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至芳菲春将尽》第99/225页



  我的娘亲顾氏,两天后撒手人寰,按照她的遗愿,她的尸骨被安葬在富春江畔一隅僻静之地,漆黑的墓碑正对着一江碧水和满山萧萧落叶,当真是落叶流水均无语,此时无声胜有声。
  至于我,听从西海禅师的建议,葬礼后的第二天清晨便离开了紫雾山居,到远处的吴郡大吉山里寻找合适的火山泉,记得天神说这情咒“既从水里来,便从水里去”,药是通过檀洲岛上的醴泉进入身体的,按道理,毒性也应该通过冷泉或是温泉排出去。
  吴郡大吉山的锦汤泉据说有神奇的效果,除了温泉本身含有的特殊成分,更因为大吉山脉有三百余里连绵不断茂密的红松树林,一年四季郁郁葱葱,松香芬芳,到了秋天,更有金黄色的松花飘落到山中各处,融化在锦汤泉里,松脂花粉,潜移默化地神化了温泉的治疗功效。
  出发时,我朝骑在马上的吴侯瞥了一眼,默默地上了马车。从江边回来后,我们俩人形同陌路,互不理睬,而我此次去吴郡,他并不陪同。
  在马车驱动的一刹那,我看到他的坐骑焦躁不安地扬起前蹄,口中喷出呼呼的热气,于是迅速拉上窗门,软软的靠在后面,闭上眼睛,听轮毂碌碌,马蹄嘚嘚,任凭心中波涛翻腾:如果我趁机溜掉,会不会连累刘婶她们呢?脱身后,我该怎么完成“历史”使命呢?我和他以后真的永不相见了吗?还有他,为什么不来找我?
  有人给我盖上一张薄毯,是同车的鹤鸣,本次出行的女性成员连我在内共有四位,茗香和一位中年妈妈,坐在后面一辆马车里,其余的出行人员均是年轻男子,若雾是领队。
  马车稳稳的不知走了多久,突然停下来,急促的停顿打断了我的小憩,我缓缓睁开双眼,见鹤鸣无声无息地掀开帘子跳下车去,随即有个身影从马车外面一闪而入,引起一股瑟瑟的劲风,吹得我下意识地抓紧了身上的毯子,待看清来人,不禁一怔,继而悲喜交加。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表兄,现任吴侯顾支谦,我见他的脸上略有霜寒之色,鬓发稍乱,额头上微有薄汗,显然是一路疾驰奔跑,他的眼中饱含浓浓的不舍和焦急,化作盈盈无语的凝视,仿佛要看到我心底去,去探索我心灵深处最隐秘的一角。
  然后他伸出双臂,将我拉到怀中,紧紧地抱着,马车狭小,他动作又大,更兼衣带生风,磕磕碰碰,只听到哗啦啦几声,脚边上的架子,盒子,罐子,杯子四处散落,搂搂抱抱的两人也跌落底上,他整个人压在我身上,我的脸正对着他的脖子处,鼻子被压得生痛。
  他微微动了一下身子,和我面对面,凝望着我,忽然笑了笑,脸俯了下来,不容分说地攫取掠夺,婉转流连,缠绵不休,丝毫不给人喘息的余地,他身上的温度越来越高,手上的动作越来越重,几乎要令人窒息,最后他在我耳边旖旎暧昧地呢哝着:“芳菲,你不。。。。。要走远。”
  他是离愁满腹依依惜别乱了方寸,我是爱恨纠葛迷离感伤不知是否还有归途,一个情动难耐千般索取,一个心怀愧疚沦陷不觉。
  缱绻纠缠间,我的胸前一凉,随即有只暖暖的手覆盖了上去,停留瞬间,开始不断往下滑落,温热的手抚到了心口处,将身下人的迷离情念驱走了,换之而来的是天崩地裂般的剧痛,那只手明显感觉到了,立刻停止了撩拨,动作飞快将我的衣服前襟拉好,他已经起了身,将我环在怀中,过了一会,往我口中塞了一颗清苦的药丸。
  :“对不起,芳菲,是我太不自制,害你受这样的苦。”他柔声细语地在我耳边说道:“我本想陪你一同去,可眼下的荆州形势紧张,我不得不防。”他做了吴侯后,还是第一次对我说起江东的要事。
  :“你到了山中,只管安心静养,我一得空,马上去看你。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回山居常住。”
  他以为我和以前一样,在药丸的作用下,昏昏沉睡,所以捏了我的手,甜言蜜语起来。
  :“你曾说过要将富春江的四季美景画到纸上,你知道吗,就是因为这个,我才肯教你丹青的,你一定不知道吧?”
