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廷传奇》第2/121页


  圣迦帝国土壤肥沃,所以人民生活还是比较安康的,贵族之间互相讲究更多的是财富和地位。自立国来,只在300多年前发生过一次大规模的战争,那次是北方自治领叛变,联合兽族入侵,导致了圣迦帝国爆发大规模内战。
  就在局势危难之时,一位名叫弗兰克o米勒的平民,自己建立了骑士团,带领民众保卫了王国。弗兰克本人也被封为公爵,成为圣迦帝国得以延续的功臣。
  但在那之后,近300年的和平已经麻痹了整个社会,奢华、娱乐成为了社会的主旋律。
  目前只有帝国在北部的火焰军团和狂风军团还有较强的战力。当然这也是拜敌人所赐,因为北部的兽族还有时发动一些小规模的入侵,所以火焰军团、狂风军团总要战斗,也正因此百余年来还是保持了不错的战斗水平。至于南方的热带军团,因为一直与缅因人比较和平相处,所以没有什么战事,实力也一直比较弱。在帝国西面的魔法森林,是一片大规模的无人区,其中经常会有些魔兽出没,除了盗猎的或者魔法师,可以说是人迹罕至,只有一只常规的闪电军团驻扎于此,以避免魔兽侵入大陆。帝国的东部是一望无际的大海,虽然帝国也曾组织舰队去探索,但是舰队出海后总是莫名的消失。也正因为此,帝国的海军只保持近海游弋。所幸几百年来,并没有太奇特的物种从海上对帝国发起攻击,所以海军的任务很轻松,只是防止内陆渔民出海过远,避免渔民走失。帝国内部的领土则设立各省守备队以及贵族的私人武装,但是因为常年的和平态势,攻击力已经大打折扣。守备将领已经成为各级权贵的傀儡,平日里维持地方秩序而已,虽说不上鱼肉百姓,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整个帝国的核心力量在帝都迦楼城附近,由皇室近卫团、皇室骑兵团、皇室步兵团,以及皇室的私军等组成。整个帝都形成总分总的结构,即边界兵多,内陆兵少,帝都兵多的格局。
  任远父亲文森所在的霹雳军团则是机动力量,一旦周边边境有事,则出动霹雳军团,也就是说霹雳军团承担着预备队的角色。这也导致霹雳军团很尴尬的存在,平时当然不用去边境,但是每年都要负责野外拉练。这支机动兵团也不归地方守备队管辖,帝国首都对这支军团也不重视,所以霹雳军团一直处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角色上。
  也正因此,霹雳军团处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尴尬位置上,再加上处于和平时期,当兵立功而升职的情况很难出现。连文森也是因为服役年头长,人缘不错,再加上老同志退休,才走上了中层领导职位的。平时大多数时间,文森都可以在晚上居住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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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儿时成长
2013-07-14 18:26:56.0 字数:2930

因为文森是军人,家中有很多军事题材的史书。再加上任远的母亲萨芬是书香世家,所以任远家中设立了很大的书房。任远酷爱看书,通过读书他了解了很多关于圣迦帝国的事情,这片土地对于任远来说是这么有新鲜感,也是这么有趣。想想前世的苦逼生活,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收入也只是裹腹而已,奔波忙碌都不知道为了什么。
  现在他有大量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并可以通过读书来了解这个崭新的世界。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毕竟在阶级时代,大多数人没有足够受教育的机会。可以像任远这样无忧无虑读书的小康贵族还不是很多的。书籍作为一种珍贵的存在,给了任远更好认识这个世界的捷径。
  文森属于老来得子,在当时17、18岁生孩子的大有人在,贵族女孩一般14岁就定亲、结婚了。像他35岁有子算是相当的不容易,因而他对任远十分宠爱,也愿意让任远做些自己喜欢的事。
  文森平时会陪着爱人和孩子。对于任远,他只希望任远可以健康,所以他只要求任远平时注意锻炼身体,学习一些简单的格斗技巧,毕竟昆汀家族属于武人世家。小任远怎么也要学两手,不出去丢昆汀家族的人才是。这也就给任远以极大的自由空间,除了每日必须的3个小时武斗训练外,让这位屌丝男结结实实享受了一把“有钱有闲有点田”的幸福生活。
  快乐总是有点短暂,这如白水般平静的日子,在小任远10岁的时候被打破了。帝国历702年,北方边境兽人入侵,总数约8万的兽人部队向边境地区发动进攻,狂风军团(3个师团兵力总兵力9万人)轻敌冒进,损失了1个师团的兵力。为防不测,帝国国防部命令霹雳军团即刻出发,奔赴北方,协防兽人入侵。
  一场战争意味着要破碎多少家庭。何况兽人的野蛮大家都是很清楚的。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文森并没有犹豫。他作为营长,将会率领自己的骑兵营为国尽忠。
  萨芬正紧张整理老公的装备,一套重达20公斤的铠甲,一匹成色尚好,黑色肌肤的战马。任远在旁边静静得看着,他看出了母亲眼中的不舍,看出了含在母亲眼眶里的泪光。
