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道毁灭》第20/211页



见到这番情景,原本想进门就砍的一伙人不敢轻举妄动,眼睛盯着在角落的地方似笑非笑看着他们的赢平,跪着、毫无反应的光头。

人群中走出一个脸色发白的黄头发青年,对着光头喊:“光头哥!”

赢平有些诧异地看了光头一眼,心想你还真叫光头啊?嘴角现出一丝笑容,像对待狗一样,轻轻拍拍光头的脑袋,慢步走向拿刀的众人,没有半点慌张。

冲进来的人心里都有些发毛,面对着这么多人和这么多刀,还可以如此镇定,更好像吃定了他们的样子,怎能不叫人揣测和心惊?但他们看看满满一地的鲜血和脑浆,还有十多具无头的尸体,他们已经不怀疑赢平的能力,更不会认为赢平此时向他们走来只是装腔作势。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进袭着他们的心灵,在最前面的混混不由地向后退去。

赢平张开双臂,用一种悲世怜人的眼光看着这些人,微笑说:“你们也来玩我的游戏吗?”

房间里十分安静,只有赢平皮鞋踏地的声音和混混们整齐退后的声音。

混混们已经快重新退回门口,突然“磅!”一声响,门重重地自动关上了,混混们惊骇莫名。赢平的手一招,从酒杯里飞出十六滴水珠,不多不少正是混混人数的数目。水滴变成冰片,在混混恐惧的目光中,他们来不及反应,冰片就已经没入了他们的身体。

众人只觉得身体一个部位有一些凉,开始喊光头的那个混混惊恐地看着赢平:“你对我们做了什么?”

“想知道?你们问他。”赢平身子一让,指着光头说。

光头似乎有了反应,他站起来,以他的聪明,现在已经明白赢平给他“生死符”的意思,自然不再害怕赢平会杀他,而且,他认为现在的主子比起断头要强太多,比起在断头那里,他的才能可能会得到更好的施展,再则,他对赢平的力量也很有兴趣,如是跟了赢平,说不定自己也会得到这种神奇的力量。不管“生死符”是真是假,他都决定跟随赢平了。光头一直走到赢平的身后,脸色苍白地说:“这是‘生死符’。”

众混混哪里肯相信这些鬼东西,而且见光头居然投靠了敌人,纷纷叫了起来:“光头哥,开什么玩笑?这世上哪有这种东西。”

“不过,光头哥,你千万不要被他给骗了!”

“光头哥,难道断头老大刚死,你就要背叛他吗?”

……

赢平眉毛一挑:“哦?你们不相信,那好,我给你们做一个示范。”赢平的目光锁定在刚才叫得最凶的那人身上,力量从脚底沿着地面轰到那人的身体里。

“嘣!”

血肉横飞,那人站的地方已经没了那人。用《武状元苏乞儿里》张敏的话说:他已经“到处都是”了。

许多血肉飞溅到了其他混混身上,这些平日里只知道拿刀吓唬人的混混何时经历过这般刺裸裸的血腥,全都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不断地去拍粘在他们身上的碎肉。

站在赢平身后的光头因为已经经历过前面的事情,面对这场面也只是微微动容,心中在想,这个新认的老大果然厉害!

“安静!”

躁动的人被赢平的喝声定住了身形,他们谁都不想成为下一“堆”肉,心中更对刚才进入自己体内的“生死符”充满了恐惧,不过,更令他们恐惧的,是给他们植入“生死符”的赢平本人。

赢平锐利如刀的目光一一扫过他们,冷冷说:“你们现在有两条路,一是和刚才不开眼的那位一样――”顿了一下,见这些人都不做声,其中还有几人在微微发抖,接着说:“另一条路,就是以后跟着我混,但永远不要想着背叛,只要让我知道,你们会死得很惨……”赢平露出一丝阴笑,“比刚才更惨……”

这些人连还没长出来的寒毛都竖起来了,目光惊恐地互相对视了几眼,都把刀丢在了地上,齐齐地喊:“老大!”

赢平微微点头,看了一下尸体横布的房间,皱了皱眉头,左手掌一张,一道红光从掌心散发出来,笼罩在尸体上,转眼间,所有的尸体慢慢干瘪下来,颜色变得枯黄,地上的血迹和脑浆全部不见――这是他用吸人精血的功法进行大规模吸收,虽然只是尸体,但其中的力量还是让赢平小补了一下。然后赢平收回红光,劲力把变成了干尸的尸体包裹,劲力微吐,整具尸体马上变成了一小堆灰烬,所有的灰烬聚集在一起,成为一堆。这么做的话就不怕被人查到尸体了。

看了看张大了嘴巴的众人,赢平打了个响指,使他们回过神来,发现包括光头在内,所有的人眼睛里都充满了莫名的光彩。赢平淡淡说:“跟着我,以后你们会得到和我一样的力量……换一间干净点的房间,我有话要问你们。”说完赢平开门,让光头在前面带路,走出了包厢。

众人听了他的话立刻变得神情激动,早把自己以前的老板的惨死抛在了脑后。每个人都曾经做过一些“我要是救世主”“我要是有超人的力量”之类的梦,如今机会就在眼前,以为荒诞的事情很快就要变成现实了之后,怎么能不让他们兴奋非常?马上忘记了赢平之前带给他们的震撼和恐惧,全都屁颠屁颠地跟在这个新老板后面,想要好好表现一番,以能够早点得到力量。

赢平突然停下来,对后面的人说了一声:“哦,叫人把房里那堆垃圾打扫一下,顺便那几把枪给我送过来。”

一个小子机灵无比,马上跑去喊娱乐城的服务生扫前老板的尸体去了。其他人看见赢平微有赞赏的眼神,心中后悔不已。

重新到了一间干净的房间,赢平在柔软的沙发上坐好,他面前的玻璃茶几上放了三把枪。他往酒杯里倒了杯红酒,慢慢地喝着。其他人都整齐地站在房间里,等着赢平问话。

喝了半杯,赢平打了个响指,从桌子上抓起一把枪,丢给光头:“光头是吧,你说一下你们帮派的情况。”

光头的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看了一下别人,他们都羡慕地看着自己,他知道,这是赢平在给他地位,至少是和当初一样的地位,而且是对他的信任,不过他也相信,就算真的对赢平开枪,只怕也不会对他照成任何伤害。可笑赢平自己还怕枪,别人却早已经把他当神仙了。

光头把枪收好,整理了一下思路说:“我们帮叫红帮,是个小帮派,只在西区偏向城郊一带流动。断头是红帮三当家,手下能随叫随到、能打的就只剩下站在这里的了,还有五十多个只能充充场面。二当家魁豹身手厉害,在我们帮里几乎没有敌手,但放到大点的帮派还是上不了台面,他手下有五十多个能打的。至于大当家,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成天磕摇玩女人,只因为他老爸是前帮主,所以才坐上了老大的位置,手下能打的有六十多个,不过没几个愿意替他打的,大部分都去帮魁豹去了。”

赢平的手指摸着杯口,眼睛盯着里面血红色的液体,说:“这么说来,只要搞定了魁豹,就等于搞定了红帮了?”

光头沉吟一下,说:“是的。”

赢平放下酒杯,抓起桌子上剩下两把枪中的一把,掂量掂量,抛给了在开始的包厢里挺身出来喊“光头哥”的那个黄头发青年。黄头发以前只是个小角色,只看到别人有枪,他可是连摸都没摸过,现在突然有了梦寐以求的枪,心中的欣喜不能用言语表达,手上反复擦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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