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炫酷附身技能》第148/226页
一把锋利的水果刀,握在邻居家十三岁的少年手里,刀身已经完全没入了自己的腹部――这一画面让罗微刹那间理解无能,除了呆怔外什么反应都没有,因为她无论如何想不到范梓豪会跑来杀她。
在罗微的极度惊骇中,范梓豪连续对她展开刺杀。刀子从她身体里拔-出来,再狠狠刺进去,他如此这般反复进行了好几次,一口气朝她猛刺了七八刀,其中一刀正中腹部内的主动脉。
主动脉被刺破,高压的动脉血立刻喷满腹腔。短短几分钟内失血量就会达到数千毫升,这让罗微彻底丧失了反抗力与抵抗力,只能浑身瘫软地倒在地上等死。
客厅那端,小乔楠听到了母亲的惊呼声,下意识地跳下沙发跑过来看发生了什么事。当小小孩童发现邻家哥哥手里的水果刀正在猛刺着母亲的身体时,他本能地锐声哭喊起来。
“妈妈,妈……”
小乔楠的哭声一起,范梓豪就立刻转过身,将手里染满鲜血的水果刀又用力捅进了这个三岁小孩的身体。同样反复的几记猛捅后,小乔楠也倒在地上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的。
眼睁睁地看着儿子被范梓豪刺杀,罗微心痛得无以复加,眼泪如缺堤般汹涌而出。一边用尽全身为数不多的力气爬向儿子,她一边难以置信地颤声问:“为什么?梓豪,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范梓豪实话实说:“蕊蕊妹妹要我这么做的,她说不想再看见你们。”
这个理由让罗微更加惊骇难当:“什么?乔蕊……她……”
话没有说完,罗微就已经休克过去了。她的主动脉在大量失血,而她努力爬向儿子的行为加快了这种失血。所以,她很快就失去了所有知觉,趴在自己的血泊里一动不动。唯有她的一只手,还努力朝着儿子的方向伸展。
咫尺之遥,就是小乔楠同样倒在血泊中的小小身躯。那具身躯,已经是绝对的静止状态――三岁孩童已经完全停止了呼吸。
一鼓作气地刺死了罗微母子后,范梓豪的感觉并不怎么特别。他觉得这跟杀青蛙似乎没什么区别,只是杀人时流的血要多得多。低下头看了看自己两手的鲜血,他本能趟过满地流淌的鲜血走进了卫生间。
范梓豪在卫生间里清洗了手上的血迹以及那把水果刀。洗手时,他才发现自己的手也被割伤了。衣服上也沾着不少血。不过他当时穿着一身深蓝色的篮球运动套装,染了血迹也不明显。只要把手洗干净了,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出去见人。
离开乔家时,范梓豪先打开一线门侧耳谛听走廊上的动静。静悄悄的走廊上空无一人,他把握机会溜出来,再溜回了自己家。
一进家门,范梓豪就脱下自己身上那套染血的运动套装泡在水里。然后他跑去翻家里的医药箱,找了一块伤口贴来贴住自己受伤的食指。
泡衣服的水换了三盆后,才终于不再泅散红色的血水了。范梓豪倒掉水,再把衣服扔进洗衣机,等着妈妈晚上回家清洗。
当天晚上,夏颖将一家人换下的衣服都用洗衣机洗干净了。当她把衣服一件件晾上阳台的晾衣架时,完全不知道儿子那套深蓝色运动套装,在这个下午有过什么样的血腥经历。
下午五点半过后,范梓豪听到走廊上传来乔蕊的尖叫声。但他没有出门查看,因为乔蕊事先叮嘱过他。无论自己怎么叫都别出来。
“因为是你杀的人,所以你最好躲着警察,别被他们看见你。”
范梓豪一知半解:“只要不被他们看见我,他们就不会知道是我杀的人是吗?”
“嗯,应该是这样。总之最好别让警察来找你问问题了。”
“那你呢?如果警察找你问问题怎么办?”
“我有办法――到时候我不说话就行了。”
“你可以不说话吗?”