  他低声笑了起来,将嘴唇贴在我脸颊上,邪魅地小声说:“还有一个原因,我想和你一起双修心经里的要义,其实,那本心经是我抄写的,抄的时候满脑子都是你。”
  你个大笨蛋!我只能在心里狠狠地骂这个当年的假正经一句,如果你当时主动一点,坦白一点,我就不会跟小秦好上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一女不事二夫,况且你又是我的表哥,近亲啊,后患无穷。
  他的呼吸热热的,吹到我脸上:“姑母不在了,姑父杳无音讯,表妹,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他后来又柔柔地说了许多,雅的不雅的,包罗万象,可我渐渐听不清楚,稀里糊涂的进入梦乡,在梦中往事如恒河里的水,流过来又流过去,看似清晰,却什么都记不起来。
  我再醒来时,他已经不在车上,半躺在身边的是丫鬟鹤鸣,她告诉我,现在已经是第六天了,我们已经进入吴郡境内,若雾他们在找地方投宿呢。
  我推开窗门,外面果然已是暮色沉沉,吴郡在富春郡的北边,气温要比富春郡低不少,到了傍晚时分,野外更是秋风萧瑟,草木凋零。
  大约过了一刻钟,前面有人传话过来说,已经找到晚上投宿的地方了,前面有个小集镇,看上去还算干净。
  因为之前几天我都在昏睡,不知道曾住过什么样的客栈,也不知道是谁将我搬上搬下的,偷偷问鹤鸣,她说是和茗香在一处的那个妈妈,人家是个标准的练家子,力气大着呢。她贼兮兮地说。
  到了镇上,我闻到空气中隐隐弥漫着一股熬红糖的甜甜腻腻的气味,和我在吴兴制乌糖时的味道十分相似,我不禁思忖,难道吴兴的制糖工艺已经传到这里来了?传播速度还真快啊!
  客栈是镇上唯一一家客栈,小得可怜,老板又是加床,又是打地铺的,才勉强安顿我们住了下来,而晚饭更悲催,只有稀饭满头和几个蔬菜,一点荤腥都没有,身材矮小的老板见我们似乎很不满意,他又是道歉又是保证般:“客官,今晚请将就着,明天的早膳,我肯定给客官准备好丰盛的饭菜,我们这里的习惯,早膳丰富,晚膳简单。”
  见有人皱眉,老板遂陪笑道:“现如今已是深秋,天气寒凉,客官如果不嫌弃,不妨喝上一杯红糖姜茶,这是本地的特产,我们这里的人都喜欢喝上几杯,也好暖暖身子。”
  若雾走到我跟前,恭谨地问了一声是否需要,我本就好奇,自然不会拒绝。
  红糖姜茶和我调制的乌糖姜茶略有不同,红糖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红糖,比乌糖纯粹,甜腻,但少了吴兴乌糖那种焦糖般特有的浑厚味道,当然茶的效果是一样的,一杯喝完后,身上果然暖暖的,毛孔舒张,心肺舒畅。
  开店的老板都会察言观色,见我们喜欢这茶,料想我们不会再抱怨客栈的条件艰苦,于是脸上笑得更欢了,两只小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线。
  因为客栈的院子和马厩都太小,我们的马车和马匹不得不栓到马路上,老板很热心地说,附近制糖作坊那里不但地方大,有足够大的马厩,还有现成的马匹食料,只要我们肯付点钱就行。
  不得不说这矮个子老板还挺会做生意,我怀疑那制糖作坊也是他家的,否则他那么卖力地推销红糖茶水为哪般?
