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男配送糖吃(快穿)》第22/351页


  宋莹莹不知他心里想的什么。故意拿话逗他,引他分神,然后夹了肉,一块块喂给他。
  等六子终于回过神时,碗里已经不剩什么肉了。
  “你怎么都给我吃了?!”他摔了筷子,气呼呼地看着宋莹莹。
  宋莹莹笑嘻嘻地指着自己桌前:“小六子,你眼神不大好,谁说都给你吃了,你看这是什么?”
  那是一堆骨头。
  “你糊弄我!”六子站起来,指着那一小堆骨头道,“这不是吐出来的骨头!是你用手剔的!”
  嘴巴吐出来的骨头,带着牙印,不像手剔的那么干净。
  她把肉都喂给他了!一边逗他说话,一边剔肉给他吃!反应过来的六子,懊恼极了。
  “呀,小六子变聪明啦!”宋莹莹放下筷子,笑嘻嘻地拍巴掌,“是最近吃得饱了吗?比从前聪明多了呢!真棒!”
  她夸起人时,脸上总是带着笑,显得真情实意的。六子被她这么一夸,怒气就散了,全都变成了无奈。他跺了跺脚,因着这无奈,又气了起来:“你就知道糊弄我!我跟你说着肉呢!你别打岔!我特意叫你来吃肉,你怎么一块都不吃,全给我吃了?”
  她嘴上一点油星儿都没有!
  “这不还有一块吗?”宋莹莹见他生气,笑盈盈地对他招手,叫他坐下,自己又拿起筷子,在碗里扒了扒,挑出花生米那么大的一块肉,塞进嘴里。
  含着香喷喷的肉,几乎是一瞬间,宋莹莹的眼睛就眯了起来。肉啊,真好吃!
  六子见她这样,心里又酸又涨。
  宋秋雁给他送肉来,他也只是有淡淡的感激。但宋莹莹费尽心思把肉都给他吃,他却心里发烫,感动得喉咙都哽了。
  天底下再不会有人比宋莹莹待他更好了。
  时光如梭。
  一转眼,四年过去。
  宋莹莹成了一名十四岁的少女。六子也十二岁了,是一个模样清秀的小少年。
  这四年中,六子每天都去村长家吃饭。他谨记着不吃亏的原则,每顿饭都吃很饱,不论村长媳妇做什么饭,他从来不挑,全都嚼碎了咽进肚子里。
  四年过去,他长高了,人也结实了,看起来再也不像是没人管的小可怜。
  身上穿的衣裳,都是石头娘给他改的石头穿小的旧衣服。只不过,石头是个皮孩子,被他穿小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补了不少补丁。六子不嫌弃,接过来就穿。倒是宋莹莹看不过去,拿过来给他改了改――设计好了,乞丐装都能穿出时尚感。
  因此,虽然六子天天穿着打着大片补丁的衣裳,倒不显得可怜。反而叫村里人都觉得,生得俊就是好啊!穿什么都好看!
  村长倒是想给他做件新衣裳,做多了他心疼,每年做一身还是可以的。但他媳妇不同意,又哭又闹,逞尽了威风。
  村长本来就心疼钱,加上六子这几年又很能吃,他自问是没亏待六子,当初宋老怀可只说了“给他一口饭吃,别饿死他就行”,对比之下,他做得很厚道了。因此,媳妇闹了几回,他就半推半就地默认了。
  石头娘看不过眼,三五不时跟人说,六子多可人疼,她一文钱好处没拿,都愿意把他当半个儿,但凡她家石头有的,她都给六子,暗讽村长媳妇不厚道。
  传到村长媳妇耳朵里,却只换来一声嗤笑,她根本不往心里去,有人帮她养六子,不用她出一针一线,她高兴着呢。
  这一天。
  宋莹莹家的院子里来了客人。
  “莹莹,收拾好没有呀,要出门啦!”温温柔柔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来,是宋秋雁。
  两人前天约好了,今天一起进城。她要买些棉线和布,给家人做鞋袜。宋莹莹家的盐快吃完了,也要去买。因此,就约好一起去。
  “来了来了!”宋莹莹从屋里跑出来,一把挽住宋秋雁的胳膊,“我们走吧!”
