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批判主义》第10/14页


答:后面这个问题跟刚才讲的有些联系,就是你学西方不是一种单纯学者的立场,看看西方人说了一些什么话,这个在纯粹学者圈子里的学习效果是不大的,即算你学到了一些东西,你也仅仅是了解了一些外国的事情而已。而我强调的是你从现实出发,从人生的感受出发,从自己的生存处境出发,这就使你的学习有内容,有生命力,你就会有一种热情,你渴望获得一些东西。当你发现有些提法能够解决问题时候,你就会感到一种痛快。再就是理性和非理性的问题,西方也有非理性的思潮,一般说西方传统中理性是一条主线,而非理性思潮是一条副线,当然这方面也很重要,没有这一方面你就不可能全面了解西方。但是这种非理性和我们东方的非理性是很不相同的。因为东方你要说理性嘛,也不能说没有,但是东方是以非理性为它的主线的,中国人是以实用、特别是政治实用为核心的,李泽厚说是一种“实用理性”,只要实用,我不管它理论上是否站得住脚都要去做。所以东方的非理性和西方的非理性不一样,就在于这种地位不一样。西方的非理性始终处在理性的框架之下,所以它有它的不同的特点;而东方的非理性自古以来都是占统治地位的,直到今天还多半是这样,我们一讲就是强调人的情感,强调人的心性。理性这个东西中国人一般不太看重。非理性在中国是更带有全局性的东西。理性的逻辑推理只是附带的,甚至于你讲多了人家对你还有不好的看法,说你巧言善辩,“巧言令色”,那么你再说得头头是道,你说的话也值得怀疑。中国人相信一个人的话,主要在于看它是不是打动了我的情感,并不在于逻辑上是不是前后贯通。所以逻辑上是不是矛盾在中国人看来不是一个问题,逻辑上完全矛盾的,中国人也可能坦然接受。比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作为一种社会风气来提倡就有些自相矛盾,因为总要有受益者嘛!否则你怎么能够“利人”呢?只能是损人而不利己。文革期间对立的两派各自都用一条毛主席语录来攻击对方,就没有一个人出来用逻辑的方法把毛主席语录拿来分析一番,当然那样做是要杀头的,问题是没有人想到要去分析一番,而是每个人都觉得有人撑腰、理直气壮。当然一般说来,理性和非理性是不可分的,西方的理性有它的非理性的根源,这就是自由,我们刚才讲了“自由的理性”和“理性的自由”,每一方少了对方都不能成立。自由意志就在于不能用理性把它必然地规定下来,规定下来就不是自由了。但是这种自由本身又有它的自由规定,有它的一贯性,我今天自由明天还想自由,所以我就得把自由保持在今后也能够自由的法则之下,这种法则就不是外来的规定了,而是自由本身的自律。所以自由本身内在的有它的理性。而理性内在的又有它的非理性,比如说,你运用自己的理性,那是你的自由。康德讲运用自己的理性你要有勇气,有勇气,这就是理性中的自由,你不要受权威的束缚和恐吓,要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性。理性和非理性相互有一种相通之处,当然也有相分裂的地方,相对立的地方。所以中国也好,西方也好,往往表现出两种不同的倾向,比如佛家中讲渐悟和顿悟,宋明的理学和心学,西方基督教的理性和信仰,近代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有这种对立的因素。但是骨子里头它们有一种辩证的关系。我们把这个搞清楚了,我们就把握到了西方文化的精髓,或者中国文化的精髓。

学生三:我对西方的启蒙思想有一种基本的认同,但是在讨论问题的时候经常有一种尴尬的情况,比如说伊拉克问题,朝鲜问题,有的同学说伊拉克很糟糕,朝鲜很糟糕,但是另外有人就主张文化相对主义,说人家朝鲜好好的,过得很开心,你把民主强加给他,这对他们是一种残忍。我想就此请邓老师关于美国对伊拉克的关系谈点看法。