  若雾想的和我想的可不一样,他以天色已晚,坐乘不便挪移为由,拒绝了老板的“好意”,我猜他是担心安全问题,这里虽然是吴侯管辖的地盘,可山高皇帝远,难保不出乌龙案,再说,若雾他们是便装出行。
  矮个子老板讪讪地退下,我们也各自回房休息,若雾派了两个人看守马匹马车,看来这里的形势比会稽那边要严峻动荡,以前曾听说吴郡的大地主们不怎么老实,可他们有钱啊,吴侯对他们是又爱又恨,还有那个大财主卞迎雪,就是秦桓之曾假扮的那一个,据说还有不少兵马呢,有点拥兵自重的架势。
  第二天用早膳时,听老板说,这里离大吉山已经不远了,只是道路不是太宽敞平坦,我们至少还得花个三五天才能到达山脚,他又善意地建议我们最好找一个当地的向导,否则山林茂密,很容易迷路。
  他说的也有道理,若雾和其他人商量后,同意了。老板介绍的向导是个清瘦的男子,姓阮,约三十来岁,曾多次带领富家的女眷们到大吉山中的汤泉山庄,对道路自然是很熟悉的。
  作者有话要说:  再有一篇番外,第二卷结束。
  多情自古伤离别。


☆、番外

  初冬时节,独孤轩病死,膝下二子不和已久,且都是无能之辈,从此再无人能阻止江东子弟争夺荆州旳步伐,此举既是为了保我江东,也是为了抱数年前旳杀父之仇。
  荆州牧独孤轩,乃皇室宗亲,可惜此人耳根子软,缺乏判断力,数年前听从部下旳挑唆和秦氏有意旳默许,将我父亲截杀在回吴郡旳路上,幸亏大哥智勇,逃出生天,回到富春郡,后来又用诸多祖传珍宝,从皇甫利平处换回了跟随父亲多年的老部下,一举夺取会稽,庐江等郡,稳固了根基,扩大了领地。
  父亲死后,我以谋求仕途发展的儒生身份,被秘密送到洛京,负责侦查朝中各派势力的动态,及时将情报传送给大哥。就这样我结识了不少世家子弟,后来顺利进入秦家,成为秦家三公子的文化宾客,那一年我十五岁。
  秦氏先祖,是我朝开国元勋之一,为人圆滑谨慎,明哲保身有道,虽助高祖夺取天下有功,却从不曾身居高位,其子孙后代,更是对外宣称,秦家子孙对诗书文章兴趣甚浓,更有收集民间书籍书简的习惯。
  但我曾听父亲说过,现任秦氏家主武平侯秦公祺,为人虽然豪爽狂放,看似一派平易近人,实则老谋深算,且其素有安邦之武功,治国之文才,更成功地将羸弱的皇室牢牢捏在手中,挟天子以令诸侯,到了现在,早已羽翼丰满,雄霸一方。
  大哥告诉我,以江东现有的实力,还不能和秦氏硬碰硬,只能表面称服,另谋大计。我到秦家的任务有二,一是获取消息,协助大哥筹谋,二是寻找楚王的兵书,凭以调动隐藏在民间的神兵天将。
  沁水西园,皇帝钦点的文人读书场所,环境幽美安静,汇集了众多文人奇才,更兼之三公子好客,喜欢开赛诗宴会,所以迅速成为京中文坛最富盛名的宝地,同时也成为我探取消息的最佳地点。
  秦家三子,性格心思各异,三公子建之喜好风雅,好客热诚,大公子彰之喜爱武艺,豪爽单纯,唯有秦家二子桓之,喜怒不形于色,心机深沉,看似最不受武平侯喜爱,但据我观察揣摩,其实不然。
  我使了多般办法,都没能取得秦桓之的信任,足见此人多疑谨慎,外人根本无法进入双清苑一探樱雪山的虚实,不知楚王的兵书是否就藏在樱雪山下的地宫之中?这地宫的进口又在哪里呢?
  正在我苦恼之时,身边的人以为我年龄已经不小,该有丫鬟伺候了,所以给我送来一个聊以解闷的小丫鬟,我得知后,不禁哑然失笑:我虽有烦恼,却不是因为年龄渐长所致,再说我岂是那嗜好床第之欢的好色之徒?
