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戮寒》第4/23页


再次光临天涯海角宾馆,一切依旧,躺在去年睡过的床上有一种回家的感觉,拉开窗帘看看对面,那里也一切如故。
第一天,我什么也没有做,埋头睡到自然醒。第二天,我开始忙活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掏出记事本,把上面的东西全都装进脑子里。记事本上的东西是我对“猎物”的跟踪记录,如果不把它销毁,要是有一天落到警察手里,那还不成了我的“催命符”,所以必须把它销毁。我整整花了三天的工夫才把它塞进脑子里。最后,点一把火把记事本烧了,连灰烬都请进了下水道。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笔记本电脑里的照片一一存进脑海,这些照片是我跟踪“猎物”时拍下的,总共有几百张。为了便于记忆、省时,我把照片制作成幻灯片。看幻灯片是件痛苦的事,一个人总是重复着做一件事,那肯定是枯燥无味。为了记住这些照片,我花了三天三夜。
一般来说,记下照片后,只要把这些照片从电脑上彻底、永久的删除就算完事了,可我不放心,既把电脑上的照片全部永久删除,还买了一把钉锤,把电脑也砸个粉碎,连电池都没有留下,粉末也不放过,先把粉末放进火里烧一遍,然后再把灰烬送到河里,让这些粉末随水漂流到大海里。
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把数码相机也同电脑一起销毁掉。我相信,就算是那一个天才的警察怀疑到我,也找不到什么证据,最终也不能拿我怎样。
销毁工作顺利完成后,我开始行动起来。开始,打算把鲁月杀死在家中,我曾经仔细观察过,鲁月住在二楼,床就挨着窗子。三楼是老黄的卧室,床也是挨着窗子的。四楼是桃桃的卧室,房间很严实,一般是不会把窗帘拉开的,可能是桃桃作为一个女孩子,对很多事情都特别敏感、警觉。
我仔细估算过,从四楼到二楼不过几秒,翻进屋子,迅速割断她的喉咙,也不过是分把钟的事情。杀人后,我再沿着绳子返回,顶多半分钟,总共就两三分钟的时间,谁会发觉。
但我很快就发觉这种做法的危险非常大,第一,从窗子沿着绳子爬下,必然会留下痕迹在窗台上,这是很容易就会被人发觉的,这岂不是掩耳盗铃。第二,顺着绳子下滑,必然会留下脚印一类的痕迹在墙上,很可能还会擦一些毛发在上面。
第三,从窗子进去,再出来,根本就无法再把窗子关上。如果窗子关不上,一看就知道是入室杀人,那我的麻烦就大了。第四,就算我掩盖得天衣无缝,没有被发觉,但是把鲁月杀死在家里,很可能会牵扯到老黄,倘若那样的话,我不是在帮老黄,而是害了老黄。
综上所述,我的第一个杀月筹划被否决了。
经过对第一个杀月筹划的思考,我觉得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杀月,都必须保证两点:第一点,保证不牵连到老黄。第二点,必须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但是要保证做到这两点又谈何容易。哎,看来杀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为了彻底落实上述两点,我费尽心思、绞尽脑汁,才终于想出一个天衣无缝的“杀月”行动来。
第一,我把“杀月”安排在老黄上班的时间,这样就可以完全、彻底的不牵扯到老黄。第二,“杀月”一定不能在她家里杀,为什么呢?这一方面,可以减少行动时的障碍;另一方面,也可以排除被发觉的可能性。你想,一个大活人进入人家屋子,被人发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尤其是在白天更是容易被发觉。
经过前一年的观察,我发现鲁月有一个很特别的习惯。每天早上九点,她先后要到四家小吃店吃早点,分别是:云云小吃、花仙小吃、菊乐小吃和美味早点店。她到每一家吃的都不多,一般情况,她先到云云小吃喝半碗稀豆粉,然后到花仙小吃喝半碗豆浆,再到菊乐小吃吃一个洋芋粑粑,最后到美味早点店吃一碗小小碗米线。
如果在她吃早点的过程中动手,相信一定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做得天衣无缝,否则是很容易露馅的。看来,成功的可能性越大,风险也就越大,这就好像做生意一样,风险大,利润也就大,风险小利润也就小。
经过深思熟虑,我有了全盘的杀月行动。
如果能在她吃早点的时候,下一种慢性毒药在她碗里,定然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除掉她。在她碗里下毒,又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一定得快,还要精心设计。经过一番思考,我决定在花仙小吃下毒。