答:这个问题,当然具体地你可以去揪他,如美国打伊拉克,该不该这样做,方法对不对,或者有些什么样的情绪掺杂在里面,这些你都可以批评。但是从历史的大尺度来看,我们认为虽然美国打伊拉克这个做法是不对的,我们是反对的,但是从总的倾向来看我觉得是对的。包括朝鲜,当然看起来无害,但是他整天在那里穷兵黩武,总想要挑起什么,这个就很危险。其实中国人也不希望朝鲜搞核武器,希望朝鲜半岛保持一种无核状态。因为谁知道呢,他手里一旦有了核武器,说不定一时兴起就给你扔一个,叫你吃不了兜着走。美国当然也有核武器,但是他还是有一个基本的原则,他打伊拉克也是这样,比如说他尽量减少平民的伤亡,花大量的美元去研制精确制导炸弹。这个跟那些恐怖分子就大不相同,那些人就是要造成大量的伤亡,死的人越多越好,不管是军事人员还是无辜平民。所以如果不能消灭核武器的话,我们还是宁可美国、中国这样的国家,这些“负责任的”国家拥有核武器,不想看到恐怖主义者或者恐怖主义温床的国家拥有核武器。这两个原则你可以选择一下你愿意要哪个,一个是启蒙理性之上的原则,一个是前启蒙的原则,如宗教狂热分子,原教旨主义者,他们的原则。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是比较能够接受欧美的启蒙理性原则,觉得这个原则还可以保持一个基本的和平环境,至少能够给和谈、对话提供一个基础。事实上大家也在这么做,包括巴勒斯坦和以色列,谈判虽然不断地为情绪化的东西所中断,双方打来打去,但大家都意识到真正要解决问题还是靠谈判嘛,谈判就不能讲情感,要讲理性,不然谈个什么呢?大家都打下去死光了算了!但是还是有些老百姓他愿意活啊,他们不愿意像哈马斯那样。其实哈马斯已经不得人心了,阿巴斯为什么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就是他代表了老百姓的这样一种倾向。这种倾向从哪里来?从原教旨主义那里是得不到的,只能够从西方价值那里找到。所以西方人他认为这是普世价值,我认为这没错,他是普世价值。不管你对他采取敌对态度还是友好态度,你将来你总要按照这样一条价值观来和他进行谈判,哪怕你是敌人,你最后还是要回到这个上面来。这才叫公平,你要活别人也要活嘛!美国他也不是就占领了伊拉克把它当作自己的领土,他还是让你们把自己的事情搞定了就走嘛。当然他有他的利益,我们不能太天真,但是大的原则他是对的。

学生四:邓老师您好!刚才您说到文化之间的互动,讲到美国宣扬儒家思想,然后到中国就批判传统文化。我想到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面借助于方鸿渐这样一个形象,讽刺他在大学里面读不了什么课程,转了很多系,最后去留洋是以“中文系”学生的身份留洋的。但是钱钟书先生说,恰恰是学中文的学生留洋是最合适的,因为其他自然科学都是舶来品,已经都洋味扑鼻了,只有学中文的留洋才有助于文化的互动和交流。我想听听您对钱先生这种论调有什么看法,结合到中国现在这样一个大环境。谢谢!

答:这个当然是一个现实的状态,就是说中国人在国外能够干得出成绩、能够被美国人承认的,在美国造成大的影响的,大部分是研究中国文化的,比如说杜维明啊,陈荣捷啊,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在美国也是教科书,几十年都是教科书,很有名。所以中国人到美国去、到西方去,这不失为一条成功的捷径。我们在其他方面很难说自己是世界一流,但是在研究中国文化方面我们可以大胆地说,我们是世界一流,因为我们就是中国人嘛!林语堂写了《道家的女儿》,轰动一时,大家都非常感兴趣,他确实在这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能够填补西方文化的空缺,弥补西方文化的不足。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有的人觉得这种做法显不出中国人的能耐,有取巧之嫌。例如陈康先生就认为,如果你只能到雅典去演武艺,到斯巴达去演悲剧,那个不算什么本事,因为雅典的武艺本来就不如斯巴达,而斯巴达的悲剧也不如雅典。他认为只有中国人到西方去讲西方哲学,讲得让西方人口服心服,这才是中国人的能耐。陈康就是这样,陈康在西方讲亚里士多德,这个是西方人也承认的。他学了好几门外文,希腊文、拉丁文,英德法文,他全学,这个是西方人也甘拜下风的,他的书西方人做学问也要引用的。所以他讲中国人要显真本事,要到西方去讲西方哲学,让西方人服气。当然一般讲这是一种苛求了,我们一般人到了外国首先要谋生,你要当教授,要让别人不能取代你,谈何容易。所以一般的捷径就是到西方讲他们没有听过的东西,我有一个同学在新西兰开了一门课:“孝道”,那些讲英语的外国大学生趋之若骛,觉得这非常有意思,人跟父母的关系还可以是这样。他们是18岁就赶出门了,赶出门就不回来了,几年以后才来一封信。他们就是那样的社会,搞久了以后觉得很空虚,觉得家庭还是应该有一种其乐融融的关系才好。所以他讲这些东西在西方很受欢迎。我觉得也是这样,一个社会当它走向一方面的发展了以后,它有了一定的基础以后,它回过头来在以往的东西里面,在过去的东西里面,它可以找到一些可以弥补自己的缺陷的因素,这个是毫无疑问的。刚才讲的只是从功利的角度,就是中国人在西方讲西方文化不容易,西方人在中国要想讲中国文化也不容易成功。但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也是在文化互动中必然的一个过程,我们不必现在就在西方文化研究方面超过西方人,但是我们将来也许可能做到这一步,比如说我们讲中国人自己的哲学,能够把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康德、黑格尔都讲进来,让西方人觉得我们的讲法不仅很专业,而且有新意。这样就有可能实现陈康所讲的理想目标,就是有朝一日,我们中国人的学问做得要“让西方人以不懂中文为恨”。当然目前我们还没有到这个层次,我们现在还只能到西方去卖中国的东西,回到中国则卖西方的东西,但这个理想还是应该有的。
谢谢大家