  不过这个小丫鬟还算有趣,她不像沁园里其他丫鬟一样,眼睛长在头顶上,眼里只有她们秦家的三公子,她竟然断文识字,写得一手好字,和我一样从小苦练《裴公碑》,更重要的时,她慧眼识英才,竟然不把小娃娃似的光华公子看在眼里,独独对我青眼有加,对我温柔微笑,又大方地收下我送的碑帖,真是个有眼色的女子。
  不知是不是送她来的人告诉了她什么,她竟然样样合我心意:她喜欢富春江的景致,喜欢唱江东的小调,喜欢在河面上划船游玩,而且她,长得十分美丽,尤其是身穿紫色深衣襦裙的时候,飘逸出尘,翩然若仙。
  我本来还担心她性子太古板,毕竟她童年时曾出家数年,进了秦家又抄了那么多年经书,可没想到,她还真是惊世骇俗,居然劈口问我抄写那本房中术时有没有浑身不自在?
  我不禁又惊又喜,惊的是,难道她不是恪守妇道的女子?喜的是,这样的妙人儿,必定有趣得紧,不枉我抄写的时候,脑子里满是她娇怯怯的身影,红艳艳的嘴唇和水汪汪的眼睛。
  更大的惊喜还在后面,她开口说要跟我学丹青,样子很娇憨,我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她,想知道是那个人教她的,还是她想多和我在一起?得知是后者,我满心欢喜,原来我不是自作多情,她也对我有意。
  所以我决定把顾氏的信物赠与她,让送她到我身边的人知道,我对她是一片真心实意,不当她是我的使唤丫鬟,让她们好生护她周全。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芳菲跟我学丹青还不到一年,我还来不及对她倾诉衷肠,她就被秦桓之带到双清苑,还大门不许出,让她一个人包揽了书房里的所有活计,住的地方还没有阳光!
  这让我又急又心疼!
  这个秦桓之到底是怎么想的?知道我喜欢她,所以想折磨她吗?还是有别的原因?一向冷静的我,也忍不住心乱如麻,可又不能贸然前往探望,只得求助于那个人,让她把芳菲给带出来。
  那个人笑着对我说:“如今,你也知道儿女之情是身不由己了吧?相思的滋味不好受啊!”
  我方醒悟,眼前这个人哪里是在帮我,分明是在害我,她是在报复,为她死去的孩子报仇!她早就不是顾家人了!我怎么忘了这一点?我不怪她狠毒,她毕竟也是我的长辈,原本也是顾家欠她的。
  不得不说,秦桓之是个难缠的角色,他外出时不但没有送命,还一口气灭了天英教十几人,一战成名,果然是深藏不露,剑术高明远在我之上,只是无端连累芳菲中毒受伤,我心存愧疚。看来我终归还是放不下她,儿女情长起来,我不禁叹气。
  万幸的是,芳菲伤得不重,她巴巴地赶来看我,生怕我不愿意再教她丹青,她真是多虑了,我怎么会舍得赶她走呢,我心里别扭的是,她是不是已经被秦二收了房,像园子里的人传说的一样?可这样的问题,我怎么能直接开口?就算是,他们也是名正言顺,何况那秦二也是风流多姿的人物。
  以为只有女人好妒,原来男人也会吃醋,我的心竟然酸溜溜起来,可她一声可怜兮兮的“允节”让我心中乌云尽散,因为我了解她的性子:她极守礼数,断然不会对夫婿之外的男子直呼其名,看来她的心还是向着我的。
  我们和好如初,应该说比以前更好,她对我越来越敞开心扉,毫不隐瞒地告诉我,她将来要离开这里,我也在教她画画的时候也体会到闺阁画眉的乐趣,有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抱住她温存一番,可一想到她年龄尚小,还没及笄,只得生生忍住了。
  平息了南阳皇甫氏谋反后,秦氏在朝中的地位水涨船高,北方的皇甫氏终是按捺不住,大兵压来,大哥命我在洛京城中早做部署,散布谣言,动摇民心,只待秦氏大军一离开洛京,城中空守,大哥即带人渡江北上,趁皇甫氏与秦氏交战之际,制造洛京城中大乱,届时于乱中奉迎皇室到江东,效仿秦氏挟天子以令诸侯,图谋霸业,重振顾氏的威名。
  可惜所有人,包括大哥和我,都低估了秦公祺的能力,他竟然一边牢牢牵制住皇甫氏,一边派出死士无数,袭击刚渡江上岸的江东子弟,大哥惨遭不幸,派人命我速速赶回吴郡。我只得撇下芳菲,快马加鞭,披星戴月,在大哥去世之前,临危受命,由父亲的部将们上表奏请,皇帝恩准,袭了吴侯之位,掌管江东大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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