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那个反派让我来》第2/107页


  一个人一但过于心软,也就意味着他有弱点,可欺骗,可抢夺,几乎算是一个被人看不起的对象。
  楚千寻噗呲笑了一下,想起了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在这个世界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恐怖男人,传说中他暴戾嗜血,杀人如麻。
  “叶裴天呢?他最近在什么地方?”
  高燕吓了一跳,一把捂住了楚千寻的嘴巴,“做死啊,你提那个人魔做什么?”
  她左右看了看,确定自己的房间内没有第三个人,这才压低声音小声靠近楚千寻,
  “你没听说吗?神爱研究中心鹅城覆灭了,整个基地都被那个恐怖的男人埋到了黄沙底下。”
  她再度压低了声音,悄悄在楚千寻身边耳语,“你昏迷的这几天,城里都在传,听说叶裴天到了我们附近,最近大家都缩在城里不敢动弹,连猎魔行动都少了很多,就怕一个不小心撞上了那个大魔头。”
  楚千寻沉默了,叶裴天是一位生活在黑暗的中死神,据说他独自住在一座黄沙筑成的城堡之内,但凡他所经之处,生机覆灭,人烟灭绝。举手抬手之时候一城的生命就被他轻而易举地掩埋在黄沙之下。
  他是罕见的双系异能者,同时具备控沙异能和强大的恢复能力,没有人能够真正杀得了他。人们害怕他,畏惧他,甚至不敢随便谈论他。认为他所带来的危害,远远超过那些游荡在原野之中的魔物,给他冠以人魔之称。
  但楚千寻却见到了另外一个叶裴天,他虽然也依旧有着强大无比的异能,但却既温柔又善良,是一个腼腆而容易害羞,动不动就会脸红的男人。
  楚千寻想起时他那副浅笑轻言的模样,想到他这一世没有逃脱那些可怖的遭遇,成为那样一个近乎变态的人魔,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


第2章
  楚千寻住在一栋回字形的筒子楼里。
  楼里住户多人口杂十分拥挤,每层楼被隔成了二三十间小小的屋子,挤着上百号人。隔音效果很差,楼上楼下吃喝拉撒打架办事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楚千寻一手端着个双耳瓦罐,一手提着柴,低头从晾在走廊上那些五花八门的衣物中穿出去,钻进了搭盖在庭院中的公用厨房。
  厨房内的墙壁被烟火熏得乌黑,周围砌着一圈的土灶台,在这个时代电力已经成为昂贵的资源,想要吃一口热乎的东西,只能烧火做饭。
  楚千寻找到一个空灶,熟练地烧沸一小锅的水,掰开手中的一块豆饼往锅里丢。这种颜色褐黄的豆饼是用黄豆榨汁后留下的残渣制成,又硬又干,不泡水的话难以下咽,还没有什么营养,在黄金时代这种喂猪都被嫌弃的食物,如今却变成大部分人的主食。
  楚千寻搅动着锅里褐黄色的豆粥,心中盘算着自己还剩多少魔种,
  如今,人类通用的货币是一种被称为魔种的绿色晶体。杀死野外的魔物可以从它们的躯体中得到魔种,所有身具异能的圣徒都需要用魔种提升能力,因此魔种成为除了粮食之外唯一的流通货。
  尽管身体还没有完全复原,但楚千寻知道自己不能再休息下去了。她打算等高燕她们这一次猎魔回来,就去和小队长报备自己准备参加下一次的猎魔行动。
  黄褐色的豆糊糊开始沸腾起来,楚千寻从口袋中掏出了一个半青半红的西红柿。
  她在自己窗台上的土盆里种了几株西红柿,几天没给它们浇水,不但没有干死,还很争气的结了一个半熟不熟的果实来,让楚千寻心中欣喜不已。
  在她对面灶台的两个女人,一脸艳羡地看着她把那个富含维生素的珍贵食物横七竖八切开,连皮带蒂一点不剩全丢进了锅中。
  “最近可得省着点吃,多储备点粮食。”女人对她身边的同伴说道。
  “可不是得这样,如今那位‘人魔’叶裴天就在几十公里外的北镇,神爱召集了这附近数十位高手,围剿了几日。谁知道最后要打成什么样,会不会波及到春城,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还是多做点准备。”
  “听说那个叶裴天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变态,希望那些大佬们给力点,这一次能真的把这个魔鬼给剿灭了,也好让我们好安心外出猎魔。”
  叶裴天这个名字传来的时候,楚千寻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的面孔,那个人有着一脸干净的笑容,在梦境中的世界里时常面色微红地牵起自己的手。
