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霸总抱错了[穿书]》第1/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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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霸总抱错了[穿书]》
作者:萌堂

文案:
总裁文《天价娇妻》里有个无辜女配,在女主出现后就被霸总始乱终弃,狠狠羞辱。
首富千金程萝看完,怒甩400万:“让作者改文,女配必须逆袭!”
一觉醒来,程萝穿成女配,还被霸总一脚踢开。
会所外,两人狭路相逢,霸总极尽轻蔑:“你家世太差,配不上我。别求我,不复合。”
话音未落,一辆劳斯莱斯停在门外,霸总他爸开门下车:“其实你俩抱错了,小萝才是我亲生的!”
程萝指尖轻轻点在霸总脑门:“听见没?滚回你的垃圾堆吧。”
段家太子爷段绪因为这个离奇抱错梗,多了一位未婚妻。
段氏股东会,股东七嘴八舌:“哪抱回来的村姑,还想进段家?”
段绪冷眸沉声:“谁再废话,我把会议纪律大写加粗刻他脑门上。”
哪知这位“村姑”一身高定、妆容精致,一跃成为国民女神。
一贯西装笔挺、不可一世的段绪抱着她开股东会,一口口喂冰激凌吃。
股东们小心翼翼:“还……还提会议纪律吗?”

一句话简介:从此我飞黄腾达,渣男沿路乞讨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穿书 爽文
主角:程萝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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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女配逆袭
  “程萝。”一个低低的男声在不远处响起。
  程萝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还有些困倦。
  “程萝?”
  男声再次响起,程萝终于没好气地睁开眼睛――喊什么喊,不能让她多睡会儿吗?
  然而四周陌生的环境,却让她眼底划过一抹错愕。
  还算高档的餐厅,牛排、红酒,文质彬彬的侍者、暗红色的帐幔……坐在她对面的是个穿着昂贵西装的男人,正喊她的名字。
  这里不是她的卧室。这里是哪?
  她的眼前模模糊糊的,像罩了好几层薄薄的膜。她伸出手去揉眼睛,揉到了一大片温热的液体。
  她……哭了?在饭桌上?
  她愣怔怔地看着指尖的泪水,瞬间,不属于她的记忆全涌了上来。
  须臾,她的意识逐渐清明――她穿书了。
  就在昨晚,程萝看了一本名叫《天价娇妻》的总裁文。文中男主叫林翰,是个霸道总裁。女主叫韩梦恬,是娱乐圈的新晋小花。很显然,这是一本娱乐圈加豪门的苏爽文。
  但苏爽的只是男女主,书里还有位苦情女配,恰好跟她同名同姓,也叫程萝。
  书中,女配程萝是男主林翰的女朋友。她编剧专业毕业,抱着想成为一名编剧的梦想,到了女主韩梦恬所在的经纪公司面试。但她没有人脉,也不愿动用林翰的关系,本来应征的是广告编辑,却被发配给了韩梦恬当助理。
  韩梦恬作为苏爽文大女主,脾气暴、手腕硬,对自己的助理程萝从不留情,大到赶通告不顺心,小到眼影色号不满意,都能让韩梦恬对程萝大发雷霆。程萝温柔又善良,从不跟韩梦恬计较,每天都为了能成为编剧更加努力。
  小说开篇,韩梦恬被人下.药送到老男人房间。大女主哪能轻易向命运屈服?她勇敢敲响对面房门,而对面住的正是男主林翰。药物作用下,韩梦恬对林翰百般勾引,林翰欲迎还拒,大方表明他已经有女朋友了。谁知韩梦恬非但不在意,还玩笑说,“看你的反应,你的女友肯定没我活儿好。”就此,两人一夜春宵,韩梦恬也拿到大热IP,小爆一回。
