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氓丁逸》第134/338页


“不相干的事,你想到哪里去了。”丁逸大义凛然地说。“只是我们中国人,作为礼仪之邦,不要在外人面前表现得过于亲密,否则会有被他人耻笑的风险。”
丁逸很巧妙地把方然和孙兰称之为“外人”,拉近了自己和薛宝钗的心理距离。只不知薛宝钗听他这么说,会不会因此在心里就自认为自己是丁逸的“内人”,这是值得各位言情小说的作者们认真探讨的。
“想不到你还是那么一个有民族责任感的人。”薛宝钗看了丁逸一眼,又道:“只可惜语文没学好,什么‘中国人,作为礼仪之邦,应该如何如何’,应该是‘中国人,作为礼仪之邦的子民,应该如何如何’。这样才对嘛。”
“又在抬杠。”丁逸捏了一下薛宝钗的鼻子,道:“小心我让你好看。”
薛宝钗这么一打岔,丁逸的心情多少好了一些。
两人说笑着,向电梯走去。
两人快要吃完了早饭,方然和孙兰这才下来。
方然也是化了一个淡淡的妆,现在已成人妻,成了郭林辉的妻子,与以往相比,更多了一些成熟的韵味。孙兰却和几年前相比,变化似乎并不太大。
还是那么――吸溜溜――性感。
上文的“吸溜溜”,是丁逸为了保持自己玉树临风的形象、适龄女性梦中情人的身份,而在内心深处将自己内心深处的形象中嘴角旁欲流出的口水吸回去的声音。
“今天觉得怎么样?”丁逸问方然道:“是不是感觉好一些?昨天酒喝得太多了,不难受了吧?”
方然“嗯”了一声,淡淡地道:“还好,不难受了。”
丁逸以前也见方然喝过酒,但似乎从来没有像昨天喝得这么多过。也不知什么事让她的心情这么不好。
不过丁逸却知道,方然的酒后康复能力是极其强大的。以前和她喝酒的时候,她前一天的晚上无论喝多少酒,但在次日早上,却连一点酒味都闻不到,就像前一天根本未曾喝过酒一样。不像他丁逸,昨天喝的酒,过了八十天之后,仍然能闻到他嘴里的淡淡酒味。
他喝了酒之后过了八十天仍能闻到他嘴里的淡淡酒味这个情况,说明了以下两点:一、丁逸虽然在日日酒精考验之下,酒量颇大,但他分解酒精的能力却远不如薛宝钗;二、第八十天仍能闻到丁逸嘴里的淡淡酒味,说明他在第七十九天的晚上又喝多了酒,所以到第八十天仍能闻到他嘴里的淡淡酒味。
但不管丁逸情况如何,方然酒后的回复能力确实很强,这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昨天醉醺醺的她,今天就像没事人一样,非常清醒冷静,丁逸望着她熟悉的面孔,感觉真的和以往一样,只是不同的是,似乎与以往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相比,方然变得更淑女了。
她和丁逸之间,不再像以往那样随便了。
换句话说,丁逸已经成了她的外人。
当然,不会因为丁逸成了文字意义上的她的“外人”,方然她就自然成为丁逸的“内人”。
人生,远不是在电脑上打上几个字,耍一下小聪明,动几下嘴皮子,1+1=2,想当然地修修辞这么简单――不会因为在字面上理解:因为你是我的外人,所以我自然而然就是你的内人。
远不是这样的。
不是的啊,小朋友们,人生可复杂得很呐!
丁逸想问一下郭林辉的近况,但见方然昨天心情不好,丁逸心里判断,应该是方然和郭林辉闹起了矛盾,所以才导致她昨天醉酒的情况。
但如果刻意回避这个话题,似乎反而更不自然了。
并且,他也确想知道郭林辉目前的状况。
于是他问道:“锅子现在怎么样?好久没见他了。这次来,他怎么没跟你们一起来?”
方然道:“他要上班,很忙,没有时间来。”说完这话,她还强笑了一下。
但丁逸总觉得她的笑有些假,并不是发自内心的那种笑。这更加深了丁逸的判断,郭林辉和她之间,定然存在一些问题。
但她和郭林辉之间的事,似乎并不想和丁逸多说。
“你们以前来过这里玩吗?认识不认识路?知道去大鸡\/鸡山怎么走吗?”方然岔开了话题。
“没来过。”丁逸答道。“但车上有卫星导航系统,是国产的北斗南争西战东伐系统,因此也很方便,不会迷路的。你们以前也没有自己来过大鸡\/鸡市吧?”
在得到方然肯定的否定答复之后(所谓“肯定的否定答复”,意思是方然很肯定地确认她们以前也没有自己来过大鸡\/鸡市),丁逸又问道:“那你们是自己开车去还是坐我的车让我载你们去?”
方然想了想,又看了孙兰一眼,再看了薛宝钗一眼,作犹豫状道:“要是我们都坐你的车,你的车会不会太挤了?”
