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氓丁逸》第126/338页
他却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大辩”,对于能够看到文字的各位观众来说,是不会造成困扰的,但对于没买看票只买了听票,只能听到说书人说书的各位听众,由于读音上的关系,可能会对他们产生一些误导,使他们误以为这个大辩,是那个“庄稼一枝花,全靠那个什么当家”中的那个什么,那丁逸岂不是成为了各位听众的笑料?
但当时丁逸由于心情较好,就没有注意到这一问题,所以他仍然向那位曾经的二辩许下了只要他能好好地演奏就会多给小费的诺言。
“此言当真?”二辩很高兴。
“我何时说话不算数?”丁逸豪迈地笑道。
二辩眼见他开酒开的都是价值不菲有着八千年历史的“八千岁”,此人定然非常有钱。如果能逗他开心,那给的小费自然也是不菲。忙道:“你请点歌,只要我会的,一定给您演奏出来。”
薛宝钗知道丁逸拿这人开心,因此笑笑不说话,且看这出戏如何演下去。
丁逸“嗯”了一句,正想点一首曲子,忽见演奏的人有的拿着一把唢呐,有的拿着一把二胡,还有快板什么的,这个组合演奏的显然是民乐,虽然这二辩手里现在空空如也但想来演奏的也应该是民族乐器,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把领班喊了过来,问道:“哎,我想起来了。通常到高级饭店里吃饭,应该是用西方钢琴来伴奏,怎么这里既有唢呐又有恰恰快板还有口琴二胡之类的乐器,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居然还有人用手揪着自己的鼻子发出各种模拟乐器的声音,这怎么搞得好像杂耍一样,一点吃饭的氛围都没有,这难道是你们超级豪华的二十八星级酒店‘李阿花超级大饭馆’的特色?”
领班笑道:“我们酒店的宗旨是发扬国粹,提倡民族的东西,所谓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对吧?再说现在演奏的这个组合也是民乐组合,基本上他们演奏的都是民乐。你看,唢呐啊、二胡啊、快板啊,都是民族乐器吧。至于那个吹口琴的演员,对不起,他是一个演员。这个演员,他原来是吹箫的。但有次他看了一部AV片以后,他就坚持不吹箫了,说是看过了AV片再吹箫,会有心理排异作用,导致一边吹一边呕吐。这样会堵塞箫眼儿,这不是个事儿啊,没办法他就改吹口琴了。经过历史学家考证,口琴其实是发明于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最早的吹奏形式我们古代的牧童吹树叶儿,西方人通过模仿我国古代牧童吹树叶儿,发明了当代的口琴。这说明口琴也是我们伟大祖先的发明,完全属于民族乐器,这个道理跟足球的道理一样,虽然欧洲人南美人的足球踢得比我们好,但该项运动却是发源于我们中国的,数十万年以前恐龙还没敢出现的时候,我们国人就会踢球了,但那时候,我们祖先不把这项运动叫做‘足球’,而叫做‘蹴鞠’,谐音‘出局’,说明我们祖先太伟大了,知道数十万年之后,我们的足球,在各项杯赛中,总是会率先出局,所以在数十万年前就给它起名为‘出局’。以上两个事实说明儿,第一,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第二,我们是他们夷人的祖宗,他们用的锅碗瓢盆,笔墨纸砚,无一不是我们先发明的,即使他们现在再厉害,也是我们的晚辈,是我们的孙子辈。哈哈哈哈,我这可决不是精神胜利法哦。”领班干笑了几声。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敲铜锣的二辩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1-1-10 7:33:39 本章字数:3093
干笑过后,见丁逸并没有附和地随着自己笑笑,领班也觉得无趣,润了润嗓子,继续说道:“而那个用鼻子模拟各种乐器声音的,用的则是正宗的国产鼻子,他祖宗十八代再往上追溯十八代,都是纯正的中华民族的血脉相传下来的。正宗的国产鼻子,经过专家论证,当属民族乐器范畴。综上所述,为了保持民族特性,他们演奏的乐器都是民族的。也因此,我们这儿是没有人弹钢琴的。这是我们二十八星级酒店的特色,也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就像我们这么高档的酒店叫‘李阿花超级大饭馆’一样,用的是我们老板娘的中文名字给本酒店命的名。本来我们老板娘也有个英文名字,叫‘Red_flower_Li’,但考虑到我们的经营策略,我们宁愿放着这么洋气这么拉轰的英文名字不用,而采用了‘李阿花’这么纯朴这么有民族气息的名字,这就是为了表明我们的民族性,而专门采用的差异化经营的策略。”
末了,领班又加了一句:“我们演奏的民乐,已被众多有文化的高层消费者认可并被极力赞赏,在这种大力弘扬民族文化氛围的影响下,舆论正对一些附庸风雅、以听西方音乐来抬高自己的人进行大力的鞭挞和强力地讽刺,我看公子你气质高雅,姑娘她也容貌不凡,应该绝对不是那种附庸风雅、以听西方音乐来抬高自己的人,因此特意安排了名满天下的‘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来为两位演奏,想来两位对这种安排一定不会不满意吧?”
