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帅帅的仆人》第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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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帅帅的仆人
作者:斐雯

  第一章

  一眼望不到头的羊肠小土道儿――的两边,东倒西歪的坐着同样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赶了一天路在此歇脚的过路人,几乎都席地而坐,破衣褴褛、一脸的善良又迷茫,多数双目无神。这些人之所以如此落迫,是因为他们都是贱民,就是那些生活在金字塔最最最最低层的一大群人之中的一小撮,所以,因为他们是最贱的贱民,法律规定他们就算要坐,不论寒暑、不论是在家中还是在户外,也都只能坐在地面上,如有谁胆敢坐的比地面高出哪怕那么一丁点儿、哪怕是坐在一个小土包上,就要拉去大刑伺侯,严重的还会砍头。
  可怕吧?
  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季节,整天都在刮大风,当地的官员怕是也不懂得什么水土保持、植树造林这些现代化又造福子孙的事情,所以,可想而知……
  就在这漫天的尘土中,这些可怜人中的一小部分人,还一脸满足的,用已经分不出哪是泥土哪是皮肤的手拿着也说不上是什么的东西就往嘴里放――我勉强管那些叫做食物吧,并成功的集聚其他人无比渴望又羡慕的目光,成为一个个小圈圈的焦点。
  而在这些人里,集聚目光最多、又最大的焦点还要算我,不是因为我吃的东西最香,因为我根本就没在吃东西,也不是因为我是这里为数不多的几个能被分辩出性别的女人,而是因为我是这些人里唯一一个不用坐在地上而可以坐在石头上的人,却与他们几乎穿得一样!不过虽然只比别人坐的高了那么一点点,但这可表明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阶级。
  我!已不是贱民,我是平民,可以读书、看报、受教育,并有机会可以当官继续一路扶摇直上的平民,厉害吧!当然,官儿得男人去当,我这个小女子只有机会嫁一个当官儿的,前提还得是人家要我才行;报纸也是没有的,就是有我也看不懂,因为我不识字。你可别以为我没读过书啊,本大小姐可是正而八经的受过9年义务教育还多读了三年的高中呢,要不是因为高考时受不住诱惑而去追星,就差那么一丁丁点儿而名落孙山,我现在说不定……
  停,打住,那些都已是往事,不提以罢,说眼下。
  啊?我是谁?好吧,说了这么多也应该向大家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性别女,生在21世纪的――孤儿一名,自幼在孤儿院长大;如今芳龄19,出落得亭亭玉立又高贵大方(请自动忽略本人前面一段的场景描述)。高中毕业,打些零工总还有些收入,虽然不高但也能养家糊口。
  因为不知省吃俭用,所以工作一年后基本没什么存款,因交不出房租被狠心的包租婆赶到了大街上。提着大包小裹在过了两天饥寒交迫、走投无路的日子以后,还以为自己终于否极泰来――找到了一份即有得吃又有得住的工作,却没想是被人骗去卖!
  卖什么?你说卖什么?!
  话说这年头,啊不,在那年头愿意自觉出来卖的女人,不论是丑的、美的、高的、矮的、胖的还是瘦的,不论是缺钱的还是好逸恶劳的、或是就好这口喜欢做外卖的女人其实也不少了,我怎么也想不通,还有人要干逼良为娼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计。据说看上我那主就好来强的,太顺从的不喜欢,难道真是社会前进太快,人的压力太大,什么变态的人都有?
  所以,我为了保护我精心保存了19年的贞操,一不小心,就从阳台上掉了下去。在我无限加速下坠的瞬间,我真是悔的不得了――早知道我就不站得那么靠外了,失去贞操如今也不算什么大事,被禽兽蹂躏也就忍那么一会儿罢了,这下可好,请问有谁能告诉我,从15楼掉下去,还能活不?
  不过我想我的答案是已经有了的,那就是能活,而且还活的不算比以前差。因为我――,嗯哼,我想有点知识的人、没有知识也有点常识的人、没有常识也常看电视的人、就算从来都不看电视,但只要经常上的人一定都已经猜到了,那就是:我――穿!越!了!
