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90/140页


  沈歌晚间时与荀飞光说这事,荀飞光不在意,“他二人自小一起长大, 一直这般说话,你听听就过。”
  “啊,他们两人年纪差不多么?看起来百里宜比韶大哥年轻不少。”
  “百里宜占个面皮白的便宜,两人同年。”
  沈歌当真未看出来,心头不由有些惊讶。
  荀飞光顺势与他说手下的一些事情,包括韶信麾下的清凌卫,百里宜组建的商队,荀九负责的情报等。
  “我给你一枚印鉴,日后你直接调动他们便是。”
  沈歌推拒,“算了罢,我什么都不知,有你在给我印鉴做甚?我不懂这些还容易误事。”
  沈歌颇有自知之明。
  荀飞光没答他这话,转头将一枚印鉴给他送来。
  那是一枚拇指大小的和田玉印鉴,与荀飞光手上的那枚印出来的图章正好成阴阳关系,一阴一阳,恰好相配。
  沈歌拿到手,什么都没说,只是慎重地将它塞进锦囊挂到脖子下,日夜不离身地怀揣着。
  百里宜不仅经商经得好,他方方面面都极有条理,有他与荀管事在,沈歌两人几乎没操心过婚礼事宜。
  四海来客渐渐汇聚于坤究县,做官的官员多半从京都内来,从商的则来自五湖四海。尽管荀飞光并未朝外头广发请帖,大燕朝一干人精却谁也未忽视他的婚礼。
  许多官员不能亲自到,便遣仆从带来厚礼。
  从商的来客则大多把生意放到一头,千里迢迢地赶过来。
  沈歌看着明显是外地人的那些陌生面孔,心中有些感慨。
  百里宜道:“人向来无利不起早,二爷只看他们赶得辛苦,却不知许多人即使再辛苦,也想要一个能赶过来的机会。”
  沈歌咋舌,“话虽如此,但到底是为我与荀哥的婚礼。来者皆是客,我们还要从他们身上赚钱,是否不大厚道?”
  “这有什么,我倒觉得时日太短,来不及布置更多,有些可惜。白花花的银钱就这么放过去不说,众位客人集中在这小小的坤究县无所事事的,也是无聊,显得我们招待不周。”
  事实上,来坤究县的客人并不怎么无聊。有那么多官商云集于此,众人互相拉关系,找合作还来不及,哪里会无聊。
  百里宜也就是说说罢了,他似乎也并不觉得无聊,每天忙里忙外的,沈歌甚至不经常看到他的身影。
  这一日,沈歌与荀飞光从山上打猎回来,却见百里宜带着一行抬着精致檀木箱子的仆从回来。
  沈歌问,“此乃何物?”
  “先前二老爷给我的那些饰物图册,有一部分老师傅们已做出来,二老爷您看合不合心意。”
  百里宜说着便开箱。
  箱子内的饰物比沈歌想象中的还要美许多。
  金灿灿的金饰,流光溢彩的宝石饰物,件件都极具冲击力,哪怕身为男子的沈歌,见到这些美丽的饰品也不由心动不已。
  这些饰品这样美丽,即使一件件摆出来,也全无庸俗的市侩感,反而好似一件件艺术品。
  沈歌作为这些饰品图纸的提供者,第一眼望过去,有种难以置信之感。
  “老师傅们也太厉害,比我想象中的好多了。”
  荀飞光也点头,“东西做得不错。”
  “要卖的东西哪能不做好一些。”百里宜笑嘻嘻。
  第二日,百里宜在坤究县内又开了一家银楼。
  这银楼先前也是一家卖饰品的银楼,不过因为经营不善,苦苦支撑几代后终究还是倒闭,被百里宜接手。
  银楼里的柜台伙计等都是现成的,百里宜却没要,而是按自己的心意重新换了个遍。
  大修来不及,楼内只是抬了不少装饰进去,地上全铺满来自草原的地毯,半分地面都不露。这地毯还每日一换,时刻保持着整洁。
  沈歌去看时,银楼里头已焕然一新。无论是墙上挂着的字画,大扇大扇引入光线的窗户,还是脚下柔软的地毯,都颇有他前世那些高档店铺的意味。
  银楼内的装饰不必说,伙计更是杰出。
