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第97/224页


  朝曦更不明白了,“沈斐,我是你的什么人?”
  为什么她种得菜不重要?因为表面看来她就是个侍卫而已,还是靠暖床上位的侍卫。
  她每天出入沈斐的帐篷,与沈斐同睡一床,进进出出那么多次,不可能没人知道,很早便有人传她的身份,还有人无缘无故骂她,说她是小骚蹄子,勾引沈斐等等。
  朝曦也好奇了,她是沈斐的什么人?
  “你说呢?”沈斐反问她。
  “我是你的大夫,也是你的贴身侍卫,还跟你定了一年的夫妻之约,一年还没到,你还是我夫君。”
  沈斐失笑,“哪有那么多身份,你只是我的王妃罢了。”
  ???
  “我什么时候成你的王妃了?”王妃可是要明媒正娶,宴请天下的,她这顶多算没名没分。
  那些人也没有说错,她跟沈斐的关系可不就是暧昧不清,又是她主动,说她勾引沈斐完全说得通。
  沈斐挑眉,“亲成了,觉也睡了,不是我的王妃是什么?”
  他从背后抱住朝曦,声音闷闷的,仿佛压抑着什么似的,“朝曦,回京之后我补你三书六礼,纳彩下聘,八抬大轿请你嫁我王府可好?”
  朝曦哼哼两声,“我没有嫁妆。”
  “凤冠霞帔,十里红妆我给你准备。”
  “我也没有权贵的娘家。”
  “我不要权贵,我自己就是权贵。”
  “我现在还没有利用价值。”有一句话碧水书苑的苑长说对了,假如没有钱,没有权,没有利用价值的情况下沈斐还愿意跟她在一起的话,可不就是为了她这个人?
  难道还能为了面子不成?
  到了他这种地步,即便没有面子的事,也会被人说得极有面子。
  就算他不娶她,别人也能有一万个理由站在他那边,说她身份低下,俩人不配云云。
  所以为了面子绝不可能。
  “你有过利用价值吗?”
  朝曦:“……”
  没忍住踹了他一脚,总算明白沈斐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朋友啦,这么毒舌?谁敢跟他做朋友。
  “睡了。”沈斐握住她还要挥来的拳头,掖在被子下,“明天醒来菜就回来了。”
  朝曦抬头看了看他,“真的?”
  “嗯。”
  沈斐闭上眼,只轻轻应了一句,往后朝曦再说什么他也不理,安安静静躺着,睡着了一般,也不知过了多久,胸口突然一沉,朝曦压了过来,枕在他身上。
  沈斐睁眼瞧了瞧,将手垫在她不断找角度的脑后,撑起一个弧度,正好放朝曦的脑袋,如此她才安静下来。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果然有人将她的菜还回来,还有人光着身子负荆请罪,跪在帐篷门口。
  沈斐出去时瞥都不瞥一眼,任他们跪着,反倒是朝曦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叫他们起来,他们也只有一句话,“小的心生贪念,偷了宁王的菜,自知有错,甘愿受罚!”
  “那是我的菜。”朝曦叉腰,“还回来就是,没必要这样,都起来吧。”
  说来奇怪,“几盘菜而已,你们这么多人过来偷?”
  一共跪了四个人。
  另外两人回话,“我俩是昨天守夜的侍卫,犯了包庇的罪。”
  “包庇?”朝曦先是愣了愣,后反应过来,“你们认识?”
