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红帐暖》第12/189页


  不过这回裳大家肯定不是要他们救狗的,倒是很有可能把他们当狗肉卖。
  用手指轻轻在青后背戳了一下,意思叫他赶紧拒绝。
  青却不理会她,站起身长揖一礼,“多谢大家收留咱们,咱们定会为您效力。”
  裳大家甚是满意,笑道:“不用多礼,既然是同路本就该相互照顾的。”
  三春深觉青的回答很有深度,他说的是效“力”,可不是效“肉”效“屁股”啥的。这话虽没表明,其实就是在拒绝,端看这位“大家”听得懂,听不懂了。
  很明显裳大家没她那么高的解读能力,而且她对青很有好感,那双勾魂夺魄的眼睛有意无意地搭在他身上,那模样颇有几分挑逗。
  三春暗暗猜测,她大约是喜欢青这样的型男,对自己这种小白脸似乎不大感兴趣。而那在竹简上的关于青的“大用”,想必很有些留为己用的意思吧。
  她掩嘴偷笑,坏心的幻想不知裳大家对青用强时,他还能维持几分的冷静?
  事实证明青没有她所想的那么软骨,他的厉害也绝不是说说就完的。在面对裳大家这样的绝代尤物,他竟丝毫不动心,目光只关注在手中茶杯上,甚至连瞧都不会多瞧她一眼。
  三春暗自佩服,忍不住在陪他出来时多嘴问了句,“你见美人不会动心吗?”
  青横她一眼,“怎么可能?你没见我一直没敢瞧她。”言外之意,要是瞧了,未必能抵得住诱惑。
  诚实坦白的男人永远是最可爱的,她欣赏之余,不禁又有些心伤,他对裳大家尚且能动心,怎么对她却一点不见喜欢?
  因这一句话,她回去后就找临车的鹊兰姑娘借了一个铜镜,对着左照右照瞧了半天,终还是找不到自信。
  她问鹊兰,“我长得不美吗?”
  “美矣,美哉,我甚是喜欢。”鹊兰对着她嫣然一笑,露出两个小虎牙,魅惑的小眼神一勾勾地在她身上瞧着。
  鹊兰是裳大家最倚重的当红歌舞伎,据说舞艺超群,颇受各国贵族的喜爱。三春觉得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也很友善,只可惜哈她哈的太厉害,经常挤到她和青的车上来,想尽办法勾引她,让人很是苦恼。
  其实对这个美丽的女孩,她也不想让她失望的,奈何她确实没长某个东西,想对她怎么怎么样也不行的。
  而她这种不温不热的态度,让鹊兰愈发锲而不舍,某一日青不在,她突然一把抱住她,抓起她的手放进她怀里,低声喃喃:“我想与你欢好,可否?”
  这么直白的话,吓得三春几乎夺车而逃。她手底下软绵绵的触感更是让人发狂,一把推开她,高呼一声:“救命……”
  好容易甩开她跳下车来,再一看周围人已不知何时聚了许多人,都用鄙夷的眼神瞧着她,那一脸讪笑,也很叫人无所适从。他们大约是在怀疑,她某些方面的能力不行吧。
  她不禁也有些讪讪,幸好她不是男人,这种男人的自尊受损的心情她体会不到。
  这鄙视的目光,她只当这是众人对她的膜拜了。试问普天之下能拒绝的了鹊兰这等美人的,也没几个吧?
  别人如何看她这个男人,她并不怎么在意,令她郁闷的是鹊兰也就十四五岁,胸部却长得比她大许多,这让身为熟透女人的她,情何以堪?
  呜呜……(>_<)……
  ※
  裳大家的耐心一向很有限,第一次被他们推脱过去,第二次却无论如何也推脱不了了。因为这位媒婆出身的佳人,很明白的告诉他们,要让他们加入歌舞队。
  两人自是不愿,青断然拒绝,那个什么效“力”之说又再提。这回也很明白的讲清楚,是力量的“力”,不是别的什么。
  裳大家见两人绝无加入歌舞队的心思,虽没把他们赶出去,却也不再对他们另眼相看。
  随后反差的待遇说来就来,他们先是被从马车上赶下来,接着编入护卫队,做了两名剑士。
  一日两餐照先前比相差太多,那两个女奴再见他们时也都鼻孔朝天,再不肯多瞧他们一眼了。
  在歌舞队里剑士的地位不算低,比杂工和奴隶都要好,但到底不如裳大家贴心的摇钱树更惹人疼爱。
  青和三春也算是吃过苦的,对这种转变并没觉多难过。不过别人却不这么想,那些原本看他们不顺眼,瞧在裳大家面上还有三分惧意的剑士们,这会儿再无顾忌。
  这不,管事刚把他们介绍给护卫队,立时便有一个横肉大汉站出来。
  他双眼一瞪,咧着满口黄牙厉喝道:“小子,你算哪块地里长出来的葱?”
  三春见他看得不是自己,立刻躲到一边。她不是葱,葱哪儿有她白啊?
  青闻言一晒,“你这是要挑衅吗?”
  “然。”
  “如此便请吧。”
  他微微一礼便不再多言,只是手腕一抖,剑走银花,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再定神时不由倒抽了一口气!他的长剑直直地指着横肉大汉的咽喉处,而横肉大汉的黄铜剑斜斜地插在剑鞘里,连拔都没来得及拔出来。
  只消有眼睛的都能看出两者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众人根本就没有看清他们的动作,战斗便已结束。
  地上留下一具尸体,面目狰狞可怖,一滩鲜血隐隐从身下冒出来。
  
