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至芳菲春将尽》第72/225页


  他的嘴唇嗫嚅了一下,料是在想“平等”的含义,可我知道,他理解的平等和我理解的是不一样的,所以我的喉咙有点发苦。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请我划船,我当然是高兴地接受,不会有任何拘束。”这些话在我肚子里憋了那么久,终于可以说道说道,有种一吐为快的感觉。
  :“可惜,那时,先生,不,公子,对我,却是完全无意的啊。”我自嘲般感叹道,正眼直视,泛起酸楚。
  对面的他有点瞪目结舌:“你,为何这么说?”
  我心中的酸楚更甚:“你送给我兰草,并无特别的深意,只是因为可怜我手上不佩戴饰物而已。”
  那时我先是满腔欢喜,可他后来不无揶揄地说出原因,我顿时失望之极。
  他有点古怪地看着我:“你相信我说的话?”
  我苦笑说:“回到百花洲之后我失望极了,也很难过。”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老是认为他对沈艳兰也有情意,他们曾经很有默契地相望,所以他对我无意也是很正常。
  直到现在,我还是弄不清楚,这艳兰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我曾经喜欢的两个人,她都有意无意地接近过?甚至意味不明地挑唆过什么?到底是希望我离开还是留下?
  正在暗自神伤,眼前有一片绿色在移动,他站了起来,在房中先是走了几步,略带紧张地看了看我,犹豫了一下下,却又坐回到椅子上,依然和我相对而视。
  他的嗓音有点嘶哑:“过去的事情,如果让你难过,就不必再提起了,怪我以前没有跟你明说。但是后来你我相处甚好,你为何又怀疑我的心意?所以历尽艰难,来了吴兴也没去富春找我?”
  我怏怏地说:“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以前已经说过了。”上次我是怎么解释来着?没钱?对,说的是没路费,他肯定是不信的。
  他果然微微摇头:“不是这个理,你那是在瞎扯。如果说你是因为境况窘迫,出于自尊,不肯去见我,用样是说不通的,莫非,你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
  他说到最后一句,语气中隐隐有股不容抗拒的威严。
  我暗呼不妙,忙小心应对:“并没有,我是去年秋天才知道的。”去年秋天,也就是他带我去见章郡守的时候。
  他目光闪了闪:“那两个龌龊的婆子是怎么到你身边来的?”
  咳,这个人还真是不留口德,竟然如此诽谤勤劳善良的劳动妇女,当下我轻咳一声:“她们并不龌龊,对我也挺好,是在半路上跟随我到这里的。”
  他感到好笑一般,轻笑一声:“一个装瘸,一个装傻,如果光明磊落,何须如此?”
  什么?刘婶同志是装残废?这个连我都不知道呢,他怎么看出来了?见我呆若木鸡,他奇怪地问道:“怎么,连你也不知道吗?我还以为你有意欺瞒于我。”
  他敛住笑意,字字珠玑:“上次在吴兴,我一见到那两个婆子,便知她们身份有诈,似在保护于你,还以为你作了秦氏的奸细,要到江东来摸清底细。可后来我得知,你在这里三年,从没有任何异常举动,更不喜欢与他人亲密交往,认识的最有势力的人,不过是蛟川郑氏。郑氏自称是郑桓公之后,在此定居已有两百多年,他们只是商贾之流,一向安守本分,从不出仕,毫无势力,并没有值得秦氏利用之处。”
  发现我听得认真,他又微微晒笑:“更何况,如果你是秦氏派来的,应该想方设法接近我才对,而不是躲我躲得远远的。”
  原来我曾与死神擦肩而过!居然差点被他当成特务!听他这么说,我不禁失笑,本来么,我就不是卧底,露馅的卧底下场会有多惨,看BBC的《军情五处》就知道了,不是人人都像我那么仁慈地,至多也就让人家去感受一下一夫多妻的婚姻折磨而已。
  他见我脸色由忧转喜,居然跟我开起了玩笑:“难道你是因为阿明那种傻小子?所以不想去见我?”
