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霉故我在》第2/94页


  她看见了母亲如同失血般苍白的脸,她美丽容颜上的表情就像看见世界末日般万劫不复。在那之后,母亲因父亲的去世而日日备受煎熬,她爱他爱得太深,所以失去他的痛也太过锥心刺骨。最后,她终于煎熬不住,在父亲的葬礼上,捧住她女儿的脸,一字一句地说道:”黎儿,为什么死的不是你呢?为什么死的是你爸爸呢?”
  明明是温柔无比的语调,却让人如坠冰窖。
  “黎儿,如果死的是你该有多好。”
  “黎儿,妈妈要....”
  然后她的嘴因毒发而流出了鲜血。
  
  那一年她六岁。
  
  再然后呢?
  让她好好想想。对了,再然后自己被送进了孤儿院。最后,她遇见了哥哥。
  那个夕阳斜下的黄昏,她独自坐在孤儿院的后花园里,静静过滤着回忆。其实长大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自母亲服毒自杀的那一夜后,六岁的自己便学会了在想哭的时候努力扯着嘴笑。因为父亲要她好好活下去,哭着活是不行的。父亲走了之后,她曾把自己关在房里并一度对外界失去知觉,必须把胸膛里淤塞的情感释放出来,必须去恨某一个人,否则她会疯掉。最后,几乎是不经任何考虑的,她选择了自己作为仇恨的对象。
  那时的慕霁黎并不恨那个酒后驾车的司机,也不恨那个希望自己去死的母亲,她只恨自己,恨得锥心刺骨。母亲说得没错,为什么死的不是自己呢?明明她才是最该死的人。爸爸真是个笨蛋,为什么要跑出来推开她呢?明明是那么热爱音乐的人,明明是维也纳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明明在音乐的道路上还有那么长的一段路要走,只是因为这个傻女儿就断送了一切???-生命,未来,还有妈妈。她爱你甚于一切啊。
  她明白父母的最后一句话。虽然都没说完,可是她懂。
  “黎儿....爸爸要你连我这一份一并活下去”。爸爸,这任务也太重了点吧。一个人活着已经够累了诶,还要连着你这一份,也不怕累垮你女儿。
  “黎儿,妈妈要去找你爸爸了”。妈妈,对不起。你应该很恨我吧,但黎儿不会恨你的,黎儿只恨自己,拜托你到天上后好好照顾爸爸。
  “拜托了...”。她喃喃自语着,一滴清泪划过脸庞。她赶忙用袖子擦掉,心想不能哭不能哭要笑才行,于是拍拍脸,硬是挤出一丝难看的笑来。
  “笑这么难看还不如别笑”。
  是谁?慕霁黎猛地抬起脸来,夕阳里那个身影双臂抱胸慵懒地斜靠在围墙上,嘴角挂着戏谑讽刺的微笑。他幽幽地转过脸来,傍晚的风轻吹起他额边的发,脸上因背光而模糊不清的阴影渐渐隐去。
  慕霁黎终于看清那个男孩子的眼。那样幽深的一潭墨色,散发出意味不明的魅惑。让多年后的她在想起这个黄昏时,仍然忍不住流着泪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多回忆,各位莫嫌弃~
继续加油!
童工的侠道
  全国人民都要奔小康了,她慕颜雪还在这里吃糠咽菜,简直太不思进取了!她摸摸干瘪的肚子,心想自己这样一个“食尚主义者”居然沦落到天天依赖发霉大米的地步,这怎么行?!现代职业女性的首要信条便是------独立,而独立的首要条件便是-------钱。慕颜雪一向信奉“孔方兄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孔方兄是万万不能的”这句名言。即使在古代,也一定要以“与孔方兄建立起和谐关系”为首要任务。所以----------------
  孔方兄,小妹来了!
  慕颜雪站在陵衍繁华的街市上东张西望,神情如同乡下人第一次进城。她心想如果能穿回去的话,她一定要转到物理天文系,好好研究一下广义相对论和虫洞理论。她造访的这个世界实在太让她惊叹了,中国古代的“市”是这样的么?怎么比她在书上读到的还要繁华?古代不是男尊女卑女子主内的么?怎么这集市上的摊主不仅有男子还有女子?强烈的求知欲让慕颜雪双眼发光,恨不能立即打电话给Discovery探索频道,叫他们来探访一下这异时空的奥秘。深吸一口气,做了一个双手下压气沉丹田的习武者经典动作,慕颜雪好不容易熄灭了熊熊燃烧的小宇宙: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还是先去拜会孔方兄吧。