  文森抚摸着一把骑士剑,神色庄重的对任远说道:“这是你祖父用过的剑,也是我们家族所相传的剑,上面镶嵌着一颗红宝石,代表着家族的光荣。你也来看看。”
  任远接过骑士剑,端详起来,只见剑柄上刻着几道剑痕,应该是以前历次战斗所留下的。以任远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把剑显然没有现代科技锻压打造的好,剑口因为拼杀的过多,已经显得很不平整。但胜在后期保养好,经常擦拭,所以剑锋还是比较锋利的。这把剑一看就是见过血的,显得古朴庄重,流露出一丝杀气。
  文森拍拍任远的头:“我的孩子,我要带着这把剑上战场了,家里就交给你了,要替我照顾好妈妈。”
  萨芬掩面哭泣,双肩抽搐抖动,文森一把抱住妻子,“不用太担心,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
  任远看着父亲,想起这些年的美好时光,不禁情动,多年的养育之恩使他早已把这里当作了自己的家。他早已不是前世28岁的任远,而是今生文森的儿子,是昆汀家族的后裔。
  任远通过所读的史书,早已了解到了兽人的可怕。圣迦帝国自开国到现在,除了三百年前的那场人兽大战外,历史上只有4次调动机动兵团前往北部守卫边疆。每一次机动兵团的出动都面临着一场恶战,甚至有2次调动了皇家近卫团出动,才平息了北部的战争。这次调动,显然证明兽族的入侵是很强劲的,否则以北部狂风军团和火焰军团的战力怎可能不敌?再说霹雳军团的战力远低于狂风军团,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可能由弱队替换强队的。这更证明调动霹雳军团是高层的无奈之举。
  此次一去,不知多少将士会血染沙场,多少家庭由此破碎。
  以任远对父亲的了解,文森大约是3级骑士的水平。圣迦帝国把骑士分为九级,从3级开始意味着武士已经形成了斗气,可以通过斗气增强战力,更好地杀敌了。也就是说文森的斗气才刚刚产生,是很初级的水平。再加上文森平时少参与战事,最大的成绩也只是歼灭过几只百余人的土匪队伍,可以说从谋略水平到武技水平都比较欠缺。
  任远以现代人的角度看,知道父亲此去恐怕凶多吉少,到时母亲萨芬一定会伤心欲绝的。
  就在文森还在安慰妻子之际,任远沉声说道:“父亲,请带我一起出战。”
  “你?”文森诧异的看看自己的孩子,“我此去是去打仗的,孩子,你还是乖乖陪你母亲吧。”
  任远也不说话,拾起宝剑,随手一翻,剑身上竟然散发出一丝斗气。
  文森一呆,自己的儿子竟然在10岁应经达到了自己的水平,这太不可思议了。
  “我的孩子,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你这么厉害呢?”文森看着任远。
  任远轻轻一笑,“我只是自学了几本剑谱,懂得了一些吐纳之法,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其实任远早在九岁半就达到了3级剑士的水平,但他自知低调是福。其实算上前世他已经活了近40年了,人生阅历和领悟能力已经达到了一定高度,再加上由于有前世的记忆,似乎学习圣迦帝国的武功很有点走捷径的意思。他只是平日锻炼身体,依法练来,谁成想竟然达到了普通人要练10余年的水平,产生了斗气。
  文森呆呆的看着儿子,突然发现对自己10岁的孩子并不是那么了解。从孩子很小就闷在书里,文森一直怕孩子成为书呆子,哪知孩子的武功技艺竟然已经达到了自己的高度。
  萨芬过去搂住任远:“我的儿,你怎可给父亲添乱,你父亲是去打仗的。”
  任远摇摇头,他深知父亲性情平和,算是个好人,但谋略就相对差了,领兵还可,打仗却不一定算是好手了。
  他对文森道:“父亲,请带我去,我为您出谋划策,助您战斗,只有您平安归来,我们的家才是完整的。”
  文森定定的看着任远,从小到大,任远就在很多事情上很有主意,给过父母很多好的建议,以至于文森有时候也奇怪,一个这么大点的孩子竟然懂这么多,也有点太早熟了。
  看到任远有如此决心,而昆汀家族也有尚武的风尚,走上战场是每个昆汀人所必须走的一条路,此次带任远去,虽然早了些,但也是迟早的一步。于是,文森对任远点点头道:“好。”
  萨芬一愣,正欲再说什么。
  任远上前一步,低头施礼道:“母亲,请相信我。我一定会把父亲安全的带回来,您多保重。”
  萨芬叹了口气,儿大不由娘。她使劲把孩子抱在自己的怀里,他是那么小,她怎么忍心让他离开呢。
  任远深吸口气,说道:“母亲,请不要难过,作为昆汀家族的人,我有责任帮助族长来战斗。为了我的父亲,为了咱们家庭,请相信我。”
  这根本不像一个10岁男孩所出来的话,任远此时展示着一种庄严地气质,萨芬也不禁被自己儿子的气质打动了。她深深亲吻着儿子的头发,并没有再多说什么,虽然心里不舍,但她会尊重孩子的决定。
  文森的随侍安尔特在屋外高声道:“营长阁下,我等已准备完毕,特来领命。”
  说起来,安尔特也是文森家的老人了,安尔特虽然只是随侍,但自幼跟在文森身边,也是3级骑士的水平,是文森营中武力的佼佼者。他本来有机会被升为连长的,但不愿离开文森,因为幼年时安尔特是奴隶之子,是文森保举给了他平民之身,所以他身怀对文森的感激之情,决定一直跟随文森做随侍。
  文森与萨芬道别,此时任远穿上了自己的一身小号铠甲,也跟随文森走出屋子。
  任远的铠甲重量虽只有10公斤,但也是好铁打造而成的,饶是如此,穿在任远身上只怕也是大了些,倒也衬出了他的一丝英武之气。
  安尔特看到二人,也是一愣,“怎么?少爷还要送我们吗?”
