星的冉冉升起,他成为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封面上赫然写道"下一个总统?"在2006年10月的电视访谈节目《会面新闻界》中,奥巴马表示自己可能会参与2008年的总统竞选。民主党参议员理查·杜宾和伊利诺州审计长丹尼尔·海恩是2008年奥巴马总统竞选的早期倡议者。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今天,我郑重宣布竞选美国总统。"奥巴马演讲的选址大有深意。10年前,他在这里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从此开始职业政治生涯。更重要的是,这里曾是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的"地盘"。林肯曾在伊利诺伊州议会从政8年,并于1858年在那栋老建筑内发表著名演讲《分裂的房子》。这里也是林肯参加1860年总统选举的竞选总部。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寓意是很明显的,一是为了博得黑人的好感,二是为了博得草根阶层的好感,三是为了博得一切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借鉴肯尼迪总统当初的名言"火炬已经传给新的一代",奥巴马在演说中也发出同样的呼喊"任何时期,都有新的一代涌现,完成需要他们承担的任务。今天,我们再次听到召唤,现在是我们这一代人做出回答的时候了。"

2007年,人们总认为奥巴马的肤色是个问题,但随着选举的开展,特别是在第一场预选所在的、白人人口占95%以上的艾奥瓦州,奥巴马一举取得开门红,这给奥巴马带来了信心,奥巴马捕捉到了一种超越种族狭隘的自豪感。奥巴马在白人家庭养大。所以他和"苦大仇深"、动不动就以种族歧视说事的传统黑人民权领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他受白人选民拥戴的原因。在这之后的竞选演讲中,他多次提到,如果人们发现美国的第44届总统有个"好笑的名字",他们会改变对美国的看法,美国人也会对自己刮目相看。

第13节:美国梦代言人(12)

很多美国人认为:如果一个黑人可以成功的避开种族政治以及保守党-自由党派系的影响,那么他一定有机会来拯救这些根深蒂固的分歧。

第三节"愿你的这盏灯永远为我长明"

1能力出众的米歇儿·奥巴马

奥巴马的妻子叫米歇儿,身高1.8米,仪态端庄,甚至有人称赞她将杰奎林·肯尼迪的风度和劳拉·布什的魅力集于一身。2007年,美国《名利场》杂志评出度全球最佳衣着人士排行榜,米歇尔就榜上有名。米歇尔能力也很出众,她在芝加哥大学担任医院副院长,年薪高达27.5万美元,约为奥巴马的两倍。此外,米歇尔还在6家机构的董事会任职。2007年5月,米歇尔宣布将辞去芝加哥大学医院副院长职务,为丈夫助选。2007年9月,米歇尔接受美国《魅力》杂志采访,大讲丈夫生活的中"糗事","揭发"丈夫睡觉鼾声阵阵,早晨醒时还臭味熏人,以至于女儿们都不愿意爬进他的被窝和他亲近。

米歇尔·罗宾逊是土生土长的芝加哥人,父亲是一位水管工,母亲对待子女教育很重视,每晚只允许米歇尔和哥哥看一个小时的电视。米歇尔和哥哥的童年主要在读书、下国际象棋中度过。米歇尔还具有运动天赋,喜欢玩棒球、足球和篮球。到六年级的时候,米歇尔加入天才班。之后,米歇尔学习了三年的法语和两年的大学生物课程。

米歇儿有一个非常自强的父亲,她父亲――也就是奥巴马的岳父――在大约三十岁时被诊断出患有一种病,得了那种病的人,身体的活动能力会逐步下降。在之后的二十多年中,奥巴马的岳父没有抱怨,一直坚持工作,养活全家。比方说吧,因为行动不便,他早晨在上班路上要多花一小时。在外人看起来他一切正常,他们一家人的生活也正常,但为了实现这种正常,他们一家人付出的努力是难以想象的。

1981年,米歇尔进入普林斯顿大学读社会学,米歇尔是班上四个靠奖学金读书的学生之一。米歇尔说:"我在普林斯顿的经历让我前所未有地注意自己的肤色。有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只是个访客,并不属于那里。"1985年,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的米歇尔进入哈佛法学院学习,1988年毕业后成为芝加哥悉尼·奥斯汀(SidleyAustin)律师事务所(美国第六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2第一次约会

1989年,米歇尔认识了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奥巴马。并担任奥巴马的业务指导,成了比自己大3岁的奥巴马的老师。当时的米歇儿非常勤奋,常常加班,她的办公室的灯光常常在周围的一片黑暗中独自璀璨,正是这灯光使奥巴马魂牵梦绕,因为奥巴马也很勤奋,也常常加班,他为不远处的另一处灯火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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