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第118/224页


  想了想又掏出一颗解药,在沈斐的心脏位置割开一道口子,护住他的心。
  沈斐还算聪明,没有捅左边心脏的位置,捅在右边,她处理的快,又有药蛊护心,没什么大碍,歇个十天半月养养身子便是。
  沈斐今年不太顺啊,动不动受伤,中毒,吃药,有机会要给他拜拜佛。
  也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寺庙,朝曦这边还在打听,转头就发现沈斐那厮居然不顾身子找了几位将军过来商议大事。
  她好不容易给这人背回来,毒驱了,药喂了,塞进被子里准备让他好好休息,怕打扰他睡觉,自个儿出来,也才一会儿的功夫,这人居然背着她招人进了帐篷,还找了人看守,不让任何人进去,连她也不行。
  朝曦很生气,叉腰在帐篷外站了半天,她耳朵灵,隐隐约约听到一些动静。
  李将军声泪俱下,再三保证一定会为外孙报仇,其它将军也纷纷表忠心,说一些让元国付出代价的话。
  总之他们谈来谈去,就一个意思,元国暗算沈斐,不守承诺,所以大顺决定不与元国议和,要彻底攻下元国。
  朝曦先是懵懵懂懂,后反应过来,沈斐从头到尾就没想过议和,元国屡屡作恶,又伤他父皇一条手臂,间接改变了他的命运,国恨家仇加一起,怎么可能议和?
  但是元国有‘投降’作为保护伞,沈斐拿它没办法。
  不知何时起,为了安民心,只要投降便能获得新身份,安心的继续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毕竟元国几千万的人口,不可能尽数屠光,往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还是元国人,但是改口在大顺之下,若是出现投降还继续杀来,无异于激怒全国的百姓,让他们反,自己得不偿失是一回事,失信与人也是一回事。
  再加上这是国与国之间的事,用沈斐的话说,他还真不能做主,须得朝中八成的大臣同意才行,继续打下去财力物力人力全部都要跟上,花那么大的代价,打回来之后跟现在没啥两样,每年上个贡完事,还落个嗜杀成性的名头。
  总之对大顺各方面都不利,也不会得到其它国家的支持,有些国家会找借口,说大顺太过凶残,咱们几个国家联合起来讨伐他。
  因为确有其事,人们义愤填膺,很容易招起队伍,四面夹击围攻大顺。
  到时候遭殃的就是大顺。
  但是沈斐这一受伤,情况立马一变,变成了元国不对在先,先是假意求和,又暗中伤害沈斐,大顺登时占了理,即便强行摁头攻下元国,谁也不能说大顺半个不对。
  元国自己人还理亏,沈斐的仇也能报了,报的光明正大,得到整个大顺的支持。
  他自个儿亲自去边疆打仗,本来就已经很得人心,又因为这事受伤,‘劳苦功高’的名头一盖,一举三得。
  好家伙,小看这厮了,心机真重。
  朝曦又站了一会儿,里面的小会议终于结束,好几人掀开帘子出来,朝曦不想与他们碰面,躲了躲,等他们走了才出现。
  里面没有声音,门口的侍卫也不再拦着她,朝曦蹬蹬几步进了帐篷,一眼瞧见站在沙图边上的沈斐,手里拿着大顺的旗子,插在元国的地盘上。
  他的目的很明确,跟旁人不同,攻打元国不是让元国成为大顺的附属国,而且真真切切的纳入大顺的版图中,成为大顺的一个郡。
  “你回来了。”沈斐冲她一笑。
  笑容还跟以前一样,那般明媚好看,若是平时,朝曦一定觉得心里很暖,今天莫名觉得有些不认识他。
  这真的是那个病秧子,任她欺负折腾的沈斐吗?
  到现在朝曦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沈斐很弱,沈斐很脆的阶段。
  可现在看来根本不弱,根本不脆好嘛?
  折腾来折腾去就是不死,命大的宛如得了菩萨保护,说是运气,又不是,在凤凰村时,腿都瘸了,走路都不利索,还是杀了好几个黑衣人,自己解了毒,活得好好的。
  回京城时明后几乎一手遮天,还是没能杀了他,一招金蝉脱壳,引出背叛者,还扳倒了明后。
  最近又杀了赫尔辛德,要说旁的都使了阴谋诡计,杀赫尔辛德可是真刀真枪?