  “不,”文森微微一笑,“他随我们一同出征。”
  安尔特惊异的看着明显和往日不同的任远。任远虽小,但是骑在马上,表情严肃,颇有小大人的感觉。


第三章 初遇狼骑
2013-07-15 09:39:30.0 字数:3415

在距离昆汀家族五十公里外的亚尔城,象征着圣迦帝国的描绘着一头雄狮和一把宝剑的“圣狮旗”已经竖起,旁边还有一面描绘着三道霹雳的霹雳军团团旗。这就是霹雳军团驻扎的主营,附近驻扎地的骑兵和步兵都在各自统领的带领下,迅速汇聚于此。
  每个士兵都按照战备水平携带了3天口粮,按照战事预备法令,从亚尔城到北部边境的各镇守备军负责打开仓库,供应霹雳军团向北方运动过程的粮食供给。
  很多将领看到文森带着10岁的任远都有点吃惊。不过圣迦帝国少年成人仪式很早,一般14岁就行成人礼。虽然10岁尚小,但任远除了脸庞白皙,身材还是比较魁梧的,比12岁的孩子也不遑多让,再加上任远一头卷曲的黑发,显得别有一翻气势。两只大眼忽闪着,整个人套在小号的铠甲下显得颇具英武之气。军中也有很多16岁左右的年轻官兵,所以任远也不算是太显眼。
  一路上旌旗阵阵,文森奔入了自己的骑兵营。他骑着自己的一匹黑马,任远和安尔特各骑一匹黄马,跟随在他的身后。文森的另一名随侍道格骑着一匹棕马,负责照料着后面跟着的几匹备用马和行李。
  文森一进营中。一连连长派尔森已赶来行了一个捶胸礼,“营长阁下,全营官兵已集结完毕。刚收到默克军团长的命令,我营全体出发,开拔北进。文森点点头,问道:“师团长夏伦有什么指示没有?”
  派尔森说道:“师团长要求坚决执行军团命令,要求以营为单位按队列顺序向北方隆迪城集结。骑兵营先行出发,尽早赶到隆迪城。”
  文森点点头,说道:“出发。”
  圣迦帝国的军团由3个师团组成,每个师团由3个师组成。而每个师的兵力为1万人,下辖10个营。
  也就是说,这次霹雳军团的9万人马全面开赴北方。通过多年的驻扎休整,霹雳军团的整体军事素质还是不错的。骑兵和步兵各自有序前进,攻城器材跟在队伍后面,一路井然有序。
  因为文森率领的是二师的骑兵第三营,所以行进在队伍的前方。文森也是个好强之人,一路风驰电掣,自是不提。
  任远虽然年幼,但是因为多年锻炼,对于骑马也是不怵,也能紧跟队伍。骑兵露营时,他也能跟着收拾柴火,和士兵同吃干粮,没有额外要求。周围骑兵都暗暗称奇,感叹文森营长生了个好孩子,没有典型官二代的特征。要知道任远前世也是屌丝青年,吃方便面的日子那是太多太多了。这干粮味道已经很好了,偶尔还能吃点野味,所以很是可以接受的。
  文森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儿子的承受能力远比他想的要强得多。对于前方即将出现的战事,文森也担心的心态也放松了一点。
  骑兵营沿途北上,开始向目的地进发。不得不承认,圣迦帝国的老百姓还是很善良的。一路上,除了各镇守备队给予补给外,很多老百姓都自发地为骑兵营送来食物、美酒。虽然行军途中,是禁止饮酒的,但是这份热情,也让骑兵营的战士很是感动。霹雳军团虽然名声不大,但毕竟是帝国的正式军团,所以武器和装备的质量还是不错的。特别是作为机动力量,要求有更高的机动能力,所以配给的马匹质量很有保证。和平年代,百姓能看到大规模兵力运动的情况毕竟不多,所以也跟看展览一样来欣赏着部队过境。这也让初出茅庐的任远心中很是自豪,毕竟人民军队人民爱,这可比任远前世城管出动的场景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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