首先,我准备了一只碗,这只碗与花仙小吃店的碗一模一样。为了能迅速换掉碗,我在宾馆练习不下几万次。
接下来就是选择毒药。我是不能到任何药店去买的,那很容易被人发觉,看来只能自己想办法,可到哪里去找呢?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我翻来覆去想了几天,甚至有点绝望。
这是一个阳光的明媚的天气,来到公园,找一片草坪躺下。睡在草坪上,我并没有忘记毒药的事。翻了一下身,几株不知名的花映入眼帘。“哈哈哈,我找到了。”我不由自主的笑起来,我知道眼前的这几株花,看上去与其他的花并无什么别样,但是只要用豆汤煮上一个小时,晒干研成粉末,就会变成无色无味的毒药。
一般情况下,这种毒药的药性会在半个小时后发作,而且一发作就会使人毙命,就算是大罗神仙也救不活。
我采摘一些花回去,又在市场买了两碗豆汤、一口电饭煲。回到旅馆把花放进豆汤煮了一个小时才捞出来,放在阴暗处晾干。之后,把它研成粉末,装在在一个蓝色的小瓶子里。
这是六月的一天,天气很好,我决定就在这一天动手,这天我穿了一件很大的衣服,这是为完成“杀月”特意准备的。计算好时间后,我来到花仙小吃店。
“老板,来一大碗豆浆。”
老板端上一碗满满的豆浆,其实我是吃不掉那么多的。趁人不注意,我立刻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碗,倒半碗豆浆进去,撒上毒药,然后再藏进大衣服里。
我假装很有味的喝着豆浆,等待猎物的到来。不一会儿鲁月来了,她叫了半碗豆浆,与我同坐在一张桌子上喝起来。“真是天赐良机。”我心中万千高兴。
她坐下来,津津有味地喝着豆浆,我也假装喝得很有味,其实我哪有什么心思喝豆浆。当时,我很紧张,毕竟这是我第一次杀人。
喝了一会儿左右,我假装起身拿佐料,就在拿佐料的那一刻,我一甩衣袖,衣袖遮住了鲁月的面,我赶紧把她的豆浆换掉。时间不过就几秒钟,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不可能会注意到,一个普普通通喝豆浆的人,会在短短的几秒钟内,玩了一个偷梁换柱的惊天之举。
拿过佐料,抖一些在碗中,然后再放回原位。我尽量喝得慢,等鲁月喝完走人以后,我起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换回那只有毒的碗。为什么还要换回那只碗?主要是以防万一,要是警察查到这里来,检查不出什么端倪来,这案子就会变成无头案。
换回毒碗,我把碗带到大江边,用鹅卵石把碗砸个粉碎,然后扔进江里,让江水把这一切都带走。
中午三点,一回到天涯海角宾馆,就听见有人说,美容美体中心的老板娘死了。警察来到现场,什么也没查出来。
听到这些消息,我高兴极了,但我还是假装同往常一样,尽量压制住心中的激动。
得手后,我并没有马上搬走,那样很容易引起他人的觉察。第二天,听天涯海角的一个小工对另一个小工说:“老黄被警察调查了,警察怀疑老板娘是被老黄毒死的。我觉得这很有可能,你看老黄时常把老板娘打成那样,不是他才怪呢?”
“你说的也对,但我听说老板娘是在老板上班的时间死的,所有上班的人都可以证明老板娘不是老黄毒死的。”
我不敢多听,怕引起这俩人的注意。
又过了两天,天涯海角的两小工又说:“老板娘的死,可能与小吃店有关。”
“你就瞎说,这小吃店的老板与她无冤无仇,她为什么要毒死她。如果说小吃店的豆浆有问题,那为什么就单单毒死老板娘,其他的人怎么没事?我看呀,这老板娘很可能是自杀的。”
“你真厉害,听说警察到几家小吃店查,什么也没有查出来。最后把老板娘断定为服毒自尽!”
半个月过去了,人民西路一切如故。我的行动顺利完成,我应该走了。我相信,在不远的地方一定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完成,我背上行李包,又一次踏上了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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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普湖
狗狗书籍 更新时间:2011-9-21 10:32:49 本章字数:3097

从茶城到春城有五百多公里。原本打算乘快客去,可转念一想,每次坐快客都觉得很没意思,何不直接步行到春城。听当地的老人讲,以前没有车,他们都是步行到春城的,白天走,晚上休息,大概要走十天。
自己也是到处走走玩玩,何不直接步行到春城。一方面可以体会老一辈人的艰辛,另一方面也可以磨练意志。人,只有经历过痛苦,才知道什么是幸福!