  两人手挽着手就往外走。
  说起来,两人成为朋友,还是一个巧合。
  本来宋秋雁是宋家村最漂亮的姑娘,宋莹莹是宋家村最会打扮的姑娘,属于王不见王。路上见了,也只是点下头,嘴都不张的。
  然而有一回,宋莹莹从地里回来,碰到宋秋雁走在前面,臀下染了些红通通的东西。她心里想,宋秋雁是个讲究的姑娘,不至于在地头上随便坐,坐到什么红色的花花草草上了。那么这个东西,就很有可能是万恶的大姨妈了。
  到家还有一段距离,给人看见了不好。大家都是女孩子,于是宋莹莹就走上前去,提醒了她。并且帮着她遮掩,一直送到她家门口。
  自那之后,宋秋雁再见了她,都会跟她打招呼,时不时还找她玩。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熟了,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两人才出了院子,被隔壁的六子看见了,立刻站起来:“你们干什么去?”


第17章 两世惨淡的男配17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六子和男孩子们玩得越来越开,宋莹莹放在他身上的注意力就变得少了。
  他如今吃得饱,穿得暖,还有一群小伙伴们玩耍,生活算得上不错了,她就渐渐发展起自己的生活。因此,跟宋秋雁进城的事,就没想起来跟他说。
  此时见他问起,就答道:“我们进城去。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我给你带啊?”
  六子是有钱的。
  他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些甜瓜种子,在院子里刨了块地,种了一小片甜瓜。头一茬会拿给自己的小伙伴们吃,再往后的,除了宋莹莹家和石头家,谁想吃都要掏钱,一文钱买两个。
  他年纪虽然小,做事却用心,瓜秧被他侍弄得极好,连个虫都没有――全被捉来喂鸡了。瓜也是又大又甜,村里不少人馋他的瓜,都拿钱来买。
  都是一个村住着的,放着别人做这事,可能会被说三道四,流露出小气的名声来。但六子不一样,他没爹没娘的,自己想法子过日子,大家只说他聪明、精细。况且他卖得又不贵,两个又大又甜的瓜才卖一文钱,不积极着些,都买不着呢!
  一年两年的下来,六子手里就攒了点钱。
  他本来在院子里伺候瓜秧,听了这话,立刻把手里的家伙什儿丢下了,迈着大步子飞快跑过来:“我跟你们一起去!”
  “你跟去干什么呀?”宋莹莹皱了皱眉,“你想要什么,我给你捎带回来。”
  她们女孩子出门,他一个男孩子跟着干什么?说话都不方便的。
  六子抿住了唇,漆黑的瞳仁盯着她,眼底泛起怒气。
  她就知道跟宋秋雁好!
  从前她对他最好了,可是后来她变心了!
  她有空就跟宋秋雁一起玩,有一天宋秋雁还在她家睡觉!
  睡一张床!!
  石头已经订了亲,六子还没松一口气,宋秋雁又来抢人!
  “这么想去啊?”宋莹莹见他倔强地站在身前,并不肯走,就扭头看向宋秋雁,“要不我们带他一起?”
  宋秋雁笑着点点头:“行啊。”
  她是个温柔的女孩子,很少拒绝别人,何况只是一起进城。
  “好,那我们走吧。”宋莹莹对六子招了招手,叫他跟上。
  三人便出了村子,往城里的方向走。
  宋莹莹和宋秋雁,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五岁,都是花儿一样的年纪,两人长得都不错,打扮也干净整洁,手挽着手,特别亮丽。经过村口的时候,树下坐着的几个老奶奶直瞅她们。
  一边瞅,一边感叹:“这两个娃娃可真俊哪!”
  宋秋雁的漂亮,在十里八乡是出了名的。她作为书中女主,能够叫男主对她一见钟情,非她不娶,相貌是NO.1,不接受质疑。
  至于宋莹莹,她不如宋秋雁那么明艳,但她会打扮,笑起来甜,而且皮肤特别白,补足了她在五官上的少许劣势,跟宋秋雁打了个平手。
  “后头这个娃娃也不错。”老奶奶们看到后头跟着的六子,只见他穿着倒是不怎么样,但一张小脸是真清秀,村里就没有这么清秀的男娃娃,一时又夸赞不止。
  六子和宋秋雁都是脸皮薄的人,听到夸赞声,羞得不敢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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