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第188/224页


  他不在书铺,去哪了?
  朝曦又问了两个稍远的书铺方向,一一去过,都没有。
  不会吧,逛个街她把沈斐弄丢了?


第148章 突然好奇
  沈斐这王八蛋太不让人省心, 就不能老老实实待着?到处跑什么?
  不过她跟沈斐性格不同, 爱好也不同, 沈斐又挂了彩,也不爱那些打打杀杀的事, 玩不到一起去实属正常。
  俩人免不得要暂时分开, 好在沈斐喜静,有本书就能安安静静坐着等她, 要是换个人保不齐已经玩自己的去了, 俩人这街也逛不成,只能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还是沈斐好, 朝曦认命去找他。
  不在书铺,他能去哪呢?
  朝曦仔细想了想, 沈斐还有什么爱好?
  他除了最爱看书,其实还爱喝茶,鉴玉,和养花花草草。
  像个贵族一般, 天生喜好一些优雅的东西,与风里来,雨里去的朝曦完全背驰,宛如两个世界里的人。
  就像天与地, 乍一看不可能接触, 实际上在遥远的边界, 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
  正如她与沈斐, 即便是天上的明月又如何, 还不是被她睡到手了。
  朝曦琢磨着去茶馆碰碰运气,那书铺附近正好有茶馆,她找沈斐的时候瞧见过,书铺里容人歇息的地方很少,过年又热闹,到处都挤满了人,连书铺也不例外。
  没有坐位,沈斐又体弱,站不了多久,肯定会去找地方歇息。
  坐着看书当然比站着看书舒服,沈斐恰好是个十分爱享受的人,不可能委屈自己。
  朝曦先回到第一个书铺,问了店家,有没有瞧见一个容貌俊美还负了伤的人来过,往哪走了?
  沈斐的特征很好认,先不说气质这种虚无的东西,光是那张脸看过的人都绝对忘不了,再加上挂彩的胳膊,那么大的绷带,瞎子才看不见。
  方才来的急,自信沈斐不在这个书铺,就一定在那个书铺,所以忘了问店家,如今这么一说,店家果然点头道,“瞧见了,往那边走了。”
  人本能喜欢好看的东西,瞧见长得好看的人也不例外,他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如此俊美的人,特意多看了几眼,瞧不见人才收回视线,可以十分肯定,“他进了清风茶馆。”
  清风茶馆就是朝曦要去的地方。
  朝曦道了声谢,连忙就要往清风茶馆去,店家拉住她,“那地方是相亲之地,小公子长得俊俏,若不是为了相亲而来,一定不要吃砸来的果子。”
  ???
  “这是什么意思?”朝曦不解。
  店家与她细说,“这不是过年了吗,往常规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女儿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没有资格选自己喜欢的对象,只有这几天可以。”
  “清风茶馆原来就是些读书人的诗词集地,后来因着彩头和青年才俊多,吸引来不少女子观礼。”
  “女儿家最是容易动心,若是有喜欢的,便抛下青果,男儿接受便吃下果子,不接受置之不理便是,清风茶馆也因此变成了相亲之地,只有未婚的姑娘和公子才会去。”
  他特意强调,“小公子样貌出众,若不是为了相亲而去,最好还是懂些规矩,免得到时候伤了人家姑娘的心。”
  朝曦点头,心道完了,她这样的都叫长相出众,沈斐那样的还不被人捧上天?
