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奥巴马》第7/11页



另外,奥巴马与肯尼迪都是总统候选人中的"另类",肯尼迪当年开创的是信奉天主教(美国主流民众信奉基督教新教)的候选人入主白宫的历史,而奥巴马的目标是成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

在精神和信仰层面,奥巴马与肯尼迪的相似之处是一种开创未来的历史感。正如雨果·孟斯特堡所言,"将美国人与他的同胞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不是种族,也不是传统,更不是过去的历史,而是他们共同创造的未来。"换言之,许多人尤其是黑人与年轻人对奥巴马的支持,也同样饱含着对未来的一种憧憬,像奥巴马一样,他们也相信:梦想可以超越种族和肤色。而梦想,也许就起飞自当下的选择中。

奥巴马连续不断的胜利也使得大选的气氛在不断"改变",2008年2月27日,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来自佐治亚州的联邦众议员约翰·刘易斯宣布,放弃支持希拉里,转投希拉里对手奥巴马阵营。刘易斯在俄亥俄州、得克萨斯州两个大州举行民主党预选6天前宣布"倒戈",使希拉里岌岌可危的选情雪上加霜。对此,希拉里当天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决战时刻,谁支持我们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我们展示了什么,我们拥有怎样的经验和资质,这才是选民要判断的事情。"

美国是个开创奇迹的国家。奥巴马做总统,对于八年来情绪低落的选民,永远是难以抗拒的诱惑。奥巴马一声"求变",确实无比动人。

2"是的,我们能"(YesWeCan)

奥巴马在竞选机会中喊出的另一个深得人心的口号是"是的,我们能"(YesWeCan)。

在正式宣布参选的演讲中奥巴马说:"我们能打造一个更有希望的美国","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希望和梦想仍在延续。"

奥巴马说:"我们能吸引独立人士和共和党选民。克林顿参议员(希拉里)不能。""我们是未来之希望。""我们能重造一个理想的世界。"

"是的,我们能"(YesWeCan)。个口号在初选中大获成功。在奥巴马的竞选现场,有不少年轻人像参加摇滚音乐会那样蜂聚在舞台前,忘情地跟着他喊"是的,我们能"(Yeswecan)口号。有年轻人因兴奋过头而在舞台前昏倒。奥巴马阵营组织了一个医疗义工团队在集会中随时待命抢救那些晕厥者。每当有人晕倒,奥巴马会中断演说,到昏倒的选民面前参加抢救,等这位选民醒来,全场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这使得奥巴马的竞选集会犹如福音布道大会。

艺术家也很快把奥巴马的竞选口号写成一首歌,歌名就叫《YesWeCan》,整首歌是在奥巴马的演讲基础上配乐后,再由众多歌星演绎的,更给这位黑人领袖的演讲赋予了新的生命。一位网友说,奥巴马竞选的意义已经不是当选美国总统这么简单了,他代表着黑人力量的崛起,代表着美国的中、下层人民,这场战争超越了肤色、种族,是一场历史与未来之间的较量。

第23节:肯尼迪式魅力(4)

"是的,我们能"也在网络上大热,YouTube网站有个"是的,我们能"的影片已有数百万点阅量,还有一个网站取名"奥巴马是弥赛亚?",奥巴马在合成的照片里面站在天梯上,宛如耶稣,头顶闪烁着神圣的光环。

有位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说:"无须深入研究,只要随便听几场奥巴马的演讲,就可以轻易发现奥巴马的演讲模式。"他说,奥巴马的演讲一般这样开始:

奥巴马:"未来……希望……改变……改变……是的,我们能(YesWeCan)!"

然后台下一块喊:"是的,我们能!"

奥巴马:"……他们所说的完全不真实……改变……改变……现在,我们看到了巨大的改变……"

台下一块喊:"我们一定会改变!"