  打工妹的生活是艰难的,原来工作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那么难找,慕颜雪由她在几家店铺失败的求职经历中总结道。刚刚无意中走入一家富丽堂皇的店面,在表明自己的来意后,那老板娘只斜睨了她一眼便把她请出去了。跨出门槛后她才发现那是一家青楼,顿时自尊心受到毁灭性打击-----居然连妓院都不要她!她这送上门的黄花闺女性价比有这么低吗?!天理何在啊~
  饿意一阵阵袭来,双腿不受大脑控制地被菜香吸引着向眼前的客栈走去。进去后才发现,在客栈里还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呵。一个自称拥有“狼的眼睛豹的速度熊的力量”的胖子醉醺醺地站起来,全然不顾自己的“心宽体胖”与店内人口密度过高这一事实,边解裤带边信誓旦旦地说人有三急。颜雪心想大哥你当自己是布雷斯塔警长啊,但转念一想,难道这胖子也是穿越同仁?心中瞬间升起一股老乡见面的温情。瘦得跟猴儿一般的店小二赶忙冲上去阻止他,却被胖子拎起来在空中甩了几圈向外扔去,这一扔正好着陆在颜雪的脚边。颜雪心下一软,伸手拉起店小二,抬起头却看见胖子向她冲来,似乎忘了自己解决内部问题的初衷。
  “布雷斯塔警长!”颜雪大喊一声,妄图提醒他不要残杀同胞。可那胖子仿佛没有听到,一掌向她劈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颜雪向后一跳又大喊一声,这下胖子直接像座小山似的压向她了。颜雪皱皱眉,原来是伪老乡,先前的那股温情立即如东欧般剧变像苏联般解体。轻轻地转身,同时伸出一只脚,那堆肉没料到眼前的小女孩居然用脚做暗器,踉踉跄跄地向前蹦了几下,然后“扑通”一声倒地了,激起一阵烟尘,此时店掌柜召集的一帮人忙冲上来制住了胖子。
  鼻青脸肿的店小二抱住颜雪痛哭流涕,店掌柜也跑到她面前感谢她的出脚相助,说什么也要报答她。颜雪轻轻一笑,对掌柜勾勾手指:
  “大叔,想要报答我很简单,让我在你店里做事吧。”
  “啊?”那掌柜似乎没听清,挑起眉又张大嘴。
  “生意这么好却只有一个小二,照顾不过来的吧。现在送上廉价劳动力一只,小身材大味道,手脚麻利头脑明晰。保证你有的赚没的赔。”
  “啊......”。掌柜的定定地看着她,仿佛在消化她的话,颜雪也不说话,就这样微笑着与他对视。半柱香的时间后,掌柜终于抹平眉合拢嘴一拍大腿:“明日辰时,准时上工。迟了立马作废!”
  “一言为定。”颜雪在心中长舒一口气,成了!感谢布雷斯塔警长!感谢伪老乡!
  她转身向外走了几步,又仿若记起什么似的突然回过头,视线直逼店小二。
  “记住,多吃肉,多锻炼。拥抱很无力。”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特意用绳把一头黑发编了个辫儿拖在脑后。跟徐大娘告别后,便一身轻快地往城里赶去,到了客栈门口,客栈还没开门营业。颜雪抬头望向招牌,”流金客栈”四个字瞬时映入眼帘。昨天太匆忙,又被录取的喜悦冲昏了头脑,便忘了记店名,今天过来一看,果真被震住了。流金客栈,是留金客栈吧。就是想钱,直言不讳。掌柜的,可真有你的!
  颜雪坐在石阶上看着这条街道逐渐热闹起来,店铺一家家开门营业,人流量也慢慢增多。忽然背后一阵声响,颜雪回过头,眼神恰好对上开门的小二。
  “喂,同事,还记得我吧。今天是师妹第一天上岗,还请多多指教啊!”颜雪跳起来笑眯眯地说道。
  “啊....哦。”仿佛还没回过神的两个单音节,立马便转化为一句又尖又响的”掌柜的,昨天那丫头来啦!”
  掌柜的看到她,先是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后摸摸胡子,满意地笑道:“小丫头,这么早呐!”
  “随时对工作抱有至高无上的热情,是一个优秀员工的基本素质。”
  掌柜的愣了一下,问道:“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姓慕名颜雪。今年九岁。”
  “恩。在下姓刘名庆京,是本店的掌柜。你昨天救的小二叫张浩,以后你们就一起做事吧。”
  颜雪点点头。“明白了,刘大叔。谢谢大叔的收留!”说着跑到张浩身边一把拉过他,不顾他的挣扎,展颜微笑,全身散发出圣母般的光芒。
  “耗子兄,工作吧!”
  