  作为韩梦恬助理的程萝不小心发现了韩梦恬跟林翰的暧昧关系,于是旁敲侧击地告诉韩梦恬:“听说林总有女朋友了。”可大女主向来走肾不走心,抛弃感情搞事业。对此,韩梦恬满不在乎:“那怎么了?男欢女爱,不过各取所需。”
  程萝心里难过,没立即说出真相,只觉得林翰这样的总裁,难免拿娱乐圈女星当玩物,玩儿不久就会腻。可谁知,她等来的不是林翰的浪子回头,而是一句分手。程萝的眼睛哭得肿了又消,消了又肿。一个月过去,她还是放不下,冒着大雨去林家豪宅找他。
  等了一晚上,林翰终于出现。他左手打着一把大大的黑伞,右手揽着韩梦恬,身上的昂贵西装纤尘不染。他站在那,睥睨着冻僵的程萝,极尽轻蔑地说了一句:“你家世、背景哪里比得上我?别求我了,我不会跟你复合的。”
  韩梦恬也是此时,才知道自己的小助理就是林翰的前女友。韩梦恬气得不行,觉得程萝根本不配,也不把她辞退,从此开启了对程萝漫长的折磨。最终,程萝再受不了这样的屈辱,郁郁自杀,成为了大女主脚下第一个被虐死的女配。
  而韩梦恬却虐渣打脸,扶摇直上,一路好资源不断,最终成功登顶。
  看到这,程萝再也看不下去了――什么破书?她实在是带入不了韩梦恬这种奇葩女主,更憋不住想口吐芬芳!女配做错什么了,要爱情、事业全完蛋,跪在地上给男女主当垫脚石?
  作为首富家的千金,程萝还能让一本网文喂了屎?她索性一个电话打到小说网站副总裁那里:“你们站那本总裁文《天价娇妻》是个什么鬼?女配叫了我的名也就算了,怎么憋屈成这样?四百万,让作者改文,女配必须逆袭!”
  谁知她睡前刚说完这话,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出现在了这家餐厅里,对面坐着的就是林翰,脑子里也植入了书中女配程萝的记忆。
  她穿书了,而且穿到了分手饭现场。就在上一秒,林翰刚刚跟原主说了“分手”,语气像急着踹走缠在自己腿上的流浪狗一样。
  所以原主才会流这样多的泪水,视线都跟着模糊了。
  程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流浪狗?
  呵。
  异想天开。
  程萝连看都懒得看对面那位渣男,先拿起手机照了照自己现在的样子――便宜的淘宝货短裙、画蛇添足的罩衫、死板的丸子头,审美一言难尽。
  还好,脸还是她自己原有的样子,有救。
  对面,林翰有些不耐烦了:“程萝,我想你明白,我的婚姻是没法自己做主的。我爸早给我找了商业联姻对象,这几天就得去相亲。”
  他说的关于“联姻”的事倒并不假。程萝看过原著,略知一二。
  林翰跟亲哥哥林瑞阳从几年前就开始争权夺势。外界对于父亲林山河会把林氏商业帝国交给兄弟俩中的谁,一直猜测不断。
  但林山河作为掌权人,一直更偏向于哥哥林瑞阳,而不喜欢二儿子林翰。
  刚巧,林家拓展海外市场,需要联合纪家。而纪家的大小姐跟林翰年岁相当。所以,林山河才想让林翰跟纪家进行商业联姻。
  这次联姻对林翰来说是个绝佳机会――他总算能在父亲面前扳回一城了。
  然而,联姻是真,却不是他跟程萝分手的原因。
  林翰这个渣男还真是烂到心里了,劈腿就劈腿,扯什么商业联姻?
  程萝勾起一边嘴角:“所以呢?”
  “所以,我不想耽误你。”林翰往后仰了仰,上半身靠在椅背上,一副霸道又不容置疑的样子:“还是分手吧。”
  话音刚落,空气凝固住了。
  连站在一旁的侍者都察觉到了――程萝身上忽的散发出一股强大的气场,整个包间的温度都跟着下降了不少。
  程萝长得很好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还挂着泪。可不知怎么的,那表情总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好像那泪水是别人的,不是从她眼睛里流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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