  他也是倒霉,误打误撞进了那种地方,定会被数不尽的青果砸死,她要赶紧过去救回沈斐。
  朝曦匆匆离开,很快进了清风茶馆,虽然略施薄粉,不过想着方便,还是穿了男装,天黑,加上站的远,竟没人发现她是女子,茶馆小二也乐得接她进去,瞧她穿着打扮,决定引她上座。
  朝曦穿的不是自己的,是沈斐的,难得出去,又是过年,男女都能逛街的日子,当然要把沈斐最好看,最华丽,最值钱的衣裳穿走,给沈斐套一身灰不溜秋的衣裳,这样就没人去看他,全部注意力都在她身上。
  人靠衣装,马靠鞍,最好看,最华丽,最贵的衣裳往身上一套,那也是人模狗样,瞧着颇有几分贵气。
  朝曦对这儿挺好奇,没有第一时间去找沈斐,反而拉着小厮问,“我是第一次来,你给我讲讲,为什么你家的茶馆生意这么好?”
  人确实不少,只不过都是男儿,鲜少有女子,与隔壁书铺的店家说的有出入。
  “客官还真是问对人了,我可是唯一见过实情的人。”他慢慢道,“几年前我们茶馆来了位长相异常出众的男子,被太傅家的千金小姐看中,那小姐胆子可大,直接用青果砸了男子,说请他吃果子,男子也不拒绝,吃了果子,后来就成了太傅府上的乘龙快婿。”
  “这种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经历一时风靡京城,大家都来咱们清风茶馆碰运气,万一也如那男子一般,被谁家的千金小姐看中,既娶了美娇娘,又能得到老丈人扶持,岂不快哉。”
  朝曦点头,又指了指茶馆问,“都是男子,哪来的女子?”
  “都在楼上呢。”小二抬了抬下巴示意,“姑娘家比不得咱们男子,人家面皮薄着呢。”
  朝曦了然,方才便注意到,楼上不是一个个房间,更像一个个隔板,正面挡了屏风,里面的人可以瞧清外面,外面的人看不见里面,更方便姑娘们挑人。
  站得高,看的远,这个角度也一定更好找沈斐。
  朝曦懒得费劲,直接问小二,“方才有没有一位长相极是俊美,手上又绑了纱布的公子进来?”
  小二眨眨眼,有些迟疑,“公子与那位公子认识?”
  朝曦颌首,“他是我的男宠,背着我偷偷出来,我自然要将他逮回去。”
  反正沈斐不在,朝曦随意败坏他的名声。
  她塞了一锭银子给小二,“前面引路,带我去找他。”
  茶馆不小,人又多,还有雅间,想找人也不容易,不如让小二带,朝曦敢肯定,沈斐那样的容貌除非刻意遮住,否则不会有人忘记。
  果然,那小二还记得,良心最终被钱财压制,当真带着朝曦去找沈斐。
  沈斐喜静,底下这么吵他肯定不会待,要待也是待在楼上。
  朝曦猜的不错,小二七拐八拐,最后还是带她上了楼,去了最偏僻,最角落的房间。
  朝曦抬手要推开门进去,小二拦住她。
  “老爷且先等等,我问问里头的公子认不认识您。”
  这是避免误入,若是认错人也确实尴尬。
  朝曦没有隐瞒,“你告诉他我姓朝就是了。”
  小二轻轻‘嗯’了一声,特意避着她,自个儿进屋,还将门从里头杠住,朝曦虽然在外面,也足以听清里头的话。
  “公子快跑,你的金主找上门了!”
  另一个声音无比熟悉,“金主?”
  里头带着浓浓的疑惑和不解。
  “就是……”小二不知道该怎么说,纠结了半响才道,“一个姓朝的老爷说,您是他的男宠,过来抓您了。”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这样啊,她是不是穿的特别骚?”
  骚?
  没等小二回答,朝曦已经一脚将门踹开,“哪点骚?”
  这里是雅间,没有杠的东西,小二是用撑窗的小木棍杠的,这种小木棍朝曦轻而易举就能掰断,更何况用力踹。
  小二吓了一跳,怕自个儿挨打,连忙躲在沈斐身后。
  沈斐无奈摇摇头,“瞧你把人家吓的?”
  朝曦还沉浸在沈斐说她骚的事上,“别想转移话题,快说,我哪点骚?”
  沈斐示意小二,“你先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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