听她的意思,好像并不抗拒和丁逸他们同乘一辆车去。
丁逸这么问方然,而方然这么回答,摆明了就是想坐他的车一同前往。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拼车?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1-1-17 8:52:02 本章字数:3288


这道理就像一个男生问女生道:“让我亲一下好吗?”女生如果回答说:“别,天太亮了”或“不,人太多了”或“NO,环境太嘈杂了”或“噢,讨厌啦”等等这种虚弱的借口而不是断然拒绝的话,只要是这样类似的回答,那就等同于“Comeonbaby,快来kissme吧,我都等不及了。”说穿了,“别,天太亮了”或“不,人太多了”这种类型的回答,其实就是女生们“完全同意”的另外一种委婉的表达方式。
如此表达,是女人们天生的矜持特性使然。
这个结论是《恋爱宝典》作者的不传之秘、沥血心得,在某次酒后,与本书的作者大人推心置腹推杯换盏之际倾囊以授的,所以本书作者大人才能把这个结论写出来,与诸位读者朋友们共享,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至于《恋爱宝典》的作者为什么会和作者大人在一同喝酒并喝得酩酊大醉,这是因为他当时经历了人生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次失恋,说得更清楚一些,也就是他的第二百八十七次单相思失败,导致心情极其不好,所以他才会酒后吐真言。
以上他总结出来的这个结论非常珍贵,其理由是,《恋爱宝典》的作者在总结出这个结论之后,次日就因为失恋太痛苦导致想不开进而上吊自杀了。
因此,这也是他有限的人生和无限的失恋当中总结出的最后一个重要结论,所以这个结论弥足珍贵。
如果有人因他没有成功的恋爱经验而对他的作品《恋爱宝典》的可靠性进行质疑的话,那作者大人就会对这些质疑之声予以哂笑了:请问写《射雕英雄传》的金庸会点穴吗?再请问导演《星球大战》的撕皮儿伯格会开飞船吗?还请问身为做鞋协会会长的人,真的能做得出好皮鞋吗?所以说,从没有真正谈过恋爱的人,并不能因此说他就写不出质量上乘的《恋爱宝典》,不过这个话题这与本书的主题无关,在此略过不提。
薛宝钗没想到方然竟然会愿意和他们同车前往,有些出乎意料,因此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却压抑住了,强自一笑,作大方状,道:“人多好啊,人多热闹些。我们就坐同一辆车去吧,在路上也好说说话。”
没想到孙兰的表情却似乎有些不自然,道:“随便,你们看着办。不过,我还是想我们分别开两辆车去。又不是没车,一辆车坐四个人,确实嫌挤了。”
忘了告诉各位观众了,昨天孙兰已经告诉了丁逸他们,她和方然是自己驾车来玩的。乘坐的是方然的坐驾。
“就是停在门口的那辆,红色的,车牌号是圈圈又摸摸。”孙兰昨天这么对丁逸和薛宝钗说过。
当然,这个“圈圈又摸摸”的车牌号,是经过技术化处理的,就像是A片里的马赛克一样,作用是不给其他无关人等看到具体的车牌号,其目的当然是为了保护书中当事人的隐私了。
昨天孙兰的这句台词还历历在目,但由于作者大人的失误,忘了将这台词记载在前面的章节里,因此造成许多读者对此事并不知情,因此在这里,丁逸代作者大人向众位读者道了个歉。
丁逸昨天在携薛宝钗出门兜风时,一眼就看到了停在门口的车牌号是“圈圈又摸摸”的红色跑车。
丁逸知道这款车,她们开的车名叫“超级跑狗”,英文名叫“super_run_dog”,是有三千多年历史的“汪汪汪”汽车公司的产品,属于“小白”系列,也是世界名车,在性能上,和自己开的超级跑驴有得一拼。
从孙兰口中得知,这超级跑狗是方然开来的。是方然现在的坐驾,已远不是三年前她老爹代她买的那辆十几万元的低档小车了,可见狱中方一日,人间却也是一日,虽说狱中的时间概念和自由世界里的时间概念虽说是完全相等的,不像封建迷信小说里说的,什么天上方一日,地上已十年了。不过虽然无论在狱中还是在外面,时间的概念是一样的,但是在狱中,却不知道了很多的东西,比如说不知道人间已经是旧貌换作了新颜,不知道旧人换成了新人,也不知道方然的旧车换成了新车。
丁逸很是感慨。
丁逸判断,方然换车的内在原因是:她老爹的企业因为已经改了制,就不再是国有企业了。他老爹成了私营企业的最大股东,既然财产是私有的,私有财产是受到保护的,所以他也不用再像以前当国有企业老总一样这么低调,再加上方然是她的独生爱女,因此方然提出的不太非分的要求通常他都会满足,所以,方然就得到了这部她心仪已久的超级跑狗。
超级跑狗是很适合女人开的跑车,精致而小巧,但却马力强劲,很有些隐喻某些女人外表虽精致,需求却很强烈的内在特征,因此颇受某些女人的欢迎。
丁逸想到了自己和方然过往,她似乎也是这样的女人。
外表精致美丽,内心却有着火一般的激情。
她在床上的表现,也像是火一样,充满了主动,充满了进攻性。
这却和孙兰有着鲜明的对比。
虽然孙兰表面风骚,形象性感,甚至在和丁逸第一次见面时,就借着酒意,主动去撩拔丁逸,在酒吧的桌下,用脚去碰擦丁逸的下体――即丁逸的最下面的身体――即丁逸的脚,但她来到了主要战场――床上时,却不像她在上床前表现得那么风骚。
甚至还有些保守。
虽然丁逸和孙兰两人在床上就像在做第八套广播体操一样,也变换了若干个姿势,但总体来说,孙兰是被动的,这和方然的主动攻击性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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