后现代状态与后现代主义

  在当前有关“后现代”的讨论中,有两个概念常被人们混为一谈,这就是作为一种时代特征的“后现代状态”和作为关于这个时代的一种反思、乃至于一种思潮的“后现代主义”。这两者的区别,就连后现代主义的思想家利奥塔尔在其名著《后现代状态》中也不是分得很清楚。他开宗明义便说:“此书的研究对象是最发达社会中的知识状态。我们决定用‘后现代’命名这种状态”,并说,“简化到极点,我们可以把对元叙事的怀疑看作是‘后现代’”。的确,对“宏大叙事”、对统一的合法化机制、对解释一切的思辨哲学和控制一切的系统操作的怀疑和解构,是后现代状态的最突出的特点。

后现代的思想家们说出这一点,并不是什么理论上的独创,而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而且,如果说这一发现毕竟需要某种锐利的眼光的话,那么他们正好是运用了另外一种“宏大叙事”才获得了这种洞见的。换言之,利奥塔尔用来揭示后现代“状态”的那种“主义”,并不是什么后现代主义,而恰好是现代主义。  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利奥塔尔批评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说“这里假设了两个东西。首先假设了所有对话者都会赞同那些对所有语言游戏都普遍有效的规则或元规定,……其次假设了对话的目的是共识”。利奥塔尔对哈贝马斯的这一批评颇类似于哈贝马斯对伽达默尔的批评,只不过批评的焦点从“视界融合”(传统)换成了“共识”,而立足点都是人的自由自决,它导致利奥塔尔无条件地追求“临时契约”(在肯定的意义上)和“误构”(在否定的意义上)。的确,利奥塔尔在强调人在相互交往中的创造性和能动性方面比哈贝马斯有过之无不及,他引入了游戏理论和博奕理论(竞技和赌赛)。然而,这种极端超前(超越于现政府体制)的思想果真是与现代主义相对立的“后现代主义”思想吗?利奥塔尔在反对用“忍辨机制”来解决“合法性问题”时,提出了他自己的解决办法:“知识不能在自身找到有效性,它的有效性不在一个通过实现自己的认识可能性来获得发展的主体中,而在一个实践主体中,这个实践主体就是人类,激励人民的运动本原不是自我合法化的知识,而是自我建立或自我管理的自由”。读到这里,我们肯定会把他归入马克思主义;而他自己则宁可援引康德并宣称这是一种“通过意志自律达到合法化的方式”。实际上,竞技和赌赛早在康德甚至巴斯卡尔那里就已经作为人的自由选择的例子提出过了。

利奥塔尔强烈地反对思辨哲学(黑格尔),却如此热情地肯定康德、包括其二元论和“知识的先验条件”,无怪乎有人认为他其实比哈贝马斯更“保守”。或不如说,康德在他眼里是最早的“后现代主义者”。当利奥塔尔把实践能力和审美能力等等作为与认知能力多元并存的内容纳入到“知识”一词中来时,的确使我们想起康德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划分。在利奥塔尔看来,“思考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公正,这并没有过时。过时的是把科学想象为实证主义,把科学判定为德国唯心主义者所说的这种不合法的知识,这种半知识”。利奥塔尔不过是在后现代状态的历史条件下,用现代主义(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不如称之为自启蒙运动以来的“近代主义”)本身中的人本主义因素反对或调和其中的科学主义因素而已,并没有什么严格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  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对利奥塔尔思想的贬低。恰好相反,我想用这个例子说明,西方现代主义的基本原则并不如某些后现代主义者、特别是国内一些后现代主义的尾随者们所以为的,已经失去了它的生命力,而是在利奥塔尔这样一些思想家身上再次焕发了青春。最近十多年来,西方的任何最新思潮都要在我们这里引发一阵兴奋的喧闹,人们掰掉了一地的“包谷”最后却两手空空。当然,其中有些人并不是要证明他们获得了什么东西,而是要证明他们用不着获得任何东西,在他们那里,后现代主义=反现代主义=反西方主义=国粹主义,解构主义=相对主义=无定形=混沌,文化批判=否定文明=退回原点=野蛮。利奥塔尔却对后现代社会中的人类作出了这样的预言:“这绝不是说他们因此注定要走向野蛮。

他们之所以避免了这种命运,是因为他们知道合法化只可能来自他们自己的语言实践和交流互动。面对着完全不同的信仰,‘在胡子下暗自微笑’的科学让他们明白了现实主义的严酷和朴实。”

浑沌的学界

  庄子有一篇寓言,说南海之帝和北海之帝儵与忽到中央之帝浑沌处游玩,受到浑沌的款待,于是商量如何报答浑沌。他们见浑沌尚未开窍,就决定帮助他开窍,于是“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这个故事反映了中国古人对待文明发展的一个心结,即与时俱进、只争朝夕(儵忽)固然好,但最理想的还是浑沌未开的状态。

