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家带着别墅穿越了》第15/129页
第12章 开荒 不知小仙女可有婚配?
这年头纯良的老百姓不做,若非世道所迫谁愿意做那东躲西藏的山匪?
这天启朝也不知是不是得罪了老天爷,又是旱灾又是瘟疫,他们没法便成了流民,朝廷不管他们的死活,干脆在那深山老林里落草为寇,成了山匪。
他们也不欺负普通小老百姓,就在这官道上等着朝廷上的贪官!
约莫半年前正值寒冬,本想半道劫了朝廷的救济粮,谁知还未下手就在官道上瞧见一队人马和另一拨人厮杀。领头的黑衣少年郎像是官衔不小,执剑砍杀了不少黑衣人,那出剑的利索速度可比他们这群山匪快多了。
只是他们躲在树丛后面,他瞧着那领头的俊逸少年郎受了重伤,还掉进江里,血染红了江面,这能不死?
在张三心里,那个少年高官早就死了,谁知道在这儿给撞见了!
张三见鬼般盯着萧听云,他虽穿着粗麻布,但那通身气度就和普通小老百姓就是不同。
王大柱笑道:“有仙人相救怎会死?”王大柱以为这人说的是萧听云被熊瞎子抓伤的事儿。
赵曦微微皱眉,若有所思的目光落在萧听云的后背上,他似乎察觉到目光猛然转头,二者视线相对,赵曦丝毫没有被抓包的尴尬,颇为淡定地移开视线。
赵旭有些不耐烦,“少给我东拉西扯,快点交代!”
“小人张三,”张三被那一声吼吓得一哆嗦,忙哭喊起来:“饶命呀,小人就觉着那物件夜里透亮,想带回寨子照明……”
还真是山匪!
赵旭感慨:“张三?果然是个法外狂徒,没被电死算你命大。”
暂时还不知怎么处置这张三,外加今日的任务是开荒,他们也懒得给那山匪松绑,让旺财看守便是,各自带着开荒的家伙去选好的那块荒地。
赵志民和王雪琴两夫妻昨儿观察了一下午,就这片地最好,多为草地树少,就婉拒了村长换块地的提议。
开荒主要是烧荒除草,翻土,若是水稻田还需挖出沟渠,加肥料再翻土。
村里的青壮年精神抖擞,一到荒地就开始干活,争相在仙人们面前好好表现。
“来来来,别徒手啊,小萧你用这个。”赵志民分发农具,这些都是昨夜从仓库里寻来的,数量并不多。
萧听云看着手里的铁锄,眼眸愈发深邃。前两天瞧见他们用钢当汤勺,今儿又用铁做农具。
天启朝的冶铁技术并不完善,铁矿更是稀少,多用于打造武器。虽早已出现铁制农具,但像桃花村这样的偏远小村落是用不起的,大多用的还是青铜制农具。
现在用铁制农具,堪称奢侈!
又是一神器!
不少汉子抓耳挠腮,急得也想上手试试那些铁制农具。
这算什么神器?赵志民操纵起那小型锂电池微耕机,开关一打开机器发出来剧烈的轰鸣声,快速除去草皮,锋利的刀刃深入硬土层,轻松翻土。
周遭桃花村所有汉子不可思议地看着面前这一幕,神啊!这真是神了!
村长激动在一旁询问:“敢问仙人,这是何物?”
赵志民随口答道:“小型微耕机。”
鸡?
又是鸡?
这仙界的鸡长成这般模样吗?村长家里也养鸡,这和家禽鸡压根长得不一样啊。
村长如何都想不明白,只得竖起大拇指大赞道:“好鸡!真乃神鸡!”
想到昨夜那洗碗的神鸡,村长便认定了仙界的神鸡能替仙人们干活。
只可惜那是小型的微耕机,开不了多少荒地便没了电,只能拉回去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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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晌午,日头大起来,这群精壮的汉子热得汗流浃背,干脆脱了上衣小马褂,也没了一大清早的干劲儿,人人都有些疲乏,却不敢在仙人面前表现出来。
“各位辛苦了,休息休息吃点午饭吧。”
王雪琴和赵曦小心翼翼地推着小推车从小路过来。农用小推车上放着两个大锅,一股香气儿透过锅盖飘了出来,让一群青壮年精神一振,控制不住地吞咽起口水。
人人不可思议……竟,竟给他们准备了饭?