  那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齐齐点头承认。
  好啊,还团伙作案,就说这么多的菜,被偷了怎么侍卫不知道?搞了半天原来认识。
  “继续跪着吧。”
  朝曦也不管了,将她被拔走的菜洗洗,准备炒肉吃。
  许是沈斐出声的及时,这些人还没将菜吃掉,他们本以为就偷个菜而已,不会有什么,朝曦也只是个‘暖床’的侍卫,宁王国务繁忙,根本没空理这种闲事。朝曦一个侍卫,没那么大权利追查,这事也只能憋在心里,谁料大半夜的宁王竟然特意披了披风出来查看。
  还明里暗里给朝曦撑腰,朝曦不懂那些弯弯道道,他们懂,宁王让他们领鞭,其实已经看出了他们与偷菜的人认识,想让他们追回菜,又顺便卖朝曦一个人情。
  将他们交给朝曦处理,朝曦处理了自己心里得劲,不处理正好让他们承一份情,左右都有好处。
  本来这些个曲曲直直他们也一瓶子未满,半瓶子晃荡,几人坐在一起谈了一夜,总算将宁王短短几句话尽数猜透。
  这样的人深藏不露,对他隐瞒小心思没用,不如坦诚,所以四人一起负荆请罪。
  要怪就怪自己贪嘴,朝曦炒菜的时候就在帐篷外,那个香啊,忍不住便打了歪主意。
  朝曦一点自觉都没有,又在他们面前炒菜,不知从哪弄来的锅,架在火上熟门熟路倒油,呛辣椒。
  辣椒是水月和镜花姐姐带的,干的,朝曦有些惋惜,干的就没办法腌辣椒了,不过可以用来腌韭菜和蒜苗,吃起来不会那么呛。
  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还带了鸡蛋和鸭蛋,鸡蛋留着给沈斐打鸡蛋汤,剩下的用来腌咸鸭蛋,面粉和好,醒了半天,晚上蒸馒头吃。
  还剩下一些肉,怕坏,朝曦用来包饺子,不吃,先存着,这样一天三顿都有东西可以换着吃。
  沈斐最近似乎又被她养胖,朝曦夜里摸了一下,腰身稍稍粗了那么丁点,他太瘦了,胖了好看。
  一天吃四顿饭,偶尔还有点心和蛋汤,不胖才怪,胖了脸上有肉,皮肤瞧着越发细腻有光泽,只不过朝曦有的担心,照这样喂下去,沈斐会不会被他喂成小胖子?
  沈斐这样的人不可能允许自己胖成那样。
  朝曦很快发现这人没人监督,自己晨练起来,每天坚持一个时辰,没多久肚腹上一层薄薄的肌肉。
  朝曦开始以为要打仗了,问沈斐,沈斐只说时机未到,不是打仗。
  再问旁的他也不说,总之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但他还是坚持每天早上起床练功。
  许是偷懒太久,开始找不着状态,后来越来越上手,动作也越来越快,茫茫一片的雪地上只有他一抹身影上下纷飞,衣袖吹的猎猎生风,越发显得人宛如天上坠下的谪仙一般,踩云欲飞。
  朝曦每天都担心他真的飞走,只要沈斐练功,她便搬个小板凳坐门口,一来监督沈斐,二来看她的菜,免得再被人偷。
  沈斐吃得多,自己不自觉晨练,身体自然好了许多,腿上的青紫消失,手腕上的纱布也终于可以拆了。
  朝曦不喜欢那个伤,每次抹完药都会给他包扎起来,谁都不让看,只在检查的时候瞧两眼。
  一点痕迹都不想留,肉眼有时候又会看错,朝曦便抓了沈斐的手腕放在蜡烛下,仔细观看,结果不小心摸索出个新玩法,把沈斐的手指头放在蜡烛前,宛如照透了一般,晶莹透亮,微微发光,里面的细小血管也能窥见一二。
  朝曦来了兴趣,又在太阳光下试了试,中午的阳光强烈,沈斐站在还未融化的雪景中间,仿佛被镀了一层光似的,显得那般明媚耀眼。
  本来只单纯想玩他的手,现在……
  干脆整个人扑过去,原来都是从背后扑,这回直直正面扑,沈斐踉跄几步才接住她,最后还是因为脚滑俩人一起栽进雪地里。
  离得近了,朝曦发现沈斐的衣裳破了个洞,似乎是被蜡烛烧出来的,她这两天刚好跟镜花姐姐学了针线活,正愁没东西给她实践呢,沈斐自个儿送上门来。
  “衣裳脱了。”朝曦指了指他的袖子,“破了个洞,我给你缝缝。”
  沈斐狐疑的瞧着她,“你会缝?”
  “说得好像我不会似的。”其实本来确实不会,“这么简单很快的,你先把衣裳给我。”
  沈斐半信半疑,手倒是快,配合的将衣裳脱了给她,朝曦回去拿针线,就坐在门口缝,果然像她说得似的,很快,一柱香不到,缝了片叶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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