背上行李,沿着高速公路行走。第二天,就觉得身上的行李有千斤重,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步行虽然艰辛,但我不是一个轻易就放弃的人。
第二天中午,抵达普洱县城。县城不大,但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这里是普洱茶的中转站,很多茶商都来这里订货。我打算在县城休整一天,第二天再起程。当晚,无意间听旅馆老板讲,普洱县城的东面三十里处,有一个湖,名叫普湖,那里的风景非常优美。我是一个孤独的流浪者,既然有人间仙境,又怎么会错过呢?
天还没亮,就听到大街上人声喧哗,拉开窗帘一看,才发现旅馆下面就是一个农贸市场,市场里买的买,卖的卖,哇啦哇啦闹成一片。
由于昨天的长途跋涉,我是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才起了床。这天的太阳很鲜红,就像用铜水镀上了一层似。匆匆吃过早点,把路上要用,要吃的都准备好,然后兴高采烈的出发了。
一路上,闻着泥土、野花的清香,早已忘记了昨日徒步的疲惫。下午4:30到达普湖。普湖呈葫芦形,水面有几十平方里,四面有山丘围着,山丘上,绿树成荫、古木参天。湖中心,有几个小岛,岛上几棵歪歪斜斜的老树,有气无力的伫立着。
普湖的四周没什么人家,大概是不允许建房的缘故。湖的东面有一个派出所,楼高两层,前面是是一个院坝。湖西面的山脚下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几间房屋,但西面离公路很远,我想一般是没有人会到那里的,除非那人是“另类”。
总而言之,普湖很美,美得让人忘记疲惫,忘记烦恼,忘记尘世的包袱。
旁晚的普湖人很少,稀稀疏疏的有几个人在铺满青石的堤坝上,悠闲地散步。
夕阳渐渐沉下去,心中告诫自己得先找一个立身之所。四处寻望,不见有什么宾馆、旅舍一类。看来今晚只能搭帐篷了,幸好早有准备,要不然就惨了。
我四处走走,看看什么地方最适合搭帐篷。派出所的后面有一个小山丘,丘顶很平,有青青的野草,有迷人的野花。搭在这里,晚上可以看看星星,早晨可以目睹普湖的美。更为重要的是,在丘顶上搭帐篷,要是晚上出现什么意外,可以大呼救命。我相信只要一呼,民警们定会很快收到求救信号,住在丘顶绝对高枕无忧。
暮色渐渐袭来,远处山披上一层薄薄的轻纱,就像一个美丽的维吾尔族姑娘一般;近处的普湖,水雾慢慢升起,像传说中的仙境。我一边欣赏这远远近近的美,一边搭帐篷。
派出所的后面有一个院子,有高大的围墙。站在丘顶,院里的一切一目了然。一天的辛苦执勤后,两个民警走出来,在派出所门前兴高采烈地打着羽毛球,院子里一个民警正端着一个大盆喂狗,两条高大壮实的狗狼吞虎咽地抢着盆里的食
帐篷搭好了,美景也欣赏够了,但人也累够了。坐在里吃起随身携带食物,别有一番滋味。我是一个不挑食的人,有什么就吃什么。吃过简单的晚饭,坐在帐篷外,看着天空繁星点点。人们都说,天上的星星像妈妈的眼睛一样。看着星星,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想念母亲。
为了不让自己思恋母亲,我把视线投向派出所,在灯光的照射下派出所充满了一种柔和之美。不远处,五位民警正闲逛。
就在这时候,一辆轿车,打着明亮的光,上了堤坝。五位民警走过去,车前车后的围着。大概是发觉司机有点不对劲,要求检查。
一会儿,在民警的示意下,轿车驶进派出所后院。司机下车来,紧跟着一位身材苗条的长发女人也下了车。五位民警围拢过来,一个民警一脚就把司机踢倒,女子大叫起来,又一个民警揪着女子的头发,顺手就扇了两个耳光。司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女子也不敢作声,只是低着头,摸着脸。我被这突然的一幕震住了,心想:“这到底是怎么了,难道那女子是小姐不成?”
两个民警把司机架到屋里。其余的民警也跟着回屋里去,只有女子呆呆地立着,一动也不动。
“谁叫你当小姐,专门祸害人,活该!。”我心里不停地骂着。
一个多钟头过去了,派出所里灯光依旧,那女子还是那样立着。大概这女子会这样一直立到天亮。由于很疲惫,我没多想就回帐篷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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