他们一天就食早晚两顿,哪怕干活再累,中午顶多吃些干烙饼垫垫肚子。
等人人手里捧着饭碗,碗里的浓粥扑出来的香气钻入鼻腔,有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就已控制不住,单手紧紧端着饭碗,脸埋入自个儿臂弯间哭起来。
这可是吃食啊,还是这么浓的白米粥。
他们来替仙人开荒,哪里想过还有饭食吃?活了这般大的岁数,就从未遇过这么好的东家,果真是仙人,这般慈悲心肠。
王雪琴心头还颇为愧疚,在他们白沙村请村民帮忙当然得管饭。可毕竟他们存粮也不多,特别是肉类更少了,只能准备点稀粥了。
累了一上午,大家伙都饿了,看着面前的白米粥便大口大口吃起来。
很快有汉子刨了刨饭碗,看着碗里的那块状的淡红色东西惊讶地问道:“这是何吃食?”
那汉子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顿时笑眯了眼:“哇,好甜,这东西真好吃!我活了二十来年都未吃过这粮食。”
一旁的村长瞪了那汉子一眼,笑骂道:“别说你小子,就是我也未曾吃过!甜,真甜。”说着又用好奇的眼神看向赵曦他们。
赵曦笑着解释:“这是红薯。”
红薯——?!
村长眼瞳骤缩,死死盯着碗里几块香甜软糯的东西,端碗的手在轻颤。
村长和王大柱对视了一眼,二人心脏砰砰直跳起来,这……这便是亩产四十石的粮食?
这年头人命如草芥,老百姓只要有口饭吃能活命便成,哪里管好吃与否?
仙人口中的“红薯土豆”,村长压根就没考虑过好不好吃,只管能不能吃。谁晓得这红薯竟这般香甜适口?就是吃上一辈子都吃不厌呀。
在粥里加红薯是赵曦的主意,他们的存粮不多,可仓库里红薯很多,除去用来当种子的还剩不少。他们可不是这古代农民能顿顿吃红薯活命。赵曦三兄妹也挺喜欢红薯,但也就吃个新鲜,让他们顿顿吃可受不住。
外加这桃花村的村民从不晓得红薯是什么,过几天推广起来怕是会有难度,不如先给他们尝尝,到时候接受度也会提高。
果真好吃,有些汉子连粥都顾不及喝,美美地把红薯全部吃完,舔了舔手指恋恋不舍地道:“要是以后还能吃到这美味就好了。”
想来是仙界的仙食,他们能尝尝便是三生有幸了,哪里还敢奢望以后还能吃?这念头很快就被掐灭了。
赵曦笑而不语。
王雪琴把另一个锅盖打开,扑鼻的麦香再度吸引了这些青年汉子的注意力,这一大锅共架了两个蒸架,两层都蒸了些馒头,让他们一人吃一个。这馒头比他们平时吃的要小许多,顶多比婴儿拳头大些。
一碗红薯粥加一个馒头,便是午饭了。连一块肉都没有,这若换在现代早被人骂成抠门鬼了,到了这里变成活神仙!
他们竟瞧见了白面馒头,经过水分蒸发,这馒头洁白的皮面又松又软。
这群汉子又哭又笑,有些汉子惦记着家中的老母,或者妻子孩子,便十分不好意思地看向赵曦他们:“仙人,我把这馒头带回家给我闺女尝尝?”
赵志民看得心里难受,挥挥手道:“可以,前提是你吃饱了。”
那汉子顿时欢天喜地,去林子里摘了一大片树叶,用水洗净后把那馒头小心翼翼地包起来。
经过中午这一顿,下午大家伙开荒更卖力了,生怕自个儿对不起仙人们的那一顿饭!
午后陈秀才还来了一趟,他弟弟有幸被村长选中来替仙人开荒,趁着喝水解渴的功夫,他弟弟用一种小嘚瑟的语气讲述了晌午吃过的神物红薯,那叫一个美味呀。
陈秀才心头一动,看着那正在和村民们交流的仙人一家,手紧紧握成拳头,内心生出了一种渴望。
天启朝现实行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制,陈秀才也是个苦命的,当年原本要被州牧举荐为秀才,这本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可谁晓得那州牧犯事祸及全族,陈衡侥幸未受牵连,可这被举荐为官之事也就作罢,虽未真做成朝廷的秀才,加之秀才本就是才能秀异之士的一种称呼,村里人便一直尊称他一声陈秀才。
而如今陈秀才一直在寻新的举荐机会,这回定要得到县令的举荐,届时便能把那红薯土豆推广出去,天启朝的老百姓都不用饿肚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