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第120/224页


  朝曦还没来得及瞧清模样,脑子一空,被那玩意儿整个压在身下,背狠狠撞在地上,生疼生疼,好半天起不来。
  原来被人突然扑倒是这样的感觉,大脑一片空白,一个失重人便倒了下来,腰啊,腿啊,手肘撑在地上,也是阵阵发疼,滋味不好受。
  难怪沈斐每次都一脸无奈,可他不会说,朝曦便以为不疼,原来也是疼的。


第101章 怎么回事
  平安似乎又胖了一圈, 硕大的脑袋凑过来,张开血盆大口想舔朝曦,被朝曦硬推去一边。
  这个不长记性的,又忘了自个儿舌头上长了倒刺,舔同类还好说,朝曦这样没毛的脆皮一舔能刮出血。
  动物很喜欢舔人,互相舔毛是友好亲近的意思,偏偏朝曦是人, 它是熊, 中间差了一个物种, 很多亲近的动作做不了,平安很郁闷,脑袋挪了挪搁在朝曦肩上。
  许是控诉她离开太久, 也不带它, 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 受了委屈似的。
  朝曦摸它的后颈毛, 细细安慰了它一阵, 这只熊情绪才安定下来, 还是怕她再走, 去哪都跟着她,抱着她的腿,朝曦走一步,它跟一步,偶尔偷懒不想走, 干脆拽着朝曦,也不让朝曦走。
  自从它来了之后,沈斐着实清净了一阵,朝曦整天被平安缠着,没空来找他。
  关键平安又胖了一圈,很多地方进不来,那门如果是单开的,它也挤不进去,间接搞得朝曦也哪哪都去不了,被它拖着腿。
  路还是要赶的,只是没办法坐马车,慢悠悠跟在队伍后面,时不时掉队被其它东西吸引,跑过去看,或是被别人拉去帮忙。
  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暂时歇息歇息,运气好有客栈,运气不好停在荒野,自己支帐篷住。
  朝曦最擅长做这些体力活,又有平安这个扛东西能手,俩只配合默契,人也热情,只要有人应,肯定会帮忙,久而久之每次落脚,都有人将她和平安叫走。
  她平时闹腾惯了,精力又十足,别人赶路一天,累个半死,就她还活蹦乱跳,要拉着沈斐到处走,到处看,现在突然好长时间不出现,沈斐倒是有些不适应。
  他停下笔,问来加水的镜花,“朝曦呢?”
  “在后面跟人玩闹呢。”
  沈斐挑眉,“怎么玩?”
  镜花想了想,“咱们队里也有几个养宠物的,把它们搁在一条线上,主人站在另一边,谁先将宠物召唤过来,谁就赢了。”
  “哦。”沈斐来了兴趣,“谁赢了?”
  “当然是朝曦姑娘了,平安可黏她了,分都分不开。”
  比赛的时候镜花正好在,亲眼瞧着两只刚分开,平安便急急跑来,一把扑倒了朝曦。
  比其他人养的宠物快了不是一星半点,人家还要作弊,用食物引,朝曦兜里放了生肉,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平安已经将她压倒,嗅到她兜里的生肉气息,整个鼻子塞进去,把朝曦的兜都给撑破了。
  “公子要不要去看,他们还在比呢。”镜花嘴角挂笑,“这回比扔棍子,谁先捡回来谁赢,肯定又是平安第一。”
  沈斐摇头,“你去,我这里还有事。”
  镜花点头,折身从帐篷里退了出来,立马去了河边,看朝曦与大家力拼。
  平安占了很大优势,首先个头大,其次智商高,相当于三五岁的孩子,已经有些懂事,知道朝曦说了什么。
  朝曦棍子刚扔出去,还没来得及吩咐,这厮以为在跟它玩,飞一般奔了出去,去追棍子。
  反观其他人养的宠物,有送信的鸽子,残狼部队的狼,还有搜查的犬,都算训练有素,就是没平安聪明,也没平安会玩,与主人亲近也是亲近,可惜还达不到平安与朝曦的地步。
  朝曦养平安几乎当成小孩子养,会跟它说话,偶尔教它认字,难的认不出来,一二三四知道,能指出朝曦的名字,普通的动物根本做不到。
  本以为这回十拿九稳,谁料平安那厮出去后就没有回来,其它鸽子和狼犬都已经打道回府,它还没有一点动静,朝曦不放心,过去找了找,在一处草丛里发现,这厮趴在地上,一点一点接近旁边的树。
  不用看也知道,那树上肯定有马蜂窝,只有马蜂窝能吸引平安的全部注意力,连她都忘在脑后。
  吃货脑海里只有吃,以吃为先,其它的都排在后面,既然被它发现蜂窝,绝对不可能错过。
  *
  中午饭点,镜花端着小菜进了马车,先是行了一礼,后将饭菜搁在桌子上,“公子用膳了。”
  沈斐放下笔,往她身后看去,“就你一个人?”