其实丁逸对演奏什么乐器并不关心,不过在叉饭的时候听听钢琴曲确实要比听这些呯呯嘭嘭、哔哩叭啦的民乐心情更好一些,但既然这些民乐是这二十八星级酒店的特色,再说现在的氛围是大力弘扬民族文化,既然如此,自己也要入乡随俗,吵一点就吵一点,将就着也能听一听,如果坚持要换成钢琴曲,传将出去,或许会被人称之为假洋鬼子,受到别人鄙视那就不好了。于是道:“其实我是很喜欢听民乐的,但我这个人喜欢开玩笑,随便问问,也是想考考你们,看一下你们的历史知识是不是够丰富。没想到领班你对民乐是如此的了解,历史是如此地知道,典故是如此地明白,不错不错。你先退下,就让他们继续演奏吧。”
领班奉命退下。丁逸正想让“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继续帮他们演奏,忽然想起,自己跟二辩说过,只要他能把自己点的曲目演奏出来,自己就给他小费。但听这些嘭嘭戗戗的民乐,确实是不利于自己消化,如果坚持不听,又恐怕被人称为附庸风雅的假洋鬼子,两者都不是他所想要的结果,于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二辩唤了过来。
只见二辩转过身去,回过头来,手持一对物件就走上前来。
那对物件有些晃眼,仔细一看,竟是一对亮晃晃的铜锣。
原来他使的乐器是铜锣。
“我靠。”丁逸心里感叹了一句,心想二辩这个人就是会选乐器,选的乐器明显属于超重量级的。
他为什么会选这种乐器呢?丁逸陷入了沉思。
不外乎有以下几种可能:
可能性一:别人正在听着音乐欣然吃饭时,二辩他“咣”的一声,铜锣使劲一敲,震耳欲聋然后再振聋发聩,把人震聋了以后再把他给震得又不聋了,就可对外宣称自己把聋子给治好了,说不定会获得一个当代神医的称号,赢得世人的尊重;可能性二:二辩他铜锣“咣”地一敲,使正在吃饭的人突然受到强烈的声音刺激,由此极有可能将手中的碗筷等餐具失手掉于地上,造成了餐具的损毁,饭店再要求消费者赔偿巨额损失,这二辩就可以在消费者的赔偿的款项里获得相当的提成,获得经济上的好处;可能性三:这个二辩其实是隐于闹市之中的当代大侠,仇家一直在追寻他的踪迹。而他手持的这一对明晃晃的铜锣,则是二辩他随身携带的武器,他随身携带着铜锣,作为他防身的武器,如果有仇家找他麻烦,他亮出铜锣,与对方血拚到底,铜锣对于他而言,可以让他心理上的安全需要得到满足。
丁逸想了想,觉得这三种可能性都存在,到底哪一种可能性最大呢?
他是一个懒人,因此也不愿深想下去,于是直接问道:“你为何选择铜锣作为你的乐器呢?这么有个性。”
二辩回答道:“因为我祖籍香港铜锣湾,为了表示我不是个忘本的人,所以我随身携带着铜锣,并在学习演奏的时候,主修乐器就是铜锣。”
原来自己的三个猜想全都猜错,这让自认为自己很聪明的丁逸很是郁闷。但想或许除了二辩是铜锣湾人氏之外,还有其他的原因导致他来演奏铜锣而不是其他乐器,这其他的原因中,很可能有一些原因与自己的猜想相类似。于是丁逸不屈不挠,继续问道:
“除了你祖籍铜锣湾以外,还有什么原因,使你投身到铜锣演奏这一事业中去的呢?”