以上循环5至8遍。接着:

奥巴马:"……我们相信改变。"

台下一块喊:"耶――"

演讲结束。

最后,这位业余研究者说:"政客的作用在于把大家聚在一起喊,关键是大家一起喊,而且喊得高潮迭起。至于怎么改变,那就是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或杜克大学桑福公共政策学院那帮冤大头的事情了。"

第二节"奥巴马真帅"

1奥巴马的"总统相"

巴拉克·奥巴马兼有泰格·伍兹式的跨文化魅力,以及约翰·肯尼迪式的年轻魔力。这位47岁的黑白混血参议员身上拥有的某种东西,很容易让人忍不住拿他和肯尼迪兄弟、比尔·克林顿,甚至罗纳德·里根作一番比较。在2006年10月出版的《芝加哥论坛报》中,牛顿·迈诺就将2008年奥巴马的总统竞选与1960年约翰·肯尼迪的成功竞选相提并论。奥巴马和肯尼迪还确实有一点缘份:奥巴马在参议院所使用的办公桌正是罗伯特·肯尼迪曾经用过的那一张。

一位美国政界的高级人士说,他所感觉到的奥巴马是非常非常具有一个"总统相"的人,只有肯尼迪的"总统相"能和奥巴马相比。只有这两个人一出场的时候,无论从眼神,从气质,从整体上的"霸气",你就感觉到他就是当总统的料。克林顿在这方面还不如奥巴马。肯尼迪兄弟能用很简洁的话语表达出世界上许多不同国家的共同希望和梦想,他们甚至能鼓动很多美国人麻木干涸的心灵。而奥巴马也很善于通过演讲来直指人心。

奥巴马角逐总统的方式与约翰·肯尼迪也颇为相像:许诺变革、散发魅力、淡化经验的作用。但要无愧于"下一个JFK(J·F·肯尼迪)"的称号,奥巴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奥巴马相比,当年的肯尼迪已经是个政坛老手。1960年1月宣布参选总统时,他已代表马萨诸塞州当了13年国会众参议员。

一些普通的美国人也认为奥巴马有领袖风度,还句话说就是有"总统相"。2008年3月3日晚上,在一辆奔驰的汽车里,车主的车载音响如往常一样放在华盛顿当地电台WTOP上。男主播正在同某位选举专家进行连线采访,谈论的内容有些出乎车主的意料。他们讨论的话题是"普通人如果想受人欢迎,应当从奥巴马身上学习什么"。那位专家用十分粉丝的语气说:"哦,奥巴马!他非常有魅力!"主播问:"那么他的魅力从何而来呢?""当他面对压力的时候,他非常平静而且乐观,他总是很有礼貌、有耐心。当然,我们普通人也能够做到平静乐观,但在面对压力的时候就不一定了。性格温和还能有领导人的风范。奥巴马掌握了这个尺度。""那么和他相比,希拉里欠缺什么呢?""她总咄咄逼人,具有进攻性,让人觉得不亲近。"

第24节:肯尼迪式魅力(5)

2"奥巴马偷走了我的主意"

和前总统肯尼迪的另一个相似之处是,奥巴马也很英俊。一位奥巴马的"粉丝"说:"奥巴马真帅,赶得上威尔o史密斯了。"

威尔o史密斯是美国好莱坞的著名黑人演员。2008年,美国权威娱乐杂志《娱乐周刊》在选出"50名最聪明的好莱坞人士",在当选的演员中威尔o史密斯排名第5位!凭借着谦逊、幽默、精湛的演技再加上他本身的迷人气质,威尔o史密斯成为好莱坞最红的明星之一。威尔o史密斯在上小学时他的老师给了他一个外号叫"王子",因为他的费城西部的圆润口音比任何一个真正皇室的人都有魅力。威尔o史密斯在王子二字前加了一个"新鲜",从此便以"新鲜王子"的称号在美国娱乐圈发展。

2008年2月26日,奥巴马在"今晚娱乐"节目中与主持人大谈好莱坞电影和明星话题。当被问到如果有一部描写他的电影被拍摄,最希望哪个演员来扮演他时,奥巴马说自己会选威尔o史密斯。奥巴马说自己和威尔o史密斯之前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我们谈论这个是因为我们的耳朵长的挺像。"就在2007年,威尔o史密斯还开玩笑说:"我一直想成为第一位黑人总统,但奥巴马偷走了我的主意。"

3奥巴马的"粉丝"

奥巴马在美国人的心中创造了一种很多年来的都未曾有过的对政治人物表示景仰的感觉,尤其是在年轻人中,这就说明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天还没亮就去排队,等上好几个小时,就为了能听他演讲。以前对选举没有热情的年轻人,这次蜂拥而出,做他的狂热支持者。选举似乎超越了种族和性别的区分,"变革"成了最强的呼声。虽然希拉里也高呼变革,但只有奥巴马是"变革"的代言人;虽然希拉里强调经验,但选民更推崇个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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