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谋妃》第2/241页


少年高骑在马上,神态冷峻,环顾四周,须臾,又高傲的俯视着孟蝶,一股无形的压力顿时充满她的全身。
“尔乃何人?”
战国时期,人们的言语颇有古言之调,孟蝶来到这里二月之久,虽不习惯,却也在慢慢适应之中。
红衣少年的声音虽然带着一些青涩,不过气势甚威。
于是,孟蝶身子一个“不稳”,直直的跪了下去,用颤抖的声音回答道:
“吾乃周边野人。”
“为何在此?”红衣少年又言。
“因闻有人打斗,所以到此。”孟蝶低头垂眸,声小如蚊虫。
“抬起头来。”红衣少年冷冷而言。
孟蝶硬着头皮抬起了头,表情“唯唯诺诺”。
红衣少年瞧之,只见面前的小儿梳着女子的发辫,年龄约十三,四岁,脸色苍白,虽然看似惊慌,但她眼神一闪而过的机灵却也捕捉到了,待细看时,却又变成暗淡无光,惊慌之色,因而心疑,不由得皱了皱眉头,继续言道:
“可瞧见了什么?”
此话孟蝶却不知如何应答,从此人着装来看,孟蝶判断必为胡人,如果言之胡人,
掠夺杀人,是必会激怒于他,引来杀身之祸,但如果言之不清,这里明明白白的胡人尸体又如何解释?孟蝶左右思索之际,红衣少年的长剑嗖的抽出,驾于她的脖上。森寒而言:
“说!”
生死一线之间,孟蝶倒吸一口冷气,她双手放于背后,紧握成拳,愤怒于心。
靠!居然敢威胁一个兵!
如果,身手犹存,那么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她定会摒着“擒贼先擒王”的真理,伸手突起,单手扣住此人提剑的手碗,向下一提一压,此人吃痛,手碗必折,手臂失力,然后再夺过对方长剑,此人必惊,在一痛一惊之中,此人定有瞬间失误,随后她再长剑一挥,佯为刺人,实为刺马,马儿跃起,此人后抑坠马,这时,她再飞身上前,长剑夹于他的颈部动脉,或是单手锁住他的咽喉,任何一招,定叫他不敢乱动分毫。
然而,这一切都是意淫,这样的擒王招式必须一气合成,不给对方及他的手下一丝反应的空间。而如今,她身手尽失,莫说眼前杀气腾腾的胡人,就连平民百姓她也没有把握瞬间制服。
但是,临危不乱是前世的教官对她的评语,也是对她唯一的称赞,虽然更多的则是骂她菜鸟。
没有身手的她,只能凭借大脑尚存的一丝机灵应对。
于是孟蝶俯首在地,恭敬言道:
“大王饶命,适才发生何事,小人的确不知,但小人瞧着有胡兵经过,大约数十之众,赶有车马数十辆,货物无数,己向北而去。大王若轻甲追之,片刻即到。而此处伏尸众多,小人诚恐,不知何人所为。”
孟蝶的话可谓是滴水不漏,她没有明说胡人掠夺杀人,却又含沙射影,更示意胡人去向,强调胡人货物无数。
孟蝶早在重生不久,就从兄长口中得知,赵之边境胡人氏族众多,小国林立,林胡国,东胡国,楼烦国,号称“三胡”。他们虽然同是胡人却因不同氏族经常因抢夺地盘,人口,互相杀戮,同时也时常联合进攻赵国,他们即有利益又有冲突。孟蝶以她敏捷的思维与观查力,猜想此人与先前胡人并非同一族人。
那么引得两胡相争,孟蝶即可逃脱一命,也算为在场而亡的汉人报以仇恨。何乐而不为?
孟蝶言毕,红衣少年的目光变得深沉睿智,面前小儿说的话听似合情合意,然深思之却别有深意,他不由得再次深深打量着她,却仍瞧不出所以然来,于是收剑入鞘,冷言道:
“小儿之言属实即罢,若有胡言定不饶恕。”
说完打马向北而去,众人紧跟其后,官道上扬起的灰尘喷了孟蝶一脸,孟蝶松气之间,不悦的皱起了眉头。





正文 第2章:赵国代郡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3-8-4 14:44:45 本章字数:4273