  慕颜雪就这样开始了她的童工生涯,她却把这童工生涯当做职业生涯般认真经营。这样一天天地工作着,一个月过去了,与孔方兄建立了初步的和谐关系,为家里添置了些生活用品,也渐渐与客栈里的人们熟悉起来成了朋友。从他们那里也了解到关于这个世界的一点基本信息------虽然当他们听说她不知道这些情况时,那表情着实怪异。但她也只能以家住乡下信息闭塞和身为孤儿的自己生病后脑子不大好使为双重理由搪塞过去。
  原来这个国家叫做流华,都城是陵衍,也就是自己身处的地方。流华太熙九年,景帝执政,天下太平,昌荣昌盛。神奇的是,这里并不是男尊女卑的国度,而是男女平等的地方。就拿嫁娶来说,只要你有足够的家产与实力,无论男女,都可以娶多门亲事。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颜雪总能在街上看见一个男的和几个女的或一个女的和几个男的走在一起的怪异场景了,还有在外出头露面的既有男的也有女的这种情况,便也容易理解了。不过普通百姓仍然是一夫一妻制,毕竟养两个以上的人是需要一定的资本的。
  不过那时的颜雪并没有对这种制度表现出过多的惊奇和关注,那时的她已经完全化身为事业型女童工了。
  又招呼了一天的客人,累的腰酸背痛,但慕颜雪还是一路上哼着小调心情轻快地往家里赶去。今天帮刘大叔算账算得有些晚了,回去时天色已黑下来。话说家虽然在郊区,但还好不算偏远,离工作的客栈还是挺近的。想到这里,她忍不住跳起来喊了一声万岁,哪想到落地时却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她条件反射地“啊”得尖叫一声,汗毛孔全都竖起来了。默念了一段金刚经,她才鼓起勇气缓缓地上前去查看个究竟。借着月光,颜雪发现自己踩到的是个人。不是死人吧?探探鼻息,她呼出一口气,还好还有呼吸。说着正义感油然而生,便心一横,背起那人向家的方向挪去。
  扛上肩后才发现此人跟自己的体型相差不大,只是略比她高大些,应该也是个孩子吧。但....就算是个孩子,背着走这么一段路也能废了她的腰啊。要死要活地到家后,把背上的人往炕上一扔,颜雪就累瘫在地上了。真是要命的活儿.....颜雪爬起来,点起灯,却猛然发现自己的手上沾满血迹。她心上一惊,童年时的记忆如潮水般袭来,她赶忙甩甩头,从那种窒息感中拼命挣脱出来,现在救人要紧。
  最重的伤在胸口上。长长的一道刀伤,皮肉都外翻了,看得颜雪心惊肉跳,到底是谁对一个孩子下这种毒手。她镇定下来,用剪子剪掉伤口附近的布料,小心地清洗伤口,又涂上金疮药止血。等等,这种伤口在现代一定是得缝合上的吧,可她这里只有绣花针和普通的棉线,怎么办?颜雪捏紧拳头,管不了那么多了。她拿出前天才买回的针线包,将针线在锅里用沸水煮了一下,便取出来准备开始她人生第一次“手术”了。第一针刺进去时,那人皱起眉头闷哼一声,头上溢出了汗珠。颜雪知他吃痛,犹豫了一下,便用手抚上他的面,嘴里轻轻哼起《亲亲我的宝贝》,“亲亲我的宝贝/我要越过高山/寻找那已失踪的太阳/寻找那已失踪的月亮.....”全都当哄孩子了吧...
  轻柔空灵的声音似是安抚了那人的情绪,呻吟声渐渐安静下来,颜雪赶忙继续手上动作。就这样,似有渐无的歌声交织着飞针走线的动作,在颜雪长时间的努力下,伤口总算缝合上了,此时两人均是满头大汗,她帮他绑完绷带后已是累到虚脱,心想能不能活就看你的造化了。趴在炕边盯着那人的脸,迷迷糊糊中脑海里最后一个声音竟然是:这小孩,长得可真是...........
  
  
作者有话要说:把该交代的交代喽,下面就要进入正题了!
再吼一句------我要评评啊!!!泪奔~~~
零度的温柔
  这小孩,长得可真是秀色可餐呐。
  慢着!怎么可以有这种邪念?反恋童!反变态!心里这样叫嚣着,颜雪一个激灵醒了过来。原来自己趴在炕边睡了一晚,那那个孩子怎么样了?她猛地坐正想要看看情况,哪想到脖子像落枕般酸痛,昨天累了一天,晚上还用“趴”这样没营养的姿势睡觉,颜雪感觉自己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于是赶忙满脸痛苦地扭扭脖子揉揉肩,无意中一个眼神掠过,却正好对上炕上人射来的视线。
  顿时愣住了。以一种怪异的姿势与炕上的人对视着。
  “呃......你醒啦。”坐正后立即打破沉默,貌似对方醒了有一会儿了,那自己刚才的丑态不是全被他看见了?!
  “..........”
  “昨晚在林子里捡到你的,你受了很重的伤。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我把你扛回来了。”看到就看到吧,反正只是个孩子。
  “.......你帮我包扎的?”
  “恩。”还以为他不会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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