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让你伤心》第3/121页


正文 4
狗狗书籍网 更新时间:2011-9-20 9:42:00 本章字数: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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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以后,我辗转在西安找到一份教小孩英语的工作。学校对代课老师的后勤服务做得还算是到位,为我们租房子,为我们找阿姨打理家务,我们只要在上课的时间上好课就行了。薪资根据代课的多少算,课代得越多,工资也就越高,只要你有精力,一个星期七天,你都可以代课。
我是新老师,资历上还很浅,所以还没有代那么多的课,一个星期也能有两三天是休息的。我们最忙的时候,是大家都休息的双休日,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各个幼儿园里给小孩上课。工作强度不大,工作起来也还算是轻松,只要没有碰上特别难对付的小孩子,这一天都会很容易就混过去了。
学校在西安的少年宫也设立了几个学习班。我刚进学校的时候,为了学习代课的经验,跟着那些资深的老师在那里呆了相当一段时间。每到周末的时候,就会看到很多望子成龙、成凤的家长,带着孩子来这里上兴趣班,少年宫的每一层楼里都挤满了家长和孩子。我看着这些孩子,忽然觉得他们真的挺可怜的,社会给成年人的压力,都被转化到了这里,这么一点点的小孩子,身上的重担一点都比我们轻。
也有的老师会问我,“你小时候有没有学过什么兴趣班?”
我微笑地摇摇头,想着他们肯定不会想到我小时候可是个野丫头,哪有工夫去学这些东西啊?
草丛里逮蚂蚱,路灯下捉蛐蛐,大树上粘知了,爬树,翻墙,男孩子玩什么,我就跟着玩什么,就差跟着一起撒尿和泥玩了。煤堆也爬过,沙地也躺过,草丛也钻过,等傍晚回家洗完澡,再出来的时候,就是穿着漂亮裙子的小淑女了,只站在旁边看着男孩子们在地上打滚,一副高傲的样子,还真是猪鼻子插葱――挺能装相的!
我妈妈也不是没有问过我要不要上兴趣班,只是每次都会被我干脆地拒绝掉。
记得有一次,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妈妈问我:“听说有个老师教电子琴,据说教得还不错,你要不要去学啊?”
我看了看妈妈,然后摇摇头,说:“不想去,还浪费钱,不如去练毛笔字呢!”
“你想练毛笔字,那就报一个书法学习班吧?”
“不用那么麻烦了,你给我买两支毛笔,一瓶墨汁,我自己在家里练练就行了。家里不是还有几个字帖么,我就着那个练就可以了!”
我妈妈还想说什么,我趁着她还没张嘴就又赶快说,“不要啊,我不去学,还得买电子琴呢,我觉得我学不会!”
我妈妈曾经说过,我从小就执拗,凡是我不稀罕的东西,就是再好,我也不要。所以她觉得,既然我已经开口说要练毛笔字了,那就依着我练毛笔字吧,学总比不学的好!后来,我妈妈带着我去了榆次的第二百货大楼里,买了两支中揩的狼毫笔,又从我们大队的办公室给我要来了一瓶墨汁,我就开始了我有一搭没一搭地练毛笔字。
我不知道,在我小的时候,是由于父母没有让孩子上兴趣班的意识,还是我的执拗说服了我妈妈,反正我是过了一个快乐没边的童年。就是那个我主动提出的练毛笔字,妈妈也没有特别的苛求我每天一定写多少字,我高兴的时候就写个四五张大字,不高兴的时候,一张都不写,所以我现在的字看上去,轮廓和气势是有点,但是笔体和笔态却很差劲。
我总是很难想象周末不休息,去上什么劳什子的兴趣班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我是野惯了的丫头,虽然装着淑女的外表,但绝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有的地方称粗俗的女孩是柴禾妞,我就喜欢叫自己砍柴女,一样一样,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到现在,我总会想起初中上学的第一天,因为找不到学校的具体位置,在迟到了30分钟后才走进教室,手里还拿着一根没有吃完的油条,全班的同学都在看着我,那个窘迫啊!也许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才决定把自己柴火妞的本性给隐藏起来,不再大大咧咧了。可是,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也许就那样一直长到大,还真不知道会长成什么样的女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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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在国庆节前,组织一个儿童英语童话剧的演出,所有的老师都为了这个演出忙碌着,组织孩子们练习台词、走台、试服装,他们倒是高兴得不得了,我们可是都累坏了。就这样,一直忙了将近两个月,直到9月30日公演后,我们才算是可以休息了。
我没有专门凉着秦一不理他,只是因为孙燕说这种人就欠收拾,所以我也没有刻意去理他。再加上学校组织的演出,掐头去尾的也有近两个月没有上网了,真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把我拖入了黑名单了呢!