  不知百里宜从哪儿拉来的小伙子,一水俊俏无比,站在那里看着极为赏心悦目,哪怕同为男子,也不禁多看他们几眼。
  伙计们并非草包,个个能说会道,对待客人时态度拿捏得恰到好处,既不会过于殷勤有失格调,也不至于太过冷淡赶客。
  除伙计外,店内还有几个人高马大的青壮,专为震慑宵小而设。实际上伙计们俊俏归俊俏,个个也都身怀武艺,等闲人要是有甚歪心思,过来此处绝对讨不到便宜。
  新张大吉那日,百里宜请了一队舞狮队过来,敲锣打鼓地从这头热闹到那头,整个坤究县的人都被吸引过来。
  那些聚集在坤究县无所事事的贵人富户们听闻这个消息,大多都来过银楼内一观。
  沈歌拿出的图样十分精致,老师傅们的手艺也好,加上难得的材料,基本来银楼内的人都掏过腰包。
  沈歌看到这盛况,心头有些担心这些图样会在第一时间被人复制而去。
  百里宜却道不必担心,“大银楼不敢得罪我们,省得自砸招牌,小银楼又不成气候。何况几个大城如京都,淮扬等我已备好分店,待我们这的客人一动身回去,那头的分店便会开张,怎么着也抢不过我们,相反还能把名声扩散出去。”
  沈歌看着手上短短三日便有净利一万两千两的账本,再次感慨百里宜实乃人才。
  “荀哥,百里大哥这等人才你是从哪里找的?”
  “韶信与百里宜他们都是孤儿,先前我父亲还在时,收养过不少这类孩童,没甚能力的去做小伙计,有能力之人大多走出来成为各方掌柜。他们几个便是其中杰出之人。”
  不仅荀瓖玉使人收养过小孩,荀飞光现下每年仍会留出一大笔银钱,使手下收养没爹没娘的孩童,有读书天赋的便送去读书,根骨好想学武的让去学武,百里宜他们也没少带着八九岁的儿童满大燕跑。
  这些儿童收养起来荀飞光也不让他们改性更名,只不过养出来的孩童大多就留在荀家,吃荀家这口饭的同时也回报荀飞光。
  这么多年,荀飞光从未苛待这帮孩子,故而荀家每年都会有新血流进来,生生不息。
  沈歌听后心中十分感慨,在这个允许买卖奴仆的年代,荀家只是收养孩童,而不直接买奴仆进来养,实在厚道。
  整个坤究县现下极为繁荣,街上十个人走过,起码有两人与荀家或者说荀飞光有关,这股繁荣就是荀家带来的。
  有人在能收税,有商铺开张也能收税,这些都是政绩。
  坤究县的县令指示手下捕快高度重视这些,无论如何都得将县城内的秩序维持好。若有纨绔流氓,不必多说,一律将人押送到衙门。
  一时,整座县城风气一清。
  县城风气清,人也多起来,生意便好做许多。县内县外的老百姓,只要踏实肯干的,这些时日都挣了些小钱,补贴家用。
  这一切都是荀家带来的,故荀飞光与沈歌的名声一时极好,原本还有些看不惯他们的声音在暗地里流传,待大家将钱挣到,就没人顾得上两男子成婚是否合适。
  纵使有人强辩,也会被堵回去,“两男子成婚实行这么些年头,从前朝便开始,怎么不见你去反对?”
  “人成婚关你一外人何事,没看圣上都下旨赐婚了么?”
  “我看还是莫说酸话,先将自个顾好罢。”
  在这种基调下,沈歌与荀飞光的婚礼终于来临。
  在大婚前两日,沈歌搬回家中住着,胡青言陪他,一起住在沈鸿存夫妇留下来的老屋之中,沈歌将会从这出发,被迎去荀家庄。
  婚礼当日,沈歌一大早便醒来,怎么也睡不着。
  绿枝带着一众丫鬟天未亮便赶过来帮他上妆,步莲则留在荀家庄顾荀飞光那头,大红的喜服早便洗好熨烫好,挂在一旁的架子上等待主人的临幸。
  一时间,整个沈家村喜气洋洋,无数陌生的面孔汇聚于此,都带着笑容与祝福前来,参加这个万众瞩目的成亲礼。


第64章 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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