  的确,直到如今,我们中国人仍然总是不由自主地以浑沌的心态看待一切事物。所谓浑沌的心态,是指把自己所感受到的方方面面不分层次、不分性质、不分轻重、不分主客地全部搅和在一起,天人合一,人人合一,理气合一,道器合一。柏杨先生曾喻之为“酱缸文化”,可谓入木三分。所以现在发生任何一件事情,你想要把它条分缕析地说清楚,还真是难上加难。你说一,马上有人说,为什么不说二?你说这块布料真好看,于是有人反驳你了:上面说这药是假药!当然,谁也不能说他们说得不对。因为,“万物都是有联系的”,任何事情和任何事情都相关,中国人最讲“辩证法”,历来习惯于“综合思维”,还是什么“浑沌学”的鼻祖。不过,这样一来,谁有本事把一件事所有方面的牵扯都全盘说出来呢?凡说出来的都是片面的,都不对。只好不说。但不说也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要说的太多,一种是根本没有什么要说的,但两者之间由于不说,也就完全没有可能分清楚,其实就是一回事。

  这种不说、不想说、说不清、不能说的状况,就使得在中国一切事情都变得模糊起来。在一个大酱缸里,这甚至成为一种生存技巧。但一说到生存技巧,这浑沌之态就有“装”的嫌疑,也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者说“难得糊涂”。不过倒真的管用。当年的“长江读书奖”案,不就因为装糊涂而不了了之吗?最近的汪晖涉嫌抄袭案大约也会因为闭口不说而“酱化”——有话语权的人不说,只要自己不说,别人说什么还不等于白说?“要由学界来说,媒体说了不算。”但学界是谁?当年的长江读书奖评奖委员会算不算学界?再说了,中国有没有学界?据说上个世纪30年代就有人提出,中国根本没有学术界。

  例如,中国的大学,你以为真的就是大学?错!中国的大学什么都是,是衙门,是企业,是工厂,是商场,是赌场,是“地王”,是“战线”,甚至是“桥头堡”,当然,附带也是大学——要辩证地看哦!而大学教授则更像政客、幕僚、老板、袍哥。所以,中国的“学界”既是商界,也是政界,还是“江湖”。江湖中讲的是义气,什么是义气?礼尚往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义气就是抱团,“我们的人”,不管谁有难,大家一齐上。现在哥们姐们的本事越发大了,不但在国内抱成一团,而且把国际上的名人也糊里糊涂变成了自己的马仔,据说他们有许多都属于“新左派”这一“团”。所以,一个江湖(或一团浆糊)就是一个小浑沌,这小浑沌作起法来就是宇宙大浑沌。西方后现代主义不就是宇宙大浑沌么?

  不过,平心而论,西方的后现代也好,新左派也好,他们只不过是主流话语之外的一个支脉,他们的本意也只是在已经井然有序的民主法制底色上添加一点人情的因素,如果没有这个基本的底色,他们闹腾什么呢?但中国的“后现代”(可笑吧?中国已经“后”于现代了!)和中国的新左派的底色是什么?不就是落后于现代的东方专制主义吗?不就是每个角落都在泛滥的个人、家族和特权集团的私情吗?所以我建议他们最好到美国去闹——不过要真的移民美国,他们才没有那么傻呢!在美国没有“江湖”(华人圈的江湖不成气候)。只有依托于国内的江湖,又借重于国外的舆论支持,他们才能成大气候。当年的红卫兵,怎么就没有想到用西方1968年的“五月风暴”来自壮声威呢?可惜!

  最近收到某高校教师的一封邮件,质问我为什么在指认汪晖抄袭的公开信上签字。我说你先搞清楚,我什么时候指认过汪晖抄袭?可悲的是,几乎所有的人都把海外90多人的信与国内63人的信视为对立两个团伙的掐架,其实根本是风马牛。除非90人信中公开阻止有关部门进行审查:一方要求审查,另一方说不行,不能审查。

文学的现象学本体论

主持人语: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重实用而轻理论的倾向,再加上近百年来由于受到了实证主义、实用主义以及近几年引入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使得我国的文艺理论、特别是文艺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更是雪上加霜,以致有些学人不加分析地把文艺理论一概斥之为脱离实际的空谈,从而提出“告别理论”,或从“理论批评化”中求得理论的新生。应该怎样评价我国文艺理论研究的现状并看待理论自身的价值?我国的文艺理论研究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展?这是尖锐地摆在每个文艺理论工作者面前十分现实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的文艺理论研究就难以健康发展和走向繁荣。为此,我们约请了几位专家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邓晓芒教授认为,当今我国文艺理论界之所以把“文学本质”当做一个“伪问题”,除了反映理论工作者自身“理论水平的陷落和无能”之外,也确实与传统的本质观“割裂现象和本质的先天缺陷”有关,邓先生因此提出要借鉴“现象即本质”的现象学的观点和方法,来为研究文学本质开辟一条切实有效的道路。邢建昌教授的文章在“对后现代知识叙述的自觉批判的基础上”,又“吸纳了现代性知识叙述的有效成分”,从事实与价值的统一、实证与思辨的统一、揭示本质与慎谈规律三个方面,辩证地论述了我们当今文学理论建设的方向和应持的态度。以上意见都切中时弊且富有建设性,很值得我们重视。刘阳博士的文章批评了当今社会较为普遍存在的、对于理论与实际关系的一种片面而狭隘的理解,从批判当今理论界无视“理论的客观性”、盲目追求“范式革命”和消解理论的“反思和批判功能”等方面人手,论述了理论的性质和意义,既有新意又有深度,足以引起理论工作者深省。我的文章主要从反思和批判的思想前提的重要性的角度来说明理论存在的价值,指出价值观念的迷误和思维能力的弱化已使得我们今天的文艺理论难以承担起时代的重任。上述意见自然都只是一己之见,未必全面,我们只是希图通过讨论来消除误解,从而达成某种共识,并希望有更多的学者来参加我们的讨论,共同把我国的文艺理论研究推向前进。
本栏目特约主持人:王元骧 教授

