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乍泄》第128/136页


  只是婚礼上陆之和也在,倘若爸妈过来,她跟陆之和的关系就会曝光,而一想到自己的父母要和他真实地见到面,她就浑身抗拒。
  想到这儿,乔麦咬了咬下唇:“淇淇,别请他们,我不想他们来,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等到婚礼结束,给他们送点喜糖就好。”
  莫淇淇对她反应并不意外,事实上她就是觉得她可能会不舒服,所以在邀请之前特地跟她确认一次:“好,那我不请他们。”
  吃过午饭,两人继续选婚纱,聊细节,一直忙到傍晚。
  乔麦手机嘟嘟两声,进了条微信,打开一看,是陆之和发来的,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她低着头回复,莫淇淇好奇地凑过来看一眼,戏谑地:“哟,这太阳都还没落山呢,就催着你回去啦,查岗查得可真够早的。”
  乔麦笑了笑,觉得她跟陆之和的关系有些颠倒,她平时不管他,他倒是看她看得紧,稍微晚回去一些就问来问去。
  [我们还在看婚纱,吃过晚饭再回。]
  发完这条她又想起件事,把短信箱里的几个菜鸟驿站取货码发给他:[对了,你帮我去取几个快递,我怕我回来的时候驿站关门了。]
  陆之和回了个好字。
  莫淇淇在旁边看着两人聊天,憋了半晌,没憋住笑:“哈哈哈哈哈,没想到陆哥这样的豪门总裁有天也会沦落到帮人取快递。”
  乔麦笑着敲她脑门一下:“你家程森不是一样帮你拿,还笑话我们,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
  莫淇淇理直气壮地叉腰:“但陆哥特别违和啊,你想啊,他平时手底下管着那么多人,肯定特别颐指气使的,有老板派头吧,你说他那些下属能想象他们高高在上的老板给人搬快递的样子吗?”
  乔麦脑补了下,好像是有点好笑,但有什么办法呢,男朋友可不就是拿来这么用的么。
  晚饭后,她跟莫淇淇告别,回到租住的小区。上楼,掏钥匙开门,陆之和正在餐桌对着电脑处理公务。
  听见她回来,他从屏幕前抬起头:“快递给你拿回来了。”
  乔麦看见餐桌上堆着好几个纸箱子,小跑过去抱着他亲了腮帮子一口:“谢谢。”
  然后才转身去拆快递。
  她先拆了两个小盒子,最近买的东西有点多,自己都不记得买了些啥。
  拆着拆着,觉得那个最大的纸箱有点可疑,她好像没买过什么大件。
  把那个纸箱抱到身前,还挺轻的,她拿剪刀顺着透明胶带的缝隙划拉下去,打开纸板,揭开泡沫保护层,顿时愣住。
  小时候陪伴过她的那个粉色玩偶,她怎么都找不到同款的那个粉色玩偶,此刻静静地躺在箱子里。
  乔麦整个人懵掉。
  良久,她才慢慢伸手,将那个娃娃从箱子里拿出来,上下左右,翻来覆去地看,无论大小还是触感,仿佛都和从前一模一样。
  这怎么会……
  她没买过啊……
  随后,乔麦反应过来,难以置信地望向陆之和,他正好整以暇地靠着椅背,安静地看着她,将她脸上的表情尽数收进眼底。
  乔麦眼睛开始蓄水,很快泪珠便大滴大滴地掉下来,她把娃娃抱进怀里,脸埋在里面,哭得肩膀一抽一抽。
  陆之和起身过来,把她抱在怀里哄:“别哭,你一哭我就受不了。”
  乔麦根本停不下来,娃娃的毛绒表面被打湿了一大片,陆之和抽几张餐桌上的纸巾给她擦泪:“再哭娃娃就湿透了。”
  乔麦抽泣地:“你从哪儿找到的……”
  “我托人打听到原来的生产厂家,拜托老师傅给你重新做的。”
  听他这么一说,乔麦哭得更凶:“你为什么……”
  她话没说完,陆之和安抚地摸摸她的脸,低声:“我不想你留下遗憾。”
  小时候她心里的缺憾,他一点一点地,都想给她补回来。


第76章 门当户对。……
  陆之和送给乔麦那个娃娃, 被她很珍惜地放在床上。
  虽然早已过了抱娃娃睡觉的年纪,但她还是每天抱着睡,尤其当他出差, 家里没有人陪,娃娃就是她的慰藉。
  尽管已经过去很多年, 乔麦依然记得那天放学回到家,发现娃娃不见, 她妈妈轻飘飘地说太脏已经扔掉时, 她心脏碎掉的那种感受。
  小时候家里经济不是太宽裕, 父母几乎没有给她买过玩具, 那个洋娃娃还是外公买给她的。
  明明只是有点脏了, 并没有坏掉,只要洗一下就好, 妈妈却直接扔掉。
  后来长大,发现网上有些养狗狗的人, 都不会把狗狗喜爱的玩具扔掉,而是洗干净晾好再还给狗狗。
  乔麦不知道当妈的如何能做到如此忽视女儿的情感需求, 或许就是这些点滴小事, 导致母女之间的关系一直很疏远。
  同样的小事,陆之和却注意到了,注意到当年的小女孩还停留在原地, 等待她那个永远回不来的洋娃娃。
  他替她找到同款, 也填补了她心脏上敞着漏风的那个大洞――瞧, 真正喜欢她的人,是会注意到她的情感需求的。
  自那以后,乔麦发现自己更加喜欢陆之和,仿佛陷入第二次恋爱。
  看见他会脸红心跳, 牵手内心就欢呼雀跃,甚至在床上被他触碰时,感官都比从前敏锐。
  他对她这么用心,她也想回赠他礼物,但思来想去,不知道送什么好。
  乔麦上一段恋情是在大学,那时她只是个穷学生,陈陌家境虽然比她好些,但放在本地人里横向比较,也算不得什么。
  那时恋人之间互赠的礼物,就是口红,项链,鼠标,键盘之类的小件。
  显然现在送这些给陆之和是不合适的,价值太低,且不符合他身份。
  乔麦实在想不出好点子,便去找莫淇淇商量,莫淇淇给她出主意:[你要不送他块表?]
  此时已晚上十一点多,她宿在顶层公寓。
  陆之和坐她身边,倚着床头翻看一本外文书,腕骨上的表已经被摘下来,随意地放在床头柜。
  乔麦视线越过他,看一眼那块表,表盘设计繁复,无数小齿轮咬合相扣,是很贵的牌子。
  陆之和衣帽间有个很大的玻璃柜,里面摆满了像这样的表。
  乔麦曾经好奇查过价格,有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这么贵的表在他眼里就是寻常配件,不用时就随意搁在茶几,浴室,或者床头柜。
  乔麦微微叹气,默默地给莫淇淇发过去一个小人儿举着四十米大刀砍人的表情包。
  [送表?我疯了吗?你把我两个肾卖了我都送不起。]
  莫淇淇回了个跪地磕头的表情包:[爸爸我错了。那要不然送他个领带夹?]
  乔麦想了想,领带夹她倒是负担得起,只是意义稍显不足,不如他送她娃娃那么用心:[还有别的推荐吗?]
  莫淇淇:[要不送个游戏机,PS5?]
  乔麦:[他不打游戏。]
  莫淇淇:[要不然送雪茄?]
  乔麦:[他不抽烟。]
  莫淇淇有点没招了:[哎呀我看干脆就把你送给他,别穿衣服身上绑几根红带子,再打个蝴蝶结,保证他喜欢。]
  乔麦没忍住,噗嗤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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