  第十四章 春花红血膏

  面对这种情状,所有剑士似是都习以为常,该谈笑的谈笑,该做事的做事,没有半个人理会那具横陈的尸体,也没有人站出来说半句话。就连管事也没多瞧一眼,满脸严肃的继续给众人分配工作。
  青还剑入鞘,似觉得“怪不落忍”的,抬腿在大汉屁股上踢了一下,让他在黄泉路上跑快点。跑得快,淘生的也快。
  三春眼看着有杂工过来把尸体拖走,心里万般不是滋味儿。这是一个强者的社会,不是人与人之间的道理,而是剑与剑之间的道理。人们之间只能用剑来说话,你要觉得高兴,可以对任何人拔剑,而死在别人剑下也是一种荣耀,所以不会有人觉得诧异、惊奇,他们已经习以为常,这样被人杀死的不知凡几,死多了也便不觉什么了。
  这个时代的会剑术的分几个等级,最低等的是剑士,上一级的是剑师,最厉害的莫过于宗师。剑士也分许多等级,像这种为歌舞队护卫的是低级中的低级,再好一点伺候贵族,做贵族家被称为武剑士,而为国家效力的,则是武士。
  像青这样杀人于无形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构成剑师级别了。
  青自此一剑而成名,护卫队里每天找他比剑的人不断,就连路过的镇县里都有人闻名而来。
  其中最要命的是一个叫剑十三的家伙,因为他每次挑衅都是找三春,而不是青。
  这点让三春很是不解,她大胆地问:“我和你有仇吗?”
  “然。”剑十三答的很痛快。
  他说着忽的双眼暴突,指着她鼻尖怒吼,“你个小儿,恬不知耻,鹊兰是天上仙女,你也敢拒绝,真是胆大包天。”
  三春一阵错愕,闹了半天他这么针对她,原来是因为对鹊兰有意。
  她说怎么看他眼熟,原来就在十天前,她还见过他。
  那日他捧着几株野花走到鹊兰面前,求恳她,“爱慕阿兰日久,但求欢一夕,明日奈何?”
  鹊兰掩袖一笑,“兰无暇,勿怪。”说着话故意挽起三春的胳膊,整个人几乎倒在她身上。
  那时三春只想着怎么摆脱鹊兰这贴膏药,竟没多瞧他几眼,只约摸记得他长相平平。
  后来她问鹊兰,“俊郎相邀,你为何不去?”
  鹊兰幽幽一笑,“若真是俊郎,必然要往的。”
  她这才明白,原来这是嫌人家长得丑了。在这个迷恋美色的时代,男人喜欢美人,美人喜欢俊男,在对美色的执着上,女人甚至有时比男子更甚。
  现在一个大活人站在眼前,仔细瞧去,这个剑十三确实长得黑了点,而且他的身份太卑贱,想得到女子欢爱确实很难。在七国之中,连名字都没有只以数字命名的人的出身,都不会太高。
  剑尖指上鼻尖,三春表现出来的仍然是一派从容,她咧嘴笑了笑,“你若喜欢鹊兰,大可追求,何必纠缠于我?”
  十三被人窥见心思,脸红了红,随后高声怒叫:“你个小儿,我要和你比剑。”
  三春看了看一边青,他右手握着剑柄,左手有意无意地轻弹,双眼更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好像对她这种窘况视而不见,又好像是纯粹等着看好戏的。
  她知道他这是摆明了不会帮忙了,不由暗叹一声。这都怪她,昨天非得说什么自己剑术很高,比他一点不逊色,惹得青大为兴趣。而现在恐怕他就是要等自己动手,也好见识一下她的不逊**。
  可惜啊,大话容易说,现实很残酷。她不使剑已经两年,要想重新拾起来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眼珠一转,手指轻轻在那指着自己的剑尖上一捏,脸上笑容灿如朝阳,“比剑可以日后再比,此时百花盛开,不如咱们研究一些养颜之法,定能让你肤白如雪,惹人喜爱。”
  十三听得大动,他从小就长得黑,常被人耻笑为“黑炭锅”,还从没听说有什么法子可以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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