好像有时候心里真的不再去想某些事情的时候,那些事情就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了。当我再次上网打开QQ的时候,看到秦一的QQ是灰色,并没有感觉很意外。我以为这又是一次网络上的烟火,美且美丽,却不长久,所以也就更没有把他放在心上了,只是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就把他拖入黑名单里。
国庆节学校组织我们老师到西安附近的景点去玩,什么秦始皇兵马俑啊,秦始皇陵啊,华清池啊,法门寺啊,溜溜地都转了一圈。不知道为什么,在西安都呆了四年了,我一直都没有想过要去兵马俑看看,这还是第一次去。虽然以前在电视上也总是看到兵马俑的介绍,但是当你真的身临其境的时候,那种震撼的感觉是难以形容的。
当初决定要考西安的大学,也是因为秦始皇。不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在心里真的很喜欢秦始皇,认为他做了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统一六国,统一度量衡,就是焚书坑儒的气度,也是无人能及的。所以,即使是让我去亲吻他走过的土地,我也心甘情愿。高中时候的我,是一个容易热血沸腾的人,一想到秦始皇,我的耳根就会发烫。所以,在历经了高三的痛苦,和高四的尴尬之后,我终于来到了梦想已久的西安。可是,人真的到这儿了,却又扭捏起来了,好好的兵马俑摆在那里,我就是没有勇气去看,眼看着机会一个一个都被我错过了,这才决定去。去看了以后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的傻啊,那么好的东西,竟然让我迟了四年才看到,我都悔死了!
秦俑博物馆里有一尊非常高大的兵俑,一身雕刻精良的铠甲,高高的头冠带在束发上,胸前系着四个缨子,威武非凡,据说那种穿着的是将军。那模样就像在哪里见过一样,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男人可以留出那么神气的两撇小胡子,如果是现在,一定是被围追堵截的万人迷!我站在这尊兵俑前,仔细看了很久,仿佛要把他刻到脑子里似的。我一直深信着那样的传说,兵马俑里有真人,也愿意相信这些真人吃了徐福练成的仙丹,有一天会复活。在战国时期,没有一个国家的兵士比秦国的兵士更加勇猛,他们都是男人中的男人!
