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蜗牛去散步》第2/43页


  我极度鄙视第一种天才,认为他们是在丢天才的脸,给愚蠢的人们树立反面教材。比如美国那个天才俱乐部(智商超过150)里做清洁工的人,就是队伍里的败类,鲜汤里的耗子屎。
  沙郎•斯通也是,因为她拍了《本能2》。
  在我看来,天才就是应该树立一种标志,好比轿车里的劳斯莱斯,香水里的香奈儿,皮包里的路易•威登一样,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被所有人崇拜瞻仰才对。所以天才应该在各方面都出类拔萃,成为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根据这个标准,天才应该比平常人更努力,强悍犹如奥林匹斯十二神,脱缰野马一般拉开与普通人的差距——那差距,要鸿沟得像马里亚纳大海沟一样才有价值。
  在这种观念下,爱因斯坦也有点“二”,因为他不修边幅。
  达芬奇还算不错,不仅全才,而且画蛋画得深得我心。
  所以,我完全够资格作为一个标竿,树立在方彤的面前。
  “尽管现在是暑假,你也不许看电视不许玩耍不许打电话,乖乖的跟我学习,我学到几点你就必须学到几点!我没有学习的时候,你也必须学习!”
  这样的铁血政策对于一个芳龄十八的少女来说未免太过残酷,但方彤没有说什么,她轻轻点点头,同意了我的建议。
  我没想到,这会成为我的灾难。
  “鹰飞哥哥,这道题我不会……”
  “‘无辜’用英文应该怎么说……”
  “这个图形的辅助线应该怎么画啊……”
  我要抓狂了。就算问问题也拿点有档次的啊,那1.0版的破烂问题还拿来问我简直是侮辱我的智慧!我面无表情的把一堆教科书——从小学一年级的到高中二年级的课本全部堆放到她面前。
  “这个暑假,你先从课本开始看,把这11年来所学的,全部重新复习一遍。”
  方彤咬着下唇不吭声,她觉得我拿出小学一年级的课本有点侮辱她。
  不喜欢是吗?我抓起小学一年级的课本,随便翻了一页考她:“这个字读什么?”
  方彤歪着头看了好半天,一咬牙一跺脚,给我来了个“认字认半边”。
  我把掩住的读音给她看,然后好心的安慰她:“这种错误其实每个人都会犯。不过我会错的字只可能存在于《康熙字典》中,而你却连小学一年级的都不会。”
  这样的话恶毒得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得意起来,方彤一副快哭的样子,她抓过书去,默默的,奋力的读起来。
  这个时候,楼下传来召唤我的声音。
  “鹰飞!约好打篮球的,去不去?”我的死党煌星在楼下叫我,车铃在夏日里舞动清脆的声响。
  煌星是我的死党当中,唯一一个可以算是“门当户对”的朋友。在我来到这个中学以前,是煌星在充当着年级第一以及所有女生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地位,但这个美梦在我到来之后宣告终结。于是煌星与我做了三年的死敌,甚至转班转到我所在的班级,号称“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结果他转到我班上后人生依然惨淡,这个天才终有一天嚎泣着要自杀。我告诉他,我比他强不是因为我比他更聪明,而是因为我比他更努力。他终于顿悟了,从此自命为我的生死之交,在我的人生各处甚至是卫生间里出现。这个人虽然跟牛皮糖似的但成绩真是不错,是我所有死党中唯一敢在楼下喊我的人。所以组织上常常派他来召唤我,“背着书包去抢劫”,这是组织上对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行为的亲切称谓。
  “马上就来。”我冲着窗外喊了一声,迅速换好衣服,冲下楼去。
  互相用变化的各种手势完成我们独特的“见面礼”后,煌星冲着楼上嘟嘟嘴:“那是谁啊,趴在你家窗户上。”
  我一抬头就看见方彤趴在窗户上,眼巴巴的看着我们。我知道她也很想出去玩,可是她没有资格。
  “看什么看啊,还不赶快回去学习!”我凶她。
