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第132/224页


  没见这人动筷,菜倒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消失,还被人调侃了一句,“今儿御膳房的伙食这般合王爷的口味?”
  沈斐也不解释,默认下来,只道去了一趟边疆,再看这些家乡的吃食,忍不住怀念,不免多吃了些。
  这边的动静被小皇帝注意,连忙让人又上了几盘菜,叫皇叔吃个过瘾。
  实际上都进了朝曦的肚子。
  朝曦早上来的,光听大家絮叨,中午饭也没吃,饿得不要不要的,那几道装饰品一样的吃食当然满足不了她。
  一个盘子小的可怜,似乎就没让人吃饱的意思,还好小皇帝上道,后面上的菜份量还是那般小,但是品种多了几样,也尽数被朝曦吃完。
  朝曦吃到后来,已经有些挑,带皮的不要,烤焦的不要,歪瓜裂枣通通不要。
  菜吃的多了,嘴里不由自主想喝茶,瞧见沈斐桌上的茶杯,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偷偷拿过来喝几口,解渴后放回去。
  那茶杯上留下她的油手印,喝过的地方也一圈油渍。
  沈斐摇摇头递了块手帕给她,“擦擦。”
  朝曦也没有拒绝,先抹了抹嘴,又擦了擦手,完了还给沈斐,自个儿拍拍肚皮满足的靠在他背上,眯一会儿。
  这一眯,不知道眯到了什么时候,再醒来天色有些暗,脸上砸了点点冰凉的小颗粒,似乎下了雨?
  这场雨下的好,让庆功宴提前结束,小皇帝体弱,已经进了殿避雨,其他人也陆陆续续离开,沈斐正想叫她,她自个儿倒是醒了。
  “回去了。”沈斐从背后扶她,“还困的话回去再睡。”
  朝曦打了个哈欠,嗯嗯哼哼的点头,刚睡醒,人还没什么意识,几乎被他拉着站起来,一路没怎么避嫌,亲自带出宫。
  半路肚子突然闹的厉害,朝曦赶紧叫停马车,急急奔去茅房。
  沈斐跟在她身后,不放心,一直守在门外。
  朝曦在里头待了很久,久到他以为出了什么事,这人才终于惨叫一声喊他,“沈斐!我葵水来了!”


第110章 一个约定
  葵水来的太急, 朝曦也没记日子,什么时候来的都不知道, 一点准备都没有, “沈斐!”
  这时候只能求助沈斐,“你帮我买些东西。”
  这种东西都是上一代给下一代手缝, 很少有卖的。
  “买不着就买些布料和棉花。”
  好惨啊, 突然就来了, 这里离家又远,不可能跑回去拿, 等沈斐跑回家,朝曦腿也蹲麻了。
  屋外沉默了很久,半响才听到沈斐略带羞赧的回应,“……好。”
  这种事朝曦说的毫无负担,他却不能无动于衷,耳朵尖微微红了起来。
  本能朝后看了看,想交给镜花和水月,临到头来才想起来, 镜花和水月不在, 这里都是大男儿, 朝曦的事,不可能交给别的男儿,只能自己去。
  朝曦没说买什么?去哪买?
  沈斐也没好意思问,留了些人在原处等着,只带了两个贴身侍卫。
  街道就在不远处, 路上尽是些小贩,推着小车,上面摆了些女孩子用的胭脂水粉。
  品种多样,颜色百出,已经有不少女子停在小摊前认真与小贩讨价还价。
  沈斐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倒是晓得这东西不好见光,定是藏在小车里面,有人问才会卖。
  女孩子的事自然只有女孩子知晓,所以能卖的肯定是女贩。
  沈斐专门找了个女贩,等那些停在小摊前挑完胭脂水粉的女孩子们离开,才上前问道,“店家,可有……”
  顿了顿,又继续道,“葵水用的东西?”
  他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这般心虚过,像做了错事似的。
  那女贩先是愣了愣,后噗呲一声笑出来,“是给夫人买的?”
  沈斐几不可闻轻轻‘嗯’了一声。
  “要草木灰的,还是艾草的,棉花的也有。”小贩卖得多,经验丰富,虽是个女子,倒一点没害臊,尽职尽责介绍,“前两种吸水好,后一种干净,你要哪一种?”
  沈斐从来没买过这种东西,也不知道朝曦喜欢用哪种,大手一挥道,“全要了。”
  他掏了一锭银子,特意吩咐店家包好,找来的铜板都没要,包裹塞进怀里,趁着没人注意脚步匆匆离开。
  *
  朝曦等的腿麻,以为这厮跑路的时候,沈斐终于姗姗来迟,说是东西买来了,问她怎么拿?
  怎么拿?当然是人进来再拿啦。
  沈斐沉默良久问,“我丢进去,你能接住吗?”
  “你丢个试试,看看会不会掉坑里。”真是的,平时挺聪明的人,怎么这时候就笨了,朝曦蹲着,怎么接?
  外面又是一阵沉默,半天才响起脚步声,沈斐背着身子推开门,将布包给她。
  “不知道你要哪种,我都买了。”他轻咳一声,“底下还有东西,不要忘了用。”
  ???
  什么东西?
  朝曦将门关上,打开看了看,底下居然是亵裤,难怪沈斐跑去了这么久没回来,居然还贴心的给她买了亵裤。
  男子一向视这些为污秽,碰都不碰,甚至有人说,沾了往后要倒霉。
  沈斐读的是圣贤书,又出身皇室,从小便有人教,不可能不知道,知道还给她买,这是真爱啦。
  不过他沾了污秽之物,下半辈子会不会发不了财?升不了官?
  现在就是摄政王,要权有权,要钱也有钱,发不了升不了又如何,光是现有的败光也要点时间?
  朝曦又在里面待了一会儿,出来时背上背着包裹,扶着膝盖站在门口许久没有起身的打算。
  沈斐问她,“怎么了?”
  “腿麻。”
  沈斐摇摇头,蹲在她面前,“上来,我背你。”
  其实就一点路,而且腿麻一会儿就好,不过他愿意背,朝曦也不客气,当即爬上他的背。
  上马车时沈斐踩着踏椅,歪了一把,叫朝曦好是担心,赶忙搂紧了他。
  沈斐稳稳进了马车,将人搁在小榻上,顺手倒了些茶水浸湿手帕,给朝曦擦手。
  朝曦心里憋着事,刚刚就想问,但是刚刚她不知道怎么回事,头昏眼花,身子不舒服,去了趟茅房人才好受许多。
  “沈斐,你白天送画是什么意思?”景仲王要是不解释还好,反正朝曦看不懂,就以为是单纯的送画,乐呵呵看完便是。
  谁知景仲王非要给她解释一把,关键他自己也看得云里雾里,导致朝曦一知半解,这种感觉就像有只猫在她心口抓了一把似的,难受得紧。
  “我去边疆太久,朝廷无法兼顾,太后肯定趁这段时间发展了不少势力,就等我回来好对付我。”沈斐将帕子在外头拧干,又倒了些茶水继续给朝曦擦手,“我那副画送过去,朝廷最少能安宁大半个月。”
  难怪呢,他明明知道‘指鹿为马’很多人都晓得,还是要用。
  沈斐的心思与大家相反,正是因为大家都知道,都懂,所以才要用,这样太后的人就会以为他要对付他们,然后自个儿老实下来,怕被他抓住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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