  哦对了,我还没说,我叫斐雯,听起来是不是很像绯闻,从小到大被人拿着取笑了不知道多少次,现在终于没人再拿我的名字取笑了,有时还真觉得有点小寂寞咧。
  嗯哼,书归正转啊,前传咱就不提了,提也没什么可光彩的。
  我穿了,穿来了这个不知道叫什么名的鸟时代的鸟时空,此时正坐在一块还算平滑的大石头上等着我的仆人给我从――,我也不知道从哪里,反正他就是每次都能弄来就是了,哦,我说的是水。我正在等他给我从不知道哪里拿水来。
  你们看我现在有了仆人,一定以为我幸运的魂穿到了一个刚翘辫子的什么小姐身上,然后毫不废力的即有家又有房,还有一大群围着我转把我捧上天的仆人了吧。错,全错,完全错,而且是大错特错。我告诉你们,这世上就没有这么好吃的馅饼,如果真有一个这么大的好馅饼向你飞奔而来,你也千万别张开双臂企图将它抱个满怀又收为已有。看我上辈子吧,那就是一个活生生又血淋淋的例子,我可不想再穿第二次,一次已经够了。
  我想细心的人都应该已经注意到了,我前面说我不是贱民的时候,用了一个“已”字,这个字说明我原来不是平民,而是后来才当上平民的,而我之所以能当上平民,全都因为他――我的那个仆人。
  你们可别小看他,在这个世界里,伺侯人的人也是分等级的:最低的为奴,这个没级,是人就能做;再往上为仆,这个就高级了些,共分四等,据说不管是什么等级的仆人,只要你有了一个,并且是合法得来的,那你最低也得是个平民才行。而我这个仆人,据知情人士说,在几年前能够得到他的人不是皇亲国戚,最起码也得是个京官大员什么的才行,不知道有多神气,不知让多少神女心碎,让多少少男神伤。后来好像是为了护主而得罪了什么人,反被无情的主人献了出去,似乎是吃了不少苦头,然后就一路被转手、一路被转手,随着主人的越来越低,其身价也就越来越低。到最后,就转到了我这个贱民手上,他也算是倒霉到家了。而我却也因为得了他这个低级仆人而当上了平民,呵呵,这也许是我这一生里唯一能称得上幸运的事了吧。我有时甚至觉得幸好他被贬到了我手里,要不然我连路边的石头都坐不上呢。
  我这样想会不会太缺德了,人家似乎更可怜哎。可是不这样想事情也是这样了啊。转过来说,以我第一次与他相遇时的情景看,要不是我买下了他,他还不知道被发到哪里受什么苦呢。如今跟着我,最起码还能有件得体的衣服了不是,而且我吃什么就给他也吃什么,我睡床也至少让他睡床,从没让他在屋外吹过冷风,而且也从来不欺负他,有我这么好的主子,以他几个月前的状况看,已经是做了美梦了。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们应该是互救,对,互救才对!
  不过话说回来,我刚坐在这石头上的时候,好像太阳还在我的头顶上,可如今太阳都到我肩膀了,眼看就要到我手肘了,而且身边的人也不知道换了几茬,并且越来越稀少,那家伙怎么找个水到现在也没回来。本来都不觉得渴的,现在却已经又渴又饿了。这个家伙,我是不是对他太好了,真是要骑到我头上来了。
  我实在是太饿了,已经饿到没力气在心里大骂他的办事不力,只希望他能快点回来,然后再跟他算帐!
  身体慢慢从石头上滑了下来,头歪歪斜斜的靠在一直被我当椅子坐在屁股下整整大半天的石头上,望着那个家伙消失的方向,慢慢的眼睛都快要合上了。
  “主人……主人?主人醒醒?主人……”
  我好像睡着了,感觉有人在轻轻的推我的肩膀,还用很轻又很小心的声音在叫我,这两个月来的经历让我突然张开了眼睛,一骨碌坐了起来。果然,他回来了,那个让我苦等了大半天的仆人。
  他叫斐言,原来他不叫这个名,他说他叫阿木,我不信,可我问他他又不肯多说,好像对于他来说以前的任何事都让他不愿提起,这也包括他的名字。所以我给他起了一个名子叫言,当然还要随我姓,因为他现在是我的了嘛。
  虽然给他起了个新名字,他似乎也很接受,可我还是不自觉的叫他阿木,因为叫着很顺口。
  “阿木,你可算舍得回来了?你这个恩将仇报的家伙,你是要饿死我是不是?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我一边说着,一边用一只手指点在他的胸前,点得比我高出大半个头的他直后退。
  “主人,水……”阿木显得有些慌也有些喘,一边有些小心的看着我,一边将手上盛得满满的水袋举到了我的面前,似乎是想借由这个举动而让我消消看起来有些大的火气。
  “哼!”一把抓过水袋,来不急再使威风摆架子,急急的就向嘴里倒。
  “主人慢……”
  “咳咳……”还没等阿木说完,我,呛到了!