乔蕊对此很有把握地点头说:“当然可以了。我们班有个女生,上学期和她妈妈一起逛街时亲眼看见她妈妈被车子撞死了,她后来好长一段都不说话。老师说这叫心理创伤。如果我打开房门时发现家里死了人,我当然也可以有心理创伤可以不说话了!”
乔蕊的“活学活用”,让范梓豪竖起大拇指夸了她一声:“蕊蕊妹妹,你真聪明。”
的确聪明――只可惜没有用在正道上。
就这样,案发后,范梓豪没有出现在看热闹的人群中。他一直躲在自己家里没露面,警察来敲门时他也假装家里没有人不去开门。而这也的确帮助他完成了最初的隐匿。即使在警方意识到凶手只有可能是住在这栋公寓楼的人时,都没有人想到要怀疑一个十三岁的少年。
同理,也没有人会怀疑一脸害怕尖叫不已的乔蕊。因为小姑娘对于鲜血的恐惧是真实的,她从小到大都害怕见到血。虽然这场杀戮是她一手安排的,但推开房门后,屋内鲜血淋漓的可怖场面还是让她吓得不轻。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只知道要杀人,而杀死人后会流那么多血完全超出她的想像,吓得她无法不惊恐的尖叫。
乔蕊将自己惊恐万分的尖叫持续了很长时间,一开始是因为真的受到了惊吓,后来就是真假掺半的演戏了。而当时陪在她身边的池清清和谢芳,全都百分百地相信小女孩目睹的一切对她造成了心理创伤,她们无论如何都不会怀疑乔蕊有问题了。
雷霆和马啸也同样不会那么想,毕竟乔蕊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学女生,这个年龄就让她自带保护色。当然也不会找她谈话了。一来不想再度刺激她;二来也不认为这个小女孩会知道什么,毕竟案发当时她并不在现场,一直呆在雷家和谢芳一起练习钢琴弹奏技巧。
直到,这天上午,因为在丁光中家盘问而延迟了上班时间的雷霆,无意中在电梯里发现范梓豪的食指上有着刀伤。这才得出了一个令人无法不为之震惊的推断――凶手极有可能就是这位十三岁的少年。而进一步的调查过程中,十二岁的少女才是幕后真凶的事浮出水面。让他的震惊更是呈几何倍数增长。
拿着范梓豪的口供,雷霆和马啸再次审问了乔蕊。十二岁的少女还是一脸无辜地摇头,坚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但是马啸已经有经验对付这个死不认账的小女孩了,他吓唬她说:“范梓豪已经指证是你叫他去杀人的,你想不承认都不行。你真以为未成年杀了人就不用负责任吗?我们同样可以把你送去少管所关几年的。除非你老老实实承认错误。”
马啸的这一威胁很见效,乔蕊马上就神色有些紧张了,嗫嚅着问:“什么是少管所啊?”
“就是少年管教所,专门关押少年犯的地方。未成年杀人只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还是要被处罚的――虽然不用蹲监狱,却可以被关进少管所,明白了吗?”
乔蕊明白了,马上摇头又摆手地说:“我不要去少管所。别送我去少管所。”
一直呆在一旁沉默不言的乔俊杰忽然哑着声音开了口,无比艰难地问女儿:“那你就说实话――说,你为什么要让范梓豪去杀罗阿姨和弟弟的?”
这番话乔俊杰虽然说得神色平静,但是雷霆目光敏锐地留意到他的双手已经情不自禁握成拳,骨指节因为太过用力而微微泛白。
乔蕊从睫毛下偷偷地瞟了父亲一眼,小心翼翼地开口说:“爸爸,如果我说实话,你能答应不生我的气吗?”
“你先说吧。”
低下头看着自己交叉的十指,十二岁的少女声音细得几不可闻:“因为,我讨厌罗阿姨和弟弟――特别特别特别讨厌。”
尽管是预料之中的答案,乔俊杰还是听得浑身一震,他深吸一口气来勉强自己保持平静,继续往下询问:“你为什么讨厌他们?”