  用阴谋诡计,说明他脑子好使,真刀真枪的打,说明他功夫不错,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文武双全吗?
  哪里有一点点的弱?
  朝曦努力改变自己对他的看法,不能再把他当成脆弱的花瓶,要不然她一辈子都别想了解沈斐,沈斐是多变的,不止一个模样。
  “寺庙问到了吗?”朝曦临走前告诉过他,想找个寺庙帮他祈福。
  “没有。”朝曦搬个板凳坐他旁边,俩手一揽,抱住沈斐的腰,“你可以假装中毒的,为什么来真格的?”
  沈斐失笑,“演戏要演全套。”
  说的也是,万一被人拆穿,那可真是尴尬,虽然一般情况下没人敢质疑他,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唉……”朝曦幽幽叹口气。
  “怎么了?”沈斐问。
  “有伤肯定会留疤的嘛,你看看你身上,都多少疤了。”赫尔辛德那一剑不用说了,十成十会留疤,面积太大不好处理,只能等长好的时候再看。
  还有一些七七八八的小伤口,光这次就俩,一次沈斐用暗器捅的,一次朝曦拿刀割开的,用来抹解药。
  不过她切的有分寸,不会留疤,暗器留下的伤口细心抹药慢慢会淡,就赫尔辛德刺的那一剑,成了朝曦的心病,每次看到都会唉声叹气,心里不得劲。
  “伤疤在我身上,你叹什么气?”沈斐不解。
  朝曦当即瞪眼,“说的都是废话,每天看到的人是我,我能不急吗?”
  还好在背后,前胸看着还是那么好看,就沈斐转身的时候,或是用手去摸能摸出疤痕。
  沈斐表情无奈,“朝曦,你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还能有什么,留了疤就不好看了,不好看朝曦――嫌弃。
  她眼神太明显,沈斐瞧了出来,本想说她两句,半路作了罢,改口道,“我以后会注意,尽量不受伤,不留疤。”
  这样才对嘛,难得他有这个觉悟。
  “还要配合我抹药。”
  这条十分关键,沈斐不喜欢那些油油腻腻的东西,抹上他不舒服,有时候会偷偷洗掉,或是用方巾擦掉。
  “我要是不配合随你处置。”
  朝曦心情这才好了起来,老早便琢磨了很多想法,一直没机会用上,得了他的肯定回答,当即决定实践,配一些美容养颜,祛斑消疤的药膏。
  最好不会油不会腻,卖相看得过去,闻起来香香的那种。
  自己用的东西,朝曦通常随便装在茶碗里,味道也不太好,一股子药味,被沈斐嫌弃了不是一回两回,朝曦深受打击,这回特意去了很远的地方采了梅花,用梅花调制。
  沈斐跟她一起去的,他身体太差需要多走动走动。
  朝曦有时候忙,自己走不开,也会特意吩咐他山上山下,集市上带些东西回来,主要目的是为了锻炼他,其次自个儿省两步路。
  不过她很快发现完全没有省到,还将自己气个半死。
  沈斐这厮平时聪明的不要不要的,十个朝曦也斗不过他,但是在别的方面委实像个笨蛋。
  叫他买块干净的凝脂,当真只买一块,指甲盖那么一点,能干什么?
  开始以为是意外,后来发现是这厮太懒,她说买一块,打死不多买一块,她说上山摘两根青菜,这厮真的就摘了两根回来。
  一根不带多的,他难道以为两根菜能炒一盘出来?


第100章 一个惊喜
  其实在别的方面还好说, 比如说让他练功,就老老实实的练,叫他跑腿去山下买吃食,还会多买几样,唯独摘菜方面,不喜欢把手弄脏。
  山上缺水,这一脏要脏一路,就十分不情不愿, 除非朝曦在旁边监督, 眼看着他摘。
  那个凝脂也是, 说白了就是动物脂肪,熬成一锅,凝固后变成脂, 这厮最不爱这个, 瞧见就十分难受。
  天气冷, 平时喝汤的时候只要稍晚一些, 碗的边缘便会堆积出一圈白脂, 看不见沈斐也不说什么, 看见了真的打死也不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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