  “可是,你都可以出去玩……”她可怜兮兮的说道。
  “那是因为我功课做完了,而你的还像山一样高!”我一点都不怜香惜玉。
  “干嘛那么凶啊,就算是学生也应该劳逸结合啊。”煌星拦着我,对着楼上绽放笑颜,“我们要去打篮球,你也一起来吗?”
  于是,在煌星这个伪“白马王子”的撮合下,方彤变成了一路同行者。
  “喂,她叫什么名字啊,还蛮可爱的。”在方彤准备出门的当会儿,煌星撞着我的肩膀问。
  可爱?我忽然想起煌星就是喜欢这种迷迷糊糊的女生,他的标准口号就是“既然天才和美貌我都已经拥有了,那我的女朋友只要会撒娇就可以了”。这种低标准向来是我所唾弃的,但我不能阻止我的朋友犯傻,这不人道。
  “叫方彤。我妈朋友的女儿,寄住在我家里准备考大学的。”知道他反正会问,我一口气都说了出来。
  “天,这种鲜花放在你身边不是投身狼窝了吗?”煌星哀嚎起来。
  “你要喜欢尽管享用,我跟她一点都不熟,也不想负担这种责任。”的确也是,就凭70的智商,如果不是老妈,她跟我的人生根本不会出现一点交集。
  “呵呵,你小子还挺屌,视鲜花如粪土啊。”
  她本来就是粪土,我这是透过表象看本质。
  方彤终于“梳洗”完毕下楼,依然是一副拘谨的样子。煌星看了更是喜欢,好半天才琢磨过味儿来发现方彤没有自行车。“咦?你的自行车呢?”他问道。
  “那个……因为以前骑自行车的时候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摔倒,所以爸爸后来不让我骑了……”
  天!你的智商低到连骑车都不会吗?怎么长大的,放在玻璃罐头里用营养液直接养到18岁的吗?我彻底无语了,但旁边的煌星却好像很心醉神迷于此,一副宠溺的表情。
  “没关系,不会骑的话坐我的车也可以。我车技很棒的,只要你抱紧我,一定不会摔到的。”
  煌星拍拍自己的车后座,诚恳的邀请道。
  方彤似乎有些犹豫,她看了我一眼,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要接受这个陌生男孩的邀请。
  “方彤,别理他。跟狗似的还直流哈喇子。坐我后面吧,我载你。”
  方彤舒了一口气,似乎很满意我的“相救”,乖乖的坐到我身后。
  说真的,我倒不是出于“护花”这样的打算,或者有独占欲什么的。我只是很看不惯煌星这种下三烂的招数,还抱紧点儿……这三好学生跟我那帮狐朋狗友混得越来越不是人了。
  “出发吧!”
  我响亮的吹响了口哨,于是两辆自行车飞快的冲了出去,仿佛骑车的过程也是战斗,煌星无时无刻不在与自己的极限挑战。
  我也是。
  于是快速、穿插、按响清脆的铃声。穿梭间煌星忽然高歌起来。
  你又想起某个夏天
  热闹海岸线
  记忆中的那个少年
  骄傲的宣言
  伸出双手就能拥抱全世界
  相信所有的梦想一定会实现
  一切看起来都不会太遥远
  方彤看着我们这群又像王子又像匪徒的少年,眼睛睁得大大的,充满了好奇和天真。而她的唇边,也始终挂着一丝柔和的笑意——
  仿佛,蓝天白云的倒影。

  元嘉

  只是,我很快便知道带她出来是一件多么多么错误的事情。
  就算我车技不错,在那个并不舒服的车后座上坐久了也是苦事一桩,更不用说我为了炫车技根本就没关注过舒适度——等我停下车来的时候,方彤已经被颠簸的连话都说不完整了。
  “你们……先去吧,我要坐一下……”
  她的脸色有点苍白,劈开腿缓缓走路的姿势更是滑稽,我忍不住“噗呲”一声笑出来。
  立刻意识到做错事情的我,却依旧嘴硬道:“你是豌豆公主吗?连这点苦都不能吃。跟我说要拼搏要努力什么的,都是骗人的吧!”
  煌星立刻投落过来责怪的目光,而方彤的脸却在一瞬间红了,她点点头,重新站了起来。
  “你说得对,我不应该娇气。我们现在就走吧。”
  她英勇的表情好像“雄纠纠气昂昂”的红色娘子军——只是人家在舞台上连蹦带跳,她在水泥地上步履蹒跚。我又忍不住要笑出来,煌星拍了一下我的头,走过去扶住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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