  楚千寻甩了甩头,把脑海中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摒除。
  别想了,那只是个梦,好好夹紧尾巴过自己的小日子才是,别去招惹那些恐怖的人物。
  她把一锅乱炖的黑暗料理倒出来,端着瓦罐往屋子走去。
  刚刚走到门口,几个圣徒分开人群,抬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走进了楚千寻的隔壁。
  “怎么回事?”楚千寻放下手中的食物赶过去。
  高燕躺在床铺上,一脸煞白,秀气的双眉紧紧拧在一起,她的腹部被似乎被某种巨大的生物咬了一口,残缺了腰跨位置的大部份身躯。红色的血从胡乱扎在她身上的绷带里渗出,瞬间染红了整个床单。
  她还活着,但离开死亡也不远了。即便是恢复能力远胜于普通人的圣徒,也没办法挺过这么严重的伤势。
  送高燕回来的几个男人楚千寻认识,其中一人正是楚千寻所在战队的小队长王大志。
  王大志等人看床上的高燕摇了摇头,他不准备再多做什么,
  作为队友,在这个天天死人的时代,能把她带回来,让她死在家里,也算是够意思了。
  “之前你昏迷不醒,燕子也算有去照顾过你。你看着她,等人走了,再喊我们来搭把手。”王大志拍了拍楚千寻的肩膀,准备领人离开。
  “等一下。”楚千寻拦住他们,“请治愈者,队长,麻烦你帮忙请一位治愈者过来。”
  王大志有些诧异,平日里他倒是没看出楚千寻和高燕的关系有好到这样的程度。
  拥有治愈能力的圣徒,被称呼为治愈者,高阶治愈者在这个时代是一种很受欢迎的职业,请他们前来一趟代价不菲。没什么人会愿意为一个已经无法挽救的濒死之人浪费这个钱。
  被请来的治愈者是一个瘦高个的中年女性,她瞥了一眼血泊中的高燕,转身就走。
  “已经是死人了,还喊我来做什么。”
  “请您尽尽力,”楚千寻拉住了她,“只要止住血,能拖上几天就行。”
  她把手中的一袋魔种恭恭敬敬递上前去。那个女性圣徒掂了掂手中的袋子,哼了一声,双手亮起一道白色光芒,照在了高燕腰间巨大的伤口上。
  屋中的人退去,
  楚千寻给高燕换了一条床单,看着她的脸,默默坐在她床边发愣。
  高燕脸色苍白,满头冷汗,但神志还算清醒,她别过脸没有看床边的楚千寻。
  “电风扇里面。”高燕的声音从她后脑勺传来。
  楚千寻一下没反应过来。“你说什么?”
  “电风扇的底座,打开吧。”高燕淡淡地再说了一遍。
  楚千寻把她房间角落里丢着的那个锈迹斑斑的小型电风扇翻了出来。
  拆开了底座,里面塞着一个层层叠叠包裹的袋子,打开袋子一看,绿莹莹的全是魔种。
  “便宜你了,拿着吧。”高燕说,“早晚都有这么一天,这样的世道,老娘也活腻了。”
  楚千寻愣愣看了那个袋子半晌,将那袋泛着绿光的袋子合上,
  “不,你等着我,还有机会,我去一趟北镇。去买救你的药。”
  在这个被各大宗教统治的世界,有一个庞大的宗教组织名叫神爱。它曾经出品过一种能够活死人肉白骨的药剂,据称这是神为了拯救世人赐下的神赐之物,因此取名为圣血。
  但楚千寻知道这个光鲜圣洁的神话背后的真相是多么污秽残忍。
  如果梦境中所见是真实,那所谓的圣血,事实上只不过是人魔叶裴天的血肉。
  魔种降临初期,还是一个小制药集团的神爱组织在一个密闭的仓库中发现了身受重伤的叶裴天,意外得知了身为永生者的叶裴天的血肉具有异于常人的恢复能力。这些表面慈善的教会人员,残忍地囚禁了当时还十分弱小的叶裴天,利用他不死的特性反复抽取他的血肉,制作出神药圣血,并对外宣称是神赐之物,借此广招信众,大肆扩张势力。
  如今市面上已经没有圣血可买,但作为神爱的重型研究机构所在的北镇,黑市上还有机会高价买到一两只圣血,楚千寻要为高燕试一试。
  ――
  天空中挂着一轮冷冰冰的明月,
  月色之下,是一片被黄沙覆盖了的战场。
  几乎所有这片战场上的圣徒们此刻心中都产生了悔意,他们已经战斗了整整三日,死了不知道多少战友,几乎耗干了异能。但那个浑身鲜血淋漓的男人,依旧站在漫天黄沙中,仿佛永远也杀不死,永远也不会倒下。
  他身边萦绕着血红的沙粒,一步步走来。
  月夜下的恶鬼,地狱中的修罗,令人毛孔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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