  我的下巴差点要掉,可一想又不对:“义兄他执意进军营,是因为你。。。。。。。。”
  他打断我的问话,正色说:“我曾在水军兵营里见过你义兄一面,他爱憎分明,喜欢路见不平,平生最崇拜英雄,正是奔赴沙场杀敌打仗的好男儿,再说,他并无其他才华,要想光宗耀祖,带兵打仗是唯一的出路。”
  他说得多么冠冕堂皇,明明是他派人来蛊惑我的义兄上战场去送死,却说成了帮别人完成光宗耀祖的心愿,真真是政客的惯用思维,理科男变成政客还真是光荣的传统,我看着面前的绿衣人,一时间,无法言语。
  他以为说中了我的心事,像个长辈一样开导起我来:“那种傻小子,和你并不般配,他全无风花雪月的心肠,更不会怜香惜玉,你虽然曾做婢女,心气却很高,所以,你们不合适。”
  看着他迷糊不清的笑容,我喃喃地问道:“那什么样才叫合适?”
  他的一只玉手轻抚了一下腰间的玉佩,仿佛在轻抚情人柔滑的肌肤一样,恋恋不舍,眼睑低垂,复又轻抬,势要将我的魂魄勾走一般,笑靥如花:“自然是我。”
  我三魂七魄果然被勾走了一半,嗓子眼冒烟,脸颊发热:“我出身寒微,如何能配得上?”
  他依然眉眼含笑:“无妨,我可保你周全。”
  奇怪,他为什么说的是保我周全?而不是保我荣华富贵?这是哪门子的理论?
  我的诧异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替我解开谜团:“如果我的妻妾中任何一人打听到你的存在,她们或者是她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让你粉身碎骨,你到这里三年,能平安无事,足见我的一片诚意。”
  他说得如同春风化雨一般温柔,体贴,我如同掉进冰窖一样,全身发冷,如果不是书房里有炉子,我怀疑我会很丢脸地牙齿打架,腿脚发麻。
  但是我还是挺过来了,鼓起勇气问道:“吴。。。。公子,我只是微不足道的民间女子,一生所求不过是能过平静的小日子,没有其他大志向,应该不会阻碍别人什么吧,所以,吴。。。。。公子又何必咄咄逼人呢?我相信,你的妻妾肯定都是绝代佳人或者是大家闺秀,比我可是强多了。”
  他淡淡地说:“你说的没错,她们要么是出身望族,要么是倾国倾城,可无论是哪一个,都是主动送上门来的,根本不用我去求娶。如果让人知道,堂堂的吴侯,竟然降尊纡贵地等一个无足轻重的女子三年,你说,这会不会让天下人耻笑呢?”
  完了,搞砸了,他摆出臭架子来了!我吓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巍颤颤地跪倒在地上:“既然小女子无足轻重,还求吴侯高抬贵手啊。”
  他垂眸凝视着我,痛心疾首地叹气:“你我之间,本来不必如此,可以直呼其名,可你,偏偏执拗不化,摆足了架子,让我日夜思念不止的同时,也将我的耐心消磨至尽。”
  我跌坐在地上,感到无比迷惑,这是怎么了,去年我明明在海边拒绝他了啊,他怎么就是拐不过弯来呢?他的面子固然重要,难道我的性命就一文不值?我茫然地看看他,后者的脸上也是一片惘然。
  两人无语相对半晌,我站了起来,觉得自己根本没必要怕那么多的:“那么,公子到底想如何呢?”
  他眼睛一亮,竟然有点羞赧般浅笑:“我希望以后,你我互称姓名,无须囿于身份,我会给你最大限度的‘自由’和‘平等’。”
  也就是说,他不会让我进他的“后宫”,那就是金窝藏娇了,我这个阿娇啊,可能比他后宫佳丽中任何一个都要微不足道吧?所以我戏谑般笑道:“也好,不过得等我今年出海回来,反正,公子都等了这么久了。”
  心中狠狠地想着,等你的大头鬼,没准我到了海外就做仙人去了,一去不复返,看你还藏什么娇?