我不再像高中时那样容易热血沸腾了,可是,我依然喜欢秦始皇,依然觉得他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君王,无人能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兵马俑看得太多了,我晚上居然梦到了那个胸前系着四个缨子的将军,他很深沉地说:“我是秦一!”我看着他,眨了眨眼睛,很平静地对他说:“如果你是秦一,那我告诉你,其实我是武则天!”然后他大笑,骑着马跑了。我还在后面追着他说:“喂,我就是武则天,你别不相信啊!”等早上起来的时候,我想到自己居然梦到这么荒唐的梦,一个人在被窝里笑了半天,肚子都笑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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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前,听说如果不把头发剪短,军训的时候会被连长、排长之类的人剪个狗啃,所以宿舍的姐妹们一起去把头发都剪得短短的,心想短头发总比狗啃好看吧?可是,后来真的军训的时候,根本就没人强迫你去剪头发,我们那个悔啊!因为头发被剪得很短,直到大二的时候,我的头发才稍微留起来点。可是后来又不知道发什么疯呢,去烫了个绵羊卷,满头都是大卷,说好听点像秀兰•邓波尔,说不好听的根本就是80年代的待业青年么!我竟然就这样,顶了一头的大卷过了整整大三一年,到了大四的时候才算好了一点,又留回了清汤挂面。
那天我也不知道又着了什么魔,找了一间理发店,对人家说:什么流行烫什么,再染点颜色!然后我就闭上眼睛让他们给我收拾,等我睁开眼睛一看,乖乖,满头的头发像是被炸过了一样,都爆了起来,幸亏染的颜色不是很夸张,不然我怎么出去见人啊?第二天去学校的时候,同事们都被我吓了一跳。
当我和孙燕说起我烫了头发,还染了颜色的时候,她的反应很冷淡。我以为她会给我打电话,惊叫地跟我说:“真的么?”可是她没有,她只是很平淡地说:“是么?”然后她说,她最近很忙,都已经有三个星期没见吴玉了!吴玉是她的男朋友,大学毕业后,吴玉回到了自己的老家苏州,孙燕也跟着他去了江苏,可是在苏州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她又去了南京,和在那里做生意的妈妈住在一起,然后在那里找到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
以前,我们一发短信,她总是很高兴地跟我说,她和吴玉在一起又干什么了,吴玉又去南京看她了,她又去苏州了什么的。可是这次她的语气却那么冷淡,我知道这不是针对我,应该也不是因为工作忙那么简单,那一定是和吴玉有关系了。可能,她现在还不想和我说。
孙燕和吴玉在大学的时候都是我的同班同学。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我们就开始了军训,所以根本不知道我们班的男生长什么样,他们都在另一个连队里。第一天上课的时候,我们看到一群头发剃得秃秃的男生来到班里,根本没想到他们就是我们班的男生,回到宿舍里一起笑了好久!真是应了那句话:地院没帅哥!可是,后来孙燕跟我说,吴玉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欢上她了,刚开学的时候,借口过生日也是为了专门和她套近乎的!我听后,大笑,然后说,看来就我笨了,我就知道吃好吃吃了!
孙燕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她长得,怎么说呢,也不是说漂亮得没边了,可就是看上去很招人喜欢,所以,如果说吴玉看到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可是,那个时候吴玉长得可真是不怎么样,头发秃秃的,又黑又瘦,好像营养不良似的。过了一个学期后,居然慢慢变得有点人样了,虽然个子不是很高,也算得上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子!我对他印象最深的地方就是他的眼睛,那个大啊,害我一直问他是不是戴的是远视眼睛呢!
我对吴玉不是很了解,虽然他是孙燕的男朋友,我又是孙燕的好朋友,因为是和自己不太相干的事情,所以也就没有去深究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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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因为自己也是北方人的缘故吧,我比较喜欢北方的男孩,觉得他们都很爽快,交往起来不用拐弯抹角的!不是对南方人有偏见,我也有一半的血统是南方人,我妈妈就是重庆的,可是依着自己的性格,还是觉得找个北方人更合得来!
孙燕也是北方人,她是新疆的,不过她的妈妈也是南方的,是四川自贡的。当我知道她也有一半四川血统时,特别高兴地对她说,如果我们不成为好朋友的话,那岂不是暴殄天物?然后,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我特别喜欢听孙燕讲她小时候的故事,尤其喜欢听她讲她和她哥的故事,每次听完了,我都会说特羡慕她有一个哥哥!