话说红衣少年与其属下策马向北奔去,行至十里,己追踪到先前胡人踪迹。
他们隐于胡人百米之处,于林木之中,悄然无声。
红衣少年仍高坐于骏马,手勒马绳,眼神如炬,看着胡人马队,抿嘴不语,马儿打着响鼻,踏着蹄子,只等主人令下,好冲锋献阵。
身后两黑衣卫,一左一右打马上前,其中一人恭敬言道:
“主公,袭之?释之?”
沉默片刻,红衣少年冷言道:
“此胡乃繁也部落之人?”他的语气充满不屑与嘲弄。
“然!”黑衣卫应答。
“呵!”红衣少年冷笑一声,言道:“繁也部落乃林胡八大部落之一,首领繁孛系林胡王之侄,满速之兄,满速乃林胡第一勇士,受林胡王重用,若能戮之,除去肱骨之臣,此我赵之福也。”
“然。”黑衣卫再次低头应答,随即又言道:
“满速神力,无人可敌,主公可有良策?”
红衣少年抚着光洁的下额,垂下眼眸,沉思片刻而言:
“繁孛领兵在外,满速驻守部落,应先取繁孛,再袭满速,分而屠之。仇夜,你速去赵营,告之赵汤将军,言,此地有林胡做乱,应剿。待两军相战之时,吾等救下众胡,”红衣少年指了指胡人马队,“然后,会见繁孛,引其信任,再取之,楼园!”红衣少年又看向身侧的另一黑衣卫。
“喏。”楼园应答
只听红衣少年又言:“取繁孛之信任,汝可前往繁也部落,满速必不凝,吾等约好时刻,内外夹攻,必败满速。”
两黑衣卫立马领会自家主子之策,心中佩服,然眼露担忧之色,仇夜言道:
“繁孛残暴不仁,惨刻少恩,主公此去胡营,臣等忧之。”
“呵呵。”红衣少年不以为然的轻笑出声,言道:
“汝等忘了,孤的身份?”
“然。”仇夜释然,笑言:“主公如今借用‘楼烦国太子孤偃’之名,想那繁孛虽凝,却不敢奈何。”
仇夜言毕,众人都轻笑出声。
原来红衣少年并非胡人,乃是昨日屠杀楼烦国太子孤偃之人,是为赵国太子赵雍。
而赵雍之策是:令赵汤将军围剿此地少众林胡人,尔后赵雍以楼烦国太子孤偃之名救之,然后引得繁也部落首领繁索信任,再令楼园乘机进入繁也部落,与赵雍内外夹攻,屠之。
经过一番折腾,孟蝶拖着疲惫的身子向村庄走去,一路上她思索着如何才能尽快的恢复身手,她实在不喜剑驾于脖子上的感觉。
此刻暮色暗淡,残阳如血,天地相接之处,火红似海,整个大地也被夕阳的光辉,蒙上了神秘的色彩。
远处有歌声传来,那是村里的农夫做完农活而归。孟蝶站在村口正好瞧见他们挽着袖子,赤着脚,扛着农具,牵着牛儿,背着柴火,嘻嘻哈哈走来,她这世的父亲与兄长也在其中。瞬间,村里的妇人与小孩们都迎了上去,村庄顿时热闹起来,孟蝶的脸上也不禁露出了笑容,朝着她们大步而去,她喜欢这种温馨的感觉。
夜晚,母亲坐在牛油灯下为家人缝衣,父亲在院外修着篱笆墙,兄长与小弟在一处打闹。孟蝶托着腮,卷着身子,瞧着这幅温馨的画面,心里拥起阵阵幸福,其实没有锦衣玉食又如何,没有红墙绿瓦又如何,没有美丽的外貌又如何,只要能与家人在一起,比什么都强。
母亲与父亲都是憨厚的庄稼人,兄长是位年纪16岁的少年,名字倒也奇怪,仅一个字,叫名。孟蝶知道在这个社会,下层阶级是不配拥有名字,即使有名也不配有姓,只有身份高贵的人才有名有姓,而她们这样的女子,更是无名无姓,像村里的吴女,因生在吴地,所以称为吴女,只待出嫁那日,才会随夫有名。而自己更是简单直了,“娃”,是众人对她的称呼。
名长得高大魁梧,血气方刚,凤眼,浓眉,高鼻颇有几分英气。而小弟年仅六岁,面黑如碳,虎头虎脑,浓浓的鼻涕如两条毛毛虫似的永远在他的鼻下一拱一拱,
鉴于如此,孟蝶就给他取了“鼻涕虫”的“雅号”。
孟蝶的前世是单亲家庭,从来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自从占用了这具身体,虽然行为言语在众人面前皆为古怪,但家人并没有因此而对她疏离,对她的关爱反而让她受宠若惊,让她第一次拥有了家的感觉。
但是孟蝶的眼神随即又暗淡了下来,她了解这个时代,战国,诸侯争战,民不聊生,而她所处的代郡吴邑地处赵国边境,北有胡人时常作乱,西有燕国虎视眈眈,南有中山国的阻隔,如此是非之地,终究会引来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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