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至芳菲春将尽》第70/225页


  周泰那伙人治好了哈森的过敏症,同时也治好了他的轻度自闭综合症,自从他在路上发现闪电对他有好感以后,他血液里流动草原男儿的对马匹的嗜好无限量地爆发了,他利用一切机会接近它:主动喂它吃的,主动牵它出去遛遛,给它梳毛,洗澡,甚至还给闪电做心理咨询师--------估计是叫闪电继续忍受我这个不识千里马的“主人”,简直比专业的马夫还尽心,到底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我暗暗叹气,只希望他不要因为一匹马造我的反才好,就像吕布为了一匹赤兔马而杀了丁原一样。
  不过很快我就的发现自己想多了,哈森虽然爱马成痴,但是“爱之有道”,到了会稽以后,他教我学鞭子时,比以前用心多了,每一次都不厌其烦地示范动作要领,对我也比以前严格,一定要我完全掌握他教的技巧,虽然还是不爱说话,但是他通过细微的动作无声地告诉我:他在尽心教我了,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让他骑一下闪电呢?
  只是这样一来,我吃的苦头就多了,不单单是手心磨出了茧,更烦人的是他身上的气味。
  不知是不是人老了的缘故,哈森身上的膻味越来越重,教我练武时,时而不时地冲入鼻子里,我曾有几次要作呕,为了维护他的自尊心,我不得不强忍着,可是我的一片苦心没有换来哈森爷爷的觉醒,到了冬天,他甚至洗澡的次数也减少了,而且他的身上不但有膻味,还有闪电的味道。
  我曾偷偷地让刘婶提醒他注意个人卫生,可是刘婶给我的反馈让我啼笑皆非:他说,人老了,不能经常洗澡,而且这里的水远没有他们草原上海子里的水洁净,而且他还一本正经地说,是周泰那伙人给他吃的药,加重了他身上的膻味。
  真想不到,这人还挺会强词夺理。好吧,我还是做尊老爱幼的好青年吧,不过我跟刘婶李婶约法三章:以后大蒜,孜然八角等不许进门,连韭菜也不可以。
  这点让哈森很不开心,他深邃的双眸光芒闪烁,高瘦的腰板挺了挺,对我严肃地抗议道:“没有洒孜然的羊肉不是羊肉,公子在剥夺我吃饭的权利。”
  看看,我教育得好啊,一个雇员也来跟我谈吃饭的权利了,再这样下去,我怀疑他要跟我谈必须尊重他人身上的体味问题了。
  有一次,哈森偷偷骑上闪电,在树林里疾驰了若干圈,被我发现后,他不但不认错,反倒目光灼灼,振振有词:“锋利的宝刀如果不用,会生锈,聪明的脑子如果不用,会变笨,我们草原上有一句话,将优良的骏马栓在马厩里,如同亵渎天神的恩赐,天神会惩罚这个不敬的人。所以公子,如果不想被天神惩罚,请你多骑马吧,不要再坐马车了。”
  为了舒服,我现在出门办事都是坐马车的,马车多好啊,不怕风不怕雨,还可以躺在里面看书小憩,可没想到竟然犯了哈森的禁忌,看来以后没好日子过了,我叹了口气。
  果然,和我说过“大道理”之后,哈森又给自己增加了一项教学任务:教我骑马,他很严厉地纠正我骑马姿势的不当之处,对于我的懒散也寒看不惯,有时我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上次佛像在白兔镇显灵后,他良心发现,发现他以前不认真教我是极大的罪过,所以现在拼命地补偿回来?