[摘要]文学的本体论本质上不是一个认识论和社会学、心理学问题,而是一个现象学问题,它是首先以美的现象学本体论为基础,将审美现象的社会历史前提和物质条件全部都放进“括号”内存而不论,直接从美感中直观到的现象学本质的理论。美是“对象化了的情感”,这是美的本质的现象学定义,它具有“作为自我意识的情感”、“作为情感的美感”和“作为美感的情调”三个层次。艺术则是“情感的对象化”,它的最普遍、最贴近“人学”的方式就是文学和诗。诗是语言的起源,语言的本质是隐喻,语言作为“存在之家”,既是“思”,又是“诗”。文学是最直接表达了艺术本质的一门艺术,用中国传统美学的术语来表达,文学是作者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景语”之上以便传达的“情语”。
[关键词]文学;现象学本体论;对象化;情感;诗和思;语言



什么是文学?对这个问题,可能有各种不同的回答。例如说,文学是生活的反映,这是认识论的和社会学的回答;又如,文学是“力比多”的升华,或者是“集体无意识”的表达,这是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回答;再如,文学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这是政治学的回答,如此等等。这些回答分别把文学隶属于认识论、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等,但却把文学本身的本质忽视了。这就好比说,什么是茶杯?有人说茶杯是一个固体,有人说茶杯是一堆分子原子,有人说茶杯是人工制品,有人说茶杯是中空的玻璃器皿等等。这些都没错,但都没有说出茶杯本身的本质定义:茶杯是喝茶的用具。长期以来,我们对文学的本质的争论,就有点像关于茶杯的定义的争论,各种不同的观点之间拼命争斗,互相批判,其实都是做的无用功,把不同层次和不同侧面的命题放到同一个平台上来看待,永远也缠不清楚。正因为问题变得越来越纠缠不清,所以近年来人们厌倦了关于文学本质的讨论,流于“后现代”(其实是“前现代”)的随意和散漫,以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怎么都行”;甚至根本就把这个问题束之高阁,认为这是个“伪问题”。这种时髦倾向实际上反映了论者理论水平的陷落和无能。也许有人认为,文学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理论,文学理论家和文学评论家都应该失业,只剩下文学的创作者和文学作品的欣赏家。这正是中国文学发展到今天的一个现状,作家对于文学批评家根本不屑一顾,只愿意听赞扬吹捧的话,读者就更加没有兴趣关心他们的评论了;文学理论家则成了一个带有嘲讽意味的称号。这种局面的产生,主要归咎于批评家和理论家对于真正切合文艺现实的文学本体论的忽视。
平心而论,以往所流行的那些文学理论确实与文学创作和作品的阅读欣赏的现实离得太远,这也是它们为什么必然走向没落的原因。文学长期以来成为其他非文学事物的附庸,失去了自己的本体论根基。当然,在各种流行的文学理论中,仍然有一种观点至今还没有完全丧失其理论价值,这就是所谓“文学即人学”(Literature is the humanities)。不少学者把希望寄托在用现代各种关于人的哲学(意志哲学、生命哲学、存在哲学、精神分析学、神秘主义、非理性主义等等)来为文学奠定形而上学的基础,以使文学理论的大厦巍然不倒。然而,这些理论固然用了一些新鲜名词,有时也能以其玄妙莫测打动一些人,但毕竟过于笼统和空洞,顶多能告诉人怎么做人、怎么理解人,却不能告诉人文学是怎么回事。因为所有这些关于人的学问都是不仅适合于文学艺术,而且广泛适合于哲学、宗教、伦理道德等领域的一般理论,而并没有深入到文学艺术本身的内在规律和原理。从逻辑层次上说,这些理论只涉及文学的“属”(“所属”,即高于文学的上位概念),没有涉及文学的“种差”。而对文学本质的把握必须是一个“属加种差”式的把握。换句话说,文学当然是“人学”,然而是“何种”人学?这一点不澄清,我们对文学的把握顶多就只能是如同把茶杯看做是“固体”那样的把握,是一种表面的、不能切中本质的把握。
当前,国内理论界,包括文学理论界在内,盛行的是“反本质主义”的喧嚣。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的反本质主义有它一定的道理,在西方,反本质主义就是反传统,就是反对本质现象二分对立的逻辑理性,这种逻辑理性在把握人的全面丰富的本质上恰好暴露出它的单面性和简单化的不足。然而,西方取代传统本质主义的主要是现象学,它用“现象即本质”以及“本质直观”的理论克服了传统本质主义和理性主义割裂现象和本质的先天缺陷,而开辟了探讨事物本质的一条更加切实的道路。现代反本质主义的先锋如哲学人类学、存在主义哲学以及后现代主义的一些大师(如舍勒、海德格尔、萨特、梅洛一庞蒂、德里达等等)都是有名的现象学家。而在我国,取代本质主义的则是中国传统的“妙语”和诗化精神,反本质主义在我国已经变味成一种不谈本质甚至取消本质、只讲感悟甚至只炫耀美文的泡沫理论。至于现象学,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即已引进我国,但识者寥寥,至今还基本停留在翻译和介绍的阶段,没有人敢于用它作为方法在哲学领域内作出自己的有成效的开拓, 更不用说在文学理论方面加以应用了。
本人早在1986年就提出,应当从西方引进胡塞尔所创立的现象学方法来探讨美和艺术的本质问题。1989年,我和易中天合作的《走出美学的迷惘》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1999年改名为《黄与蓝的交响》,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2007年又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修订版),其中,我所撰写的最后一章“实践论美学大纲”,做出了一个把现象学方法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结合起来解释美学现象的大胆尝试。我认为,美的本质和艺术的本质是不能不谈的,问题在于怎么谈。以往那种撇开审美感受(美感)而“深入到背后的本质”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而必须直接从美感这种心理现象中(通过“本质直观”)“看”出美和艺术的本质来。从前,特别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把审美视为对某个客观事物属性的“反映”,这是典型的本质主义的。这种观点(通常称之为“客观派”)认为,人的美感“只是”一种现象,在这种现象后面隐藏有本质,要么是事物的自然属性(“自然派”),要么是事物的社会属性(“社会派”,也包括当时的“实践派”)。这就取消了审美本身的本质,而把审美归结为其他的东西,把美学归结为其他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了。而我们在20世纪80年代所提出的“实践论美学”(后来更名为“新实践美学”)则不把审美归结为任何别的东西,而是直接分析美感本身的结构。美感本身是有结构的,这个结构不同于任何其他感觉的结构,这就是:美感是一种借助于对象而发生的共鸣的情感。