  他直直地盯着我看了半天,最终挤出一个迷人的微笑:“今年九月之前,不管你出海的目的何在,都必须给我回来,如果你不回来,这里的一切都将陪你下海,到时我会派人保护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海 上

  春季正月,我在蛟川登船出海,名义上是到倭国经商,实际上是打算沿着倭国商人提供的航海路线,一路往东,寻找传说中的瀛洲和檀洲。
  传说瀛洲和檀洲,是当年徐福曾经滞留的仙岛,岛上瑞花嘉木丛生,珍禽异兽各得其所,是海上仙人的唱诗游乐之地,那里的宫阙都是黄金白银堆建而成,岛上的百姓能歌善舞,安居乐业,和仙人们相处融洽,当年天佥真人曾在海上偶遇仙人,可能就在这两个仙岛。
  既然是要去仙岛,携带的东西自然是风雅之物,我带去的物品有青瓷,书籍,经卷,佛像,文房四宝,丝绢织物,中药等,带去的人,只有哈森;而带领我们出海的是郑若民,一个有丰富航海经验的年轻人。
  可惜的是他只去过高句丽等地方,并没有到过瀛檀两洲,
  我们这支商队一共有八条海船,这种海船,被蛟川人称为“龙头舯”,俱是购自南方的山越国。龙头舯,船身高大,容积巨大,每船可坐200多人。听郑若民说,这种船制造技术的高超之处,在于它的密封舱设计得十分合理,每个密封舱分为八个独立的舱体,这种构造的好处就是,一旦大舱里某个小舱不幸进水,不会影响其他密封舱体,这样船上的人就有足够的时间把漏进来的水抽干并抢修破漏之处。
  郑若民讲得头头是道,我听得云里雾里,心想这个技术在现代也许不值一提,可在这个时代竟然是先进的,但是我不记得,在会稽看造船厂时,吴允节有没有说过这个?
  想到吴允节,我不禁叹气:这个人已经走进死胡同里,出不来了,他的后宫佳丽众多,燕瘦环肥,何苦为了面子跟我过不去?这次他果然派出整整两船人跟在我们商队的后面,美其名曰:保护江东子民,殊不知他这是把我放在烈火上烧烤。
  我们已经在海上航行了整整一个月,此时正该是春暖花开的时节。
  海面上波涛翻腾,碧海蓝天,水天一色,旭日如同一个大火球一般从东方的水平线升起,新的一天又来临了。
  对于年迈的哈森来说,新的一天到来,意味着他脱离苦海的日子越来越近。
  我很不明白这个古怪的人,他何苦要跟我一道出海呢?他根本没有这义务啊?如果是监视我,后面那两船人就足够了,他一个典型的北方旱鸭子,贸然出海,意味着将性命交给了老天爷。
  对于我的疑问,哈森的回答很爷们:“我堂堂七尺男儿是不会被海浪给吓倒的。”
  其实也没回答为什么陪我出海。
  他说的没错,他没有被吓倒,可是他被海浪给晃病倒了,幸亏我早有准备,带了一大堆周泰那伙人开的治疗“水土不服”的中药,一上了船,就给他服用,奇怪的是,哈森这回服下后,根本不见效,昨晚我端药进去时,好死不死的,他竟然双眸微眯,嗔怪地瞥了我一眼:“公子,你为何还让老朽服这毒药?还嫌老朽吐得不够厉害?想谋害老朽么?”
  他现在的语言表达能力大有进展,虽然是北方话和南方话混搭,可我能听得懂。所以我嘿嘿两声:“哈森,这不是毒药,乃是良药,良药苦口,您老人家还是快点喝了吧,到了岛上,我叫仙人们烤金山羊给你吃。”
  :“金山羊?”他惊讶地看着我,深陷的双目竟然放出耀眼的光芒,:“老朽从未听说,有何典故?”
  语气调侃,声音有点嘶哑,像是故意压低嗓子,又像是在和我说悄悄话。
  我依然稳稳地端着药碗,眉毛轻挑,漫不经心地说道:“传说是一位仙女的坐骑,喜欢吃岛上的若芝草。”
  他深邃的双目中竟然又放射出瓦数更大的光芒,咽咽口水:“何为若芝草?”
  我歪头看着他说:“和迷迭香一样,是你们草原上的仙草,这个,哈森不知道吗?”他现在还学会装糊涂了,我心里暗笑:“哈森,说谎的人会遭到天神的惩罚的。”
  如果我现在穿的是女装,此刻我们两人的情形一定很像《偷天陷阱》里的肖恩康纳利和泽塔琼斯,有点老少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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