  我甚至怀疑他的下一步,是不是教我练剑?话说卞迎雪赠剑的时候,他也是在场的,当时还脱口而出:“真是一把好剑!”呢。
  只是他会剑术吗?好像没听沈氏说过。
  那他到底是什么人呢?真的像他所说的:自小在草原放牧,后来辗转到了中原,曾受恩于沈氏的先夫,五十岁时,妻子死了,他为了报答沈氏先夫的恩情,给沈氏做了护院,时间飞逝,转眼已是十年。后来见沈氏和我投缘,再加上沈氏也请他“教”我“武艺”,他这才来到我身边。
  难道他以后就这样跟着我啦!我偷偷地看了一眼对着满桌子海鲜愁眉苦脸的哈森,忽然觉得自己很作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许 诺

  我现在的生活很惬意:佛像的制作进展顺利,所有的订单都可以如期完全;百忙之中两个弟子的功课没有落下,小曹已经会画彩色的人物画了;至于骑马练武方面,在哈森的督促之下,我的进步不小。
  衣食住行无虞,教书育人不倦,这样的人生很有价值!
  可惜,这些都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会结束。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也曾无数遍想象过见面的情形,可是他真的来了,我还是很惊慌。
  吴允节,或者说吴侯,他今天穿了绿色的一身,到了江东以后,我还是头一次看到他作这种清澈如水般的儒生打扮,有点家常,有点恍如隔世,总之,在他踏进我的新家大门的时候,我有一刹那的失魂落魄,茫然无措。
  他的身后只有若雾,而我的身后,只有曹赋应。
  郭琳珺到她兄嫂那里去了,刘婶李婶上街买东西,哈森,在外面骑马。
  我的魂魄归位之后,挣扎着对他行了见先生的打礼,他皓腕微抬将我扶起来,笑得如同朗月清风一般:“弟子,这就是你的弟子吗?”
  他是看着我身后的曹赋应对我说的。
  我嘴角轻勾:“是的,不过他只跟弟子学佛像画,别的,弟子没有教他。”佛像画不是他教我的,所以严格上来说,曹赋应不是他的徒孙,用不着对他毕恭毕敬行大礼。我这样说,是希望他不要为曹赋应刚才没向他跪拜感到不舒服,一个人受惯了别人对他动辄跪拜行礼,如果看到一个例外的,可能会心里不舒服。
  他又举目看了一眼曹赋应,这才看向我,似是不胜唏嘘一般:“你这弟子,和你刚做我弟子时一般大呢。”
  看样子他是要我报他的恩情了。
  曹赋应见我们两个大人站在那里打哑谜,想必也感到奇怪,他往前走了一步,和我并排站在一起,抬眼看着我,眼珠子乌溜溜地转,似是等待我的吩咐。
  我对他笑道:“赋应,这是富春的吴公子,是先生的一位故人。”
  曹赋应脆生生地朝吴允节问了声好,我看到吴允节的脸上并没有任何不快,提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然后我将他和若雾迎到客厅,正打算泡茶,却听到他不紧不慢地说:“今天我来,有事和你详谈,书房里也许更合适。”
  我忙起身将他带到书房,若雾很自然地和曹赋应找别的主题消磨时光。
  在他的注视之下,我有点不自然地给他泡了茶,低眉垂目地端给他,这才坐在他对面的一张椅子上。
  书房里十分安静,我甚至能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心里既盼着他先开口,又怕他一开口,我就无法应答。
  还算我幸运,他的第一个问题非常家常:“你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陪笑道:“还习惯,这里离作坊很近。”
  我的笑容有几分勉强,所以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现在好像很怕我?为什么?”
  我心想,能不怕吗?在这片土地上你拥有生杀大权啊!这个明知故问的人!