于是,我通过现象学的还原法,在对审美活动的本质直观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一个美的本体论,它包含三个可以互相归结和互相引出的本质定义:
定义一:审美活动是人借助于人化对象而与别人交流情感的活动,它在其现实性上就是美感;
定义二:人的情感的对象化就是艺术;
定义三:对象化了的情感就是美。
在这个定义系统中,没有引进任何一个不属于审美活动的因素。审美活动的起点是情感,它的终点是“对情感的情感”,即情感共鸣,而它的中介则是情感的“对象化”。所有导致审美活动的外围因素的存在都被“悬置”了,包括自然和社会的“客观属性”。我们当然没有否定这些客观属性,相反,我们在“艺术发生学的哲学原理”一节中根据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逻辑地从人类实践活动、生产劳动中推导出了人类审美现象的产生。但这些原理本身并不能进入到美的本质的定义中,而只是这个定义的发生学基础。美的根源和美的本质是不同的,这一点自从狄德罗开始就已经意识到了,狄德罗写过《关于美的本质及其根源的哲学探讨》一书,一方面把美的根源规定为“美在关系”,另一方面把美的本质规定为“美是关系的感觉”。当然,美是由什么样的“关系”产生的,又是如何产生的,狄德罗并未说清楚;他也没有说明这种“关系的感觉”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们的“新实践美学”则展示了审美活动从原始的生产劳动中自然而然地并且必然地发生、并在阶级社会中异化为独立的上层建筑(纯粹的艺术和审美)的历史过程。但这一过程还只是说明了审美活动的起源,至于审美活动的本质结构,虽然离不开它的起源,但还需要进行独特的结构分析,也就是需要立足于现象学方法对美的本质进行现象学的还原。上述三个定义就是悬置了审美的历史起源之后从审美现象中直接直观到的一个本质结构。之所以要“悬置”,是因为审美的历史发生规律毕竟不等于审美本身的规律,尽管它是解释审美本身的规律之来由的必要的前理解方式,但还不能代替对审美规律的研究。这正如“茶杯是固体”虽然是理解茶杯的本质的一个前提,但毕竟不等于对茶杯的本质定义一样。而审美本身的特殊规律的研究是一个“审美心理学的哲学原理”的课题,这也是我们继“艺术发生学的哲学原理”之后的第二节的标题。
在“审美心理学的哲学原理”这一节中,我对审美活动的心理机制从“现象学’’的层次进行了前人没有作过的分析。我首先在审美意识中揭示了自我意识本身的内在结构,即“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同格结构”,也就是在意识中使对象统一于主体的结构。这种结构与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劳动中分析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对象的人化”这一双重活动有关,但其纯粹的形式最初是由纯粹艺术的产生所带来的。在纯粹艺术活动中,与物质生产劳动相比,发生了一种自我超越的“逆转”现象:“作为一种独立的精神生产活动的艺术和审美的活动,与物质生产劳动具有某种共同性,它们都是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统一,都是一种实践活动;但另一方面,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又具有截然不同的特点,也就是说,艺术生产(和审美)中的主客观统一已经不像在物质生产中那样,必须使主观最终统一于客观,而是相反,客观必须要统一于主观了。而在审美心理学中,这种逆转也使得审美意识成为对物质生产活动中的“劳动意识”的一个颠倒:“这就是在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个大飞跃,它以自我意识为轴心出现了一个逆转:由非我决定自我转为了自我决定非我。这就是人的精神或主体能动性的秘密之所在。”