二辩很是惊讶,道:“你是怎么知道除了我祖籍铜锣湾以外,还有其他原因导致我演奏铜锣的呢?天才啊,天才,料事如神。确实还有其他原因的。”
丁逸心中不禁很是得意,瞄了薛宝钗一眼,看她也正用崇拜的眼光看着自己,更是感觉良好,呵呵一笑,谦虚地说:“我只是随便猜一猜,猜中了也不能说我是天才,只是运气好而已。你说说看,这些其他原因中,最主要的是什么原因导致你演奏铜锣呢?”
二辩崇敬地看着丁逸,道:“既然你已经猜了出来,我也不必隐瞒,其实我学习铜锣,主要是因为演奏铜锣很简单,只要‘咣’、‘咣’、‘咣’、‘咣’两片锣相互撞击就行了,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体能好,谁都会演奏。我不太懂乐理,最大的优点就是体能好,所以,我选择了铜锣,也可以说,同样的,铜锣也选择了我。缘分呐!”
“啊?!”没想到二辩竟然这么说,这个原因让丁逸大跌眼镜,但他也不能做出太过于惊讶的表情出来,否则让薛宝钗和二辩看了,明白他刚才并没有猜中,原先的崇敬之情说不定立即就转化为鄙视之心,这可万万使不得。于是丁逸点了点头,道:“果然和我的想法差不多。不过,你要是不懂乐理,在敲击铜锣时,如果敲不到节拍上,那不是会影响到乐曲的演奏吗?”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二辩道:“我在多年的辩论经验中,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在辩论的时候,谁的嗓门大,谁就显得理直气壮。敲铜锣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我不太懂乐理,敲不到节拍上,但是由于我力量大,所以我敲出来的声音就响,其他的乐器声音盖不住我敲的铜锣的声音。这样,别人也就只好跟着我的节奏来演奏了。我敲得快,别人也奏得快,我敲得慢,别人也奏得慢。随着我敲锣的声音,别的乐器也是闻鸡起舞夫唱妇随,这样往往会演奏出不一般的效果出来。随意而为率性而奏,很有印象派大师的风范,很受群众欢迎。还有,因为其他乐人都自然地随着我的节拍来演奏,所以我们‘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是不用再另外花钱请指挥的。这样又节省了不少的经费,综上所述,我敲锣的时候不敲到节拍上,对我们乐队来说,只有百利而无一害啊。”
“我真的很想问候你娘亲啊。”听了他的解释,丁逸在心中很礼貌地说了这么一句话,但为了他的个人形象考虑,这句话当然只能在丁逸的心里说一下,没有在嘴上说出来。
但他不甘失败,心想再问一下,说不定下面他说的其他的理由会和自己原先的猜想差不多,那自己就不至于大败特败,多少能给自己一些心理安慰,于是又问道:“还有其他理由使你走上了演奏铜锣的学艺道路吗?”
“有。”
“但请说来。”
“还有最后一个理由,就是我是个聋子,铜锣声音敲得再吵,我也听不到,心静自然凉。别人吵得头痛欲裂并我鸟事。看着别人痛苦的表情,我从中得到了极度的快感,没想到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啊。”二辩洋洋得意,侃侃而谈。
丁逸忽然有了一种想吐血的冲动。
但他仔细一想,忽然想到了二辩话语中的破绽,心想多亏自己聪明,否则就给这二辩骗了过去,笑道:“你胡说八道。你怎么会是个聋子?我讲的话你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听力根本未见有异常嘛,怎么会是个聋子?”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狗/娘养的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1-1-11 7:33:31 本章字数:3191
二辩道:“客官有所不知了,我虽然听不到别人的讲话,但我有个特异功能,就是我会读唇。你刚才说的所有的话,我虽然都没听到,但我只要看着你的唇形,就知道你刚才说了些什么,所以才能正确回答你啊。没有骗你,我真的是个聋子哎。耶!”