  镜花颌首,“朝曦姑娘说她跟平安在外面吃,让公子先用膳,不用等她。”
  沈斐低垂下眼,没说什么,只歪头掀开帘子朝外瞧了瞧。
  队伍很长,人也很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唯独没有朝曦和平安。
  “知道了。”
  他嘴上说知道了,实际上并没有动筷,反而拿起笔,又继续低头写了起来。
  镜花知道他不死心,还想等朝曦姑娘,可朝曦姑娘陪平安在山林中掏蜂窝,一时半会回不来。
  怕公子担心,特意让她瞒着公子,其实瞒也没用,她去找朝曦的时候,朝曦已经被蜜蜂蛰了个大包,在脖子上,很明显,公子一眼便能瞧见。
  朝曦姑娘说她有办法瞒着,镜花只好配合,希望朝曦真能瞒得住。
  事实上根本瞒不住,镜花来找她的时候,她刚掏了个开头,等整个蜂窝掏下来,不仅脖子上中招,手背上,脸上,连耳垂位置也被蛰了一下。
  及时抹了药,肿的没那么厉害,她这还是用了火把,提前撒了药的原因,平安赤手空拳去打蜂窝,蛰的更惨,整张脸都是肿的,皮太厚,给它抹了药进不去,肿得比朝曦厉害。
  朝曦怕被沈斐看出来,消肿的药拼命往脸上身上涂,抹了一层又一层,在肿块没有扩散前制止,这才瞧着比平安好看,要不然也跟平安一样惨。
  俩人掏完蜂窝,当即带着逃去一边分吃,你一块,我一块。
  这块蜂窝很大,不想让平安一次吃太多,朝曦那半其实是为了给它储存起来,也是刻意在培养它不要吃独食。
  吃独食是很惹人厌的,朝曦刚开始养平安的时候没少被它气到,后来每次出行,无论得了什么,都会跟平安平分,就算做不到平分,自己也会留一点,让它意识到平分才是王道,要不然就不是乖小孩。
  平安开始接受不了,后来才慢慢改变,它在军营里这么受欢迎,大概也跟它与别的动物不一样,懂得分享有关。
  旁人给它一块肉,它分半块还给人家,旁人给它一个肉,它自个儿吃完丝毫不管别人,自然是前者更得人喜欢。
  总之这个习惯要好好保持。
  平安那一块刻意掰小了,几口被平安吃完,缠着她还要,朝曦包进油纸里,里三层,外三层捆了好几圈才塞进怀里。
  这种没有加工过的蜜很稠很稠,根本不用担心它流出来,只要别压着便是。
  *
  傍晚时分,队伍再一次停下,和中午为了吃饭暂时驻扎不一样,这回是要住上一夜,很幸运,他们找到了镇子,镇子上有客栈。
  不用驻扎在野外,意味着不会有人找朝曦帮忙扎帐篷,有镇子说明有街,朝曦那个性子,肯定会跑出来玩。
  她在军营里没什么玩伴,除了找沈斐,几乎没别的选择,沈斐换了身普通的衣裳,半靠在床上等,一直等到晚饭时间,朝曦也没回来。
  镜花像往常似的,端了饭菜进屋,刚要摆在桌子上,沈斐先出声,“我不饿。”
  怎么可能不饿,中午饭都没吃,公子心里期待什么,其实镜花明白。
  “公子,朝曦姑娘已经带着平安自个儿逛街去了。”平常都是跟公子一起,不吃晚饭在外面吃,今个儿有平安黏着,朝曦脱不得身,她也是心甘情愿,好久没见过平安,乍一下在一起,想跟平安好好培养培养感情。
  沈斐握紧了书,没再阻止镜花摆盘,目光落在书上,心思却不知飞去了哪,那书拿反了都没注意。
  镜花跟随公子多年,最了解公子,公子可能在他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吃了平安的醋?
  应该是这样的。
  *
  朝曦顶着众人怪异,好奇的目光在外头逛了一圈,就是不肯回去,怕肿脸被沈斐瞧见。
  平安都逛累了,开始还有心情应付应付喂它食物的小孩,叫它笑就咧嘴,叫它哭就瘪嘴,叫它跳,它就跳,为了几块食物卖力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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