当然,上述心理机制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审美机制,而只是一般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机制,它也适用于宗教、哲学、道德等领域。于是我接下来在“作为自我意识的情感”、“作为情感的美感”和“作为美感的情调”三小节中,全面展开了审美特有的心理机制的现象学分析。首先,作为自我意识的情感是一种“意向性的”或者说“有对象的”情感,它本质上是一种对于自己的对象的“同情感”;其次,这种同情感超越具体对象而成为一种“主体间性”的情感,即一种“对象化了的”情感,或者说是一种“传情”的情感,这就是美感;再次,这种传情而达致的美感经过感受上的“想象力的自由变更”的“本质还原”,形成某种“情感的格”,它超越具体杂多的情感和美感而还原为形式化的“情调”,这种情调作为“有意味的形式”本身具有某种“直观明证性”,它隐含着人们“直观地品味到的那种寄托人类美好情感的可能性。敏锐地发现这种可能性,在尚未明确表示出来的形态中一下子从整体上把握住(感受到)这种可能性,是人类在长期的艺术鉴赏中培养出来的一种形式直观能力,它刺激着人们在审美活动中的创造性的灵感,并为之指明一个对象化出来的方向”。这样一种心理机制是唯一地适用于审美活动,而不适用于宗教活动、伦理活动和科学(哲学)活动的(除非这些活动也带有某种审美活动的“因素”)。这就是我们在审美和其他各个精神领域之间严格划分出来的一条分界线。
可以看出,在上述有关审美活动的现象学还原中,有一个不能最终还原掉的“现象学剩余”,即一个人类主体性的“自我极”(Ichpol)。一切意向性的对象化、主体间性和想象力的自由变更,无不是以这种自我极的能动性作为前提才得以可能的。当年海德格尔正是从胡塞尔的这种主体性的自我极中引申出了一个“此在”(Dasein)的形而上学,一种“有根的本体论”。而我们则依据马克思早期手稿中的观点从这种主体性中引申出了一个“实践本体论”,并由此而提升到了“人学”的层次。尽管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与海德格尔早期的基础本体论有诸多不同之处(例如前者的立足点是人 本主义的,后者则具有浓厚的传统形而上学的色彩,我曾撰文作过专门比较),但显然也有很多能够兼容的地方。我们的新实践美学正是以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为基点,吸收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研究成果,在美的本质问题上有了根本性的突破。这也是新实践美学与一切旧的实践论美学的根本不同之处。
所以,新实践美学是以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为出发点或“基础”的美学,但这并不等于说新实践美学的审美本体论就是实践本体论,不等于我们把实践活动本身就当做艺术或美的本质定义(虽然两者有着内在本质上的关联,主要是实践活动中的自我意识结构与审美自我意识结构的关联)。有人将我们的新实践美学的原则误解为“实践创造了美,因此实践就是美的本质”,这是没有把握到新实践美学的现象学维度而将它等同于旧实践美学的结果。我们的美的本质定义是以萌芽的形式蕴藏在实践本体论的原则之中,经过现象学的悬置,也就是将实践活动放进“括号”内存而不论,而在审美活动中突显出来并直观到的,它有它自身的本质结构,也就是情感传达结构。因此,我们的美学观就其自身的本体论来说,可以命名为“传情说”的美学。这种传情说,既吸收了西方近现代“移情论美学”的精华,同时又继承了中国古代情境论(“境界论”、“意境说”)的余绪,但有两方面的重大改进:一是在美的根源方面,把美学这门人文学科奠定在历史唯物主义的“人学”基础上,具有了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系统的理论根据,并对一切以“人学”面貌出现的美学思想的合理因素有极大的概括性和吸纳力;二是在美的本质方面,借助于现象学方法把个人内在的情感提升为主体间的情感乃至形式化的情调(“情感的格”),使美学中历来争论不休的主情主义和形式主义倾向得到了统一。从此,美学就具有了对各种审美现象最为广泛的解释力,而不再是脱离审美感受而任意建构的一套抽象概念体系,也不是只适合于解释某些审美现象(如古典文艺现象),却对另外一些审美现象(如现代艺术)束手无策的一种美学偏见。