“因为没有他们之前,爸爸只爱我一个人。有了他们,爸爸对我的爱就少了很多。我不喜欢这样子,所以我讨厌他们。”
乔俊杰的声音不可抑止地颤抖起来:“就因为你讨厌他们,所以你叫范梓豪去杀掉他们?你有没有想过,你弟弟才三岁呀!他什么都没有做错,你为什么就容不下他呢?”
乔蕊猛地抬起头,不假思索地冲口而出:“小楠最讨厌了!我最想杀的人就是他。因为爸爸爱他多过爱我。”
“哪有这种事,你们俩都是我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两个我都同样疼爱。只是小楠还小,所以平时才会关心他多一点,你这孩子怎么会这样想啊?”
看见乔俊杰气得脸色发白浑身发抖的样子,乔蕊怯怯地表现出真诚度明显不足的悔意:“爸爸,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乔俊杰崩溃地大笑起来,空洞的笑声伴随着泪水纷飞:“你以后再也不敢了――哪里还有以后啊?没有以后了,这个家已经彻底毁了,再也没有什么以后了。”
现实一向是残忍的,但此时此刻,摆在乔俊杰眼前的现实更是格外残忍,他的老婆儿子被杀害了,而他年仅十二岁的女儿是这场凶杀案的主谋。
一个貌似和睦的四口之家,一夜之间家破人亡。四个人中,有两名变成受害者,一名变成凶手,这给乔俊杰带来了难以负荷的精神重创。
乔俊杰突然精神崩溃地大笑又大哭,马啸知道他这是受不了了,赶紧中止询问,并让雷霆先把乔俊杰带去另一个房间平复一下心情。
父亲的异常表现让乔蕊受到了惊吓,她十分紧张地想跟着乔俊杰一起走出房间,但是他却十分粗暴地冲着女儿怒吼。
“别跟着我,我现在不想见到你。”
乔俊杰的这声怒吼让乔蕊的眼眶中立刻泛起了泪光,她搞出这么多事来,无非就是想要独占父亲的爱。现在结果事与愿违,父亲的表现令她无法不伤心害怕。
“警察叔叔,我爸爸生我的气了,他不会不要我了吧?”
看着眼前这个模样稚气的小女孩,想着她居然是一桩双尸案的主谋,马啸无法不苦笑着摇头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噙着泪伤心害怕的同时,乔蕊还重重一跺脚地理怨起了范梓豪。十二岁的少女十分气愤地说:“哼,梓豪哥哥还说他爱我,会保护我呢。居然说话不算数,把什么都告诉警察了。真讨厌!我以后都不会再理他了!”
第129章
当马啸将两份未成年罪犯的口供上呈给魏队过目时, 这位刑侦总队的一把手都无法不倒抽一口冷气。
“什么?这桩母子双双遇害案居然是两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一起合谋犯下的。这……这些娃娃们的脑回路到底是怎么长的?”
“雷霆说,这俩孩子看来都有反社会人格倾向。所以才会这么不把杀人当一回事。问题是, 咱们还不能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因为他们都未成年。”
魏队也只能摸着鼻子苦笑:“是啊, 顶多就是送他们去劳动教养三年。”
“三年后,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时仍然是未成年人。如果再次杀人的话,也仍然不适用死刑。怎么样魏队,是不是想一想都蛋疼啊?”
反正办公室里就自己和马啸两个人,魏队也就不像平时那么端着。对于这一对超出常理范围的少年杀人犯行凶的事实, 他也爆了一句粗口来强调自己的难以接受与极度无奈。
“是啊, 真他妈蛋疼。”
在中国, 少年犯的重新违法、犯罪率一直高于成年犯;而少年收容教养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又远高于少年犯, 该项比率甚至可以高达50%一60%。这意味着, 到那时, 这对少年杀人犯极有可能再次成为社会上的安全隐患。
虽然很清楚这一点, 但是警方也还是什么都做不了。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十四岁以下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那些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低龄未成年人只能被往少管所劳教。尽管近年来的调查显示, 未成年人犯罪日益趋于低龄化, 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所占比例比十年前翻了一倍。手段也越发残忍、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