  所以他这笑容还有问出来的话,都让我有点心惊肉跳,忙定了定神:“严师出高徒,弟子见了严师,总归会害怕的。”
  他稍稍凝滞了一下,轻声问道:“我是你的严师吗?”是个标准的反问句。
  我的喉咙顿时有点干涩,望着他那张看似幽潭深井般的脸:“那是自然,因为我是高徒。”现代人骨子里的调侃本能让我不假思索。
  他怔了怔,又感到好笑般,目中渐渐有了暖意:“芳菲,有时候你说出来的话令人发笑,就像你以前判断说榴川不深,是因为人工挖成。”说完,他停了一下,如同回首往事一般:“以前,你会爽快地答应陪我划船,全无现在的拘谨。”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如果你还是以前的你,我犯得着拘谨吗?我心酸地想道。
  我看着他身上的绿衣裳,想起那些个阳光清新的上午:豆蔻年华的我是多么渴望见到他,愿意陪他做很多事情,那时候的他,是我前世今生最喜欢的那一款:一个话不是很多的理科男,既没有文人的自负和自怜,也没有武人的狂放不羁,静静地站在绿色交织的树林里,仿佛在深情地等着我的到来,他既是温文尔雅的君子,又是邻家随和的同龄男生,不像秦建之那样被捧得如同天上的寒星,遥不可及,也不像秦彰之那样,把个好端端的房间弄成了山大王的山寨。
  在同龄异性很少见的沁园里,他活香生色地活在我的无限烂漫想象里,当仁不让地成为我这一世最完美的初恋情人。
  所以我鼻头发酸,双目渐红:“因为那时,我很喜欢你。”说这句话的我,是真实的我,不是那个披着林芳菲外衣的古人。
  我的直白让他很吃惊,他一副想站起来,又犹豫的样子。我的眼泪已经夺眶而出:“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当时,你正在石头后面看书,而我正在唱歌跳舞,心情很好,你的出现,让我感到很不自在。”
  其实,那会子我还感到晦气,只是身份低微的我不知道,黑色,在这个年代,是十分尊贵的颜色。我当时向他行礼是出于职业的本能,不是因为他穿着黑色的衣服。可在他眼里,却是我这个小丫鬟很会察言观色,在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的情况下,光看人的衣服就乱行礼,是个标准的奴婢,所以当时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其实那是阴差阳错。
  而现在,我对面的人脸上的惊讶之色慢慢褪去,他没有打断我。
  想起往事,我的感受颇多:“那片林子是我经常蹦蹦跳跳的地方,因为抄书抄得太久了,需要活动活动筋骨,可有人在,不能不讲仪态,所以后来我就不大去那里了。”
  :“接着,我无意中得到你找来的碑文拓本,那种字体正是我喜爱的。出家人最讲缘分,所以,我觉得和你的缘分不浅。”
  我很平静地看着他,没有羞涩,没有不安,好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
  :“再后来,在二公子的书房,给你找了一本书,算是帮了你一个忙,我很高兴,因为觉得自己不欠你的了,我们之间扯平了,所以觉得和你是平等的。”
  他的嘴唇嗫嚅了一下,料是在想“平等”的含义,可我知道,他理解的平等和我理解的是不一样的,所以我的喉咙有点发苦。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请我划船,我当然是高兴地接受,不会有任何拘束。”这些话在我肚子里憋了那么久,终于可以说道说道,有种一吐为快的感觉。
  :“可惜,那时,先生,不,公子,对我,却是完全无意的啊。”我自嘲般感叹道,正眼直视,泛起酸楚。
  对面的他有点瞪目结舌:“你,为何这么说?”
  我心中的酸楚更甚:“你送给我兰草,并无特别的深意,只是因为可怜我手上不佩戴饰物而已。”
  那时我先是满腔欢喜,可他后来不无揶揄地说出原因,我顿时失望之极。
  他有点古怪地看着我:“你相信我说的话?”
  我苦笑说:“回到百花洲之后我失望极了,也很难过。”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老是认为他对沈艳兰也有情意,他们曾经很有默契地相望,所以他对我无意也是很正常。
  直到现在,我还是弄不清楚,这艳兰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我曾经喜欢的两个人,她都有意无意地接近过?甚至意味不明地挑唆过什么?到底是希望我离开还是留下?
  正在暗自神伤,眼前有一片绿色在移动,他站了起来,在房中先是走了几步,略带紧张地看了看我,犹豫了一下下,却又坐回到椅子上,依然和我相对而视。
  他的嗓音有点嘶哑:“过去的事情,如果让你难过,就不必再提起了,怪我以前没有跟你明说。但是后来你我相处甚好,你为何又怀疑我的心意?所以历尽艰难,来了吴兴也没去富春找我?”
  我怏怏地说:“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以前已经说过了。”上次我是怎么解释来着?没钱?对,说的是没路费,他肯定是不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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