丁逸哑口无言,看他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乐于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可耻态度,丁逸的内心深处,沉睡已久已经打了几百年鼾睡得嘴角吐泡泡的暴起伤人的欲望,似乎又被唤醒了。
但他适时地想起了自己三年前的牢狱之灾,想起了冲动的惩罚,不得不压抑住自己冲动的想法。
薛宝钗对二辩的这个回答也是出乎意料,没想到这么一个能言善辩的二辩,居然是个聋子,这事说给谁听谁都难以相信,可看这二辩说得言之凿凿,仔细想来,丁逸说话的时候,他似乎的确一直在盯着丁逸的嘴巴在看,他的这种举动和他刚才讲的他会读唇的说法不谋而合,想来他是一个聋子,并且会读唇这件事,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可能性。
却见丁逸对二辩说了几个字,却没有发出声音,薛宝钗一愣之下,知道丁逸是想考考这个二辩,看他是否真的有读唇的本领,因此特意不发出声音,只做出些口形动作来。
薛宝钗刚才一眼看去,只见丁逸的嘴唇动了几下,但见他满面笑容,说的可能不是坏话,不过因为他没发出声音来,薛宝钗没有读唇的本事,也不知他在说些什么。
但见刚才还满脸堆欢的那二辩忽然收敛了笑容,面露愤怒之色,欲言又止,忍了一会,还是没有忍住,怒道:“你怎能骂人呢?虽然你是消费者,是传说中的上帝,但是我是无神论者,根本不信上帝,所以,就算你是上帝我也不鸟你,你休想无缘无故地骂我。我正式要求你道歉。”
丁逸笑了起来,道:“你果然会读唇,但你却理解错了。我并没有骂你,你是不是看我说了‘王八蛋’这三个字,以为我在骂你,其实我只是点了一道菜,叫‘王八蛋’,就是想问一下你,你们这个二十八星级的酒店,有没有这道农家菜,如果有的话,叫服务员给我们上一道,好久没吃这道‘王八蛋’了,很想吃。”
二辩看了丁逸一眼,顿了一会,道:“我们这里没有‘王八蛋’,只有‘狗\/娘养的’。你要不要?”
“难道他想找茬?”这是丁逸听了二辩的话之后,在心里的第一个反应。心想这二辩他要胆敢真和自己抬杠的话,马上让他吃不了兜着走,让他从此得到深刻的教训。经过这一教训后,让他从一个无神论者一跃成长为一个封建迷信的坚定信仰者——被打得每天都畏首畏尾疑神疑鬼的,一有风吹草动就大叫阿弥陀佛上帝保佑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再也没有今天这种二辩身份的真我的风采,从此以后让这二辩再也不敢嚣张了,也算是为更嚣张的人民群众比如丁逸等人除了一害,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薛宝钗见丁逸眼中凶光一闪,知道相由心生,心想丁逸定然是动了杀机,但薛宝钗是个心地善良之人,不愿这二辩仅仅因为几句话,就被丁逸喊来人修理一番,再说要是修理了他,也把今天她和丁逸这温馨和谐的场面给破坏掉了,殊为不愿,于是打了个圆场,道:“呵呵,‘狗\/娘养的’这道菜,还真好玩。不过我已吃饱了,不想再吃了。丁逸,你是不是也已经吃好了?马上结账吧,等一下我们开车兜兜风,看看大鸡\/鸡市的夜景,好不好?”
丁逸却没有理睬,扬了扬手,招来了服务员,道:“我今天倒真想看一看,这‘狗\/娘养的’,究竟是一道什么样的菜。服务员,给我们上一道菜,‘狗\/娘养的’。”
丁逸本不是一个认真的人,但今天他偏偏认真了起来,主要原因是咽不下这口气,他心道:“我作为堂堂的本书中的唯一男主角,今天岂能受这个小小二辩的气?不把他治服帖了,今后书中的任何一个不知名的配角都敢跟我叫板,那我的生活环境岂不是变得恶劣了很多?生存指数必将急剧下降,决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今天老子非点这道菜不可,要是菜单里没有这道菜,我看这二辩如何收场?他要不跟我解释清楚了,我不找人把他打得连他妈都不认识他,我就不叫丁逸。”
服务员听他这么说,愣了一下,问:“先生,请问您刚才说什么?”
“点一道菜,‘狗\/娘养的’。”丁逸道。丁逸只顾点菜了,却没有注意到自己该如何措辞,自己刚才这么表达,似乎是在骂那服务员为“狗\/娘养的”,这却不是他的本意了。
不过看服务员这种惊愕的表情,丁逸知道,这个二十八星级的“李阿花超级大饭馆”的菜单里,定然是没有这道菜的,明明没有这道菜,而这二辩却阴阳怪气地说有“狗\/娘养的”这道菜,那就摆明了是这二辩想要和自己作对,只待服务员给出“我们没有这道菜”的答复,或是服务员说出“请您注意文明用语,我们服务员也是人,你怎能骂我是‘狗\/娘养的’呢”的话,抑或服务员忽然脸生红晕,嗔道:“讨厌啦,你怎么知道人家的小名叫‘狗\/娘养的’啦”,总之,只要她给出一个否定本店有这道菜的答案,那这个二辩就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