立足于上述美的本体论,我们不难推导出一个文学本体论,这只需考虑到文学的特殊性,即作为“语言艺术”的特殊性就行了。自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不论中西,美学家们通常都把文学(最初是口头文学、诗歌,然后是神话传说、故事和小说,在某种意义上也包括戏剧和散文)视为一切艺术的中心或最高代表。这种看法直到叔本华、尼采才有所改变,他们都把音乐推崇为最高级的艺术门类。但总的来说,文学在人类艺术中的崇高地位基本上没有动摇,这与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独一无二性有关。尽管当代语言哲学有把语言泛化的倾向,不管是语言学结构主义、符号哲学还是现代解释学,都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物也看做某种意义的符号或“文本”(text),对各种关系都从语法关系的角度来研究,但不能否认,能够以口头言语的方式实现出来的语言(包括书面语言)才是本来意义上的语言。因此,当我们将这种意义上的语言所形成的艺术即文学泛化到其他艺术门类时,实际上就使其他门类的艺术都“文学化”了。将一切艺术门类“文学化”是一种简单化、片面化的倾向,它忽视了其他艺术门类的特殊性,而使得丰富多样的传情方式都向一种方式看齐。不过,文学在某些方面的确有它的优势,这就是它具有几乎不受限制的涵盖性,以及对物质性手段最大限度的超越性。其他艺术门类除了依赖天才之外,还要有长期艰苦的技术训练,也往往因此而耽误了一个人其他方面的文化修养。而文学则正好向全面的人文修养大开门户,它几乎没有什么单纯的技术训练,或者说,它的技术训练和人文修养就是一回事。因此,文学为作家的天才提供了几乎是不受限制的发挥空间,因为文学天才不需要和异己的物质材料打交道,而只需要和语言(及文字)打交道,而语言不是别的,就是他自己的存在。如海德格尔所说的,“语言是存在的家”。
所以,建立在情感传达这一审美本体论基础上的文学本体论,它的本体论的“种差”在于语言本体论。什么是文学?这个问题首先取决于什么是语言。那么,什么是语言呢?
海德格尔在《语言的本质》一文中,把语言归结为“诗意的思”。他说:“何谓说(sprechen)。这乃是我们关于语言之本质的沉思的关键所在。但我们的沉思已经行进在一条特定的道路中了,也即说,已经行进在诗与思之近邻关系中了。”又说:“在语言上取得的本真经验只可能是运思的经验,而这首先是因为一切伟大的诗的崇高作诗(das hohen Dichten aller gr6ssen Dichtung)始终在一种思想(Denken)中游动。”由此看来,语言本质上就是隐喻,其中,“诗”就是“隐”者,而“思”则是“喻”者。还是用海德格尔的话说:“思深入地思了语言,而诗诗化地表达了语言中令人激动的东西。”这种令人激动的东西就是诗意,它就是语言的本质,它本身是不可说的,但又总是想要说出来。所以,“语言之本质断然拒绝达乎语言而表达出来,也即达乎我们在其中对语言作出陈述的那种语言。如果语言无处不隐瞒它的上述意义上的本质,那么这种隐瞒(Verweigerung)就归属于语言之本质”。但通常人们会认为,诗只是语言的一种特殊方式,除了这种方式,日常大量运用的语言都是散文。对此,海德格尔说:“与纯粹的说即诗歌相对立的,并不是散文。纯粹的散文决不是‘平淡乏味的’。纯粹的散文与诗歌一样富有诗意,因而也同样稀罕。”所以他敢于断言:“纯粹所说乃是诗歌”。可见,在海德格尔看来,语言的本质就是诗,语言就是对诗意的思。
把语言的本质归结为诗或“诗意的思”,也就是把语言学归结为美学。这种观点并不是海德格尔首次提出来的。早在他之前,就有两个意大利人提出了这种构想,一个是维柯(1668—1744),一个是克罗齐(1866—1952)。维柯最先提出,语言起源于诗(或“诗性智慧”):“在诗的起源这个范围之内,我们就已发现了语言和文字的起源。”他说:“由于学者们对语言和文字的起源绝对无知,他们就不懂得最初各民族都用诗性文字来思想,用寓言故事来说话,用象形文字来书写。”他甚至认为“隐喻构成全世界各民族语言的庞大总体”。同样,克罗齐也认为,“美学与语言学,当作真正的科学来看并不是两事而是一事……普通的语言学,就它的内容可化为哲学而言,其实就是美学”,“语言的哲学就是艺术的哲学”。所以他的《美学原理》一书的副标题就是“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他们都很强调语言最初都是隐喻式的,许多事物都是通过拟人和移情的方式而得到命名的,早期人类说话就是富含诗意的,诗的产生早于散文。现代人类学的大量生动实例也证明,原始人类的语言所具有的诗性创造力不亚于想象最丰富的诗人。
那么,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呢?说明文学所使用的语言本身,本质上就是文学性的。或者说,诗所运用的语言本质上是诗性的,即使在它运用于散文的时候也是诗性的。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不是文学产生于语言,而是语言产生于文学,文学本身就是“诗化了的诗”、“用诗来作诗”,或者说是“作为语言的语言”。而既然“语言是存在的家”,所以人的存在也就是诗意存在。海德格尔说“人诗 意地栖居”,而“栖居”也就是“存在”的意思。由此观之,人只有诗意地存在才本真地存在,诗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而“文学即人学”这一被人们肤浅化了的命题在这里就得到了最深刻的注释。的确,按照西方传统对人的经典定义“人是能说话的动物”,我们也可以说人是诗性的动物,因为语言的本质就是诗。因此,我们可以说,文学性或者诗性是审美和艺术中最具本质意义的内容。正如语言是人类交往中最纯粹、最少物质束缚的手段一样,文学也是人类艺术门类中最精纯、最直接触及人性本质的门类。就艺术作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的活动而言,如果说其他艺术门类(绘画、音乐等等)比起诗来更接近于“对象化”方面的话,那么相对而言,诗则更接近于“人的本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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