孙燕的哥哥是一个天才,是一个属龙的双鱼座天才!以前我从来都不认识双鱼座的人,他是第一个。孙燕的哥哥叫孙军,比孙燕大三岁,从小他们兄妹的感情就特好。小时候在幼儿园的时候,有个和孙燕一班的小胖子欺负她,被她哥知道了,就叫了几个大班的小男生一起教训了那个小胖子一顿。孙燕和我说,那个小胖子都被吓哭了,也不敢去告老师。
他们那会上的是全托幼儿园,一个星期才能回一次家。每天早上起来,孙燕他哥都先自己穿好衣服,然后又去小班给孙燕穿衣服;晚上,孙燕她哥又会把下午发的水果给孙燕拿着睡觉。孙燕说,那会儿她最喜欢抱着一个水果睡觉。
因为新疆冬天的时候特别冷,所以每次晚上孙燕起夜后,都会钻到她哥的被窝里,和她哥一起挤着睡,这种习惯一直到初中才改掉。
后来她哥考上了武汉地大,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了英语六级,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了德语等级考试,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被保送了研究生。我们那会儿还在为英语四级忙得团团转的时候,孙军就眼也不眨地推掉了保送研究生的名额,一个人到广州去打天下了。然后,又不费吹灰之力地就找到了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赚着非常多的钱,过着很浪费的生活。用孙军的话说,他在堕落!每每说到这里,我和孙燕都羡慕得快把眼珠子都掉出来了。
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不然,为什么有的人就聪明绝顶,有的却蠢笨之极,这怎么能平等呢?
孙燕她哥唯一的缺点就是长得有点老成,看上去有点像赵传。可我觉得她哥长得相当的有魅力,就是冲着他那一身的才华,也会吸引很多美女的!所以,孙燕有时候跟我说,她哥有时候都花得没边了。孙军自己也说了:我是五毒具沾,不是什么好人!
人一定要分什么好人、坏人么?我觉得,坏人有时候也挺可爱的,像孙军那样的,能不可爱么?
孙燕她哥听说她找了一个苏州的男朋友,就问孙燕是不是真的就决定和他一起了,孙燕说是的。谁知没过多久,孙军就托他江苏的朋友买了一套房子给孙燕,说自己也就能帮孙燕这么多了,以后还得靠孙燕自己。后来,这套房子在孙军做生意的时候卖了,可是当时孙燕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哭得淅沥哗啦的。她说她没想到她哥会这样,我说我也没想到!
后来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失去了孙军的消息。直到有一天,孙燕跟我说,她哥回新疆了,干起了建筑采暖的工程,可能还找了一个外国小妞。她说她给她哥打电话的时候,是一个女的接的,中国话说得不怎么样,还一直问孙燕是谁,孙燕说是孙军的妹妹,那女的还不太相信呢!我俩在电话里大笑好久。
然后我很正经地跟孙燕说:“如果哥哥继续这样下去,那你们老孙家可要绝后了!”
孙燕说:“那有什么办法啊?他就是这样的人,我爸爸又管不住他,我的话他也得听才行啊?”
这就是孙军,我听孙燕念叨了好几年,也只是在照片上看过他,却从来没有见过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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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再遇到秦一的时候,是10月10日,这个日子让我想起了“双十协定”。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以后,gmd政府与中国**代表团在重庆举行国事谈判,并于10月10日签订了《政府与ZG代表会谈纪要》,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双十协定”。其实,这只是gmd为了得到喘息的机会,加紧内战部署,向**发起进攻的一个策略。我记得初中的时候学过一篇课文,叫做《挥手之间》,写得就是毛泽东去参加国共会谈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就想到了这个事情。
当秦一的头像从灰色变成彩色的时候,我还在想“双十协定”的事情,直到他给发来信息,我才发现他上线了。
“好久不见了!”秦一是很难得主动向我打招呼的。
“是啊,最近很忙,都没有来上网!”
“哦,我说呢!”
接下来我和他都不说话了。我不是专门不想理他,只是忽然间发现我和他没话可说。以前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我们说了两三句话后,大家就开始沉默,然后各自下线。因为他不是善于找话题的人,如果又碰到我情绪不高的时候,大家就没什么话可说。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我也没有觉得特别奇怪。
“怎么不说话啊?”过了一会儿,秦一突然给我发了一条信息,我还以为他已经下线,或者是在忙他的工作呢!
“哦,没什么,只是忽然想起了‘双十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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