  阿木急忙转到我身后开始给我拍背,想要助我顺气,动作很轻,但貌似很管用。
  被呛得眼泪八叉的我转过脸看到阿木一脸的温和与小心,鼓着的脸顿时就发不出火来了。其实我本来也没什么火,只是眼见天就要黑了,气他把我一个人扔在这荒郊野外太久,心里有点怕而已,所以拿发火来当掩饰罢了。
  “算了,下次不可以再这样了,再有这样的事,我就……”说到这里,我也不知道我就要怎样。看到阿木一双眼睛看着我,又觉得什么也不说似乎太丢做主人的面子,于是强说道:“我就把你卖了,看你还找不找得到我这么好的主人,哼。”
  我那天无心的恐吓好像还挺管用的,打那以后阿木再没让我等上超过一个时辰,每次都匆匆的去,很快就回来了,但他每次都喘得比前一次更厉害,而且脚上的草鞋也坏得更快了,有时跑回来鞋都没了半个底,弄得我心里还挺难受的,只好勉为其难收回成命,告诉他其实我也是可以多等他一会儿的,不用这么拼命往回跑。
  记得那天阿木听了我的话,那张多日以来就没有过一丝笑容,总是一脸小心又顺服的脸上,似乎小小的露出了一点点笑意,快得就像幻觉一样,然后只恭敬的应了一声是,就去忙着生火,给我取暖了。以后嘛,鞋似乎坏的没那么厉害了,但好像速度一点儿也没慢下来。

  第二章

  话说,阿木为什么每次都要跑那么远给我找水呢,这话就要从我是怎么得到阿木说起了。
  这人穷就志短,可真是一点儿都不假。
  偶然来到这陌生时空的我,身为贱民又无房无地,就不得不靠讨饭过生活,不过因为靠这营生活下去的人实在是不在少数,所以也就没什么丢脸不丢脸的了,尤其是当你饿的两眼发花,一点点酸冷饭菜都能让你大流口水的时候,与其他人一起哄抢大户人家倒出来的剩饭就会成为你一整天都在盼望的幸福时光。
  这丢脸的事做的多了,渐渐的也就不觉得丢脸了,受人闲气受得多了,人承受打击的能力也会一天天的增强。但好歹我也是生长在21世纪的有为青年,哪有整天就倒在一处断臂残垣靠要饭过一辈子的道理。我有满腹的不甘,可又无从做起,这年头儿,完全强权的世界,没有什么公理可言。只要你有权有势,就什么都成,如果你什么都没有,尤其还是个贱民,那么你别说要出人头地了,就是摆脱贫困的机会都几乎可以说是零。
  零啊!对于一个男权世界里的贱男人都是零,那我这个在男权世界里的贱女人又能有什么机会呢!?。
  唉!
  在贫民堆儿里呆久了,总是有点好处的,这里别的不多,小道消息最多,这些人也只能靠这种东西来打发自己多得不得了的挨饿时光了。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多数也都来自这里。虽然传的人多了,传来传去总会有些失真,但无风不起浪这句话总是有它一定道理的,所以你只要抓着藤,向上总能摸到瓜。我们敬爱的小平爷爷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不管是黑瓜还是白瓜,里面有肉的就是好瓜。
  所以,禀着这个信念,每天白天我都在城中的大街小巷转来转去,期望着老天开眼,能让我抓到哪怕土豆那么大的瓜。虽说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可在这里以我的条件再多的准备也是枉然,因为这里可没开什么大公司、大百货、大工厂、大企业来提供很多的就业机会,最多的就是零散的力气活儿。虽然我已经很注意的让自己看起来是个男人了,可我这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大字不识一个的弱小男子,根本连个瓜毛都摸不到,所以找工作对我来说基本就成了一句空话。
  满怀希望的一天总是在饥饿与争抢食物中落下帷幕,闷闷的一步步量着,反回在城外的一处可以让我栖身的无主破屋。可我心中憋屈,刚到村口便一屁股坐在了路边上,无聊的看着经过一天劳作也正往家赶的男男女女打我面前经过。
  “快走,老子看你还跑,你跑啊,你再跑啊……”远处传来叫骂声,引得我这个无比无聊的人引颈观望,就见一个嘴里塞着破布的人,大冷的天儿,竟然乎赤身裸体正被五花大绑游街示众。
  好可怜哦!我心里虽然这样想着,但我的脚却与其他看热闹的人一样向那个可怜人围了过去。
  两个女子分骑两匹高头大马,其中一个嫣然带笑,漂亮又端庄,若不是看到她马前这个可怜人的处境,还以为她来游园赏景的呢!另一个则一脸恼怒,本来也挺好看的脸上尽是凶相。两人两马的两侧各随行数名随从,全都是一水儿的彪形大汉,吓得想要看热闹的人全都不敢靠前,只敢远远的张望。
  鞭子无情又不差分毫的尽数落在那个男人身上,没有任何遮挡的身体已遍布伤痕,双脚被一根小臂那么长的铁棒分栓在两边,走起路来十分的吃力。
  “哇,这也太不人道了吧!”终是没见过这种惨事,我不小心就吐出了心声。
  “什么人?”那个凶小姐听到了我的话,本就恼怒的脸上更是又凶了十倍,而我好死不死的刚好就站在她的马前、那个男人的身边,而好死不死的那个男人就像要作实罪证一样,竟还斜了我一眼,虽然很快就转开了,但还是吓得我两条腿都要软了,脑中已经浮现出惨糟毒手的画面。
  我急中生智,立时一脸怒容的转过身去,如走狗一样向着人群中叫道:“谁,谁说的那种混仗话,还不快滚出来受死。”一喊完立马就转过身来一脸馋笑,对着两个高头大马又是点头又是哈腰。
  许是我前后气势变化太过于悬殊,那小姐先是一愣,随后竟然笑了起来,然后极其轻蔑的哼了一声,从我面前过去了。就在我松一口气的时候,却发现另外那个很漂亮又端庄的小姐似乎很感兴趣似的正看着我,立时吓得我冷汗直流,头皮发麻,只想撒腿就跑。刚转身就听到身后有人喝道:“站住!”
  天啊……怎么办?怎么办?我是要跪地求饶,还是抵死不认!?
  “我最后问你一次,只要你肯认个错,本小姐就饶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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